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时间:2022-08-17 17:1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供大家参考。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11 年 4 月,全市有学前三年儿童 105675 人,在园幼儿 101448 人,入园率达 96%。共有 199 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园 155 所,占 78%,民办园 44所,占 22%。省优质园 107 所,占 54%,市优质园 168 所,占 84%。共有专任教师 5729 人, 专科以上学历占 56%。

 专任教师中有公办编制的教师 696 名, 占 12%,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089 人,占 36%,中级以上职称教师 583 人,占 10%。全市达到“两教一保”要求的幼儿园 129 所,占幼儿园总数的 65%。

 二、主要成绩 二、主要成绩 1.“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2007 年,我市率先提出以“三个统一”为抓手,不断推进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统一规划管理。一是统一规划管理。市教育局按照“以市(区)为单位,规划到园”的要求,统筹制定了《2008-2010 年泰州市优质幼儿园建设规划》和《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规划》 , 编制完成了 《泰州市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 (2008-2030)

 》 , 各市 (区)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出生人口比例和基本普及学前三年幼儿教育的要求,也都编制了幼儿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二是统一队伍管理。靖江、姜堰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对所有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全面推行了聘用制,实行合同管理。靖江、姜堰、海陵将幼儿园园长与中小学校长一并管理,对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进行全面考察考核,通过竞聘、直选等办法从公办教师和直属幼儿园教师中选聘优秀人才充实到园长队伍, 对不胜任的园长大胆进行了调整。兴化市每年拿出 10 个公办教师编制用于招聘幼儿教师,分配至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并动员原幼师专业在小学任教的教师转岗到幼儿园。三是统一经费管理,靖江按照独立核算、自收自支、部分统筹的办法,按类别、统一标准发放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按月足额打入每位教师的工资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后,靖江市政府每年给每位幼儿教师增加了 8400 元的专项补助。

 姜堰将全市幼儿教育经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兴化按照“园收局管园支,独立核算”的原则,全面对幼儿园的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总之,到目前为止,靖江、姜堰、海陵已经基本建立“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泰兴、兴化、高港也在积极推进之中。我市推进学前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做法和经验, 多次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和农工民主党中央先后来泰考察调研, 《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也多次宣传报道我市的做法。

 2.学前三年入园率大幅度提高。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目前,我市在园幼儿 101448 人,入园率达 96%,比“十五”期末提高了 7 个百分点。靖江、海陵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 100%。同时,在城镇有条件的地方,各地积极开展 0-6 岁托幼一体试验,重视 0-6 岁儿童早期智力的开发,为家庭提供早期教育服务,服务范围逐步从学前三年向学前四年延伸。

 3.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2007 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开展新一轮幼儿园评估定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新一轮幼儿园评估定类工作的目标、标准、申报评估的程序和评估实施的具体要求。各市(区)以区域教育现代

 化创建为契机,积极整合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共调剂 20 多所中小学的闲置场地、校舍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累计投入学前教育经费 1.8 个亿元,我市泰兴、姜堰、兴化 80 所幼儿园还接受了省财政帮扶开展省合格幼儿园创建,全市全市幼儿园办园条件不断优化。到目前,全市共有省优质园 107 所,占幼儿园总数的54%,市优质园 168 所,占幼儿园总数的 84%。省、市优质园比例率分别比 2007年提高了 43 和 56 个百分点。我市,靖江、姜堰、海陵、高港省优质园比例超过65%。海陵、姜堰率先实现了每个乡镇一所省优质园的创建目标。

 4.办园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市(区)高度重视对幼儿园的日常监管,严把好幼儿园准入关和年检关,不断细化招生、收费、课程设置的管理和考核,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各地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姜堰、海陵、高港、开发区幼儿园“三防”全部到位,其他市(区)基本到位。2010 年全市清理无证园 152所,靖江、姜堰、高港在较短的时间内将辖区内的无证园全部清理完毕。泰兴市采取一次性回收,订立回收协议、逐步偿还个人资金和实行股份制改造等 3 种方式对改制幼儿园实行回收,8 所中心幼儿园已成功回收 6 所,还有 2 所正在实施中。

 5.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各市(区)通过建立城乡发展共同体、联片教研、名园挂靠、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讨和城乡交流,不断缩小城乡、园际办园差距, 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和保教质量, 全市涌现出一批优秀幼儿教师。

 2010年,靖江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卢素芳园长荣获全国第六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全省仅 2 人)

 。各幼儿园以园本课程研究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形成了一批以梅乡京剧、溱潼会船、里下河风情、民间体育游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本课程。中国学前教育学会审批的江苏 10 个“十一五”滚动课题中,泰州就占 3 个。

 全市每年举办一次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 每两年举办一次园长主题论坛,专门针对全市幼儿教师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各地正常开展园长和教师培训、教师基本功竞赛和多种形式的保教观摩活动。

 我市除每年将幼儿教育列为对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的指标外,还开展了“幼儿教育先进市(区)”的单项考核评比活动,在全市营造出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竞争氛围。

 三、主要问题 三、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确立,但在统筹规划、队伍管理、投入保障等方面尚未落实到位,部分市(区)仍实行“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导致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对编制外聘用幼儿教师的人事关系缺少统一的管理考核。

