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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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辽宁省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潘俞彤

  来源:《今日财富》2020年第16期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政府的税收情况,也直接体现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也意味着这个城市的竞争力如何。所以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更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一个城市营商环境优劣是增强竞争力与影响力的必要因素。本文就是通过辽宁省政府在营商环境上的一些举措,和目前我们省在营商环境方面面临哪些问题,面对这些我们我们又该如何去解决等三大方面进行剖析解答,力争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实现巨大突破。

  一、引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多次会议中提到优化营商环境这个热门词语,在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更是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多重要。辽宁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营商环境的建设,把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外商投资的吸引力。

  二、辽宁省政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们省政府特别响应中央号召,十八大以后专门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组长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多次召开相关主题会议。制定了《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环境要素,可见领导对营商环境建设高度重视的程度。

  (二)开展了专项整治。对一些政务窗口服务态度不好、一些垄断性行业、还有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的失信现象、政策落实时效性等多方面问题开展了积极整治措施。从目前来看,成绩可观。把一些长期欠款的工程款,和破坏政府诚信和形象的一些机构都进行了清理和整顿。从目前来看,整顿效果可观,共解决各类

  问题128批次974个,38项整治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

  (三)提高办事服务质量。对一些重复、复杂的工程审批项目进行了处理、简化,成立了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并且推行延时错时和代办服务。加强办事信息公开,让老百姓办事时更加一目了然,减轻不解之意。也减少了办事人员给老百姓單独解释的时间,更加提高了办事效率。并且为了给老百姓提供方便还取消了电子照片的消费,提供1小时内免费停车服务。更好地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

  三、辽宁省政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篇二: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发表两周年之际,9月28日,辽宁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重温总书记重要讲话,旨在学深悟透、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扎扎实实把总书记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辽宁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事关东北振兴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我们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把脉定向、掌舵领航,是开启辽宁“振兴发展之门”的“金钥匙”。全省上下要再学习再领悟,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总书记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一项一项落实好,把“十四五”规划作为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计划,科学编制符合辽宁实际、富有时代感、体现创新精神的“十四五”规划,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诠释对党的忠诚。会议要求,要把改革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作为一个整体,一体践行、立082020.11下体推进、全面贯彻落实。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坚决破除制约辽宁振兴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要坚持创新发展,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一起抓,技术创新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技术成果并产业化,撬动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建立起产学研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市场目标、形成生产力、创造社会财富;政府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针对共性需求推进制度创新,为技术创新营造生态、提供“土壤”。要坚持协调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城乡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协调,推动产业体系内部“硬”“软”协调、头部企业和产业链协调。要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人、人与经济活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要坚持开放发展,坚持陆海统筹,积极推进港区城协调联动、陆海空多式联运,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大格局,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要坚持共享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议指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下足功夫,狠抓发展生态建设,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到辽宁投资兴业、工作生活、旅游观光,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喜欢辽宁、向往辽宁、扎根辽宁。要以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为根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要加强自然生态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强社会生态建设,着力提高教育、医疗、科技、文化、公共服务和社会文明进步水平。要加强创新生态建设,倾心倾力倾情引育新动能,重“硬”不轻“软”,用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为优势产业赋能,让优势产业迸发新活力。会议强调,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的发展战略问题。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办事方便是衡量营商环境最直观标准,要树牢共产党员价值观,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遵循、找依据,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体验,

篇三: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央??沈阳1?26?消息(记者

  马瑛

  实习?

  张珩)24?上午,辽宁省?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吕宏介绍全省营商环境监督?动的?标、任务、安排和?作进展。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发

  张珩摄)近年来,辽宁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措施,继在全国率先进?省级层?营商环境?法并设?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后,不断加?探索创新特别是放管服改??度。2021年12?以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同志亲?带队赴5个市、12个县区开展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并深?省营商环境局、省?数据管理中?,以及部分市、县、乡政务服务窗?单位重点了解情况;召开了3个座谈会征求专家学者、?商企业界代表意见,结合?动?案的制订下发,做了?量具体细致的?作准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净化政治?态为根本,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发?深层次、?命性、实质性变化。监督?动的?标是建?“三个机制”、提?“两个满意度”。省纪委监委认为,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动,既是?场攻坚战,也是?场总体战,“健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需要统筹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量来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效果公开机制”,需要统筹调动企业和社会的?量来实现。监督?动?向是锁定?个重点领域、打造?个良好环境。辽宁省营商环境在信?、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作风?个??存在的现实问题,是?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这?个??问题从深层次体现的是政府诚信、权?运?、中介机构、幕后交易、?部状态五?类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通过?站、微信公众号、盛世通APP等传播媒介?泛宣传监督?动,覆盖企业及?商业户4万余家,收集意见1266条。?连市纪委监委已部署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锦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锦州市纪委监委致全市民营企业家的?封信》,建?“营商环境企业监测点”。铁岭市纪委监委着?开展?九?以来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并部署开展专项巡察。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已向社会公布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清单,开展“千名纪检监察?部?访万户市场主体”活动,收集意见建议,推动解决诉求。据省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统计,?《营商环境监督?动?案》发布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重点问题线索,已启动初核?作75件、?案60件,相关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作正在进?。整治营商环境是?项系统?程,辽宁省纪委明确了省纪委监委开展营商环境的五个??的?法措施。?是从政治?态破题。各级纪委监委要当好政治?态的建设者和“护林员”,把营商环境监督?动纳?正风肃纪反腐?体筹划,与政治?态统抓统建。?是?巡视巡察开篇。通过巡视巡察认真查找差距,?更?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管?的?法,发现营商环境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边巡边改、???改,借助巡视巡察的强?权威和监督压?推动问题解决,防?错过最佳时机,造成问题死灰复燃。三是以查办案件引领。查处是最有?监督。既要严肃查处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度关注群众?边的?案,群众

