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4篇

时间:2023-04-30 08:05: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居民供?电合同(?范?本)居民供?电合同(?范?本)(征求意见稿)?电?:?份证号码:住所:供电?:法定代表?:住所: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电?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协商?致,签订本合同。第?条?电地址、?电容量和?电性质(?)?电地址:。(?)?电容量:千?(安)。(三)?电性质:居民?活?电。?电?不得擅?改变?电性质?电、向?电地址外转供电?,并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电。第?条供电?式、供电质量(?)供电?以交流50赫兹、电压伏(单相/三相)电源向?电?供电。(?)在电?系统正常的状况下,供电?供给?电?的供电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业标准。因故需要中?供电的,供电?应按下列要求采取有效?式事先通知?电?或进?公告: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应提前7天通知?电?或进?公告;因电?发?故障或者电?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供电?应当按照批准的应急预案或有序?电?案执?。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应尽快恢复供电。不能尽快恢复供电的,供电?应向?电?说明原因。第三条?电计量供电?应当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或供?电双?协商同意的地点,安装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电计量装置。?电?使?的电?电量以?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双?都有保护?电计量装置完好的义务。?电?不应在表前堆放影响抄表或计量准确及安全的物品。如发??电计量装置丢失、损坏、封印脱落或过负荷烧坏等情况,发现?应及时通知对?。因?电?责任致使?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或灭失的,由?电?承担维修或更换费?;其他原因引起的,由供电?负责维修或更换,不收费?。?电计量装置出现故障或灭失期间?电量,由双?根据正常结算周期内?电量协商确定。如发现?电计量装置记录失常,双?均有权向合法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如检定合格,检定费?由提出请求?负担;如不合格,该费?由供电?负担。在申请检定期间,?电?应先按正常结算周期内?电量交纳电费,检定结果确定后,供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第四条电价及电费结算(?)?电?选择执?以下第种电价:1.居民?活?电电价2.居民?活?电峰?电价。(?)供电?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电?计收电费,并采?等简便有效?式,便于?电?查询电价、?电量、电费和?付情况等信息。(三)?电?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双?约定的结算周期和结算?式,在?前?额交付电费。第五条?电安全?电?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触电、漏电的剩余电流保护器,并负责运?维护。

  第六条供?电设施维护责任供?电设施维护责任分界点为(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设施供电?产权部分由供电?负责运?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设施由?电?负责运?维护管理。第七条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协商同意,可以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电?需要增加、减少?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电性质、另?选择电价、迁移?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的,应先?结清电费,并携带有关申请和证明?件,到供电??电营业场所办理?续。供电?在本合同外以公告等书?形式公开做出的服务承诺,?动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为?电?设定义务或不合理地加重责任的除外。供电?公开做出的承诺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第?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经双?签字、盖章后,?供电?装表接电之?起?效。合同期满后,双?未提出书?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电?1.?电?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可以从逾期之?起,每?按照?费总额的1‰加收电费违约?,?逾期之?起计算超过30?,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供电。2.?电?发?违约?电?为和窃电?为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供电?1.供电?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电?中断供电,给?电?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因电?运?事故引起居民家?电器损坏,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条争议解决?式因履?本合同发?的争议,双?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均可选择以下第?式解决争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第??条其他(?)本合同?式份,双?各执份。(?)第??条附件(?)(?)上述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供电?:(签章)?电?:(签章)委托代理?:(签章)委托代理?:(签章)年??年??

篇二: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用电人:供电人:编号:

  _______________

  居民供用电合同

  供电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电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

  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

  用电地址:

  2.

  用电容量:

  3.

  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千瓦。。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

  50赫兹、电压口

  220伏口

  380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

  □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

  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结算的依据。

  2.

  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

  发现计量失

  常时,应查明原因。

  3.

  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岀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

  轮换计费电能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

  费后,供电人应在

  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

  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

  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保管不当除外。

  4.

  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

  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

  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

  退补时间

  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

  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

  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

  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

  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

  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

  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六、抄表和结算

  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

  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1.

  居民生活电价

  2.

  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1.

  明的日期为准。

  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

  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抄表例日为

  。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2.

