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7篇

时间:2023-04-30 18:5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篇一: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2022年第1期(总第190期)

  ??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SocialSciencesInHeilongjiang黑龙江社会科学

  General.No.190

  No.1?2022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关系研究张

  能

  全(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重庆401120)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对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力量、领导核心和坚强政治保证?党领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首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贯彻权力分工制约与国家法治原则、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责、尊重和落实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高度的目的一致性和深刻的价值通融性?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需要在观念层面达到辩证统一、在制度层面达到融会贯通?关键词:党的领导?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辩证统一中图分类号:D92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22)01-0053-0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对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力量、领导核心和可靠保证?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更加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1]健全更加完善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体制和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那么?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之间是何种关系呢?本文通过揭示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内在机理?阐明检察工作应当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时要充分尊重检察机关办案的独立性?并通过系列制度确保检察机关能够完全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检察工作构成政法工作(包括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安定、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两者具有高度的目的一致性和深刻的价值通融性?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首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贯彻权力分工制约与国家法治原则、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责、尊重和落实党和人民主张和意志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正确处理好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53??的领导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当前?司法改革重点在于建立?中国共产党对司法机关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一致性内在机理和制度保障研究”(GJ2020D01)作者简介:张能全?1967年生?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员?

  检察权两者之间关系?需要在观念层面达到辩证统一、在制度层面达到融会贯通?

  使检察权的坚强政治保证

  一、党领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

  本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根首先?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履行诉讼职能与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检察机关两种职能能够有效履行?不仅需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检察权?而且需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是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是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前提?是我国司法体制和机制能够顺利运行的保证?“党政军民学、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均不能脱离党的领导?检察工作极其重要?其关系到国家宪法和法律能否准确实施?关系到执法司法行为能否得到有效监督?以及国家政权体系的安全稳定和社会良好秩序的切实维护?因此?应当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使检察机关切实肩负起职责使命?其次?检察工作是政法工作的基本环节?具有深刻的政治属性与鲜明的政策属性?“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2]?追诉犯罪?第2?条规定维护国家?人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为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需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作为控诉犯罪的国家公诉机关?通过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通过惩罚犯罪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正常秩序?进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可见?检察机关成为国家重要的政权机关?检察工??54??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效能和制度价值?检察工作直接涉及党和国家刑事政策的贯彻执行?而刑事政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需要检察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最佳决策?需要检察工作者准确领会和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检察工作倘若削弱或者脱离党的领导?就可能带来政策执行走样的严重后果?甚至会偏离司法工作的方向?只有全面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检察工作才能发挥其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保证公民权利的作用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二)党领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2019年?集中体现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党内法?的具体体现?中国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法工作条例?)公布实施?作为新时期党领导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政法工作条例?第3条明确规定?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政法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自职能任务?以及政法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法关系?是政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集中体现?党领导检察工作构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制度体现??政法工作条例?对确保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无疑十分必要?当然?检察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各项规定?遵循司法运行规律和检察工作自身规律?必须正确处理好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之间的关系?我国在处理上述两者关系中有过深刻教训:20世纪50年代后期我国出现“左”的错误?案

  件办理必须事事向党委请示汇报?甚至要求党委亲自审批案件[3]关系才发生转变??1979直至年中共中央20世纪70?年代末两者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指出:“今后?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切实保障法律的实施?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切实保证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使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的领导?”这一规定成为正确处理坚持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事实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政治、组织和思想等方面的宏观领导?例?第12条规定?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政法工作条而不是检察业务方面的具体领导[4]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第15条规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可见?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党员干部坚守正确的政治立场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集中体现在强化政法与政法单位党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等重大事项上?因此?检察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政法机关?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按照宪法和?政法工作条例?具体规定?遵循刑事司法一般规律和检察工作具体规律(三)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完成检察工作各项任务?需要依靠党的坚强领导近年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相继进行?而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需要同步进行?首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对不符合国家法治要求的司法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而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是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题中之义?其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起诉必须面向审判?全面落实证明主体职责?因而需要对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进行改革?最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需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处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因而需要改革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利益调整的各个方面?面临极其复杂的国家司法职权优化组合问题?具体涉及专门机构的增减和司法权力的重新配置?然而?各个政法部门之间是相互协调和制约的平等关系?权利和义务调整势必会触动各个方面利益?可能会引发部门之间矛盾?因此?司法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必须依靠党的坚强有力领导?协调好各个方面关系和利益?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进而推进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实际上?我国现行司法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形成是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进逐步建立起来的?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曾经受到苏联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影响?走过弯路?甚至出现过严重失误?检察机关一度被取消?检察制度也一度被废除?尽管检察制度得到恢复和发展?但随着中国社会整体转型期的到来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因此?需要对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进行改革?更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察客观规律的具体体现

  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遵循检

  且呈现发展多维性和模式多样性特征

  检察制度与审判制度相比?其产生时间较短?英美法国?家将检察权界定为行政权?大陆法国家将检察权界定为准司法权?我国则直接将检察权定为司法权?世界各国对于检察机关职权配置具体做法各异:德国和日本检察机关享有决定起诉和执行起诉的国家职权?但在正式开庭审判前仍然需要接受法官的司法审查?美国在检察官决定起诉后?需要通过大陪审团听审或者治安法官审查作出决??55??

