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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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内 蒙 古 财 政 第三期

 内 蒙古自 治区财政厅

 2007 年 4 月 3 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集(1)

 目 录

 1、 2007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重点 2、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结束 3、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顺利 4、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成效显著 5、 包头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和处置管理 6、 赤峰市财政局统一全市资产处置程序 探索资产配置管理新思路

  2007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重点

 2007 年,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以“求真务实,科学发展” 为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35 号令)

 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36 号令), 认真组织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强化资产配置、使用、 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 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 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方式, 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 逐步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 法制化和信息化的轨道。

 1、 建立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35 号、 36 号令, 年内出台《内蒙古自 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在此基础上, 按照资产管理目 标模式的要求, 研究制定不同层次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健全国有资产配置、 使用、 处置、 评估、 产权管理、 统计报告及资产清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运作规程,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及有关费用 标准体系 , 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按照“先大后小, 先点后面”、“合理可行, 因地制宜” 的原则, 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工

 作, 以资产配置为切入点, 建立资产购置预算事前审批制度,进一步有效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3、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工作。

 着重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备与 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问题、 资产管理与 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问题、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立法问题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与收入监管问题等, 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4、 认真组织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按照“统一政策、 统一步骤、 统一要求、 分级组织” 的原则要求, 组织做好全区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工作, 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

 5、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监管。

 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 在资产清查和考察其他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 实现从入口 到出口 各个环节的资产动态管理, 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更多的信息支持, 为行政事业资源整合和资产共享共用创造条件。

 6、 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 收入的监督管理。按照 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要求和政府非税收入管 理的规定, 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具体办法, 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全部作为政府非税收入, 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

 7、 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学习借鉴其他省市资产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制度。

 8、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媒体, 做好宣传工作,扩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舆论影响, 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9、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资产管理干部的政治理论、 财经理论和业务学习 ,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 坚持抓大放小的工作原则, 把工作重点转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研究、 制度制定、 监督检查、 重大资产变更审批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廉政建设。

 通过学习 考察、 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 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 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培训会议结束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为确保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 3 月 15 日 至 16 日 , 自 治区财政厅采取“以会代训” 的形式, 在呼和浩特市召 开了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

 自 治区直属各部门、 单位财务、 资产管理负 责人以及各盟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 共计

 320 人参加了 培训。

 财政厅张华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做了 重要讲话。

 培训会的主要内容, 一是部署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讲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 和网络及数据库配置等有关要求; 三是对资产清查报表和软件操作进行培训;四是盟市财政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就如何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 座谈讨论。

 通过培训, 进一步统一了 思想,提高了 认识, 掌握了 资产管理的基本方法, 为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奠定了 基础。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展顺利

 全区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以来, 各地区、 各部门、 各单位严格按照自 治区财政厅“统一政策、 统一方法、 统一步骤、 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 的原则, 健全组织机构, 明确任务职责, 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 围绕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周密部署, 严格要求, 严肃纪律, 资产清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 多 层次、 大范围培训, 力求资产清查工作实效 为了 确保按时、 保质保量的完成此次资产清查工作, 自 治区财政厅在全区资产清查培训会结束后, 又先后组织了 两期培训班, 对区直各主管部门二级单位进行了 统一培训。

 此外, 深入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商局等条管单位, 就清查政策、 报表填报、 软件操作等进行了 专题培训和政策解答。

 截至目 前, 由财

 政厅直接培训人数已达 950 余人, 为资产清查提供了 技术和人力保障, 确保了 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 成立领导小组, 为资产清查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自 治区党委办公厅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 自 治区党委常委、 秘书长兼党委办公厅主任符太增同志, 党委办公厅副秘书长满都拉同志都作了 重要指示, 同时成立了 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召 开了 二级单位及财务代管单位负 责人参加的资产清查动员 会, 满都拉副秘书长作了 重要讲话。

 3 月 底内蒙古粮食局召开了 资产清查专题会议, 成立了 专门的领导小组, 由粮食局党组书记、 局长卫国庆任组长、 副局长张忠何任副组长, 财务、基建处等为成员 ,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查工作, 并定期在“粮食工作信息” 上通报清查工作动态。

 其他各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组织机构, 为资产清查的深入开展提供了 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了 资产清查工作的执行力和协调力。

