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思考

时间:2022-08-01 14:55: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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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思考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叶彩云 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 我市农村广大干群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 进一步增强, 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作出了 积极的贡献。

 但是, 就农村普法工作现状而言, 其与社会发展要求、 与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需求、 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五五” 普法首次把农民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 不仅是新时期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统筹城乡 发展、 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也是培育新型农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既是维护农村稳定、 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 标的有力保障, 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五五” 普法已进行到第五个年头, 也是检查验收年。

 如何开展今后一段时期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部门要认真研究施教规律, 研究 “一五” 到“五五” 普法重点对象变化之规律, 了 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在思考什么? 关注什么? 需要什么? 力求使“六五” 农村普法工作重点有的放矢、 对症下药。

 一、 当前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 ( 一)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实行了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模式, 使得农村经济发生了 巨大的变化; 近年来, 党中央、 国务院根据农村实际, 提出了“三农” 问题, 并予以足够的重视, 使我国农村经济逐渐走向健康的发展轨道。

 但是, 我们也足以能够看到, 重经济, 轻民主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是中国农村社会不争的事实。

 一是农村法律需求与供求矛盾

 突出。

 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 必然带来对法制文化的需求。

 尤其是我市地处沿海, 农村个体企业、 私营企业、合资企业、 集体企业发展特别快, 与外界交往也越来越多, 农村社会成员 渴望懂点法律知识来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心情极为迫切。

 2007年初, 海沧区霞阳村第九村民小组组长杨亚群等人为牟取个人利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影响恶劣。

 村民由于自 身法律意识淡薄使自 身合法权益受到伤害。

 虽然, 全民普法教育已进行二十多年, 但农村社会成员 的法律知识却不多, 农村的法制教育并没有与农村的社会成员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相匹配, 始终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满足不了 人民日 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 二)

 一些基层党委、 政府领导认识还不够到位。

 现在虽然 “五五” 普法将要结束, “六五” 普法即将启动, 但是, 就目 前基层法制现状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 的和效果, 发展极不平衡,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滞后。

 原因很明显, 一些基层党委、 政府领导认识难以到位, 没有着眼于大局, 立足于长远的打算。

 他们往往把任期目 标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这本无可厚非, 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他们却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或者说他们根本就看不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发展经济的保障作用, 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 三)

 农村人员难以集中。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 农村社会成员 都是独立作战, 各自 为政, 自 由活动空间较大, 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都无法对其进行约束, 集体观念逐步淡忘, 要组织农民集中学习法

 律知识存在很大困难。

 一方面, 农村人口 居住分散, 有的离村委比较远, 传达通知比较困难, 有的即使得到了 通知也不一定来。

 另 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部分去了 工厂上班, 平时在家里是看不到人, 只有一些老人和孩子。

 二、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 ( 一)

 影响农村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是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

 而农村社会成员 的法律素质不高, 法制观念淡薄,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有效地开展, 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困难,对于农村社会稳定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带来了 巨大的挑战。

 农村的法制文化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 农村的法制宣传阵地就难以发挥其作用, 农村社会成员 的法律知识就得不到满足, 从而就限制了 农村社会成员 市场经济观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农村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与市场经济不和谐的因素表现十分突出, 这些都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

 ( 二)

 影响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党的十七大确定了 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目 标:

 即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 基层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民主选举、 民主决定、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 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不断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 治机制。

 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 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村民自 治章程、 村规民约以及各项制度更加完备,农村干部依法管理、 依法决策、 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农民法

 制化水平逐步提高, 社会秩序良好、 人民安居乐业, 形成农村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然而, 由于农村社会成员 法律素质不高的现状延缓了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传统习俗等消极的内容和陈旧的观念缺乏自 我否定的内在机制,缺乏主人翁意识、 责任意识、 参与意识以及当家作主的意识, 严重阻碍了 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 三)

 影响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巨大, 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在农村有效开展, 农村社会成员 的法律素质得不到提高, 限制了 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 有的甚至不能依法正确行使自 己的选举权; 二是政治参与积极性不高, 认为村务工作与自 己无关, 出现“政治冷漠” 的现象; 三是由于宣传不到位村民对有的法律一知半解, 抵制法律文化的越来越成为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封建迷信、 宗教势力等对农村村民政治建设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三、 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策 ( 一)

 要狠抓机制建设, 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要建立镇级党委、 部门分工包村负责的工作体制, 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 由各镇书记亲自 挂帅, 人大、 政府、 政协主要领导, 及司法、 工会、 劳动等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