  定?英国废除大陪审团制度后?对于检察机关准备起诉的案件需要送交治安法官予以审查?法国在检察官作出起诉决定后?需要送交预审法官和上诉法院审查起诉法庭予以司法审查?总体而言?尽管世界各国在检察权性质归属与职能职权配置方面做法不同?但检察工作对于具体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是普遍存在的?其基本司法属性均被各国确认?相对而言?我国检察权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到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处以何种刑罚?完全由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确定?具体到法律监督工作?专门机关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检察官通过具体案件办理并严格审查后才能得出结论?可见?检察工作存在自身的运行规律?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遵循检察客观规律的具体体现(一)检察工作的司法特性决定其职权行使?的相对独立性检察工作具有司法属性?检察官属于司法人员?自然应当审慎履行司法职责?法治国家普遍要求检察官履行司法职责应当客观公正?其职权行使应当相对独立?我国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并称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以案件事实的独立审查判断并作出公正处理为基本特征?在检察机关既行使起诉决定权和起诉执行权又行使法律监督权和司法救济权制度背景下?检察官对于案件的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以及实现司法公正显得十分重要?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检察制度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不但需要对专门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逐项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必要时还需要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核实相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听取辩护律师及其他诉讼当事人的意见?不但需要对案件涉及的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人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还需要对案件所有物证及各种笔录材料进行全面复查核实?正如有学者指出?在检察一体框架下?无论是作出指令的上级检察官?还是接受指令的下级检察官?均需要遵循司法亲历性规律?即亲自接触和审查各种证据?听取诉讼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案件作出判断[5]??5?6??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检察官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遵循司法规律和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作出客观判断?必须亲自接触案件证据、调查案件事实?充分体现其职权行使的独立性检察工作的个案裁量特性决定其职权?行使的专门性(二)检察工作不同于行政执法工作?属于独立分析和公正裁决具体个案法律适用问题的司法活动?检察官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具体个案?个案的差异性决定适用法律裁量的差异性?而法律适用存在相当程度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实践中检察官在审查逮捕或起诉过程中均存在裁量权的灵活运用?基于人权保障与公正司法的刑事诉讼目的?对于介于可以逮捕与可以不逮捕的案件原则是尽量不逮捕?对于介于可以起诉与可以不起诉的案件原则是尽量不起诉?实际上?自由裁量过程需要遵循法律一般原则?但也要体现出自由裁量权灵活运用的基本特性?自由裁量权运用体现的是针对不同案件实行不同对待的刑事司法政策?因而需要检察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形酌情采取最为准确的司法裁断?以体现司法的客观公正性?裁量权灵活运用特性体现出个案的复杂性?倘若检察工作采取行政命令和整齐划一的裁量方式?必然带来个案的不公正?也不符合司法规律?可见?检察工作的个案裁量特性决定其职权行使的专门性使的相对中立性(三?)检察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决定其职权行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法律的守护者?应当把客观公正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片面追求追诉和打击犯罪而忽略保障人权的目的?应当按照诉讼关照义务原则基本精神?忠实案件客观事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履行客观公正义务和诉讼关照义务?客观公正义务是指检察机关为实现司法公正?在诉讼中不应站在当事人立场而应站在客观立场上进行活动?努力发现并尊重案件事实真相[6]据过程中?应当秉承客观中立的基本立场和实事?具体而言?在审查判断具体案件证求是的正确态度?防止过分热心追求犯罪嫌疑人有罪的非理性思维和情绪化行为?既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罪重方面证据?也要收集证

  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方面证据?不允许出现单方面谋求被追诉者有罪的片面结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监督其他诉讼主体严格履行法律职责的同时?必须确保自身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检察工作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价值目标的实现必然要求检察官职权行使具有相对中立性?

