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管理制度4篇

时间:2023-04-29 17:40:0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管理制度

  一、信访事项受理

  l、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的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

  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

  错登。

  2、对随信寄来的领导批示或者其它物件应登记注册并保持

  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核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3、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问询

  认真作好记录并请来访人阅看记录确认后签名对来访问题能当

  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4、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

  确无误字迹清晰条理分明。

  5、由站长、值班站长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由团支部负责安

  排。

  6、站领导要坚持值班、带头执行信访制度认真处理疑难

  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艰难和问题。

  二、领导阅批

  l、对于一切行车人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和

  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

  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及时报送上级领导阅批。

  2、处理信访事件时间普通不超过三天重大信访件和信访

  中反映的急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三、信访办理、督办

  1、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

  有结果。普通信访件一天内办理完毕重大信访件不得超过三天

  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

  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2、对上级部门和地方相关单位交办、协办的重大信访件

  应站长办理。

  3、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

  当、手续完备。

  4、对不属本部门责职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应做好解

  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

  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5、对交给相关部门办理的信访件应及时协调沟通解决和

  反馈。

  四、信访回复

  l、对受理司乘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匿名信、重

  复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原则上都要把调查

  情况和处理意见给来信来访人复信或者直接回访。

  2、复信、回访要掌握政策讲究策略保守机密有针对性地

  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员思想

  不通的应作重点回访对象。

  4、受理来信来访后普通在一个月内复信特殊情况在一个

  月内不能办理的也应复信或者回访说明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五、信息反馈

  l、应定期召集信访分析会分析情况全面掌握与本单位工

  作职责有关的信访信息。

  2、信访件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

  上级领导。

  3、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可以选择作为

  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促使问题的解决。

  六、信访档案管理

  l、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材料每年都要进

  行清理登记立卷归档。

  2、做好信访档案的保密工作。

  3、对信访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遵章守纪保守机

  密。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篇二: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共五则范文)

  第一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单位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单位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单位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单位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领导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

  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

  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第四条

  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信访工作,纪检监察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监察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

  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局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

  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

  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

  受理范围

  第八条

  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一)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举报管辖区域内社会组织或个人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

  (四)其他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第九条

  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有权处理的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四)本局或直属单位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本局提出同一事项的;

  (五)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六)信访人不服本局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

  诉请求的。

  第十条

  对不属于本局职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介绍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对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应向其做好法规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信访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

  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实施登记:

  (一)来信管理:对各类信访信件,由专人负责拆阅,按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并按处理来信的程序,送领导审阅。负责信件审阅的领导,按

  “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和区别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进行办理。对需转其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处理的信件,要按规定做好登记签收手续;对转办信件,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按照分工归口的规定办理。

  (二)来访管理:凡群众个人或集体来访反映问题,接访人员必须文明礼貌接待。接待人数要两人以上。仔细耐心听取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结果要让来访人员签名认可。接访时,应依据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认真解答,不许愿,不信口开河。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来访,按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应耐心为其指明受理部门。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对来访者要求局领导接访的,由接待科室做好安排,并派人陪同接访。

  (三)电话举报管理:凡来电要求举报的,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做好详细记录。举报人举报完毕后,接听人应将其举报内容复述一遍进行核对,经整理后及时报送呈批。对重要的举报电话可进行录音处理。录音完毕,应注明来电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整理呈报。

  信访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

  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薄、报告、统计、资料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第十三条

  保密范围包括:检举控告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号码、性别等);被检举控告的对象和检举控告的内容;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信访件。不得将捡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

  检举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答复、奖励、报告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不得以电话方式进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结果的反馈。

  第十五条

  对于上报的重大信访案件材料,要按机要件规定办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

  第十六条

  对因违反规定泄密而造成检控人被打击报复等不良后果发生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信访案件查处

  第十七条

  对一般案件线索的初查,由纪检监察室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进行。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进行初查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经党组会议审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初查情况。对需要对被检控人发信访通知书或进行约谈的,要经党组会议审定。对经核查存在违纪违法事实,需立案调查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承办人必须写出调查报告,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时,对承办部门提出疑难或已回报结果但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案件,应及时与承办部门研究,向分管局领导反映,帮助解决,及时结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信访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实行包案办理制度。接案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包