  三是以查办案件引领。查处是最有?监督。既要严肃查处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要?度关注群众?边的?案,群众?边的?案收?钱、酿?错,不作为、误?事,级别不?、影响很?。四是抓以案促改深化。把以案促改牢牢抓在?上,认真做好“后半篇?章”,推动解决思想观念、制度设计、机制运?、服务管理等深层次问题。五是靠压实责任落实。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进?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责任,以监督?动的成效,不断提升?民群众、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在曝光?度??,辽宁省纪委,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先后通报3批次1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为更好回应?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发挥警?威?和震慑作?,形成同向同频合?合?抓落实的?作态势,省纪委监委将进?步加?通报曝光的?度频度,丰富完善通报曝光的内容体系。

篇四: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的建议3400字

  [摘

  要]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条件。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从而有力地推动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辽宁省近年来经济呈现下滑态势,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营商环境差,民营经济发展缓慢,市场缺乏活力。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背景下,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辽宁省经济健康发展是一个紧迫的课题。

  毕业

  [关键词]辽宁省;营商环境;依法行政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2.03近年来,辽宁省经济发展呈现出不景气的现象,连续几年的GDP排名均位于全国倒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辽宁省的营商环境差,企业不愿投资,市场缺乏活力,使得业界有了“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只有改善营商环境,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才有机会实现经济的发展。

  1营造高效便民、廉洁透明的政务环境

  1.1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保障政策落实到实处

  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基层,加强对基层政府实施改革政策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在基层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和精简行政审批。公布行政审批的具体流程,包括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审查的内容,受理地点或窗口,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等。构建网上在线审批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网上无差别平等审批。

  1.2加强中介管理,明确其社会属性

  逐步减少代行政府职能或者依托政府部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理顺政府和中介机构的关系,使其与政府有关部门脱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在某些行业里中介机构的垄断状态,使企业有权自主选择资质高、技术强、服务好的中介服务,而不是被迫接受指定,使中介机构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而不是成为造成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1.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

  一是从意识层面作出改变,清除“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人民的理念,优化政府的服务,作出服务承诺,切实建立服务型政府。二是消除政商关系中的两个极端现象,即由过去的“勾肩搭背”到现在的“背对背,互不理”,政府官员应积极作为,杜绝懒政,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三是清理与简政放权不符的规章和文件,精简行政审批的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的模式,建立电子政务系统,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提高行政效率。

  1.4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对涉企收费实行清单制,清理不合理的收费,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等制作收费清单,并向全社会公示,不在清单内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从而增强涉企收费的透明度,使收费在阳光下进行,减少乱收费的现象。并定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乱收费进行严肃处理,完善企业投诉举报制度,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

  2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1平等对待市场主体,维护企业合法权利

  收缩国有企业战线,对于一些运营情况堪忧、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国有企业实行政策性破产,避免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政府应平等对

  待各类市场主体,清除一切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市场的壁垒,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积极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机遇,践行国务院提出的试点方案,对部分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从而推动其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2.2优化融资环境,破解融资难的瓶颈

  一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采取地方担保和政府再担保的双重融资担保模式,辽宁省可以建立多元化的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信用担保协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进来。二是设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适度开放民间资本市场,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创新,发展创新型融资方式,例如,应收账款融资、专利权质押融资、商标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信托产品和集合票据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具有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服务。四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银行可以通过这个体系查询所有企业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减少银行获得企业信用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2.3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应当加快辽宁省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这个信用体系是由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一是政府要做到守信践诺,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其所作出的政策性承诺不得随意更改,不得不兑现、不落实,同时我们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畅通对失信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对于政府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二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全面真实的收集和整理,依据统一客观的标准,对不同主体的信用进行评级,建立统一开放的信用信息平台,为大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三是建立诚信档案,将违反诚信的行为记录在案,制定“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并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使之不敢触碰“诚信红线”;对守信行为进行表扬和激励,在社会上形成崇尚诚信的良好氛围。

  2.4强化市场力量,弱化政府力量,加强市场监管

  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所有的生产要素有效地参与到市场流通中来,激发市场的活力。我们可以学习和推广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可复制经验,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也要加强对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原则,规范市场秩序。

  2.5建立信息共享平?_,信息查询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辽宁省政府应当建设区域信息网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及时发布其最新的政策以及以后的发展趋势,为所有想要投资的企业提供参考,突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壁垒,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政府内部各个部门是分开的,独自行使自己的职权,这就要求企业在办理一些相关事项时需要向每一个部门提交材料,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应当建立网上政务信息平台,通过企业基本信息共享来解决这个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营造公平公正、成熟完善的法律环境

  3.1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一是加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让老百姓能够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让其主动参与到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中来,抵制盗版产品,增强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二是可以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制定完善的有关专利、版权、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及具体的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对抄袭和剽窃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对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以规范其行为。

  3.2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拓宽经济纠纷解决渠道

  建立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和仲裁的作用。一是规范辽宁省的仲裁

  机构,使之形成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可以推行互联网仲裁,加大仲裁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二是对仲裁人员进行专业性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修养,增强人们对仲裁裁决的信任度。三是建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使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实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降低企业对于纠纷解决的成本。

  4营造崇尚竞争、创新、开放的地区经济文化

  文化对一个地区的影响是深层次的,是深入人心的,很难通过一项制度或政策就可以得到极大的改观,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需要持之以恒地努力培育。一是积极学习南方地区敢于冒险、积极进取的创业精神,重视市场意识的培养。二是在社会上形成“重商,留商,暖商,悦商”的文化氛围,让创业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可以设立创业基地,创业基金,鼓励大家积极创业,激发老百姓追求财富的欲望。三是摒弃以往以宣扬“劳动模范”为主的意识导向,塑造“财富偶像”“创业先进代表”等形象,改变人们的定向思维,强化人们的创业理念,重塑东北地区的经济文化。

  参考文献:

  [1]林??.关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思考[J].北方经贸,2016(1).

  [2]武靖州.振兴东北应从优化营商环境做起[J].经济纵横,2017(1).

