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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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整版】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 乡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结合“护绿提质2021 行动”要求,决定于 2021 年 4 月至 12 月组织开展全乡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査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林长制、创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力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XX”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 ( 一) ) 全面排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湿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 ( 二) ) 全力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对涉案林地林木数量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采取通报、督办等举措,彻底査处整改。整改工作纳入各村 2021 年林长制重点工作内容,整改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 ( 三) ) 全面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机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 XX 乡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

 组长:XX 党委书记 副组长:XX 乡长 成

 员:XX 人大主席 XX 党委副书记 XX 常务副乡长 XX 纪委书记 XX 组织员 XX 武装部长 XX 人大副主席 XX 副乡长 XX 副乡长

 XX 副科级干部 XX 司法所所长 XX XX 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长办,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日常,统筹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提交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为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组建工作小组,组长:XX,成员:XX、XX,对各村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协调。

 四、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 ( 一) ) 准备部署阶段4 (4 月 月 1 1 日一 4 4 月 月 0 30 日) ) 1.召开全乡会议部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2.加强信息宣传,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努力菅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

  3.及时下达林长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并将林长令张贴到村组。设立举报信箱,及时收集群众举报、信访,丰富案件线索来源。

 ( ( 二) ) 自査自纠阶段5 (5 月 月 1 1 日ー7 7 月 月 1 31 日) ) 乡林长办工作人员和林长制护林员参与排查工作: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为着力点,集中时间力量,对全乡范

 围内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非法侵占林地(湿地)、毁林开垦,违规调整省级公益林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査,对发现的问題认真进行整改。

 ( ( 三) ) 重点整治阶段8 (8 月 月 1 1 日- -9 9 月 月 5 15 日) )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实推进,依法处理涉林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切实刹住毁林歪风。工作组深入责任区域开展督查督办,督促各村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整改责任,将每个问题案件整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 ( 四) ) 总结评估阶段9 (9 月 月 6 16 日- -0 10 月 月 5 15 日) )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果。

 五、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 , 提高认识。各村要更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保护生态资源的政治责任。各村“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强化

 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扎实推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打”出声威,“整”出效果。

 2. 抓住重点, , 务求实效。一是着力搞好问题排查。要严肃问题排查工作纪律,确保彻底查清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问题,有的放矢开展打击整治。二是全力开展案件査办。各村针对排查出的涉林违法违规问題,务必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动真碰硬的态度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要摒弃杂念、排除干扰,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处理到位。三是全力构建治本之策。着力构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全新管理机制,以实施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3. 强化措施, , 扎实推进。行动期间,乡林长办要采取措施,强化协调和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 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xx 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林字〔2021〕132 号)精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工作检查巡查发现、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重点案件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 2021 年各镇政府重点工作内容。

 二、组织机构及分工 (一)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成立综合组、技术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

 各镇及县国有林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专项行动工作采取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模式:

 1.县级职责。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组织协调全县专项行动工作,做好质量跟踪、进度督促、审核把关,建立县级台账,向市上汇总上报案件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各镇各单位抓好专项行动案件查处整改。为加强工作衔接,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县对市专项行动工作对接联络,每月 25 日前向市上报送工作进度。

 (1)综合组。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天然林保护管理站、县林业局林政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林业执法大队、林业发展改革股、生态修复股组成。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梳理涉林违法违规案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协调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案件排查整治、检查验收、成果审定和上报,工作总结等。

 (2)技术组。由县林业局林调队组成。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负责全县数据统计汇总、成果建库、成果报告编写。

 (3)宣传组。由县林业局政办股、林政资源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股组成。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信息跟踪报道和舆情监控。

 2.镇级职责。各镇各单位是专项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中省市相关规定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力量,认真开展专项行动涉及的调查和案件查处,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镇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综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现地自查验证、数据审核、汇总和成果上报工作,建立本辖区违法违规案件台账,负责对专项行动案件的查处整改。为加强工作衔接,各镇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镇对县专项行动的工作对接联络,各镇各单位每月 20 日前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报送工作进度。