  案责任人,明确办结期限并按规定上报办理进度。包案处理的复

  杂案件,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对上级机关转来的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信访件,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条

  对自办、承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向上级回报信访案件结果材料应连同必备材料,加盖公章上报。报结时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不能用复印件和涂改的底稿复印上报。

  结论复核

  第二十一条

  收到信访人要求进行复核的请求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由有关科室对信访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复核。

  第二十二条

  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信访人要求复核的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

  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外调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外出调查。第二十四条

  承办科室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答复信访人。

  回信回访

  第二十五条

  对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要根据调查事实给予负责的答复,重要的复信应由局领导审阅。

  第二十六条

  对联名或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查结后要召开全体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反馈调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

  对匿名信访可视具体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或公布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

  严格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回信回访,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在案。

  信访统计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本局信访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年终对信访情况作出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

  及时收集、筛选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重大问题或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反映或专题报告。

  第三十一条

  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查办信访案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的经验。按有关规定向市信访部门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信访档案管理要求案件装订标准、规范。卷内必须材料齐全,排列顺序准确,随时立卷,及时归档。信访案件档案按

  “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案结卷成,一案一档。文书档案及一般信访件,可组合装订立卷,注意分类组卷。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完毕。严格管理好信访档案。严禁私自借阅或将案卷资料带离办公

  室。需摘抄、复印的,须办理手续。

  第三十三条

  每年要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原则上对上的办结案件材料,要按要求归并到局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内保管。档案资料要实行专柜专人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第三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客田镇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全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定期研究信访工作。镇党委、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或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信访接待和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做好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安排。

  二、实行信访接待周制度。设立信访办公室,每周安排综治办和纪委两名工作人员轮流接待信访群众,确保随到随接访,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听记,耐心解答,对调处无效和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归纳梳理后必须及时向镇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汇报,经批示后向相关责任人提出限时办结要求并跟踪进行督查。同时,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和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信访件,信访办公室都要按负责人的批示督促相关人员认真调处,及时答复。信访接待室对信访案件要每周登记汇总,每月会议通报一次。

  三、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包案管理。对较大和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及相关村负责人联合包案负责制度,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劝解、包息诉罢访;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随时对所包村有关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倾向性、矛头性的事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集中进行排查调处,确保事态不扩大,问题不上交,信访人员不出所在辖区。

  四、坚持定期报告形成长效机制。包村干部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

  以前,向镇信访办公室报告所包村本周信访稳定工作情况并做好登记,做到有事及时报,无事零报告。

  五、推行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镇机关全体职工必须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增强信访工作责任心,不得有意回避来访群众。凡被来访群众首次碰见和首先找到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对待来访群众,不得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群众的诉求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详细了解情况,认真记录登记,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或者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不能乱答复,甚至说无原则的话,要及时将有关人和事领办、交办到具体地点,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因态度冷漠生硬、敷衍塞责、拨弄是非导致群众不满或矛盾激化的,要严肃追究首问人的责任。

  六、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镇村组三级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力争将各类矛盾就地消化,确保各自责任区和辖区内“小矛盾不

  出组、大矛盾不出村、重点案件不出镇”。

  七、严格落实信访奖罚连带责任制。

  (一)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认真处理。如果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对所在村支书、主任及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将分别予以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出现县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50元;

  2、出现市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100元;

  3、出现省级越级上访事件一次,对所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处罚200元。

  (二)凡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事件的村,每出现一起,村支书、主任必须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该村本内不得评为先进集体,村干部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三)严禁村干部和党员以各种形式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等非组织活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对工作滞后完不成任务的,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显失公平和处理矛盾不及时,态度粗暴专横造成群众不满而上访,特别是亲自策划、煽动、组织或参与群众聚众上访的不合格村干部,要视其情节给予诫勉

  谈话,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或依法罢免。对放弃党性原则,组织或参与聚众上访,破坏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等组织处理。

