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5篇)

时间:2023-05-03 12:25: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精选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1“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

  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2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海南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力争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引导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

  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并引以为戒,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干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事件的发生。

  此次活动采取组织召开海南区警示教育大会,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管理部门单位采取“点对点”全覆盖警示教育、组织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写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各部门单位组织建章立制等多举措齐头并进,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步发力,促使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加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本次活动覆盖海南区3个镇、2个街道、50余个区直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公职人员2000余人次,签写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2000余份。

  活动中,区纪委监委强调“四个强化”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聚焦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思想免疫力,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切实筑牢拒绝酒驾醉驾思想防线,拧紧思想“总开关”;同时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压实压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干部监督管理抓在日常、管在经常,针对苗头隐患做到及早提醒、及早教育。约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规范节假日及“八小时”之外行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水平,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敬畏之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摒弃侥幸心理,远离“酒驾醉驾”,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拿党纪法规“扫描”,同先进典型“对照”,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纪律和法律上的明白人;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清“酒驾”背后“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

  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坚持正风肃纪、固本清源,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312月14日,海南区召开全区酒驾醉驾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区委书记于志永,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刘兵,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郭晨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张丁未,区政协主席赵维厚等区领导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小庆主持会议。

  会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姚荣飚通报了近年来海南区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围绕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为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全体与会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现场签写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表示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坚决拒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班子成员,各驻区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指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使命,其酒驾醉驾行为之害更甚于普通群众,会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全区各单位党组织要聚焦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思想免疫力,筑牢理想信念,提高纪法意识,从身边发生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汲取惨痛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防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纪检监察机关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从严查处;同时将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查处酒驾醉驾与正风肃纪一起抓,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推进清廉海南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构筑坚实纪律防线。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筑牢拒绝酒驾醉驾的思想防线,拧紧思想“总开关”;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干部监督管理抓在日常、管在经常,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从思想源头上防止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牢纪法意识、守牢纪法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忠诚履职尽责,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4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体现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严管厚爱”,狠刹酒驾醉驾歪风,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理念,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发生,近期,区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以案促改。

  专项以案促改开展为期一个月,从9月下旬开始至10下旬结束,分警示教育、剖析整改、长治长效三个环节。通过组织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件、分组(党小组)讨论、对照剖析查摆,把整治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提醒,实施长效化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宣传教育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酒后驾车行为屡禁不绝等问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执行,确保整改到位。

  为确保专项以案促改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精心筛选近年来发生在区内的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件,涉及科级干部、普通党员、一般同志、农村党员干部及区属企业工人,并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从思想上筑牢防线,摒弃侥幸心理,提高自身免疫力。同时,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党风室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适当增加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频次,深挖酒后驾车现象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突出问题;各案件承办部门对分办的酒驾醉驾线索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提升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剖析材料5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政治环境。朱村街道坚持警示教育为引领,查摆问题为抓手,运用“12345”工作法,扎实推进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回头看工作,促使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警惕,认识上准确到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远离“酒驾醉驾”。

  一听,增强思想自觉到位。一是开展了一次酒驾醉驾教育宣讲,邀请中站区交警大队教导员引用酒驾醉驾典型事故案例,宣讲了关于酒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二是开展了一堂廉政党课,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酒驾醉驾的廉政党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汲取警示教训,在思想上拧紧“发条”,在纪律上拧紧“螺丝”,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闻案自醒,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醉驾问题的思想自觉。

  二学,增强纪律自觉到位。一是集中学习了《中站区纪委关于对三起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二是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推送酒驾醉驾的危害及造成后果、处罚标准等知识,及警示教育短视频和漫画说纪、警示提醒等,三是开展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做到每位党员干部职工传达到位、理解到位,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以案明纪,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醉驾问题的纪律自觉。

  三查,增强政治自觉到位。一是通过系列学习典型案例剖析案发原因,深入对照个人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二是认真反思,查找问题根源,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严格要求自己,不遮不掩,敢于和解决问题,做到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贯穿工作、生活的每一处细节;以案为鉴,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醉驾政治自觉。

  四诺,增强行动自觉。一是进行了一次“拒绝酒驾,我宣誓”的集中宣誓承诺。二是签订一份《严守纪律,拒绝酒驾承诺书》,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主动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

  不喝酒”,净化“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以案促改,切实增强预防酒驾醉驾问题的行动自觉。