 三、阶段划分及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3 月—5 月)

 1.县政府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业务培训,召开全县专项行动启动大会。

 2.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根据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疑似问题线索,排查疑似毁林案件,录入专项行动疑似图斑数据库。

 (二)自查自纠阶段(5 月—9 月)

 1.各镇各单位组织人员运用森林督查云平台对专项行动数据库中涉及本镇的疑似毁林图斑进行内业资料核实,现地自查验证,并对历年森林督查结果再核查,最后形成专项行动毁林案件数据库,并实行台账管理。县林业局负责督导和重点检查。

 2.各镇各单位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及时予以纠正。

 3.各镇各单位对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8 月底前对重大和典型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挂牌督办。

 5.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9 月 10 日前将全县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查处情况等报送市林业局。

 (三)重点整治阶段(9 月—10 月)

 1.各镇各单位对全部案件查处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县政府将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重点案件随机组织重点督查。对走过场、弄虚作假、查处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挂牌督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10 月—12 月)

 1.各镇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9 月 25 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县林业局。

 2.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林业局)10 月 1 日前将全县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业局,并将专项行动情况反馈各镇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夯实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划定时间节点,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和保障,确保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镇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重大案件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 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严肃处理。各镇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提出追责问责建议;要建立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四)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专项行动任务顺利完成,各镇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经费保障,按照事权划分原则,专项行动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镇各单位要以建立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建立相关机制制度,进一步夯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涉林重大问题,查找漏洞,积极应对,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宝清县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 xxx 县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xx〕21 号)和《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xx〕27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 20xx 年 4 月至 20xx 年 12 月共 9 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查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林长制、创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制为抓手,进一步压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强力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 xxx 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查。

 清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查清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

 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整治大案要案。在全面查清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在桃江国家湿地公园、桃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梅子山省级森林公园的毁林行为,对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重点整治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清理县政府及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纳入 20xx 年林长重点工作范围,整改成效作为林长制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完善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压实“两长两员一警”源头管理职责,创新森林资源源头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

 组长:钟思勇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谌清斌县林业局局长 陈皓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 成员:

 曾淑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谭永辉县法院副院长 陈永清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诗明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 李德来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温小洲县林业局副局长 谢国宣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温小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提交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各乡(镇)、场、公司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工作衔接,乡(镇)、场、公司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每月 1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

 四、行动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4 4 月)

 1.县政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广泛宣传造势,发布政府公告,全面部署专项行动。

 2.各乡(镇)、场、公司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3.各乡(镇)、场、公司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单、横幅、微信新闻、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丰富案件线索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5 5 —9 9 月)

 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为着力点,集中时间力量,对全县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全面彻底排查,建立台账,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1.县林业局根据省林业局提供的判读变化图斑,分解落实开展甄别,梳理出正常变化图班、合法变化图班和疑似违法变化图斑。

 2.各乡(镇)、场、公司要对疑似违法变化图斑、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

 3.各乡(镇)对核实出的违法案件及存在的问题(含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

 植被;确需继续使用林地的,依法查处到位后补办使用林地手续。茅山林场、高峰公司、天龙公司核实的违法案件移交县林业局依法查处。

 4.县林业局认真梳理本单位及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出台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5.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司法鉴定,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报县检察院备案。

 重点整治阶段(5 5 —9 9 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在依法处理涉林违法案件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刹住毁林歪风。

 1.排查梳理的每个问题要实行台账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2.加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力度,选取一些有典型意义、有影响的案件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3.对问题案件多、整改工作不力的乡(镇)、场、公司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4.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 9 月 10 日前,将专项行动成果报送市林业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 10 —2 12 月)

 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深入

 查找森林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管理工作中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果。

 1.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10 月 10 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业局,同时报送县级副总林长。

 2.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智慧管理体系等建设,巩固专项行动成效,以林长制制度创新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严查刑事案件,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它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二)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查处到位。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积极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

 机关,不得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三)强化岗位职责,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全面梳理总结,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重点是加强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和天然林的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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