  (四)一切越级信访案件,村干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到上访地点全程参与调解、处理和劝返工作,当场提出村上处理意见,事后两日内向镇信访办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或答复材料。现场拿不出处理意见或事后在规定时间内交不上书面材料的,每次对相关村支书、主任分别处罚50元。

  (五)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及信访重点案件主抓负责人如果因为工作失职,导致所包村组出现越级上访事件的,也负有信访连带责任。所包村组或主抓重点信访案件出现县级及县级以上越级上访一次,对镇主抓负责人和包村领导分别处罚100元,对包村干部处罚30元。

  (六)对镇村干部的处罚,罚金从年终奖励工资中扣除。内没有出现上访或重大越级上访的村,村支书、主任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优先予以考虑,并酌情分等次予以重奖。

  客田镇信访接待处理制度

  为规范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促进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维护全镇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按时限和要求解决出现的信访矛盾及应该解决的信访问题,认真负责地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接待的,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或代替接待。对所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根

  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上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转给分管领导,并严格落实。

  三、对多人就同一问题集体上访者,信访接待人员应首先向其宣传信访人员上访规定,劝其推选5人以下代表反映问题;对不遵守信访法规,拒不推选代表,执意吵闹,刁难接待人员,严重妨碍正常信访秩序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劝告者,要通知派出所协助强行带离现场。

  四、信访工作实行信访首接责任制,对所接待受理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登记。能够当场协调解决的,尽量当场解决答复,起草《处理意见书》,经上访人同意签字后,存档备查;不能当场解决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属于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信访案件,应当在20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情况特殊的信访案件,办结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30日。

  ②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的案件,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同时要向原交办、转办机关报送有单位一把手和信访人签字同意的结案报告五份。情况特殊的信访案件,办理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90日。

  五、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信访案件,不得隐匿、丢失或擅自销毁信访材料,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转给或泄露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单位或个人。

  六、机关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和拖延,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主要领导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亲自备案处理,直到案件办结、信访人息诉罢访。

  八、对无视法律政策规定,胡搅蛮缠,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及造谣诬陷或策划、组织上访者,由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2012年2月10日

  第四篇:炼钢厂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炼钢厂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为维护企业形象和全体职工切身利益,促进炼钢厂信访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厂属各单位。

  3、机构设置

  炼钢厂设置三级信访网络。

  3.1、厂部设置一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兼任,主任由党办主任兼任;

  3.2、车间设置二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

  3.3、班组设置兼职信息员。

  4、职责及责任

  4.1、工作职责

  4.1.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4.1.2、贯彻落实公司、厂党政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

  4.1.3、热情接待部门或职工上访,做好信访记录;

  4.1.4、协同相关部门调查信访事宜,并提交处理意见;

  4.1.4、及时按要求上报信访信息和报表。

  4.2、工作责任

  4.2.1、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厂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4.2.2、车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车间信访工作负领导责任;

  4.2.3、班组信息员负责班组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工作考核

  5.1、工作考核按《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考核。

  5.2、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信访工作研讨活动,车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以信访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考核按《炼钢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规定考核。

  6、举报箱管理

  6.1、举报箱设置在厂办公楼大门内侧处(三楼),由政工科(纪检)负责管理。

  6.2、举报箱每月中旬开箱一次,开箱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并做好开箱记录。

  6.3、政工科(纪检)负责对举报内容分类处理。

  7、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废止。

  8、本制度由厂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炼钢厂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一日

  第五篇:2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试题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A.信访办B.办公室C.工会D.党委

  2.公司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人以下的,由信访办公室接待人员接谈处理。难度较大的上访问题由的办公室分管信访主任协调处理。

  A.5人B.3人、C.10人D.8人

  3.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上访人数在()人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共同接谈处理。必要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后处理。

  A.5人B.3人、C.10人D.8人

  4.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承办信访事项,应当自接受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

  A.30日B.20日C.15日D.60日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承办信访事项,情况比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日。

  A.30日B.60日C.120日D.90日

  6.信访人对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不满意,可以向原办理

  单位或者其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要求。

  A.复核B.复查C.重审D.监察

  7.公司信访工作机构对来访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A.防疫部门B.保卫部门C.公安部门.D.卫生部门