  []李欣,女,汉族,山西长治人,沈阳工业大学。

篇五: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Districteconomy|区域经济新形势下优化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的路径探析王君宁沈阳工业大学 辽宁沈阳 110870摘要:随着当今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了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的重中之重,营商环境也已经成为区域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也成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对于辽宁省来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促进辽宁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更将成为该地区东北地区振兴的核心生产力。本文以辽宁省的营商环境现状为切入点,针对目前存在的现实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关键词:法治建设;营商环境;经济发展;辽宁省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20)35-0150-03一、辽宁省营商环境现状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营商环境则是指影响市场主体的设立、经营和退出产生的各种条件和状况的总和,二者的有机统一已成为区域经济高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意味着用完备的法律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促使市场主体诚实信用,更意味着对行政机关的公权力进行约束,实现公权力角色的转变,从而实现市场与司法的公平正义,让市场在良好的法治体系中运行。根据《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2019)以及《后疫情时代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2020)显示,指数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为:上海市、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杭州市、武汉市、南京市、天津市、成都市、苏州市,辽宁省的城市并未列席;就整个东北地区来看,大连市的营商环境指数以及软硬两项指标均位列东北地区城市榜首,沈阳市排名第二,沈阳市、大连市较以前来说均已有了一定的突破;就全国五个单列市排名来看,大连市仍然位于后面。总体来看,整个东北地区营商环境现状并不良好,未来辽宁省内的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应围绕各项指标陆续展开。2019~2020年度,辽宁省政府为了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并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来促进贸易便利化,例如精简进出口证件监管,优化口岸流程、作业方式和通关效率,提升信息智能化水平等。不仅如此,辽宁省非常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陆续出台了《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关于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并开展了146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重新组建了省营商环境建设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通“辽事通”App;为重点项目和企业配备项目管家;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整治等。150现代商业MODERNBUSINESS在构筑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辽宁省政府不遗余力的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落实加强监管力度,为构建起更加开放、竞争有力的市场体系,打造出符合社会主义诚信原则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任意违约、欺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辽宁省司法厅领导法治体系建设小组,革新《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现实性、高效性、合理性优势,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革新,优化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细致化”和“轻量化”工作,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确认事项,并对全部事项进行细致化改造。特别是对“证明文件”事项的删减,精简证明材料,将行政许可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明确话,并及时完成对承诺事项核实工作。在审批服务方面提出四大要求,即“及时、上网、就近、一次性”完成审批服务。全面梳理并公布“四办”事项目录清单,编制标准化“四办”事项办事指南。对于符合法规的合理事项“及时”办理,减少办理业务等待时间;涉及政府的事项全部设立网络办理端口,省一级政府事项全都可以网上办理;对条件允许的简易事项“就近”化办理;推进一般事项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复杂事项需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全部事项一次即可办理。对于疫情这一特殊期间,要结合各地区不同的特点,创新审批服务的各项机制,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耽搁”“不麻烦”“不出户”“不聚集”的做好审批工作,同时,正对特殊情况要预留好“快速通道”对急需办理事项,要有专门的应对机制,应对人员,网上在线咨询人员和电话咨询人员能满足迅速接通,高效处理。减少面对面的办理和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好疫情防疫方针。让群众切实体会到线上办理的便捷和高效。辽宁省于2020年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对金融业和企业实体优化服务的文件,落实实业