  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

  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电费结算当

  (次)月

  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随时检查充值余额,在预付电费使用完毕前及时付费,以保证持续用电。

  七、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

  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

  (见附图)。分界点电源侧电力设施由供电人负责

  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电力设施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八、用电安全和保障

  1、供电人应按规定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停止供电时,应按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或公

  告,但因紧急避险、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情况除外。

  2、用电人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

  24小时内应恢复供电。

  3、用电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剩余电流保护器等开关电器,并负责运行维护,以保障用电

  安全。

  九、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用电人需要增加、减少用电容量,变更户名、改变用电性质、另行选择(分类

  /分时)电价、迁

  移用电地址、移动表位、过户等,应先行结清所欠电费,再与供电人依法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

  除合同的,应依法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合同未作变更的,不得擅自实施。

  十、违约责任

  1.

  供电人

  (1)

  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2)

  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家用电器损坏,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用电人

  (1)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电费,应继续交付,并自逾期之日至交付日,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

  支付电费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欠电费的电人可按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2)发生《供电营业规则》第

  规则》有关规定处理。

  30%。经供电人催缴仍不交付的,供

  100条、第101条所列违约用电行为、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向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种方式解决: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用电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未另行签订协议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

  理。

  十三、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电人:(签章)

  地址:

  用电人:地址:

  (签章)

  时间:

篇三: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

  最新用电协议书*本

  用电协议书*本〔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室内分布系统在甲方

  用电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电单位及联系方式:

  1、供电单位:

  2、联系方式:

  3、供电地址:

  〔市、区、县、路、号、楼宇名称、竖井位置〕

  二、电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电费标准:

  元/度。

  2、其他:

  乙方自行新装电表,该电表起始读数为零

  3、支付方式:

  〔1〕乙方所发生的电费由甲方向供电部门统一交纳。

  〔2〕乙方电费支付时间:每季度支付一次

  双方根据电表读数,据实结算。

  三、双方约定:

  1、上述第二项第1款中的电费标准随政府电力部门的公示价格进展调整,该调整发生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按照上述第二项第3款中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纳电费。

  .z.

  -

  3、在乙方按时向甲方支付电费的前提下,甲方应确保乙方基站的正常供电,不得随意停电。特殊情况下需停电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为基站机房准备其他应急供电设备。

  4、结算电费时,甲方提供电费往来收据,以及加盖公章的电费发票复印件。

  5、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手段给予乙方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以及乙方人员不应得的其它各种利益。

  6、乙方人员不得借婚、丧、嫁娶、过生日等事宜,接收甲方的变相送礼。不得承受甲方的吃喝、娱乐、洗浴、旅游等各种消费招待。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交纳电费超过三个月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逾期支付电费数额的千分之三。

  2、由于甲方的过错或责任导致设备停电超过8小时,〔电力部门正常检修停电除外〕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赔偿,此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局部或全部电费。

  六、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本〔二〕

  .z.

  -

  供电方:*********用电方:*********为明确供电方和用电方在电力供给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平安、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点、用电类别

  1、用电地点:*******2、用电类别:*******二、供电方式、供电容量

  1、供电电压:三相交流50Hz、380V电源

  2、供电容量:100kVA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平安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电方按规定事先通知停电,用电方需配合。

  3、用电方的功率因数应到达"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围,否则用电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使其到达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用电计量

  1、供电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数据,作为向用电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z.

  -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产权分界处,安装的是电度表。

  3、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撤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需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4、供电方在用电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电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5、供电方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展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展校验。用电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处理。

  6、用电方认为供电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电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相关技术监视局申请检定。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及方式:

  〔1〕供电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工程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实行单一制电度电价。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在100kW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

  〔3〕根本电价按最大需量计费的用户,按协议确定值计收根本电费,如果用户实际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5%,超过5%局部的根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用户可根据用电需求情况,提前申请变更下一个月的协议最大需量,需供电方审批,但用电方申请变更协议最大需量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六个月。

  〔4〕低于变压器容量的40%时,则按变压器容量的40%核定最大需量值。按最大需量计收根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的暂停。

  .z.

  -

  〔5〕计价方式:电费计算执行两部制电价,根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电度电费按电度电价计算。

  〔6〕单一电度电费按月计收: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电度电价,收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7〕根本电费按月计收:用户的最大需量*根本电价,根本电价参考目前**省珠三角地区的计收标准:按最大需量计收的根本电价为32元/kW/月。

  用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用电方可按自身情况在每月20日之前向供电方书面提出申请,调整下月最大需量限额,供电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答复〔超过个5工作日末予答复的,视作同意〕,假设供电方书面答复同意则按新限额计算。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在每月定期抄表,并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3、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协议第九条处理。

  4、用电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局部缺乏以付清欠费时,所欠局部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5、供电方向用电方收取电力设备保护费及开户费共8万元,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与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处〔即供电方所接配电箱与电度计费表〕,支持物属供电方。分界点电源侧〔即电度计费表前〕的供电设施#from最新用电协议书*本来.z.

