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两个提高”服务“两个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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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两个提高”服务“两个率先”

 

 围绕“两个提高” 服务“两个率先”

  自“四五” 普法工作开展以来, 我区紧紧围绕“两个转变, 两个提高” 的目标, 以“两个率先” 总揽全局,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始终把普法教育贯穿于加快全区城市化、 法治化的进程之中, 突出重点, 面向群众, 高起点、 全方位地开展“四五” 普法工作, 有力地促进了 全区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 以启动工作为先导, 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入手, 着力 推进“四五” 普法工作新发展一是科学规划, 全面启动。

 按照省、 市工作部署和区委、 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及要求, 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迅速投入“四五” 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

 首先, 在认真总结“三五” 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根据市里“四五” 规划精神, 按照“新阶段、 新任务、新要求” 的工作思路, 深入调查研究, 结合实际, 拟草“四五” 普法规划草案。

 其次, 广泛征求有关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多次召开座谈会, 反复研究论证“四五” 普法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确保“四五” 普法规划与我区“十五” 计划的高度统一和融合, 同时体现出“四五”普法工作的前瞻性、 创新性和广泛性。

 最后, 经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

 区委、 区政府于 2001 年 7 月 28 日以区委[2001] 41 号文批转了《关于全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区人大常委会也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各镇、 街道、 各部门和单位也根据区里统一部署, 结合各自特点, 制定了 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四五” 普法规划在全区全面启动。

 二是宣传发动, 形成声势。

 2001 年 12 月 7 日, 我区召开了 “三五” 普法总结表彰暨“四五” 普法动员大会, 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及各镇、 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以及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线的同志和先进典型等 600 余人参加了会议。

 区委、 区政府对 75 家先进单位、 100 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并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要组织和带领全区人民全面深入地开展普法工作, 进一步推进新一轮普法工作的发展。

 同时,结合第一个“12. 4” 法制宣传月活动, 利用报纸、 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展板、 宣传栏、 宣传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 宣传和介绍“四五” 普法规划的目标、 任务等内容, 形成上下一体的“四五” 普法声势, 取得了 广泛的社会影响, 使“四五” 普法工作步入了 新的阶段。

 二、 以主要对象为重点, 从广大干部和青少年入手, 突出强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第一、 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推动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着重抓住“四个突出”:在学法的内容上突出抓住时代特点, 紧紧围绕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紧密结合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 严格按照“四五” 普法规划的要求, 把宪法、 WTO 法律知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放在突出位置。

 在学法的手段上突出抓住方法创新, 无论是培训课程的设计、 教学方式以及电化教学等方面都作了 改进, 改变过去那种单一固定的模式。

 在学

 法的制度上突出抓住制度落实, 继续坚持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和法制讲座制度。

 近两年来,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等部门都先后组织了 领导干部学法讲座。

 同时, 制定了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方案》, 成立了区国家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区在职国家公务员进行系统的、 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

 2002 年对全区 80 多个单位 1988 名在职国家公务员进行了 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

 今年,将集中近两个月的时间, 分 11 期对全区近 2000 名在职在岗公务员进行 6 个专题的学法培训, 此项培训工作已全面启动。

 在学法的成效上突出抓住效果落实, 凡是干部和执法人员培训必须有法律知识的内容, 同时, 注重扩大各类干部的培训面。

 2001 年, 区委党校、 区行政学校先后 13 次对不同班次的干部培训班开设了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涉及 2000 多人次。

 2002 年, 全区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 35 批次, 参加人数 6400 多人。

 与此同时, 各司法、 行政执法部门也结合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活动。

 区工商局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季一法一考” 活动, 每次参加市局组织的考试合格率均达 100; 区交通局 2002 年 11 月中旬, 专门利用一星期时间, 组织全系统交通执法人员学习交通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专业知识; 区地税、国土、 农业等部门邀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士举办法制讲座, 让执法人员了 解有关 WTO、 土地管理及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 区计生、 安监、建设等部门, 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 都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此外, 区法院、 劳动和社会保障、 水利、 建工、 林副业等部门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学法用法活动, 激发执法人员的学法热情, 大大提高了 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第二, 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 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法制教育主要是推行学校、 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 建立健全教育网络, 形成三管齐下的教育氛围。

 做到“三个结合、 二个发挥、 一个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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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断引导和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创建“法制学校”, 以学校为主阵地, 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规范化、 制度化的轨道。

 各校均组织开设了 法制课, 每年全区举办各类教育法制培训都近 200 期,11. 4 万多学生普遍受到了 教育。

 同时, 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举办法制夏令营, 组织观看教育影视、 法制漫画和图片展览等丰富多采的教育活动。

 实验小学、 翠屏山等中、 小学自编小品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上峰小学、 周岗中学还分别进行《法在我心中》、《誓做遵纪守法文明人》 的比赛和签名活动,寓教于乐, 融知识性、 实践性、 趣味性于一体, 从而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宣传效果。

 此外, 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法制教育, 2002 年区教育局组织全区 7500多名教师进行了 一次学法考试, 以此带动和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利用“家长会” 或“家长学校”, 对家长开展法制教育, 以提高家长对学生的教育能力。

 2002 年, 东善桥镇专门组织 600 百多名学生家长开展法制讲座,受到家长的好评。

 竹山中学、 实验小学等学校也相继开展了 家长课堂, 取得

 了 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结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分别在大连山劳教所、 句容少管所、 戒毒所等地建立了 校外法制教育基地。

 各校采取请进来、 走出去的方法, 组织学生参观基地, 听少年犯现身说法, 通过看得见、 摸得着的案例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