  强国的大政方针,用实体经济武装经济基础。2020年大连市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证明辽宁省在法治革新方面已经走到了政府法治化改革的前列。二、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存问题新形式下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在于推动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化。辽宁省人民政府近年来不断地实施新举措,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应当看到当前辽宁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一)重点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辽宁省出台《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法治化有机统一,但需要注意的是,要不断根据市场的情况逐步细化各项规定,将营商环境工作囊括进更多的领域,避免形式化,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仅如此,要逐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立达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听取企业代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调研,积极征求公众意见,不能流于形式。对于重点领域要更加关注,对于立法以及相关的成效要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和出台相关奖惩办法,对于平时忽视的领域,也要着眼上去,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中小企业的常态发展。(二)自贸区法治化建设需要完善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是新形势下促进辽宁省对外开放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某些制度设计的针对性不强,对于保障企业的经营权利来说收效甚微。第二,企业对新形势下,政府出台的投资贸易、金融政策以及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运作状态不清楚,甚至存在多国语言障碍的困难无法克服,导致办理业务困难,或者容易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从而进出口贸易困难重重。第三,由于企业对仲裁机构中立性以及功效不明显等原因,商事仲裁制度使用率低。许多企业对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区分不开,并且认为仲裁机构中立性存在问题,程序又繁琐,所以无法信任仲裁机构,灵活性和高效率性没有很好地体现。(三)基层政府法治化程度有待提高法治是善治的基础,政府治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法治精神,以此来保障科学决策,高效便民,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利。法治保障工作要具备主动性,针对性以及时效性,对标辽宁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要打造“可以信赖”的政府形象,拒绝朝令夕改,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现象,不允许政府部门单方违约。另外对于乱收费、变相征收税款等情况要严加管理,落实追责制度,建立地方政务信用匿名考核制度。(四)司法公正与打击犯罪仍需努力5G时代的来临,使得互联网犯罪活动只会越来越多,投资咨区域经济|Districteconomy询、财富管理、网贷平台越来越多,庞氏骗局、信用卡诈骗早已屡见不鲜,而企业的非法集资犯罪、投融资不当等行为都会引发相应的金融风险。养老、旅游、教育、生态科技等行业非法集资诈骗现象有所抬头。如何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区分非法集资诈骗行为,让金融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想要健康、可持续发展,有赖于法律遏制犯罪行为,保护好各企业的合法权利,净化营商环境,让群众敢于经营、敢于投资创业。另外,现实中,执行局等司法机关中以权谋私的情形已不少见,导致的执行难和经济损失难以估计,无独有偶,三角债务、股权质押问题中还有很多法律问题尚未解决。三、辽宁省营商环境法治化的路径(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第一,宏观来说,辽宁省营商环境法治化的第一步就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规则才能更好地上行下效。积极依托省内的政务平台资源,由省内相关部门制作统一的权责清单,向各个企业下发通知和培训,做到权责明确;要及时公布政务事项目录,务必做到全省市统一;对于流程中缺乏的材料要及时的予以补办、查询,尽量实现自助化、电子平台化;编制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对于执法部门随意、重复检查的行为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约束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体系,定期对省内各项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开展评价。从监督的主体、机制、保障措施以及评价标准等方面着手,形成完善的监督机制。第二,微观来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辽宁交通运输业为例,辽宁省作为重要的路上运输枢纽,和东北地区唯一的入海口,对加强东北各省市与全国其他地区的资源流动和资源配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此重要的地区,其交通运输业发展却并不理想,例如从前的京沈高速修缮时间太过漫长,投资浩大,历时漫长才得以建成;快递运输业同比其他的东部沿海省份更是慢了1~3天等等,上述交通的局限性严重制约了辽宁省对外的经济发展。因此,为了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辽宁省要积极出台各项地方性法规予以保障,例如可以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优先推广绿色能源车辆和相关产业,优化公交的线路,以“增量首选、存量逐步替换”为原则,对于不合规的老旧运输车辆更新淘汰,减少尾气排放能源污染。优化服务提水平。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全面落实“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的各项工作,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努力营造“畅、安、洁、美”的交通运输环境。第三,打破对于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法治化屏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例如2007年颁布的《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自颁布至今都MODERNBUSINESS现代商业151Districteconomy|区域经济没有进行过修订,早己经不符合当今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要对老旧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订,立足实际加大对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的立法和政策支持,对于辽宁的海洋产业布局和沿海经济发展现状精细化调研,为海洋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政策上的支持并注意加强上下位法的兼容性。作为未来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的发展方向,加强海洋资源与环境治理工作尤为重要,具体包含了海域使用、生态保护、海岛保护、综合开发等方面,要对其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制定相关规定和政策。(二)加强自贸区法治化建设第一,前置仲裁服务。仲裁机构要坚持以预防为主要目的,将调解作为工作的首选,调裁结合,突出仲裁的优势,最大程度节约成本和时间。对于政府积极扶持的对外贸易企业和中小型民营企业,仲裁委或者相关部门可以主动为其内部公司人财物包括各项合同的管理、知识产权风险规避、各国相关法律法规查询等提供咨询服务。另外,参与工商部门对遵守合同重视信用企业的评审验收,协助工商部门审查备案合同。第二,积极使用和创新在线争端解决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站成立的中国在线争端解决机构是我国国内的第一个在线仲裁机构,可以积极利用该平台,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定纷止争的各个环节,实现在线调解、仲裁、协商。可以更好地摆脱传统诉讼程序的繁琐,尽快解决商事争端。对于不愿透露个人信息的个人或者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信息加密,保障个人隐私不会泄露。(三)基层政府要不断法治化从政府运行微观层面看,国家工作人员应把法治当做信仰,在履行政府部门管理与服务职责的每一个流程和环节中,以法律至上为工作理念。从宏观层面上,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运行流程必须遵照公平、正义、科学的要求。政府各部门必须权力划分清楚、追责制度要贯彻执行,在摸索发展经济的道路上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的规范。想要提振辽宁省的经济,法治先行,同时着力于稳定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转型两大基本任务。各级司法部门和机关,要以严谨、重视的态度处理好企业破产与重组案件,对于以牺牲生态绿色发展为代价的重污染企业有序引导退出市场,逐步完善产权制度和企业信用制度,不仅要保护企业的各项合法权利,更要保障债权人和经营者的权利,及时查扣冻失信人财产,避免经济损失。要注重向小微民营企业以及涉高端技术的跨国集团或者自贸区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减免诉讼费和提高审理效率来节约企业的诉讼成本,保障企业的创新驱动发展。司法部门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民商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四)提高执法能力在推进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对于法律所规定的职责务必要落实到位,但是法律并没有授权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杜绝。152现代商业MODERNBUSINESS第一,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对国家和省内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对于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并要对继续使用的各项规定与政策进行审查,对于不合理的地方及时予以改进。在辽宁省范围内要实行全面的行政执法公示,将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针对重大的行政执法决定实行审核和追责制,以此切实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第二,严格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事项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不定期抽查,建立完善的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将互联网与监管工作有效融合,提升工作效率,开辟新模式,并积极与辽宁省的其他平台进行大数据共享,例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综合监管平台等,并可尝试适用区块链存证技术,将高科技使用到司法、行政领域。另外,可根据大数据进行人工智能分析,并参照此结果制定后期的工作计划,分层次、领域、突出问题与事项进行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工作的重点,对于高风险地区进行不定时的临时抽查,并将此与企业信用挂钩。第三,便捷公共服务。对企业的登记、备案、银行开户等事宜进行一站式服务,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尽量实现自助化平台办理,提升工作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便捷的营商环境,要提升服务标准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另外,针对政府重点领域、项目的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让企业在流程性事项上节约精力,允许其网上预约办理,将审批环节并联处理。对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12345热线服务、便民中心建设等政务服务功能板块全面纳入标准化管理范畴。为了实现内外部监督的有效统一,辽宁省还可制定香菇的监督激励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积极投入到监督中去,这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参考文献:[1]丁东铭,魏永艳.优化对外开放营商环境进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经济纵横,2020(05):109-114.[2]钱玉文.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路径探析——以江苏省经验为研究样本[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0(03):138-151.[3]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以江苏省启东市为例[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9(06):20-23.[4]朱晓邈,葛鉴威,冮明映.辽宁资源型城市政府治理法治保障研究[J].理论观察,2016(01):71-72.[5]曲亚囡,刘一祎.东北亚共同体视阈下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路径研究[J].海洋开发与管理,2020(03):54-61.作者简介:王君宁,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篇六: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为了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发展,2016年12?7?,辽宁省第??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7年2?1?起实施。下?YJBYS?编为?家精?整理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欢迎阅读,有帮助就参考下吧~  该条例规定省、市、县(含县级市、区)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作。该条例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规范?政执法??、责任追究??规范了省内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作?员履?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同时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作,应当坚持依法?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2016年12?7?辽宁省第??届?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在本省?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作?员履?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的领导,维护政府诚信,明确专业?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等具体?作。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作,应当坚持依法?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省、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主动、协调、?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省、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致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件,并予以公布。通过制度创新,确?企业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地位,保障企业?产经营?主权。  第六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为客观公正报道,肯定改善营商环境的?为,曝光反?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等??享受同等待遇。  第?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投资者或者企业重?权益的地?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件,应当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机关及其部门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其依法做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许可决定、招商引资书?承诺等,不得随意改变。因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撤回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  第?条省、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禁?、限制外地企业到本地从事?产经营活动或者禁?、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本地市场,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条投资者、企业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条电?、?来?、热?、燃?、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防疫、?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业和政府部门,应当建?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作规则,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并按照规定向企业提供安全、?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特定?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省、市、县政府应当整合信?信息资源,构建统?、公开的信?信息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与信?状况有关的贷款、担保、合同履?等交易记录,以及环境保护、?融、?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政处罚、法院强制执?等信?信息,建?和完善信?信息档案及查询制度,依法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隐私事项外,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其职责内容、?作程序、服务承诺、?政执法等履?职责的政务活动事项,通过政府的?站、部门?站、办事指南,以及?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权责清单和权?运?流程图,将?使的?政职权及依据、?使主体、运?流程、办结时