  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

  三、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推进社

  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一)推进国家法治化进程需要检察机关依国家法治化是指国家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具体要求为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行为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法治的具体实施者和法治秩序的忠实守护者?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检察权?才能准确实施法律制度和维护良好的法治秩序?具体而言?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控诉职能?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请求法庭查明案件事实?适用刑法以罚当其罪?从而有效维护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因此?检察官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司法程序法治化的需要?过去?我国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长期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存在检察行政化的严重弊端?这种具有强烈行政性质、采取单一式行政格局的检察制度、统合检察权能运行模式?呈现出检察权运行主体享有的职责界限不明确、不具体、不均衡等诸多问题[7]司法办案责任制以来?检察官办案职权的独立性?推行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权限仍然较大?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如果承办具体案件的检察官受到外界因素干扰?或者完全听从上级的指挥和命令?则可能违背案件事实作出错误甚至违法判断?由此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因而有学者指出:“未来的改革应当废除三级审批办案模式?落实员额制?选拔优秀检察官承办案件并赋予其充分的决策权?调整除侦查部门外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权?将检察长对办案的常规监控改为必要时介入?严格限制检察长的指令权?进一步落实检察委员会成为重大案件的决策组织?”[8]在“三大”诉讼中?检察机关应当行使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监督确保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法律监督过程是针对具体执法活动或者司法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准确判断的过程?必然要求检察官员独立开展法律监督活动?而不受其他法律主体的影响和左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能够确保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以及行政执法活动有序推进?能够确保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有序推进权行使的自主权衡性(二)我国检察职能的多元化配置决定检察?有学者指出:“与法院的审判权、公安机关的侦查权等权力相比?我国检察权的最大特点在于拥有批捕、公诉、诉讼监督等诸多存在密切联系但并非完全同质化的具体职权?每种职权因性质不同都有自己的独特规律?权力运行的范围和边界还在不断地调整变化之中?”[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改革思路?检察机关既要行使国家控诉职能?也要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在检察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中?“捕诉一体化”改革要求检察官在具体案件办理中不但行使批准逮捕权?而且行使具体案件的审查起诉权和出庭公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人员阻碍其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检察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申诉?亦即检察官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还需要行使司法救济权?因此?检察权行使必然体现具体个案的自主权衡性?承办案件检察官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独立作出审查判断?从而体现个案处理的客观公正?实现检察职能的多元化需求?当然?检察职能、职权配置并非一定要将多种不同性质职权全部集中于同一检察官手中?实践证明?实行批捕权与公诉权分离、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分离、公诉权与司法救济权分离?能够有效避免职权的交叉重叠?同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其特定职权?其具体职能履行能够更加全面充分?无论是职能分离化改革还是职能集中化改革?都应当把检察权行使的裁量性质与行政权行使的非裁量??57??

  性质区别开来?而且检察职能的多元化配置?势必要求检察官根据不同职能规定审慎行使职权?从而使其职权行使更加符合目的性?独立行使职权的必然性(三)我国检察机关地位和职权特性决定其首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呈现“一府一委两院”权力运行格局?亦即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平行?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制约?这种“一元分立”的国家权力结构模式?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10]力横向制约机制相对不足?由于国家权力相对集中且不平衡?因而需要增设纵向监?使权督机制予以强化?我国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履行监督职能?以确保国家权力规范行使?这正是该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学者指出:“设立检察机关并赋予其法律监督职责?是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体制相匹配的?是中国司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重要特色?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监督思想和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发展?”[11]因此?赋予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职权和法律监督职权?能够充分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官职权行使的相对独立性和客观中立性?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于权利保障与司法公正寄予更多的期盼?因为刑事司法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人权保障问题?检察机关通过独立行使公诉权严厉打击犯罪?对于有效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通过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确保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国家机关能够公正执法?事实上?无论是公诉权行使还是法律监督权行使?均在具体案件中得到体现?实践中?具体案件千差万别?只有通过接受专门法律训练的检察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作出准确判断和公正处理?才能保证检察权的正确有效行使?倘若检察权受到其他权力的干预和影响?那么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会得不到充分履行?也无法保证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58??