  五访,增强监督管理到位。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走访群众,走访家属,发放《严守纪律,拒绝酒驾倡议书》,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作风行为,让家属主动吹响廉政“枕边风”、打响“亲情牌”,切实做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防范措施。

  活动开展以来,朱村街道通过抓学习教育,强化政治纪律规矩,不断筑牢巩固思想基础,扎实推进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回头看工作,共开展警示教育6次,学习典型案例5个,签订《严守纪律,拒绝酒驾承诺书》109份,发放倡议书300余份。

  下一步,朱村街道将继续在加强关于遏制“酒驾醉驾”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上用力,做到学习教育不间断,监督管理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篇二: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消防部队酒驾剖析材料

  消防部队酒驾剖析材料

  篇一:

  消防部队酒驾剖析材料(原标题:

  全省消防坚决杜绝官兵酒驾问题)公安部消防局纪委《关于大力整治酒驾问题的通知》下发后,省消防总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部局要求,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官兵酒驾问题的发生。深入分析队伍形势省消防总队党委、纪委;

  7、文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Z

  8、字迹要清楚,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要重新拟稿;

  9、数字的写法:除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h`<

  10、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为“(1)”;

  工作总结的书写格式

  工作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总结的标题大体上有两类构成形式:一类是公文式标题;一类是

  非公文式标题。公文式标题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文种组成,如《××村2008年度工作总结》《××镇2008年党建工作总结》,有的只写《工作总结》等。非公文式标题则比较灵活,有的为双行标题,如《增强体质,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有的为单行标题,如《推动人才交流,培植人才资源》等。

  (二)正文

  总结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结尾组成。

  1、前言。即正文的开头,一般简明扼要地概述基本情况,交代背景,点明主旨或说明成绩,为主体内容的展开做必要的铺垫。例如:“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干部强不强,关键在班长”。能否选配好支部“一把手”,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围绕支部班子建设这个重点,紧紧抓住配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着力走好“选人”“育人”“用人”这三步棋,努力把工作引向深入。

  2、主体。这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包括做法和体会,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等。这一部分要求在全面回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刻、透彻地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条件、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教训,揭示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回顾要全面,分析要透彻。

  不同类型的总结,内容有所侧重,全面性总结其主体包括两个层次,即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对于一般的工作总结,重点放在成绩和经验上。

  总结正文的结构,主要采用逻辑结构形式。全面性总结根据过去一段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或者经验和教训的内在联系去组织材料。专题性总结以经验为轴心去组织材料。

  3、结尾。可以概述全文,可以说明好经验带来的效果,可以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改进意见。例如:通过上述工作,促使支部书记和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不少村支部书记提出“任职一届、致富一方

  ”,也出现了一批“舍小家,顾大家”的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三)尾部

  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如果标题中已有署名,这里可不再写。

篇三: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那么有关酒驾的剖析材料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人搜集并整理的剖析材料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

  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

  。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查摆剖析材料

  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

  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

  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篇四: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5篇】

  第一篇: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尊敬的司机朋友们: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汽车也逐渐进入大众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虽然汽车的到来给不少人带来便利的,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危害也不容小觑,例如其中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给广大人民大众带来不少的伤害。酒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众所周知。酒精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弱。醉酒更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醉酒后超速、闯红灯造成的恶性事故屡见不鲜。

  我国对酒驾的行为也采取不少的`处罚措施,为何酒驾现象依旧频繁发生?一是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守法意识不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不少驾驶者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只要脑子清醒,应付驾车绝对没问题,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驾从未查过,另外,自认为可以通过“关系”进行疏通,且也有自己应对交警查处的办法,有恃无恐,这更加剧了侥幸心理,亦使酒驾成为了常态。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缺乏对酒后驾驶的整治长效机制。由于警力不足,交警部门虽然日日查,夜夜检,查处酒驾的的依然几率低,交警部门只能在重要路段,重要时期开展巡查,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交警的查处方式不够灵活,以致于有些驾驶者钻了空档。另外,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在实际操作中重经济处罚,轻“酒驾入刑”。三是受我国酒文化的影响,饭桌上无酒不欢,无论红白喜事,各种聚会都离不开酒,不喝酒就意味着感情不深,不喝酒就办不成事,饮酒已成为现代社会社交场合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这也是致使酒驾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禁止酒后驾车仅靠公安机关对酒驾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驾驶者的自觉。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我约束力,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止给当事人造成了直接伤害,更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少的伤害。要从根本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

