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方案3篇

时间:2023-04-30 13:4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某某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按照省市有关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我县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我县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加快推进“沿海强县、魅力某某”建设,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实效,根据《唐山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确定20某某年为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年,利用今年一年的时间,对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

  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县直各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及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各镇(街道办)也要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行动目标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县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地区,企业在其他地区能办到的事项,在我县不仅也能办到,而且要办得更好,企业办同样事项在我县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间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3、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科技成果孵化转化的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创新型人才团队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4、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

  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5、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1、对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营商环境举报投诉事项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3、引进人才政策及落实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科技转化以及孵化企业新增情况和问题。

  (牵头单位:商务局、招商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工信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二)项目落地方面5、对投资项目特别是对接京津方面盯的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落地建设中的问题。

  6、引进总部企业情况和问题。

  (牵头单位:招商局、发改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三)企业运营方面7、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及问题。

  8、为市场主体排忧解难、办实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

  9、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收费,实现透明化,杜绝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问题。

  10、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欺行霸市、商业欺诈、逃避税务和偷税漏税情况和问题,查处不法商人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四)园区承接方面11、开发区硬件设施、配套功能优势不突出,招商政策不优惠、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

  12、开发区机构编制、人事薪酬制度、行政审批、投融资平台四项改革中的问题和解决情况。

  (牵头单位:商务局、招商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五)政府诚信方面13、招商时乱承诺,推进中不履行各类政策承诺、不依法兑现各类合同等失信行为,以及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牵头单位:招商局;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六)政务窗口服务方面14、行政审批运行情况。

  15、工作流程不标准、不透明,办事环节繁琐、办理时限长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七)其他方面16、行政执法程序不完善、操作流程不明确、自由裁量权不细化等问题,以及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刁难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17、工作人员慵懒散拖、吃拿卡要等问题。

  18、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

  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领导、人员的问责情况。

  19、县政府网站营商环境整治公开情况。

  20、各单位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建章立制情况。

  (牵头单位:监察局、商务局、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其他县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四、方法步骤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讨论阶段(20某某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1、全面动员。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县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街道办)要迅即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做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制定方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备案。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市民服务热线等载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等内容,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二)查摆问题阶段(20某某年3月26日至4月15日)

  1、深入自查。各相关单位要以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某某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形成问题清单,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相关单位要将问题清单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办公室。

  2、全面排查。各相关单位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对投资者和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拉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排查梳理问题清单也要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

  3、广泛征集。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专题调研或召开座谈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应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并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

  4、梳理汇总。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各相关单位挂单办理。

  (三)集中整治阶段(20某某年4月16日至8月31日)。

  重点开展5项专项行动。

  1、入企帮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入企帮扶活动,梳理筛选50家重点企业,由县直相关单位、金融单位分包,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着力破解企业面临

  的资金短缺、用地制约、手续办理等瓶颈,解决项目落地难、落地慢等问题,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发展。

  2、园区发展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开发区在机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投融资平台建设等四大重点领域改革,以市场化运作机制和专业化招商手段破解项目引进难题,激发园区创新发展活力,加快产业聚集。

  4、政务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等问题。

  5、治庸治懒专项行动。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整治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得过且过、服务态度差、不思进取、领导能力差或执行力比较差、不能胜任岗位职责、重点工作项目落实不力、处理业务工作漏洞迭出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

  各相关单位要对自身查摆出的问题以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于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

  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确定为县级重点改革项目,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县直各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也要分别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

  (四)建章立制阶段(20某某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政府诚信行政。干部诚信履职的制度机制;完善全县统一、高效、便捷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和投诉平台;建立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各相关单位改善营商环境工作评估发布机制;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每年对全县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法制化轨道,形成全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效。。

  (五)总结巩固阶段(20某某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

  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势、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杨洪伟同志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永新、商务局局长李全在、招商局局长田顺凯任组长,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工信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副局长李玉红同志兼任。成立专项工作组,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抓好集中整治。各相关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机关作风整治的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是本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重点单位,要集中解决区内项目落地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解决承载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有效解决制约开发区创新、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全县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取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四)强化督导问责。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将采取定期巡查、一案一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对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

  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整治实效。

  (五)注重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反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人员名单4月10日前报县营商环境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县营商

  某某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按照某某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市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我市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

篇二: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按照《2021年市营商环境评价暨企业、群众“评机关、评岗位”“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我镇精心研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目标

  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不动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我镇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建设开放型经济强镇,打造一流生态乡镇”的奋斗目标,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二、主要问题1.为群众服务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低。

  整改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贴近群众,做群众的知心人。镇村干部要坚持群众路线,多和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冷暖,让他们把我们当朋友。二是服务群众,做群众的暖心人。镇村干部要热情接待群众,当好“服务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要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到党的温暖。三是加强便民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一是加强城乡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力度,做到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道路大中修、通户工程、公厕、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让城乡环境整治成为群众满意、人民受益的“民心工程”。三是丰富日常活动,结合新时代