  使检察权具有高度一致性

  四、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

  (坚持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一)两者价值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使检察权在价值目标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持续推进与法治国家建设顺利进行的坚强保证?是确保国家各项事业兴旺发达与各民族繁荣昌盛的坚强保证?而推进国家法治化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于通过检察官独立行使具体职权?确保控诉职能作用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惩罚犯罪、保障公民人权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行使法律监督权?确保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和国家工作人员规范行使权力?从而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检察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对检察工作的政治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对检察工作的法律要求?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事实上?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根据人民的意愿制定出来的?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体现国家和人民的主张和意志?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正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神圣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尊重人民意志的具体体现?因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两者相互统一(?在价值目标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党领导检察工作包括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绝二)两者具体内涵具有相互通融性对领导、各级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对检察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党委或者党组对本单位检察工作的具体领导?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强化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确保检察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大局?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在国家?宪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党委、政法委应当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排除影响检察权独立行使的各种因素?创造有利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环境和条件?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职权是履行职能的前提条件?如果检察机关不能有效排除法外因素干扰?在具体案件处理上违背宪法和法律基本要求?那么将直接损害程序公正甚至实体公正?司法公正受损直接导致社会不公正现象产生?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任?由此会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崇高威信?因为宪法和法律代表党和人民的主张和意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即是违背党和人民的主张和意志?损害的是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与党全面领导检察工作的最终目标和指导方针相背离?实际上?坚持党的领导在于检察机关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检察机关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具体内涵上具有相互通融性行使检察权高度一致性必须经得起实践检验(三)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但也走过一些弯路?20世纪50年代?由于党的思想政治路线出现偏差?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使司法工作出现“左”的倾向?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过分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强调刑事案件处理需要向各级党委请示汇报?甚至需要直接由党委“一把手”审批刑事案件?从而出现“一长代三长、一员代三员?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这种违反司法规律的错误做法?一时造成许多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一度被合并到公安机关?甚至发展到检察机关被废除?检察工作由公安机关代行?具体处理刑事案件由军代表全面接管?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重新确立党的正确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迅速恢复并走上正轨?检察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得到逐步增强?正反两个方面历史经验和教训说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正确处理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既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又要坚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否则检察工作会遭遇严重挫折和失败?国家法治化进程也会延误?司法不公平乃至社会不公平现象就会出现?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开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以来?党领导检察工作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一致性内在机理得到实践检验?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检察改革取得重大成就?但在持续推进国家法治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征程中?仍然需要坚持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辩证统一?并努力完善其制度保障体系?参考文献:[1] 叶青厘定的若干关系、陈海峰:?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应???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年第[2] 6本报评论员期?第18页?察日报?2018:?年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11月29日????检[3] 曾新华版社2012:?当代刑事司法制度史年版?第80页???北京:中国检察出[4] 孙谦察出版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2009年版?第93页???北京:中国检[5] 汪海燕定位???、王宏平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委会的职能?2018年第1期?第[6] 66朱孝清页?完善???:?中国法学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2009年第2期?第159页?[7] 宋英辉制思考???、林琳北京联合大学学报:?司法改革中检察权的内部运行机?2016年第1期?第[8] 94左卫民页?与方向、???谢小剑现代法学:?检察院内部权力结构转型?2016年第6期?第15页:?问题[9] 苗生明?中国法学:?新时代检察权的定位?2019年第6期?第、228特征与发展趋向页???[10] 钱坤力配置原则的历史解释、张翔:?从议行合一到合理分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我国国家权?[11] 2018孙谦年第1期?第48页?职能:????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念检察日报?2018年11月3日?、原则与[责任编辑:肖海晶??59??]

篇二: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首先,我代表市委向在座的各位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过去的一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

  市委、市府经受了前几年所没有遇到的压力和考验,特别是去年面对宏观调控的新形势,市委、市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克服众多困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依旧保持快速发展。

  不仅胜利完成、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在市考核中得分有大幅度上升。

  同时,过去一年也是对社会稳定工作最重视的一年,是政法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成效最明显的一年。

  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团结拼搏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检察院广大干部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长期工作在检察一线的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统一、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去年一年的检察工作情况来看,有以下几方面可以值得肯定:一、业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重视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打击犯

  罪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围绕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扎实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从办理刑事案件的数量来看,有大幅度的增加,去年,受理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了和。

  面对案件不断增强的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办案节奏,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了全年无捕错和错诉案件的发生。

  同时注意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抓好涉法上访的案件的排查处理工作,化解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重大突破。

  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尤其是领导班子调整后,抓办案工作思路更加清楚,中心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立案查办的案件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历史性的突破,严肃查办了等人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扎实开展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选择有效载体,拓展工作领域,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明显。

  三是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促进了司法公正。

  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了打击不力,又注重人权保障。

  积极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成功监督了起制售不合格钢材案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注重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提抗案件的数量有大幅增加,并创新工作方法,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确保了我市四年来无超期羁押的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建一流领导班子、带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要求,坚持一岗双责,结合业务抓队伍,抓好队伍促业务,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增强,组织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一班人心齐劲足,表率作用好,处处为干警做好样子、树立榜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全体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大大提高,执法作风提到进一步改进,自身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去年,市人民检察院被上级授予司法为民先进单位,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胜单位,同时还有一大批单位和

  个人受到各级奖励。

  能同时取得这么多集体荣誉,是检察院建院史上所没有的,是我们检察院的骄傲,也是我们市的骄傲!也正是由于党组一班人抓工作的思路清楚,全院上下通力合作,争先创优意识不断强化所取得的结果。

  所以大家要倍加珍惜。

  三、检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检察院的科技强检工作,力所能及地保障了各项科技装备经费。

  目前,检察院的办案装备和设施应当说有了很大的改善,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三级专线网建成开通,办公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

  科技设备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提升,计算机总量达到人均台以上。

  办案设施逐步完善,多媒体示证系统广泛应用于出庭公诉,电子阅览室和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建成使用。

  去年,还建成了院内讯问监控和看

  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可以说走在了全市政法系统的先列,亮点、特色工作纷呈,成绩显著,市委对我市的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十分满意和高度评价的!当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正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宏观调控的一年,制约全市经

  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依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维护稳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突出表现在:一是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越来越复杂。

  “”等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在国际上活动日趋猖獗,已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危及到了国家的稳定和安定,对敌斗争复杂性进一步凸现。

  二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越来越重。

  全市刑事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刑事发案量较往年大幅度上升。

  如赌博犯罪,在造成大量社会财富外流的同时,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也越来越多,造成了社会的严重不稳定。