 2.政府投入相对不足。

 全市 155 所公办幼儿园中, 有财政拨款的只有 12 所,只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 6%。专任教师中公办在编教师比例是 12%,高港区幼儿园没有一个公办编制教师。

 3.规划、建设和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我市“入园难”问题基本解决,但幼儿园布局不合理,班额过大的情况依然存在。城市公办园建设滞后,新建的小区配套园缺乏科学的布局和有效的监管。部分乡镇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等,将村办园点撤并到中心园,给很多村民带来上学远、上学贵的困难。

 4.师资队伍素质总体不高。专任教师中,56%没有教师资格证,74%无专业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只有 55%。幼儿教师年平均工资 1.8 万元,城市和农村教师工资差距大较,同工不同酬,投保的保险也不统一,严重影响了编制外聘用教师的积极性。

 5.保教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区域、城乡、园际之间差距

 较大,幼儿园园本课程还需进一步丰富,学前教育课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市(区)

 、部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亟待纠正。

 近五年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含流动人口子女)

 2011--2015 年全市 3-6 岁儿童数量及分布 2011年 靖江市 12334 11619 泰兴市 26118 25928 姜堰市 11561 10684 兴化市 34588 38191 海陵区 9000 9113 高港区 5596 5433 医药高新区 4436 4600 103633 教育资源缺口测算 泰州 500 万左右人口,按每 1.5 万人一所幼儿园,需要 334 所幼儿园,现有199 所定点幼儿园,分园 35 所、办园点 58 个、办班点 102 个,还差幼儿园 40所左右。

 现有省优质园 107 所,占幼儿园总数的 54%,计划到 2015 定点幼儿园总数新增 37 所,达 236 所,省优质园达 70%以上,还需创建省优质园 58 所以上。

 每年将近 10 万 5 千个 3-6 岁儿童,按每班 30 个幼儿计算,需要 3500 个班级,即需要 7000 个专任教师,目前,我市有专任教师 5729 个,缺额 1271 个。

 现有专任教师中公办在编教师 696 名。计划到 2015 年,公办教师比例要达到 25%,共 1750 人,还缺 1054 个编制。

 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分解 2011 年,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 ,制定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扩建 60 所左右幼儿园。建成 17—18 所省优质幼儿园。明确公办园独立法人资格。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落实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建立资助制度。通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的方式招录 200 名公办幼儿教师。

 2012 年,新建、改建、扩建 40 所左右幼儿园,建成 17—18 所省优质幼儿园。

 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都建成合格园。消除非法园。完成各市(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12—2020)

 。通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的方式招录 200 名公办幼儿教师。

 2013 年,新建、改建、扩建 20 所左右幼儿园,建成 14—15 所省优质幼儿园。实现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通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的方式招录 200 名公办幼儿教师。

 2014 年,新建、改建、扩建 10 所左右幼儿园,建成 10—12 所省优质幼儿园。通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的方式招录 250 名公办幼儿教师。

 2015 年,新建、改建、扩建 5 所左右幼儿园,建成 8—10 所省优质幼儿园。通过招聘和从小学转岗的方式招录 250 名公办幼儿教师。各市(区)辖区内至少建有 1 所全额拨款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公办幼儿教师比例达 25%;每一所幼儿市 区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 2015 年11671 26359 10175 41030 9233 5052 4800 108320 11997 25500 9905 44150 9353 5218 5000 111123 12301 25500 9705 47860 9466 5325 5500 115657 合 计 105568

 园都有公办编制幼儿教师;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 90%以上;市优质幼儿园达 9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达 70%以上;0-3 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取得新进展,城市 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覆盖率提高到 70%以上。

 四、主要政策措施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和管理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制度建设、标准制订、投入保障、评估督导、日常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加快公办园建设的同时,鼓励多元办园,扶持并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的管理机制。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园长和教师队伍、经费及教师工资待遇。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承担发展农村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积极筹措办园经费,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幼儿园。

 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登记注册和备案,未经注册登记的一律不得举办。有关部门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办园的,由审批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查处。

 规范幼儿园办园性质。逐步明确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资格,凡有国有资产参与、并由政府或有关部门举办的、未实行独立建制的幼儿园(包括小学附设幼儿园、部门办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及已撤并的乡镇、街道原中心幼儿园)逐步实行独立建制,性质可明确为事业单位。凡是没有国有资产参与举办,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依靠收费解决的幼儿园,可依法设置为民办幼儿园,性质为民办非企业法人。

 (二)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 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原则上城区每 1.5 万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乡镇每 1 万人左右建一所幼儿园, 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中心幼儿园, 规模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设幼儿园,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2011 年起, 新建幼儿园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建设,并且规模不低于 2 轨,一般不超过 6 轨,园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加强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出台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文件。各市(区)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时,要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做到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使用。

 住宅用地供地时, 应根据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安排好幼儿园用地。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新建配套幼儿园按省级优质园要求,既可以根据规划由多个开发单位出资共建,也可由较大住宅区开发单位单独建设。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应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用以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办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对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由当地政府限期收回。

 (三)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幼儿培养成本由政府、社会举办者和幼儿家庭共同承担。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别和层次,坚持优质优价,按类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局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成本监审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幼儿园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比例 25%的前提下,根据幼...

推荐访问: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五年 学前教育 行动计划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