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1_1

时间:2022-08-07 19:1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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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1_1

 

  市场监管局 1

 一、1-2 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加大食品节日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相继开展地产食品、保健食品、步行街餐饮卫生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管。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 385 家,完成食品定量抽检 176 批次,其中生产环节 21 批次,流通环节 135 批次,餐饮环节 20 批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14 起,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对涉及旅游团队餐、年夜饭承接的酒店、农家乐等重点餐饮单位开展集体约谈,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未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二是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全面完成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评定,其中医疗机构 A 级 18 家,B 级 10 家,C 级 1 家;药品经营企业 A 级 105 家,B 级 34 家,C 级 4 家,D 级 1 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A 级 9 家,B 级 10 家,C 级 4 家,有效增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组织开展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共回收过期药品吨,并进行无害化销毁,有效保障市民用药安全。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开展游乐设施、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54 家,发现安全隐患 10 处,针对发现的问

  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年前安全生产大督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做好节日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消保委和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做到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切实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反馈各类消费投诉,规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节日期间共受理举报投诉 173件,调解和立案处理 173 件,调解满意率 100%。

 (三)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完成中层干部选拔聘任工作,共选拔聘任中层干部 81 名,其中提任 10 名,留任 71 名,岗位调整 32 名。将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敢于担当,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的干部提拔到中层岗位,有效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凡提必谈”的原则,开展“一对一”谈话,不断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二、3 月份

 (一)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从3 月 1 至 5 月 30 日,对照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七大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在医药、教育、中介、汽车消费、络产品及服务等行业领域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法的认知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提升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我县餐饮行业发展的决策部署,配合拟定《象山县餐饮业诚信、安全和卫生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对全县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餐饮环节监管力度,落实餐饮行业主体责任,强势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和餐饮行业示范创建工作,确定将 50 家在全县餐饮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餐饮单位作为首批创建对象,全面提升餐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认真开展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抓住“3·15”期间全社会聚焦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这一有利时机,结合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意见,强化相关部门联动和上下互动,突出重点方向和内容,努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和手段,积极关注和及时回应消费者需求,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对企业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象山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办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确保 2017 年度企业年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发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公示共享和信用约束作用,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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