  针对这些治安突出问题,今年要集中开展包括禁赌在内的四项专项斗争,这也使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问题越来越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更加突出,大要案增多,作案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抓住打击重点,把握打击尺度,正确处理查办案件和预防犯罪的关系这一重大课题。

  四是对检察机关服从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

  今年是中国加入承诺所有条件的关键之年,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法制化步伐加快,这意味着司法活动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经济服务作为一项全新课题,在把握工作规律性的同时,清醒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找准定位,自觉把检察工作置身于时代的大背景下去谋划、落实,充分体现时代的要求。

  为此,做好今后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着重提四点希望和要求:一、坚持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措施,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要着眼于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保障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安全。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市委已经决定今年集中开展反“两抢”、禁赌、交通秩序整治、反入室盗窃等专项行动。

  作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要求,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严重刑事犯罪要严惩不贷,对人民内部矛盾则要讲政治、讲策略,妥善加以处理。

  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特别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群众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重大信访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制度,努力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

  继续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把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与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促进廉政防控体系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一手抓查办,一手抓预防,提高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

  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对于发生在党政机关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大案,一定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把案件办准,办成铁案。

  对于严重腐败分子,必须深挖严查,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决不能手软。

  同时,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不仅要通过坚决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纪国法,而且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坚持把加强执法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要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坚决监督纠正少数干警在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当前特别要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紧密联系起来,突出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要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既要监督纠正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不公问题,又要增强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

  去年月,检察院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这是一项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要在具体的办案工作得到落实,自觉接受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四、坚持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前段时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政法机关要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检察机关要按照这个要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这个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党员意识、宗旨观和执法观教育,着力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

  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一把手”做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示范一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平时多提醒、多批评,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防范于初始。

  同时,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检察干警,切实关心干警的成长和进步。

  要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努力形成人尽其才、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检察干警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志们:今天由我率市委其他领导来检察院专题调研检察工作,并看望战斗在检察岗位上的全体干警。

  首先,我代表市委向在座的各位干警表示亲切的慰问!过去的一

  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

  市委、市府经受了前几年所没有遇到的压力和考验,特别是去年面对宏观调控的新形势,市委、市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克服众多困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依旧保持快速发展。

  不仅胜利完成、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在市考核中得分有大幅度上升。

  同时,过去一年也是对社会稳定工作最重视的一年,是政法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成效最明显的一年。

  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是全市上下克难攻坚、团结拼搏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检察院广大干部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长期工作在检察一线的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维护法律统一、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去年一年的检察工作情况来看,有以下几方面可以值得肯定:一、业务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重视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围绕推进“平安”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扎实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从办理刑事案件的数量来看,有大幅度的增加,去年,受理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了和。

  面对案件不断增强的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办案节奏,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了全年无捕错和错诉案件的发生。

  同时注意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抓好涉法上访的案件的排查处理工作,化解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重大突破。

  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尤其是领导班子调整后,抓办案工作思路更加清楚,中心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立案查办的案件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历史性的突破,严肃查办了等人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扎实开展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选择有效载体,拓展工作领域,预防工作的效果进一步明显。

  三是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促进了司法公正。

  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既防止了打击不力,又注重人权保障。

  积极开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成功监督了起制售不合格钢材案件。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注重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提抗案件的数量有大幅增加,并创新工作方法,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刑罚执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确保了我市四年来无超期羁押的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

  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建一流领导班子、带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的工作要求,坚持一岗双责,结合业务抓队伍,抓好队伍促业务,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领导班子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不断增强,组织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党组一班人心齐劲足,表率作用好,处处为干警做好样子、树立榜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全体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大大提高,执法作风提到进一步改进,自身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去年,市人民检察院被上级授予司法为民先进单位,检察系统先进检察院,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胜单位,同时还有一大批单位和个人受到各级奖励。

  能同时取得这么多集体荣誉,是检察院建院史上所没有的,是我们检察院的骄傲,也是我们市的骄傲!也正是由于党组一班人抓工作的思路清楚,全院上下通力合作,争先创优意识不断强化所取得的结果。

  所以大家要倍加珍惜。

  三、检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检察院的科技强检工作,力所能及地保障了各项科技装备经费。

  目前,检察院的办案装备和设施应当说有了很大的改善,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三级专线网建成开通,办公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

  科技设备不断增加,科技含量不断提升,计算机总量达到人均台以上。

  办案设施逐步完善,多媒体示证系统广泛应用于出庭公诉,电子阅览室和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建成使用。

  去年,还建成了院内讯问监控和看守所特审室讯问监控系统,并正常投入使用。

  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可以说走在了全市政法系统的先列,亮点、特色工作纷呈,成绩显著,市委对我市的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十分满意和高度评价的!当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正确把握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宏观调控的一年,制约全市经

  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依然存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维护稳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突出表现在:一是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越来越复杂。