  限、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指定。  ?励?持推?并联审批、?上审批,全?提?审批服务效能。  第?七条省、市、县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政审批和政务事项?上办理和预审咨询服务建设,将有关联的?政审批事项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政府政务服务中?管理。  政府?程建设项?招标投标、?地使?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全部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第??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内部?作制度,建?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问负责制、?次性告知制等?作制度。  进驻政务服务中?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科学配置?作?员,对其服务窗?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受理后直接办结。  企业设?登记应当五个?作?内办结、变更登记三个?作?内办结、名称核准当?办结。未开业企业以及?债权债务企业,按照规定实?简易注销程序。  第?九条实?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可以按照要求??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除法律、?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业性或者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  第??条省、市、县政府应当完善签约项?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重?落地项?巡访服务机制,对重要招商引资项?,可以指定政府负责?或者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报批、建设和?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第???条省、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的形式体现并执?。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的?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条?政执法机关对企业?产经营活动开展?政执法检查,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并编制年度?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可开展。经批准的?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经批准的?政执法检查,不得开展。  同??政执法机关对同?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次;同?系统的上级?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政执法机关对同?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个?政执法机关实?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品药品安全、安全?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民?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政府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开展,检查结束后三??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对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的依法给予追究。  第??三条财政、价格等?政管理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项?,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进?核定,并在政府的?站向社会公布清单?录。没有列?涉企?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录的项?不得收费。  第??四条?政执法机关应当细分量化?政处罚标准,制定?由裁量指导规范。  ?政执法机关对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教育、告诫、引导,从轻或者减轻?政处罚。  对企业做出较?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法财物,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五?内向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除适?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政处罚在提请?政执法机关负责?决定前,应当经机关法制?作机构审查。?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站公开?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条实?罚缴分离和收?两条线管理制度。  ?政执法机关所需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禁?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政处罚决定的?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六条任何机关及其?作?员不得有下列?为:

  (?)借?企业资?,占?依法应当划拨给企业的拨款以及依法应当退还企业的税?、收费、政府性基?和补助资?等;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

  (三)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评?、达标、升级、评优、鉴定、考试等活动;

  (四)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像资料;

  (五)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向企业索要产品或者强?低价购买产品;

  (六)要求企业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培训;

  (七)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条件的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要求企业?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偿占?企业财物;

  (九)将?政管理职能转化为有偿服务;

  (?)侵害企业知识产权,或者未经企业允许,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为其他经济组织的?融借款提供信?担保,或者以企业名义借款给其他经济组织使?;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在接受有关专项性、阶段性监督检查时暂停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常?产经营活动;

  (?三)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以及强制企业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四)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为。  第??七条省、市、县政府应当建?健全?政执法评价和?常监督机制。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对优化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检查,会同省?商联等选择不同所有制企业作为涉企?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通过定期?访、组织评议等?式,听取企业对?政执法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有关涉法问题的"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建?信息反馈制度,及时通报处理纠正违法?为情况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的改进措施。  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机关在每年???对?政执法机关涉企执法情况进?评议,评议结果纳?依法?政?作年度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第???条?民法院应当依法加?对抗拒执?、阻碍执?甚?暴?抗法?为的惩治?度。执?过程中及时收集、固定被执??或者相关?员抗拒执?的?视频证据,采取罚款等?段依法处罚,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  第??九条?民法院应当加强和改进执?监督?作。上级?民法院应当适时成?督查组,对下级?民法院应?执?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清理执?案款、办理重点督办案件等??的落实情况,全?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第三?条有关机关应当建?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营商环境状况进?测评,将营商环境?作纳?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省、市、县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政效能监察,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作?员执?本条例情况建?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作?员遵守和执?本条例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不依法履?法定职责的实?问责、追责。  第三??条省、市、县政府应当建?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投诉、举报的信息?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站、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并?收到投诉、举报之?起七个?作?内书?答复投诉者、举报者。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商联、?党派??、劳动模范、企业职?、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作。  第三?三条政府有关部门?作?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下列?式予以责任追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党规党纪予以追究:

  (?)情节较轻的,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处理;

  (?)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处理;

  (三)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适?。  第三?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作?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从重处理:

  (?)?年内受到两次以上处理的;