  8.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不需履行以下那项义务。()A.提供证据

  B.如实反映情况

  C.不得诬告、陷害他

  D.遵守信访秩序

  9.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通过信访工作机制经常开展那些工作。()

  A.开展调研工作B.依法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C.监督信访工作D.对群众反映信访事项做出决定10.公司信访工作机构对通过()方式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提出。

  A.诉讼B.调解C.行政复议D.仲裁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应遵循的原则。()A.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

  B.处理问题和法律宣传相结合C.处理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

  D.实事求是原则E.客观公证原则

  2.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选派()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A.责任心强

  B.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C.有群众工作经验

  D.有专业技能E.熟悉信访工作

  3.公司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应当遵守()规定。

  A.遵守保密制度

  B.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C.接照处理程序,及时公正处理D.文明接待

  E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4.下列那些选项是信访人有权提出的信访事项。()A.检举、揭发公司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失职等行为。B.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C.其他信访事项

  D.向公司反映问题、提出要求。

  E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申诉、控告。5.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A.了解信访工作制度及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B.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与其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

  C.对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信访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D.办理机关查询与其有关的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并要求答复。

  E.可以实地到相关部门查阅核对相关资料。

  三、填空题(本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信访人依法信访受

  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

  2.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提出。

  3.属于公司所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在受理之日起个

  工作日内交责任归属单位办理;但所反映重要情况或者紧急问题的事项,公司可以直接办理。

  4.凡遇公司集体上访事件,公司

  应及时通知

  单位。

  5.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提出信访事项的,应提倡使用、告知。

  6.信访人应当先到

  信访工作机构反映,解决不了或者不在其

  范围内的,再到公司信访办公室反映。

  7.公司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在

  受理来信、、电子邮件,接待来访。

  8.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人员与

  应当共同维护信访。

  9.患者的信访事项,由其

  人代为反映。

  10.公司信访工作机构对妨碍

  的精神病患者,应当通知其

  人或者所在地区负责将其带回。

  四、判断题(本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公司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场所受到信访人殴打、伤害的,可以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2.公司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在接待场所自杀、自残的,应当及时制止。()

  3.公司各级信访负责人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制度规定的,只能由其所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4.信访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公司员工和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公司信访机构报告。()

  6.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承办信访事项,应当自接受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7.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凡属于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的,应当提供基本事实、相关资料证明。()

  8.公司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侵害时,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9.公司所属各单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信访工作。()

  10.公司所有事项均不得越级上访。()

  五、简答题(第1、2题各10分,第3题15分,共35分)1.公司规定信访人不得有那些妨碍信访秩序和影响他人信访权利的行为?

  2.公司对上访事件的处理做了那些规定?

  3.简述油田公司信访处理流程?

  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制度考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5.B、B、C、A、D6-10.B、D、A、B、A二、多项选择题

  1-5.ABCD、ABC、ABCDE、ABCDE、ABCD三、填空题

  1、法律、打击报复

  2、回避3、5个、越级信访

  4、信访办公室、上访人所属

  5、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6、本单位、职责

  7、工作时间、来电

  8、信访人、秩序

  9、精神病、监护

  10、信访秩序、监护

  四、判断题

  1-5.√、√、X、√、√6-10.X、√、√、√、X五、简答题

  1.答案(1)占据接待场所;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和婴幼儿弃置于接待场所;经受理完毕,在公布的接待时间之外仍滞留于接待场所。(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煽动信访人闹事;胁迫他人参加信访或者阻止他人退出群体性信访;为牟取不正当利益,鼓动他人信访。(3)威胁、诽谤、辱骂、殴打信访工作人员;故意损坏接待场所的公共设施、公共财物。(4)扬言放火、爆炸、投毒、凶杀或者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

  全;投寄不明物质,制造恐怖气氛。(5)其他妨碍信访秩序和影响他人信访权利的行为。

  2.答案(1)上访人数在3人以下的,由信访办公室接待人员接谈处理。难度较大的上访问题由办公室分管信访的主任协调处理。(2)上访人数在3至10人的,由办公室分管信访的主任接谈。问题较大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涉访单位来人处理。(3)上访人数在10人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共同接谈处理。必要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后处理。