  “”等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在国际上活动日趋猖獗,已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危及到了国家的稳定和安定,对敌斗争复杂性进一步凸现。

  二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越来越重。

  全市刑事犯罪仍处于高发态势,刑事发案量较往年大幅度上升。

  如赌博犯罪,在造成大量社会财富外流的同时,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也越来越多,造成了社会的严重不稳定。

  针对这些治安突出问题,今年要集中开展包括禁赌在内的四项专项斗争,这也使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三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面临的问题越来越新。

  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务犯罪问题更加突出,大要案增多,作案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抓住打击重点,把握打击尺度,正确处理查办案件和预防犯罪的关系这一重大课题。

  四是对检察机关服从大局、服务经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

  今年是中国加入承诺所有条件的关键之年,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法制化步伐加快,这意味着司法活动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把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经济服务作为一项全新课题,在把握工作规律性的同时,清醒认识面临的新形势,找准定位,自觉把检察工作置身于时代的大背景下去谋划、落实,充分体现时代的要求。

  为此,做好今后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着重提四点希望和要求:一、坚持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专门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治措施,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要着眼于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把严打方针贯彻到批捕、起诉等环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保障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安全。

  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市委已经决定今年集中开展反“两抢”、禁赌、交通秩序整治、反入室盗窃等专项行动。

  作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要求,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严重刑事犯罪要严惩不贷,对人民内部矛盾则要讲政治、讲策略,妥善加以处理。

  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特别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群众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好群众信访工作。

  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重大信访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制度,努力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

  继续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把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与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促进廉政防控体系建设。

  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一手抓查办,一手抓预防,提高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

  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对于发生在党政机关中的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以及其他有影响的大案,一定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把案件办准,办成铁案。

  对于严重腐败分子,必须深挖严查,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决不能手软。

  同时,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不仅要通过坚决查办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纪国法,而且要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加强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的研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坚持把加强执法监督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是实施法律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要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坚决监督纠正少数干警在执法中出现的问题。

  当前特别要把加强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紧密联系起来,突出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增强法律监督的效果。

  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要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既要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要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既要监督纠正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不公问题,又要增强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

  去年月,检察院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这是一项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要在具体的办案工作得到落实,自觉接受党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四、坚持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前段时间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政法机关要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检察机关要按照这个要求,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这个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把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要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党员意识、宗旨观和执法观教育,着力解决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确保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

  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一把手”做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示范一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平时多提醒、多批评,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防范于初始。

  同时,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检察干警,切实关心干警的成长和进步。

  要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努力形成人尽其才、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从优待检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检察干警提供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

  市委要加强对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

  向,完善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检察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经常听取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帮助检察机关改善外部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监督的权威。

  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对检察院警力不足、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把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地统一起来,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去。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希望全体干警紧紧依靠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

  市委要加强对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完善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检察队伍中的先进典型,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经常听取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提出

  指导意见,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帮助检察机关改善外部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监督的权威。

  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对检察院警力不足、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把服从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地统一起来,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实践中去。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希望全体干警紧紧依靠上级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C、二氧化碳和水都用于制造淀粉D、二氧化碳和水都是光合作用的原料

  6、晚上,将金鱼藻放在盛有水的试管中,将试管先后放在离白炽灯如下距离处,在相同时间内试管内产生气泡数量最多的是()

  A、10厘米B、20厘米C、30厘米D、40厘米

  7、贮藏蔬菜、水果要保持低温,这是因为()

  A、温度低,减少细菌病害B、温度低,呼吸作用弱,有机物消耗少

  C、温度低,促进光合作用积累D、温度低,蒸腾作用弱

  二、实验探究题

  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

  ①把盆栽的天竺葵放在黑暗处一昼夜。

  ②用黑纸把一片叶的一部分的正面和背面盖住,然后移到阳光下,照射3小时~4小时。

  ③剪下遮光的叶片,去掉黑纸。

  ④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

  变成。⑤

  取出叶片,用清水漂洗干净。然后放在培养皿里,向叶片滴加碘液。

  ⑥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

  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

  色。

  (1)步骤①的作用是:。(2)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3)这个实验说明了:。2、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

  变成了

  “绿豆芽”,小明觉得奇怪,他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同学们,他们决定把问

  题搞清楚,请你和他们一起去探究。

  (1)你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能影响叶绿素的产生吗?