  (?)拒不承认错误,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扰、阻碍调查处理的;

  (四)打击、报复、威胁投诉?、举报?、办案?、证?及其他相关?员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六)与违法违纪?员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协从其违纪违法?为,或者为其充当保护伞的;

  (七)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对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积极配合调查,长春制作?站,并能够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第三?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有关部门?作?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第三?六条被追究责任?员对追究责任处理决定不服提出复核、申诉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三?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第三?九条本条例?2017年2?1?起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章:12-2912-2911-2601-2710-2809-2412-0901-2006-2606-26bdsfid="182">

篇七:如何进一步优化辽宁省营商环境

  

  专家特稿辽宁营商环境的优化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有效控制文/王大超李倩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效控制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对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至关重要。通过分析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保障成本,得到两方面结论:一方面,企业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上升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这会缩小企业利润增长空间,对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保险费用支出较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就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对产业科技创新方面产生阻碍作用。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控制工资过快增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减轻社保缴费、加大人才引育力度等相关措施。营商环境;人力资源成本;企业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是企业与政府监管、市场活动、社会基础的纽带,企业通过评价营商环境决定是否进行投资活动,营商环境的优化则需要政府、市场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其中降低企业成本成为关键的环节。过去几年,我国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但用工成本上升仍制约企业的发展,因此优化营商环境还包括有效控制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劳动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经济生产过程中既会创造价值,也会产生相应的成本,其成本被称为人力资源成本。早期人力资源成本仅指劳动者所得到的工资,现在的人力资源成本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过程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分为五个方面:取得成本、开发成本、使用成本、保障成本、离职成本。取得成本指企业在招募、录用职员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开发成本是企业对职员1专家特稿的投资,指为使职员提高工作技能、满足工作岗位的需求而产生的费用支出。使用成本指企业在雇佣职员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支出。保障成本指职员在暂时或长期丧失使用价值时,企业为保障职员的生存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主要形式包括企业基金、社会保险或集体保险。离职成本指因职工离开企业而产生的成本,员工离职对于企业成本影响重大,由于自动离职的员工往往是最有能力的人,因此企业中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企业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雇佣人才等每一环节的付出都紧密影响着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但同时作为企业的成本,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也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国内学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研究较为丰富。我国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的,强调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王苍林指出政策扶持精准度不够,政策实施效果就会事倍功半,沈阳地区的政策偏向重工业产业,第三产业发展乏力,应长远布局第三产业,让第三产业享受到政策优惠。张腾就法治环境因素展开分析指出:辽宁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已取得成效,但仍存在建设不均衡、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较弱、公共法律服务覆盖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优化。刘晓萍对市场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她指出目前存在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不同市场主体难以获得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需要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维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社会环境因素方面,辽宁省面临着人才流失严重问题与沉重的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企业拖欠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社会保险,绝大部分属于非生产性负担,由于缺乏解决对策,使得企业无力支撑,不能将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发展上,致使产品结构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做出适应性和战略性调整,严重制约了企业发展。目前学者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政策因素、法制因素、市场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四个方面,强调政府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我国现阶段在这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仍制约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有效控制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同样重要。目前很少有学者将营商环境的优化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相联系,本文从企业角度出发,针对人力资源成本的构成进行研究。首先调查辽宁省46家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构成。其次,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使用成本的指标,进而比较职工工资上升速度与劳动生产率的上升速度。再次,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作为保障成本指标,调查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的社保缴费情况。最后,本文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关对策。辽宁部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实证分析●人力资源成本构成分析目前大多数企业认为控制人力成本就是降低员工工资,而正确的举措并非要减少员工收入,而是要把增加员工收入作为企业目标。由于创新存在异质性,对于不同类型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效果也不同,大型企业会出现倒逼现象,而小型企业会出现“倒逼失灵”现象。因此要对症下药,企业不同,合理有效控制人力成本的途径也不同。本文选取工会经费与职工教育经费作为人力资源开发成本指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与职工福利费为使用成本指标,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图1辽宁省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分布图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图32004-2018年辽宁省劳动生产率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提升速度企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为保障成本指标,辞退福利为离职成本指标。取得成本数据较难获得,本文忽略不计。调查辽宁省46家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得到辽宁省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分布(如图1)。企业开发成本最低(占比1.3%),忽略了岗位与员工相适应的原则,对员工自身能力的投资、培养不足,未能意识到人才是企业最根本、最主要的竞争优势,企业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如果员工缺少可持续性学习,自身发展能力得不到提高,发展空间受限,会出现员工流动性大、企业成本高而效率低的现象,归根到底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减弱公司的发展实力,降低公司效益。企业离职成本较低(占比2.2%),应受到企业的重视。员工离职带给公司损失分为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显性成本为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离职福利,而隐形成本难以估计,如企业社会资本的流失、员工离职前消极的工作态度、低效率工作带来的损失,员工离职后至新员工上岗期间带来的空位成本等,实际上员工离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巨大。