  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百姓大讲堂活动,大力建设农家书屋,不断更新书籍和完善配套设施,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完善健身设施,实现体育器材镇村全覆盖。做好现有健身器材管护工作,对损坏的健身器材及时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和无安全隐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整治“四凤”问题,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坚决惩处服务群众工作中的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清洁办、镇宣传线、镇文化站、镇新村办、镇便民服务中心。

  2.落实上级政策(惠农、惠民等政策)方面总体工作满意度。

  (1)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让镇村干部成为政策的“明白人”。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条幅标语、微信群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宣传,由各村(居)挂点领导带领蹲点干部进村入户,深入群众,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政策,答疑解惑。

  (3)规范政策落实。规范各项惠民惠农等政策的办理程序,将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批、建档等每一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4)公开政策享受。及时公开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

  实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保障群众的政策享受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农业服务站、镇民政所、镇农医所、镇宣传线、镇便民服务中心。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满意度低。

  (1)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岗定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做好日常值班安排,按时上下班,加强错时延时服务,镇纪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2)优化服务态度。服务热情诚恳,做到“微笑服务”,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办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坚持以人为本,设置接待室、指示牌、文件袋、便民眼镜、雨伞等物品,营造温馨办事环境。

  (3)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对办事群众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时转办上报,实行群众问题台账管理,落实解决问题销号机制。

  (4)建立评价机制。在每项便民事项办理结束后,由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评价,并将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责任领导:

  责任站所:镇纪委、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

  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对照评价分项指标,认真梳理第三方评价和收集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自身不足,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我镇营商环境2021年得到跨越式提升,在市组织的营商环境测评中排名前列。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站所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要亲自过问,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各站所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检查督查。镇营商办将组织力量于4月中旬开始对各站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滞后或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站所进行督办,对敷衍应付、不作为、推诿扯皮的进行全镇通报,并视情况报镇主要领导,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篇三: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始终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促进_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工程,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核心,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集中整治损害投资环境的各类问题,全面规范各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优质服务,创建优美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有效提升我县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二、整治重点

  1、清理和简化审批事项。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审批、核准事项,一律取消。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各类前置性评审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县政府法制办、工商局负责)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中心的管理服务、网络运营、结果考评等,所有审批部门原则上都要在政务中心设

  立窗口并授权到位,实现“一次告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方便企业及群众办事。

  (县政务中心负责)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原则上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的检查1年内不得超过1次,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实行联合检查,上下级执法部门要

  按照管辖级别划分检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对执法部门的违规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并可向监察机关举报。

  (县监察局负责)

  4、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整顿、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和省上按规定程序审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其他一律予以取消。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限制,凡国家和省上有上下限规定的尽可能按照下限执行。实行涉企收费目录制,按年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缴。

  (县财政局、县物价局负责)

  5、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导向的项目,推介中小微企业融资项目。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贷款展期,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展期贷款的审批效率。

  (县金融办负责)

  6、强化招商引资网络建设。加强与省内外重要商协会组织的联系,形成联系广泛、互动频繁、信息共享、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网络。重点加强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和产业集中度高、带动力强的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投资促进,借助其影响和网络,形成务实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

  (县商务局、县工商联负责)

  7、建立公共信用应用平台。推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为日常监管、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提供联动服务支撑。

  (县网信办、县政府信息办负责)

  8、加大推进落实力度。县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在洛投资企业的“娘家”,既注重招商、又重视安商,主动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县商务局、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

  9、实施投资环境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乡镇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推动和优化本区域、本行业投资发展环境,完善签约项目跟踪落实服务机制,建立重大落地项目回访服务机制。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每年选择一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切实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0、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县纠风办、商务局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传真、信箱、网络邮箱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投诉案件,维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及时查处重点投诉案件,对影响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县监察局、商务局负责)

  三、组织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_年6月11日—7月31日)。各部门按照安排,对照整治的重点问题和目标任务,梳理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对症下药,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_年8月1日—10月31日)。各牵头部门、配合单位按照统一安排,针对整治的重点问题和行业特点,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得力措施,集中力量解决投资环境中存在的影响对外开放、制约项目建设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文明的工作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_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部门在整改提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县上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优化投

  资环境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要予以表彰,对排位靠后、问题突出的,要追究责任。

  四、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优化投资环境的责任意识。改善营商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迫切要求。各乡镇政府、部门要统一认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把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展经济的生命线工程来抓,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力争使我县营商环境有明显改善。

  (二)落实整治责任,实行监督考核。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对外开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部门要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宣传部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对个别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可进行深入剖析,公开曝光。县纠风办、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公开,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坚持重措施、重实效,深入研究具体的整治措施,认真解决

  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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