  杜绝酒驾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切实实行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已构成交通肇事的司机更要依法从重处罚,杜绝说情,以儆效尤,以此增加驾驶者的遵法守法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提高道路巡查密度、开展交通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防控力度,以此切实维护公众的交通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

  认识。开展对酒驾引起的危害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在做好部门宣传报道工作之际,邀请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随警作战,对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等环节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刊播,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酒精的危害是无限,不要让有限的生命消逝在无限的伤害之中,所以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

  第二篇: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文明行车不仅是驾车者的义务和责任,更事关生命安全和人生幸福。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您全家的幸福和安宁,我们呼吁全社会的交通参与者,广大司机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

  一、参加活动及聚会时,严格自我约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提高自制力,杜绝酒后驾车。

  二、参加活动及聚会时,做到对开车来的亲朋好友不劝酒,不敬酒,并提醒对方不喝酒。

  三、尽可能组织不含酒精的聚会,注意饮酒的朋友是否有驾车,如发现应立即制止。

  四、发现酒后驾车行为后,应对司机进行劝阻,不搭乘该车辆。

  五、应提倡文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违章,不往车外乱扔废弃物等。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为了每一位朋友的家庭和睦、幸福安康,衷心地希望每位车友时刻铭记,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了你的亲人,为了你的"朋友,为了你自己,从我作起,远离酒祸,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让我们携起手来,打造一个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希望此倡议能得到大家的支持。祝大家生活幸福!第三篇: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同志们:

  大家好!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

  不开车”!第四篇: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他人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汉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广大司机朋友倡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二、如果您是驾驶员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如果您是驾驶员朋友的家人,请随时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

  三、酒驾和醉驾处罚

  1、酒后驾驶(机动车):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_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第五篇: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各位司机们:

  大家好!

  酒驾治理,“常治”不如“长治”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严格要求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其中把抵制“酒后驾车”放在首要位臵,这说明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极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此,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响应该项行动,笔者所在的宜宾市长宁县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期间,仍然有不少驾驶员顶风作

  案,治理行动时间刚过几天,就有不少驾驶人就开始谈论,交警部门治酒驾结束了,少喝点没问题,可见,建立一套整治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已经十分必要,只有建立一种治理酒后驾驶的长效机制,才能更有效地遏止酒后驾驶,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

  1、降低视觉功能。驾驶人在行车中,大多数信息都是靠视觉获得的,而驾驶人饮酒后,视线模糊,尤其是对色彩感觉功能降低,直接影响了驾驶人对有颜色的信息选择反应的识别功能。

  2、降低识别能力。驾驶人饮酒后尚能驾车情况下,反应有两个不一样,一是驾驶人会出现远视,视近为远,二是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视大为小。所以,许多酒后驾车者发生撞电杆或与前方车追尾相撞,就是这个原因。

  3、降低注意力。酒精对脑组织的亲和力较强,饮酒后酒精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因此导致驾驶人注意力涣散,反应能力下降,思维迟缓,技术操作的精确度降低,由此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4、降低驾驶能力。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中间反应时间一般为秒。而当饮酒驾驶人体内酒精浓度达到%时,驾驶能力就有所下降。

  二、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原因。

  1、传统文化的原因。在我国,饮酒是公众间增进感情,处理事务的重要手段,俗话说“无酒不成席”,老人祝寿喝“寿宴酒”;孩子出生满一月喝“满月酒”;嫁女娶媳喝“婚嫁酒”;事业成功喝“庆功酒”,高兴时“把酒言欢”“不醉不归”。今天,在以汽车这个现代文明产物为代表的机动车普及的时代里,更多的人们参与到驾驶车辆外出上班、聚会的行列,餐桌上高兴或伤心之余,来些酒以示情怀,酒过三巡驾车回家,从而引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

  2、心理因素。主要表现为逞强心理与侥幸心理,朋友相聚,以酒助兴,争强好胜,不喝到一定份上不够朋友。更有人在大吹其牛:半斤漱漱口,一斤润润喉,二斤车照驾,早把交通安全抛至脑后。