离职原因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企业缺乏人力资源长期管理规划的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晋升制度,员工看不到事业前景因而选择离职;第二,企业未制定绩效考核机制,员工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第三,企业忽视了员工的能动性,仅量化员工价值,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应采用定量成本和定性成本相结合的方法。因此,企业要注重人力资源的长期管理规划,增强员工的归属感;优化组织结构、制定健全的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积极性;注重领导与员工、员工间的沟通,树立企业以人为本的理念,留住人才,降低离职率。企业使用成本的比重最高,占比72.5%,企业保障成本较高,占比24%。使用成本、保障成本为人力资源成本中较重要的两个部分,通过深入分析这两个部分,更能深入了解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优缺点,对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3专家特稿●平均工资变动趋势辽宁省作为全国最早进入、最晚退出计划经济体制的省份,深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辽宁省低工资高福利观念较强,因此工资在劳动成本中的所占比例较小。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工资货币化趋势加速,导致工资在使用成本中的比重较大。因此选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使用成本指标,反映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的14年间辽宁省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变动趋势(如图2)。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呈线性上升趋势,上升速度较快,由2004年的14922元上升到2018年的67324元,上升了3倍之多(如图2)。职工工资的提高能够通过要素替代效应、技术创新效应、效率工资效应和人力效应等机制来促进。工资收入的提高通过消费机制与成本机制对经济产生影响。一方面,工资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增强辽宁省的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条件。另一方面,自2015年以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5000元,个人所得税额的缴纳成为劳动者工资成本再次提高的原因,造成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新一轮的提高,使得企业成本螺旋式上升。因此,员工工资的上升可能会导致企业利润水平的下降,也可能不会产生影响,这就需要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上升速度、劳动生产率上升速度两个方面进行量化比较。●工资上升速度与劳动生产率上升速度的量化比较当人力资源成本作为唯一变量时,工资福利的上升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取决于人力资源成本提升速度与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的相对关系。相对关系分为职工工资提升速度高于、低于、等于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本文中劳动生产率指全员劳动生产率,反映辽宁省所有从业者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劳动成果与其相适应的劳动消耗量的比值,衡量了劳动力要素的投入产出效率,计算方法为全员劳动生产率=GDP/年平均从业人员数。通过查询《辽宁省统计年鉴》得到辽宁省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提升速度(如图3)。本文设定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高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提升速度时,差额为正。2005-2006、2008、2010-2011年表现为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高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提升速度,总差额为正0.22万元。2004、2007、2009、2012-2018年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提升速度快于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总差额为负0.55万元。总体来看,14年中有9年是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快于劳动生产率,尤其是2012年以来至2018年一直如此,总差额为0.33万元。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会为每位职工带来可分配价值的增长,工资收入增加直接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同时增强员工的认同感,激励员工提高效率。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当工资增长率快于劳动生产提升率时,工资增长的部分没有全部被劳动生产率提升的部分消化吸收,从而使人工成本水平提高。而没有被劳动生产率消化吸收的那部分人工成本增量会推动企业总成本,进而缩小企业利润增长空间,对于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这就要求企业要改变其生产经营方式,力求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因人力资源成本增加带来的冲击,同时控制企业员工工资过快增长。●社保缴费情况企业保障成本是法律强制规定由企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费用,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当人力资源丧失使用价值时,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补偿。由此可见,这类成本4表1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仅用于提供保障,却不能提供或维持人力资源的价值。保障成本由健康保障、劳动事故保障、失业保障、退休养老保障等组成,常以企业基金、社会保险或集体保险的形式出现。本文将社会保险作为人力资源保障成本指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并查询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线城市,沈阳、青岛、南京、杭州等新一线城市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得到表1。为落实改善社会保险制度,辽宁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自2019年9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在此背景下,沈阳企业社保缴费比例为26.2%,排名12。前三名为东莞、深圳、广州,分别为16.3%、20.35%、21.41%,缴费比例较低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低于16%,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于6%,尤其东莞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为11%、3.8%。缴费比例区间为24%-25%的城市包括成都、西安、无锡、宁波,缴费比例区间为25%-26%的城市包括重庆、苏州、武汉、长沙,缴费比例区间为26%-27%的城市包括沈阳、南京、杭州,缴费比例高于27%的城市包括青岛、天津、上海、北京。同为新一线城市,沈阳比东莞社保比例高10个百分点,两者间差距明显,这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差异较大。第一,较高的社保缴费使得企业人力成本大幅度提高,影响企业经营利润与活力,降低对投资企业的吸引力,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建设。第二,成本的增加会使产品价格提高,商品市场上高价格产品竞争优势较弱,产品交易量下降,相应企业劳动需求量下降,失业率会上升。沈阳是以重工业为主的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较多,这类产业具备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特点,对实现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社保费率过高时,将导致失业率上升、人才大量流出。第三,过高社保缴费对于产业科技创新方面产生阻碍作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水平可以表示为R&D经费(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5专家特稿锅饭体制”,精准实施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方法可分为特质类、行为类、结果类。结果类方法用于评价员工工作成果,这也是大部分企业所采取的绩效考核方法,但由于员工工作成果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赖于公司提供的条件,因此仅从工作成果方面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通过查询《中国统计年鉴》、省市统计年鉴,2018年全国规上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总投入的1.25%,其中辽宁省为1.13%,低于全国平均研发投入水平;北京为1.28%,山东为1.53%,广东为1.55%,江苏为1.58%。辽宁省相对广东省社保缴费比例较高,科研投入相对较低。当企业拥有的经费一定时,企业用工成本占总经费支出比例过大时,出于规避风险的意识,企业为维持收益用于科研创新的经费会减少,科研投入水平降低,制约了企业的转型升级,进而降低企业竞争力。的绩效考核方法。企业生存的不同阶段绩效考核侧重点不同。初创期企业可能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备、业务流程较模糊情况,此时员工的自主性、积极性更为重要,企业可采用特质类考核方法对员工的创造力、沟通能力等自身特质进行评价,采用行为类考核方法评价员工工作成果。成长期企业由于未形成统一的业务流程,会产生员工、领导能力两极分化现象,此时企业应关注员工是否如约完成所分配的任务,以及过程表现,相应地采取结果类、行为类绩效考核方法。成熟期企业拥有较稳定的客户与市场,前期的规章制度在此阶段的实施中可能会缺乏创新活力,对员工缺乏有效的约束,此时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可采取行为类考核方法。衰退期企业公司制度呈僵化趋势,员工积极性较低、缺乏活力,企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更换管理层,建立新的企业文化;二是企业实施转型,进入新的行业,这就与初创期相同,需要注重员工的特性,可用特质类考核方法。●营造创新环境,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全要素生产率高低的决定因素主要是经济与技术因素,内生增长理论提出技术进步是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创新是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因素,需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新能力,促进全要素生产效率的提高。