  (2)针对你提出的问题,请作出假设:____________对叶绿素的产生有影响。

  (3)设计实验方案:

  A、取一定数量的新鲜的黄豆芽分成两份,分别放在甲、乙两个容器中。

  B、把甲放在___________下培养,把乙放在__________处培养。

  (4)该实验的预期效果是:甲中的黄豆芽_______绿,乙中的黄豆芽_______。

篇三: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如何理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作者:

  来源:《共产党员·下》2017年第11期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基本方略中首要的一条,也是最根本的一条。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也是由我国国体性质决定的。正是有了党的坚强领导,有了党的正确引领,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中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必须坚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各方面党组织要对党委负责,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要完善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和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军队、外交、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致的。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一方面,党的重大决策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听则暗,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另一方面,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一旦党中央从全局出发、集中各方面智慧作出了

篇四: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完善党

  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对政法工作实施领导的具体组织形式,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对于充分发挥政法委的职能,保障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含义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就是要求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和广大政法干警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领导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增强大局意识,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政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对政法部门的思想政治领导,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政法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帮助解决政法部门的经费和物资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法工作机制,支持、监督和保障政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帮助政法部门排除执法中的各种阻力和干扰,为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个别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领导成员,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要加强政法队伍的教育,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政法队伍处在与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第一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当前,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极少数干部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个别干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加强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执法的观念,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要加强政法干警的法制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政法干警勤政廉洁教育,引导干警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的侵蚀,作廉洁自律的模范。要改进和完善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强化政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加强监督,不断推进政法干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从政法部门的实际出发,对各项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管理监督机制,后勤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确保公正、廉洁、文明、高效执法,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效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是要完善司法保障机制,为政法部门的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司法保障机制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司法保障作为事关坚持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大事,认真研究解决。千方百计保证政法部门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干警的待遇,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加大政法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的投入,改善政法部门的交通、通信和其他技术装备,把科技强警所需资金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提高政法部门运用先进装备和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手段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能力,通过强化司法保障,推进各项政法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篇五: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内容提要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和产生的,同样,检察职权也是党赋予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性质、目标等方面本来就是同一的,党的指导思想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是全中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大政方针、基本路线、基本政策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认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服从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在日常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目标保驾护航就是对党的领导的坚持和拥护。因此说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论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在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1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9条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指明了检察机关的性质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法律依据。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监督力度的加大,我们不难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中看到,在一些地方检察院有许多同志,甚至是一些职务较高的领导干部往往对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以党委名义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一些无理干涉,在检察机关内部对此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争议和分歧:一是“对立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不可能独立行使检察权,独立行使检察权就难以坚持党的领导。二是“绝对领导论”即认为检察工作必须置于党(很大成份是指当地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检察机关查办大要案件及大要案件的初查、立案、批捕、起诉等都必须向党委请示汇报。三是“辩证统一”说,即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又要独立行使检察权。以上几种说法都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但在现实操作中,却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误区和不可操作性,如“对立说”就完全否定了党的领导,只强调检察机关的职权,脱离了我国基本国情,是无路可行的。如果只强调党的领导,任由党委部门调遣,对检察机关办案经常打招呼、递条子,干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使检察机关失去了其应履行的职能,对检察工作只有百害而无一利。辩证统一说也只是纯粹理论上的看法,试想,假如党委或某书记为了地方利益而要求检察机关作出有违法律的决定,检察机关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笔者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检察权本来就是一回事,无须把它们分割开来看待,由于我国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和产生的,同样,检察职权也是党赋予的,检察机关依法国独立行使检察职权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把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坚持党的领导割裂开来的观点实际上是把党的领导和党委领导甚至是某位书记的领导混为一谈。一、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这一概念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片面地理解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看着是党委的领导或某位书记的领导,实际上是把“党的领导”庸俗化,歪曲了“党的领导”。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正确、全面理解“党的领导”呢?按照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学说原理,党的领导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党的领导是总体的领导;二、党的领导是多层次的领导;三、党的领导就是服务。所谓总体领导,就是宏观的原则和方向的领导。列宁在批评前苏联共产党内有关错误做法时指出:“党的任务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而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经常的、往往是对细节的干涉。”(《列宁全集》第33卷第221页),《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性质决定了它既不是国家政权组织,也不是经济组织和生产组织,而是阶级组织、政治组织,这种性质决定了它既不能代替政权组织发号施令,也不能代替经济组织和生产组织直接指挥具体的生产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只能从宏观上进行原则和方向性领导,即总体领导。其次,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必然是总体的领导,因为社会主义事业涉及到方方面面,党不必也无暇去把每方面的具体事务甚至每个微小的环节的领导和管理都集于一身,所以只能进行总体领导。再次,党的领导的最重要、根本的作