  3、执法环境的原因。常在路上执勤的一线民警不难遇

  到这样一些情况:酒后驾车者被执勤民警查住后,借着酒劲,辱骂民警,有的还围攻殴打民警,更有甚者还反告交警打人。有的摸起随身携带的手机,呼朋唤友为其讲情。另外,酒后驾驶行为一般发生在晚间,而这一时段路面值勤民警相对较少,而且大多值勤民警以巡逻为主,因此也很难查处。饮酒后驾车的主要是集中在私家车、摩托车等车型,一般的行驶路程较短,又大都是在夜晚交警下班期间行驶,隐蔽性较大,不易被发现。这样容易使酒后驾车人养成一种侥幸心理,从而助长了酒后驾车的坏风气。

  三、建立酒驾治理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1、宣传为先导,形成禁止酒驾的舆论氛围。要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加强禁止酒驾的社会面的宣传,不仅要加大交通安全法法规的宣传,同时还要加大对酒驾危害性的宣传。

  2、严查为手段,形成高压态势。把日常管理和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相结合,在易发生酒驾的午后、晚间和酒店相对集中的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实施严格检查。

  3、抓源头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驾驶人考试制度及驾驶人管理制度,严把办证、安全教育培训关。通过对交通法规、车辆操作技术的学习,驾驶人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查处能力。现有的酒精检测仪,数量少且精度不高,以此来取证难度大。如果要抽血化验,则在时间、精力、财力等各方面均需大量投入,而且在化验期间又给违法人一些“找人说情”的机会。

  5、发动社会力量,建立举报监督制度。要积极争取社会各届的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举报、监督、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发现酒后驾驶行为立即举报,同时可以鼓励商家推行酒后代驾的业务,在酒驾治理的过程中既要“堵”,又要“疏”,双管齐下。

  6、完善交通立法,建立良好交通法制环境。在现有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立法,加大对酒驾的惩处力度,提高酒驾的违法成本。同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交通法的教育普及作为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想,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形成种人人监督、人人劝阻、人人管理的氛围,广大驾驶人自觉树立为了你、你的家人和他人的幸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高尚社会公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就一定会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就一定会大幅度下降,人们的出行安全感就一定会大大增强。

  醉驾案件反思剖析发言材料

篇五:酒驾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酒驾警示教育自我剖析材料

  一、醉驾问题的社会危害

  1.损害全社会的安全:醉驾行为会对全社会的安全造成破坏,会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造成可怕的车祸,不计其数地夺走了无数人的生命。

  2.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醉驾行为导致的多起事故害死伤人、给国家造成重大的人力物力损失投入,造成了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3.起止于个人:高速公路、市政道路上存在的许多交通死亡事故,很大程度上是由酒驾所造成的,因此要从事故的发生源头——个人——着手,切断酒驾的源头。

  二、酒驾责任重大

  1.有重大的法律责任:对于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涉嫌犯罪的,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给相关人员带来重大的法律责任,令人提醒,提高警惕。

  2.有重大的责任意识:驾驶人员只有深入认识到酒驾事故必须避免和酒驶行为绝不容忍的原则,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才能通过个人行为的改变,大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酒驾预防的重要性

  1.加强道德宣传:要加强对社会酒驾文明宣传,让人们真正深入认识到,酒驾行为的严重后果,使其有积极的道德教育作用。

  2.加强教育提醒:驾驶人员应该坚持实行戒酒、定期体检等,避免发生酒驾事故,驾驶前应充分注意自身状况,多吃少喝、量力而行。

  3.加强法律管理:严格违反酒驾法规,沉着应对酒驾行为,坚决惩治醉驾,加大有关组织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的用法律的武器来惩治驾驶醉驾行为。

  四、自我警惕

  1.敬畏生命:明白酒驾与死亡的不可辨认程度,恪守驾驶安全规律,深入认识到酒驾与安全、酒驾与残疾的危害,敬畏生命,不饮酒驾车。

  2.自动戒酒:自觉戒酒,一旦有饮酒行为,不要私自把自己放在危险情况下,确保自身无碍入伙,更不要使用机动车了。

  3.改变心态:改变人们对酒驾车的忽视态度,加强对饮酒的重视,重视道路安全,形成主动戒酒、积极参与文明礼仪的习惯。

  综上所述,我们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增强自我警惕,敬畏生命,不饮酒驾车,不私自把自己置于危险情况下,积极参与酒驾文明教育,宣传道德审美,努力营造人人文明平安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推动社会安全事业发展,真正起到预防酒驾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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