  -

  自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即电度计费表后,除供电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之外〕的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改动者,事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巡线等时,用电方需给予方便。用电方人员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的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时,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5、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等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工作,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七、其他约定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平安,供电方按"用电检查管理方法"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展检查时,用电方需予配合。供电方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用电方应向其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用电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电方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4、用电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需事先到供电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电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局部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地址。

  .z.

  -

  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用电方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当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当年欠费局部,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②跨年度欠费局部,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顿局部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电方自行承当。

  〔2〕用电方愿遵守"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如有违反,供电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电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3〕用电方违反约定事项第七章第5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电方承当,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电方损失也将由用电方承当。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超出供电容量或因用电方责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维修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位时,工料费由用电方负担。

  3、如因大修或方案检修停顿向用电方供电,供电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用电方,线路故障及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由于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并给其造成损失的,用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供电方及其他用电方承当赔偿责任。

  5、用电方未经供电方同意,擅自超方案指标用电,供电方应通知用电方自行限电,必要时供电方有权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设备维修费用,由用电方承当。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造本钱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处理。

  .z.

  -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依本协议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供电时间

  1、供电、用电双方在本协议签约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

  2、用电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电方检验合格,且本协议生效后,供电方即依本协议向用电方供电。

  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协议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协议的文书、和图表也是本协议的组成局部。

  十二、本协议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供给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电协议或供电合同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四份,供电方执三份,用电方执一份。

  4、本协议的签约地为:

  .z.

  -

  供电方:〔公章〕

  用电方:〔公章〕

  供电方法人代表:〔盖章〕

  用电方法人代表:〔盖章〕

  供电方授权代理人:

  用电方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本〔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五原县供电机构,有完善的电网系统。乙方为五原县招商引资的牲猪屠宰企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如下供、用电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受电地点:五原县荣丰工业园区

  2、乙方受电容量:三相变流500千伏安,新增变压器一台。

  3、合同期限:自20**年10月28日起至企业生产终止。

  4、乙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均应向甲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5、乙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甲方应根据用乙方所提的期限,保存其原容量。停顿用电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将电费结清。

  6、乙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平安经济运行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甲方可不供电。

  7、乙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平安用电工作催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乙方共同做好对乙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展平安技术考核。

  .z.

  -

  9、乙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方案,完成节约用电任务;甲方应催促、检查、帮助乙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10、乙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措施,推广有效的节约经历。

  11、甲方和乙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12、甲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期限交付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顿供电。

  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20**年

  月

  日20**年

  月

  日

  .z.

篇四: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供电人:

  用电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就居民生活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用电人用电地址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街道(村)

  号

  幢

  _______

  单元

  室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低压□220□380伏电源向用电人单电源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普通电能表

  □费控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电价及电费结算

  (一)计量装置为普通电能表

  1、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普通电能表记录的抄见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向用电人定期结算电费。

  2、供电人实行□单□双月抄表,用电人于抄表之日起十日内在供电人指定的地点交付电费。

  (二)计量装置为费控智能电能表

  用电人向费控智能电能表配置的专用充值购电卡中充值,供电人以在用电人的受电点安装的费控智能电能表记录的电量为依据,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由费控智能电能表内置计费系统自动实时结算用电人电费。

  五、供电人权利义务

  (一)按照国家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随电量征收的各项费用收取电费,并在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调整时,按规定执行。

  (二)对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交付电费,经催告用电人仍未交付的,供电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对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用电人,当费控智能电能表充值余额为零时,费控智能电能表的自动断电功能将自动中止供电。

  (三)对违章用电、窃电及其他违约用电行为有权制止,依法追收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并中止供电。

  (四)供电人发现用电人计量装置有问题或故障时,供电人对该计量装置进行免费检验,如计量误差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则按规定向用电人补收少交的电费或退回多收的电费。

  (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用电人提供连续电力供应服务。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按照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六)在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供电人在国家规定时限或服务承诺时限内组织检修。

  (七)使用普通电能表因欠费停止供电的,供电人在用电人交清电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不能在24小时内恢复供电的,向用电人说明原因并按用电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使用费控智能电能表的,在用电人提供自身信息完备、准确的情况下,供电人通过费控智能电

  (八)使用普通电能表的用电人逾期未足额交付电费的,供电人除追补欠费外,还可向用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

  (九)用电人交清欠费,供电人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供电量对应电费总额的1/00向用电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一元的按一元收取。未供电量按用电人前6个月平均用电量计算。