  3.答案见《机关主要工作流程手册》第15页。

篇三:信访管理制度

  

  新和县幼儿园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园领导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信访会议,研究、分析本单位信访情况。

  2、要有一名领导负责信访工作,并做好群众逐级上访和人民群众上访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

  3、本着“谁家的人谁管,谁家的事谁办,归口办理的原则”,凡是幼儿园的信访,由幼儿园自己办理,涉及幼儿园主要领导的信访,由教育局办理,涉及幼儿园与外单位的信访,幼儿园要积极协助查处。

  4、建立来信登记制度和信访案情分析制度,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

  5、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级办理,按时完成,如期上报查办结果。

  6、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信访会议,积极学习信访业务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处理信访工作的能力。

  7、要善于做思想工作,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查处案件

  要做到秉公办案,刚正不阿,执行政策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处理的结果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8、信访干部要成为领导的得力助手和群众的知心朋

  友,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工作,为领导排忧解难。

  新和县幼儿园

篇四:信访管理制度

  

  信访管理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的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全市城市客运行业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工作原则、分工和职责

  (一)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办公室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日常信访接待,承上启下,协调落实。

  (二)科室要协同办公室处理好领导批办的信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直接受理本系统、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并做好信访登记和信访记录,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与信访当事人签订“双向意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信访工作要切实明确职责:接待处理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综合统计、分析信访情况,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提出建议;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做好信访登记、统计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处理信访的基本程序

  (一)凡属寄给处领导的来信,由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人拆封,按顺序编号登记,及时呈报领导批阅。按领导

  批示或转送有关科室处理。

  (二)凡属一般问题的来信,应在5各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在1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属特殊疑难问题的,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期。

  (三)处理来信来访应做到“及时、准确、认真、妥善”,即:当日来信要当日拆封;如不属我处办理范围内及时退回或转送有关单位;对上级交办的来信及时呈送领导阅示,按领导批示催办、查办;揭发、控告信件要转到被揭发单位或个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不能转给揭发单位和个人,严格为群众做好保密工作;对来电话反映问题的,要详细、准确地记录,并及时复核,按有关程序办理;无论属于哪一类的来信来访,都应有处理结果,并形成报告。

  (四)信访中一般问题与特殊问题的处理:

  1、对群众要求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应根据其事项报请有关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并告知信访人;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要向有关科室说明情况并限期结案。逾期既不报告,又不说明原因的,办公室应及时催办、查办。

  2、对上级领导和处领导批示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按领导批示由有关科室共同研究处理,并形成报告上报。

  3、由上级有关部门牵头处理的信访问题或集体上访,需要我处派人参与处理时,要报请主要领导指派有关同志参加。

  4、对违反国家《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取围堵、侮辱等手段威胁工作人员或携带危险物品,冲击、堵塞、阻断交通,扰乱、妨害正常办公秩序的来访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以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5、来访人突然发病需应急治疗的,应及时派人送往就近医院。

  6、信访工作人员如遇关系到本人亲属的信访问题时,应自觉回避。

  (五)信访工作的领导与协作:

  1、信访工作实行党政责任人责任制,行政负责人分管信访工作,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以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改进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3、科室召开的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应通知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的同志参加,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和内部掌握的有关精神,要及时送给信访工作负责人参阅。

  4、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养教育,使其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调查研究能力,为政清廉、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序

  (一)副处长以上的领导干部要轮流参加信访接待日的接待工作,办公室或业务科室在领导接待日留人值班,负责做好接待记录。

  接待日时间:每月30日(遇假日顺推)

  接待地点:办公室

  (二)对群众来访要求解决的问题,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接待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三)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接待日接待工作,应提前向处长请假,由处长安排其他处领导接待。

  (四)落实重要疑难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应亲自审核和签发调查处理报告,并形成报告上报。

  (五)对上级部门要求办理或领导包案的信访材料,要制定专人专柜保存,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信访材料进行汇总、立卷、归档,所有材料要齐全、完整,案卷要规范标准。

  四、责任追究

  因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置不当、延误,导致事态扩大或越级上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五、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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