 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 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要强化村级普法经费保障机制。

 镇党委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工作, 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专项预算, 财政优先保证普法经费及时到位, 专款专用, 并根据政府财力情况, 逐步投入。

 同时各部门各行业要安排相

 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 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要完善监督激励机制。

 镇人大、 政协每年对各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 及时给予科学指导。

 同时, 为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 镇级党委还应该完善科学的考核制度, 作为各村评先创优的标准, 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增加了 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客观性, 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软任务” 变成了 硬指标。

 ( 二)

 要采取多种形式, 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 农村的法治环境的好坏与法制宣传有密切的关系, 为做好该项工作, 应突出在四个做到强化三上下功夫:

 一要让群众在家就能“听”到法律知识。

 要充分利用村庄、 企业高音喇叭定期宣传群众相关法律知识。

 二要出门能“学” 到法律知识。

 利用每年的“12.

 4” 全国法制宣传日 和宣传月 活动, 将一些专业法律法规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

 三要抬头能“看” 到法律知识。

 由村普法负责人定期更换宣传栏上的法律宣传知识; 与此同时, 还应该利用乡 村大集、 庙会、 祭山、 祭海等民间风俗进行法律宣传, 使群众在参与 活动的同时就能学到法律知识。

 四要走路能“瞅” 到法律知识。

 要将村、 镇公路两旁或大小街道均写上永久和临时普法宣传口 号。

 三个强化是:

 一要强化学校学法。各学校要成立青少年学法领导小组, 制定青少年学法实施意见。

 每年,市法制讲师团去乡 村中学、 小学讲法设立制课不少于七次。

 二要强化乡 村的企业法制教育。

 要在企业内部普法学校、 法律课堂, 制定领导和职工学法制度。

 首先, 要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设置普法教育内容。如:

 对于劳动密集型、 生产型的企业, 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 刑法、 婚姻法、 社会治安处罚法等法律知识; 对于个体工商户 ,

 主要开展诚信经营方面的教育。

 其次, 要在企业内部区分不同层次进行普法教育。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重点学习与其经营管理内容相关的法律知识, 普通员 工则主要学习与生产、 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同时,还应该依托市普法讲师团、 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热线、 市普法网等普法宣传平台。

 三要积极开展送法进村庄活动。

 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学校、社会休闲场所抓住召开村民大会、 代表会和居民休息等时间, 组织力量对群众面对面讲法。

 尤其是市镇两级领导和机关专业执法人员 要深入农村一线讲法, 同时还应该利用单位包村、 干部包讲的形式定期到村, 面对面向群众讲授法律知识。

 利用党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政策水平高, 讲课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宣讲团, 深入到镇、 村宣传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 宣传“五五” 普法知识。

 同时由居委会牵头, 利用社区小广场, 组织公安、 律师、 法律服务工作者, 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 对群众进行教育。

 ( 三)

 要加强伍建设, 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是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

 为更好做好“六五” 普法教育工作, 一要强化了 对普法骨干的培训。

 普法骨干作为普法工作的实施者和“排头兵“, 其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普法任务完成的效果, 也影响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进程。

 我们在基层要经常开办不同层次、 不同行业的普法骨干培训班, 对基层所属的普法骨干进行重点培训, 定期对基层普法宣传员 、 信息员 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 做到了 法律知识的及时更新。

 在培训中,要重点学习《劳动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二要强化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培训。

 基层的教育直接面对

 广大职工群众, 处在协调各种关系的第一线, 在动员群众、 组织群众、保护、 调动、 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此, 在基层注重加强各级工会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让广大干部真正成为动员 凝聚群众的“组织员“、 法律法规普及的” 宣讲员“、 促进各种关系和谐的” 协调员“保障群众经济文化权益的” 监督员 , 推进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护的 “保健员 ”及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辅导员 ”。三要强化制度, 在办实事、 求实效上下功夫。

 在基层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联系点制度, 及时了 解民情民意, 特别是农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二是建立宣传日 、 咨询日 制度, 及时地宣传法律知识, 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三是建立工作责任考核制度, 坚持司法所长月 例会和对普法工作月 一考核, 一通报制度。

 农村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非一朝一夕之功, 贵在坚持不懈, 持之以恒。

 为更好推进“六五” 普法工作, 要树立“打持久战” 的思想,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为突破口 , 不断推动普法教育在农村的深入持久开展。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既是维护农村稳定、 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 标的有力保障, 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海沧分局执法科

 叶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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