  (十)供电人、用电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免责事由

  供电人、用电人受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且该影响足以导致任意一

  0方或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约定义务,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免除责任。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上述情况的,不免除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供用电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时终止。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电人(盖章):

  用电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时间:

  附件

  居民生活用电登记表

  用

  电

  人

  资

  料

  用电人

  用电地址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房产证号

  用电性质

  交费方式

  其他说明

  手机

  居民生活用电

  电力机构卡表购电

  户

  号

  用电容量

  千瓦

  座

  机

  邮

  编

  身份证号

  用

  电

  代

  理

  人

  资

  料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供电线路产权分界示意图

  特别说明:本人特此声明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完全属实,并

  愿意签订居民生活用电合同,遵守所签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用电人签名:

  (或用电人授权认可的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查询号

  受理人

  供电人填写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合同编号

  供电人盖章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

  (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

  是否一致;

  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3、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

  (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加

  盖公司的印章加以确认。

  4、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

  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

  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

  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把

  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等是不具备主体资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

  (是否有

  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

  司、分厂、办事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

  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

  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

  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业务是

  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商部门年度检验,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如果没

  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与

  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

  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

  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的履

  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

  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

  约情况一般或履行

  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

  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

  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

  客户的评价,调取工商资料等

  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

  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

  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考查,在确认有良好

  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

  险。

  二、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

  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

  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

  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

  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

  四、约定违约条款。

  五、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

  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

  (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行为能力及资信状况,最好

  是以钱款两清的方式来交易,以避免风险。

  2、合同对方为法人:

  (1)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特别注意营

  业执照上的公司名

  称,上对方名称和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公司的样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会要求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在此应确认在此处签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则应特别注意该人员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应

  把授权委托书、合同书及个人的身份证明

  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

  (3)应注意签约方的资信状况,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

  (4)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

  “其他组织

  ”

  :

  1)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

  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2)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对方人员签字的地方

  (如验收单上)都要注意签字方的身份,是

  否具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可能会变为个人的行为,最好在

  涉及到对方签字的地方都

  加盖公司的印章加以

  确认。

  5、合同主体的考察方法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下属部门,如企业各部、科、室

  等是不具备主体资

  格,不能签约的,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适格而被认定无效;

  而企业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公

  司、办事处等,则应看其是否具有对外开展业务资格

  (是否有

  授权)?是否有非法人营业执照

  ?如果有授权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对分公

  司、分厂、办事

  处的审查,除审查分支机构的履约能力外,还应审查公司的履约能力的情况,因为在分支机构无力承担责任的情况

  下,公司还应承担补充责任。看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

  同标的额相称,如差别较大,则可能风险也较大,应加以

  注意;看企业经营范围,看拟签合同

  业务是否在经营范围内,不是,风险也较大;看企业的工商年检是否通过了工

  商部门年度检验,如果没有,则签定合同时风险也会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2)、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在审核了对方的主体资格,没有问题后,则应核实签约对方的资信。

  核实资信的方式与签约对象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是老客户,则可以考虑

  与其签合同,但要核对其之前的履约的情况,如履约情况差,一般不能再与其签合同,既使签,也只能同时履行合同,既交货的同时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货期较长,则应要求对方先支付一定

  的履行保证金,并要求在交货的同时付清全部货款;对核对履约记录情况后,如履约情况一般

  或履行情况良好,则应考察其资信证明文件,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应要求对

  方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

  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调

  取工商资料等其它手段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最后依据对方的资信情况确定是否应签合同或签什么样的合同。

  对于新客户除了交货的同时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并实地进行

  考查,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

  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

  险。

  二、合同形式:

  1、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货的同时负款的合同外,一般应以书

  面的形式签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形式签定合同时一定要要求以书面

  的形式做最后的确认,以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

  当然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并有效

  的,但这样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风险和麻烦,应当尽量的避

  免;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3、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

  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

  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4、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

  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即一年)。

  5、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6、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五、签定合同时还应注意到重要细节

  1、保留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可以证明

  身份的材料;

  2、盖公章时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盖章确认;

  4、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

  约责任。完备的书面

  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

  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5、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

  票、送货凭证、汇款

  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

  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作约

  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书

  面凭证。

  6、慎用善用公章

  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

  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

  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

  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

  您的权益。

  7、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

  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

  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

  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8、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9、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时效

  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

  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

  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

  证据是否充分。

  10、注意定金条款

  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

  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

  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

  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

  看待。

推荐访问:居民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协议书 用电 范本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