企业对内可通过人力资源与资本两个方面提升生产率。树立创新意识,建立可以激发企业员工创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定期组织提高职工技能的在岗培训、脱岗培训与学习,实现企业劳动力向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转变,释放劳动者的创造力,加强人力资本优势。当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快于职工工资增速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会为每位职工带来可分配价值的增长,这不仅能全部消化吸收增长的人工成本部分,还能降低企业相对的人工成本水平。加大对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更充分地利用原材料、动力燃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地实现“去评价员工绩效并不十分合理,应根据企业所处生存期的不同阶段采取不同打造有效控制辽宁人力资源成本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区域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对外开放水平的“晴雨表”,影响着企业运营效益和投融资活动,决定着高端要素资源的集聚与流向,是一个城市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优化辽宁营商环境要有效控制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组织结构,精准实施绩效考核企业人才资源配置效率低不仅增加企业成本负担还会导致较高的离职率。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长期规划管理,需要完善员工招聘、培训、评价、激励机制,实施绩效考核,避免高薪聘用人才与其创造价值不符现象,减少企业冗余人员,改变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减少中间层,推行扁平式的组织结构,避免机构的重叠性和无效性,严格按照权责利原则,要求每位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职工与工作相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给企业降成本,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生产要素,有些企业认为控制人力成本就是降低职工工资,这种举措虽然有助于企业减负,但忽略了降低工资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基于当前物价的上升趋势,职工收入降低会导致对企业的不满,导致人才流失严重,从短期看来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得到提高,但从长期考虑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降低工资的方法不可取,企业可采取职工收入与绩效挂钩的形式,杜绝“大6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目标。对于传统产业技术进行创新改造,如利用互联网对产业技术进行升级,提高其技术水平。企业对外要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搜寻与筛选能力,具备争取外部资源的能力,集合并学习引进外部先进的生产技术,并将其运用于自身发展。发展产学研模式,企业之间要共同承担科研创新的风险与运营成本,顺利推进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工程化,使资源的协同效应和研发的规模效应普惠各行各业。企业间注重合作意识,可采取创新力强企业引导模式,避免企业间恶性竞争与资源重复浪费现象。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联合,科研机构可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研发,既可增强企业竞争力,也可避免企业研发成本的浪费;高校可根据企业需求承担培养现代化实用型人才的责任,以及提供科研设施的便利,将二者联合进行新技术的创新,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效率。●用足国家政策,减轻企业缴费比例保障成本给企业带来了压力。企业效益不好时,由于社保缴费比例固定仍需支付较高的社保费,成为企业的负担。同时,由于辽宁省情况较为特殊,存在诸多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在过去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导致企业现在的负担加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轻了缴费负担,如,辽宁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社保缴费比例的下降对企业减负效果明显。以沈阳机床公司为例,2018年职工工资基数为63641.73万元,社保缴费比例每下降1个百分点,企业所缴纳社保费会减少636.41万元,占企业营业成本比例为0.17%,企业落实本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2545.67万元,占企业营业成本比例0.68%。社保缴费比例下调政策的力度大并且适用性强,可大幅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尤其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企业减负效果更为显著,企业可将减少的费用用于开发研究,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国家可以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实施不同的保险费率下调或减免机制。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减少缴费对实现充分就业具有重大的作用,由于过高的缴费比例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因此国家可适当进行补贴,适度减免企业社保缴费,促进就业。对于依赖资源进行生产的企业,其对资源的需求较大,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属于国家不支持产业,对于这类企业,国家延长社保缴费期限对于企业的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对于新兴产业,国家的扶持对其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而过重的社保负担会挤压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对此,国家可采取“事后返还”的形式来补偿企业。●突破传统观念,加大人才引育力度企业员工的知识储备、技术水平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在人才引进与培养、人才评价与使用过程中,企业要聘用与岗位能力相符的人才,杜绝人才浪费、人才不足现象,不断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政策,完善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人才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为人才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为留住人才、有效控制人力资源成本,企业要对人力资源进行长期规划管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可组织员工的在职培训、脱产培训、特殊培训、定期考核等,建立学习型组织,提高职工自身素质与能力。企业内部要建立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机制,将员工晋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企业可以鼓励核心技术型人才参股,成为“合伙人”,让职工意识到自己的价值与未来发展方向,降低人才的流动率,有效控制企业人力成本。相关政府部门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即人才是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人才提供专业、精准、有效的服务,完善人才交流市场制度,减少求职者与招聘者信息之间的不对称。在社会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加大人力开发成本,把人力投资作为最重要的投资。结语本文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角度研究优化营商环境。首先调查了辽宁省46家上市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构成,发现这46家企业的使用成本、保障成本占总成本支出较高,从而展开对使用成本、保障成本的深入分析。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使用成本的指标,当职工工资上升速度总体高于劳动生产率的上升速度时,劳动生产率上升所带来的价值增量不足以弥补所增加的职工人力资源成本部分,将导致企业利润下降。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将企业的绩效与劳动者收入挂钩,有效控制工资过快增长,同时营造企业创新环境,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将社会保险费用支出作为保障成本指标,通过调查东部地区部分城市的社保缴费情况,发现沈阳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相对较高,这使得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使就业产生更大的“挤出效应”,对产业科技创新方面产生阻碍作用,降低了对投资企业的吸引力。这就需要企业落实国家政策,适度减免社保缴费,提升企业竞争力。参考资料:[1]周跃辉.四轮驱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N].经济日报,2019-12-24(012).[2]王苍林,刘丽.沈阳营商环境剖析与优化路径研究[A].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2020.[3]张腾.检视与完善: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优化路径[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6(03):39-44.[4]刘晓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提升全国营商环境水平[J].中国经贸导刊(中),2020(09):4-7.[5]连家明,陆成林,成丹,寇明风,郭艳娇,张经纬.辽宁降低企业成本对策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8(09):73-84.[6]《辽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R].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7]王萍.企业创新的路径探究[J].中国市场,2020(06):171-172.作者单位王大超,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李倩,辽宁大学经济学院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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