 铜井、周岗、 湖熟、 秣陵、 方山等镇和街道先后开展了 少年犯现身说法教育活动。三是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

 区检察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区法院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二个发挥”。

 一是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制度, 发挥法制副校长应有的作用。

 全区学校共聘请法制副校长 72 名, 都能深入课堂开设法制讲座, 定期对师生、 家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001 年法制副校长就开设法制讲座 238 期, 有力地推动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二是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 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团区委每年都结合有关重大节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并在全区学校开展“校园拒绝邪教” 系列活动。

 2002 年“六一” 儿童节期间,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教育局在全区开展了 “法在我心中” 法制宣传绘画竞赛活动, 区妇联、 计生局、 司法局、 禁毒办、 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在大市口广场共同开展了“六一”咨询服务活动。“一个拓展”。

 青少年法制教育向区域高校拓展。

 区政法部门针对全区高校、 民办学校增多这一新的特点, 主动与高校、 民办学校开展共建活动, 区法院在金肯学院挂牌成立了“法制教育庭校共建协作体”, 区公安局也在河海大学、 中英文学校等高校和民办学校开设了 法制讲座, 进一步拓展了 法制教育的新领域, 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一个不能少。

 第三、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 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

 重点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主管或职能部门的作用, 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

 2002 年,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区各镇(街道)

 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员进行了 培训, 同时还给东山街道各社区、 开发区部分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了培训。

 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全年组织企业厂长(经理)

 培训多达 8 期 800 多人次。

 区财政局全年组织机关、 镇、 街道及部门分管财务领导和 3000 多名财会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税务、 质监、 环保、 审计、 统计、 文化、广电、 工会等其他企业相关职能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充分发挥消协、 个协、 私协、 外协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对经纪人、 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 新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等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三是充分发挥企业的自律作用, 强化内部学习和培训。

 一些区属、 民办和个私等企业都加强了 内部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 并自觉接受或主动派骨干去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 取得了 一定效果。区供电公司、 金箔集团、 东山发动机厂以及农行、 信用联社等金融企业普法工作普遍得到了 加强。

 南京造币厂、 南京金箔集团等许多企业已把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之一、 并作为基本素质要求,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严格考试。

 第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对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

 目前, 我区流动人口登记为 12. 6 万人, 为搞好

 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 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 谁用工、 谁负责, 谁容留、 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

 各单位结合行业和区域特点, 狠抓流动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的落实, 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提高流动暂住人口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

 我区还在区工商系统、 东善桥镇开展了试点工作, 由点带面, 推动全区流动暂住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 以全民教育为基础, 从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入手, 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面向社会、 面向基层, 采取多种形式, 积极开展全民普法教育。

 据不完全统计, 前两年, 全区共征订或自编各类法律法规书籍 22 万多册, 举办培训班810 多期、 参加人员 15. 2 万余人次, 上法制课 630 场次、 参加人员 21. 4 万余人次, 出板报 1. 4 万多期、 专栏 4800 多期,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226 场次,涉及 4. 6 万多人次, 送法到基层 225 场次, 开展法律咨询 351 场次, 群众受教育面达 67 万多人。

 在群众普法过程中, 突出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重点抓住“三个载体”。

 一是以送法活动为载体, 积极开展“八个送” 活动。

 即:

 送法进社区、 进村、 进企业、 进学校、 进军营、 进教堂、 进监狱、 进商贸经营场所。

 开展“送法下乡 ”, 主要是发挥司法、 行政执法等部门职能优势, 利用乡 镇物资交流会或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送法下乡 活动。

 2001 年, 在周岗镇组织开展了以“新世纪送法到您身边” 为主题的首场大型“送法下乡 ” 活动, 并集中 15 家部门在各镇物资交流会上进行宣传近 20 场次, 并将有关宣传内容录音通过交流会指挥部的广播和宣传车进行宣传。

 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普法职能作用, 近年来共组织公证员、 律师及机关干部, 开展“送法下乡” 法律咨询活动近 60 场次, 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000余人次, 现场接受法律援助案件 20 多件, 送发法律书籍 8000 余册, 法制宣传材料 15000 多份。

 近两年, 区、 镇(街道)

 都注重了法制文艺的宣传, 使法制教育更加深入人心。

 开展“送法进村”, 各镇每年都结合“三下乡 ” 活动开展送法进村。

 2002 年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组织区法院、 税务、 工商、 民政、文化、 教育等 22 个部门, 以以案释法为主, 编印法制宣传材料 4 万余份, 由各镇普法宣传队伍送到各村(居)

 委会等进行张贴宣传。

 开展“送法进社区”,是今年送法活动的一项重点内容, 东山、 百家湖等街道把“送法进社区” 作为创建“示范社区” 一项重要任务进行全面推行, 先后在小里、 岔路、 太平等社区开展了 “法律进社区” 活动。

 有关部门、 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也利用一些节日开展“送法进社区” 活动。

 2002 年“三八” 妇女节, 区妇联、 司法、卫生等单位及有关社区在国旗广场举行了 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 一些司法、 行政执法部门深入企业厂矿, 向企业及职工宣传法律法规。

 区法院各庭主动到辖区企业送法上门, 宣传法律, 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受到了 企业普遍欢迎。

 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每年还结合“八一” 建军节开展“送法进军营” 活动, 区委统战部以及陶吴等镇每年都针对各种教会的特点开展“送法进教堂” 活动, 其他一些形式的送法活动也得到

 了 有效开展。

 二是以各种专项活动为载体, 开展丰富多采的普法活动。

 先后开展了 两次“12. 4” 法制宣传月活动。

 第一次宣传月活动, 司法、 行政执法部门连续举办了 4 场系列专题法律咨询系列活动, 制作了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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