 三、 多 措并举、 及早部署, 稳步推进本地区、 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资产清查工作, 部署早、 行动快,全区培训会结束后即召 开全系统资产清查培训会, 动员 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为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做好了 准备;内蒙古工商局、 党委办公厅、 粮食局、 教育厅、 审计厅、 卫生厅、 广播电影电视局、 科技厅、 交通厅等部门和单位也先后组

 织了 资产清查的动员 会和培训班, 认真部署资产清查工作, 为圆满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奠定了 扎实基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成效显著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扎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取得了 显著成效。

  一、 理顺工作程序、 强调协同 配合、 构建资产管理体系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将资产管理工作与 预算管理、 政府采购、 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建立了“业务科审核资金——资产管理中心审核需求——政府采购招投标——国库统一支付” 的工作程序。

 2007 年出台了 《呼和浩特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 进一步明确由预算编审中心和资产管理中心共同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并由资产管理中心具体管理, 从而实现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资金源头化管理, 把好了 资产入口 关。

 二、 完善固定资产网络, 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监管。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利用固定资产专项清查软件,建立了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基础数据库, 并实现了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

 在运行过程中, 不断

 完善软件功能, 修正有误数据, 进一步提高资产分项统计、 资产交回等五方面内容的网上处理, 更加真实、 准确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 实现动态监管。

 三、 研究制定实物费用 定额标准, 逐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为了 优化和均衡各单位资产配置, 改善单位办公设备条件, 2006年, 按照既定配置原则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桌椅进行统一配置, 2007 年, 又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电脑、 打印机、 复印机进行统一配置。

 与 此同时, 明确了 不予配置原则, 不允许下列单位配置资产:

 对没有在固定资产网络化管理系统中建账或建账不完整的单位; 未按规定要求上报固定资产信息和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 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新购资产没有进行入账登记和网上填报的单位; 存量资产已满足配置原则的单位。

 四、 强化资产处置行为, 规范国有资产交易。

 在资产处置过程中, 呼和浩特财政局成立了 由局领导、 业务科、 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科、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组成的资产处置工作小组。

 在收到单位资产处置申请后, 由业务科室与 资产管理中心深入单位调查了 解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后上报资产处置工作小组, 小组定期召 开会议, 按照有关规定集体研究做出决定。

 资产处置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可利用资产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拨使用; 有使用价值但无法利用资产, 委托中介机构拍卖, 处置收入通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上缴国库; 报损、 报废资产由资产管理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处置, 残值收入通过非税

 收入征管系统上缴国库。

  包头市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收益和处置管理

 一、 严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对外投资、 出 租出 借和担保, 强化资产收益管理 包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资产使用和管理程序, 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对外投资、 出租出借和担保进行严格审批。

 同时明确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的国有资产, 其所有权性质不变, 仍归国家所有。

 2006 年, 审批对外出租资产 2090 万元,长期投资 100 万元, 收取经营收益 260 多万元, 全部上缴国库。

 二、 对资产评估和拍卖机构实施招投标, 防止国有资产变相流失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 包头市财政局按照公开、 公平、 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制定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拍卖机构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每年向社会公开招标服务质量高、 实力强、 信誉卓著的资产评估和拍卖机构, 从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估和拍卖工作。

 2006 年, 有偿转让资产 556. 9 万元( 账面原值), 经中介机构公开拍卖实现收入 852. 44 万元, 收益率高达 53%, 并

 全部上缴国库。

  赤峰市财政局统一全市资产处置程序 探索资产配置管理新思路

 一、 统一全市资产处置程序、 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针对各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不尽相同的现状, 赤峰市财政局深入旗县进行专题调研, 结合本市实际, 2006 年实施了 全市统一的 “资产评估—委托拍卖—收入上缴—资产销售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程序, 统一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 处置审核表、 产权交易审批通知书、 资产委托评估通知书、 资产拍卖委托书、 资产处置批复书。

 二、 选择旗县做试点, 探索资产配置管理新思路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针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 根据财政部 35 号令和 36号令规定的资产配置管理原则, 选择巴林左旗为试点单位, 专项研究制定资产配置目 录, 实现资产配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发送范围:

 财政部办公厅信息处、 研究处, 行政政法司 、 教科文司 ; 党委办公厅信息处、 综合处、 督查室; 人大办公厅、 财经委; 政府办公厅信息处、 综合处、 督查室; 政协经济委员 会; 自 治区各委、 办、 厅、 局;财政部驻内蒙古专员 办。

 厅领导, 各盟市财政局, 各处室、 厅属事业单位,有关省市财政厅( 局)。

  共印 18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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