  用,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充分地享受和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不是取代,而应该是支持、维护;是提供充分必要的条件和服务,把握总的方向和原则,具体管理国家事务的活动还得由人民来行使,不然,各级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就会形同虚设。现阶段,“党政联席会”、“一把手亲自抓”、“党委重视……”等频繁出现在报纸和文件中,严重误导了广大群众,让人们总认为党委什么都能管,什么都能抓,而且一抓就灵。“党的多层次领导”指党的领导组织机构,即指党的领导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等多个层次的领导作用构成的总体领导。不同层次的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有不同的体现:党中央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代表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对全国各条战线进行全面领导;地方党组织则是执行机关,主要作用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政治、思想、组织三方面进行具体领导;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其领导作用是团结、带领生产、工作第一线的群众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保障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到实处。所谓“服务”包括为经济建设服务和为人民服务,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服务。”从根本上揭示了党的领导的本质内容。正确理解党的领导,首先要用科学、严谨的态度来认真、严肃地对待党的领导问题,“党的领导”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科学,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是必须经过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才能掌握的系统知识。其次,要全面、完整地把握党的领导的科学体系,要懂得党的领导的基本概念、性质、地位、作用、目的和意义,还要懂得党的领导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式和途径,懂得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必要性、重要性等有关问题,并且要把党的领导的各个方面的内容贯穿起来理解,准确理解党的领导的总体面貌和精神实质。第三,学习和研究党的领导这门科学,要结合工作、生活的实际,明辩是非,树立坚定、正确的观念。二、正确认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检察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都予以确认,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以下四种含义:一是检察权为国家专有的基本权力之一,是国家权力,只能由国家专设的机关即检察机关行使,任何其他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行使该项权力;二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目的,是对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行监督,且须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违法行使;三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时,只服从法律,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干涉;第四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指的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权,而不是指检察长或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法律监督职权绝不是个人特权。以上四点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只片面强调或忽视其中一部份都是不正确的。正确认识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要在思想上明确以下几点: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能脱离党的领导。检察机关的职权是法律赋予的,我国的法律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它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是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意志化,并且是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并保证执行的。法律的阶级性就决定了由它所赋予的承担法律监督使命的检察机关及其执法活动都不能脱离党的领导,脱离了党的领导,检察机关及其执法活动就失去了政治前提和根本保障。二、检察机关必须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这是法律对检察机关最根本、最起码的要求,执法机关不依法办事还叫什么执法机关呢?坚持依法办事,严格履行检察职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最大体现。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能不接受必要的监督制约。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监督,也没有绝对的被监督,监督者也应是被监督者,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也不能例外。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党组织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等都是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监督并不等于干涉,我们既要反对那种任意干涉甚至直接取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行为,又要反对那种认为法律监督机关

  就不需要任何监督的观点。所谓“干涉”是指以非法或者不正当的方式,随便过问、插手、阻挠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非法或者不正当的要求的行为;而“监督”则是指依照法律或者组织程序,或者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向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批评,或者要求并敦促检察机关纠正内部违法问题的行为。简言之,“干涉”就是非法的横加干涉,“监督”就是合法正当的督促。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些问题:一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监督对象是否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二是党的领导是否包括对检察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进行指挥和干预?对于第一个问题,从法理上看似乎不难解决,因为依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应当同等接受法律监督;但如果第二个问题成立,就会出现矛盾,因为党的领导如果具体到对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指挥和干预,正如前面提出的一种观点,检察机关查办大要案件的初查、立案、批捕、起诉都必须要向当地党委请示汇报,那么就否定了第一个问题的成立,也就谈不上党组织及其成员平等接受法律监督的问题,更谈不上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此外,还会使党的领导陷入事务化和琐碎化、庸俗化。所以党的领导必须是方针的领导,是政治的、思想的和组织的领导,而不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具体事务的指挥和干预,那种强调检察机关在具体事务上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观点与我国宪法精神和党章规定是相背离的,是不符合小平同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的。三、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坚持党的领导在性质、目标等方面本来就是同一的,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对党的领导的坚持和拥护。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性还表现在:1、二者的根本性质是同一的。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是全中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忠实代表;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其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所依据的便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宪法和法律,因此,我国检察机关带有鲜明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属性,与党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有同一性。2、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其途径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依法治国等改革措施来推进。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从运作特征上看是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但从目标上看,是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是通过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使社会经济的运行、行政机关的运作纳入法治轨道,达到协调、平衡、有序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党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目标服务,所以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党的基本目标也是统一的。根据上述观点可以看出,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党的领导是通过各级地方党委来实现的,那么检察机关怎样才能正确处理好与地方党委的关系呢?一、在大政方针、基本路线、基本政策上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认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服从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二、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领导党。党的各级组织及其成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同样接受法律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绝不能成为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不受法律监督的特殊人物。三、明确党的领导只是大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应该把对检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理解成为对检察工作的具体事务、具体案件的指挥和干预;检察机关的职责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在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下,不应当也无必要在具体案件上事事向党委请示汇报。四、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也不等于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向党委请示汇报。特别是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关系到全局性的问题应当主动向党委汇报,争取党委的支持、理解和领导。如在一些要案在初查后需追究刑事责任或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征求党委意见,以便党委能及时

  做好人事安排等方面的工作,以免影响被追究人单位的正常工作;在案件查处涉及本地重大经济支柱产业负责人,与本地的地方政策发生冲突时,也应主动请示党委,听取党委意见,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尽量保护本地经济的发展。五、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为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检察机关的任务之一,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促进地方经济的正常、有序发展,通过查办腐蚀、破坏地方经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分子,维护地方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主动争取和依靠党委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燃,以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良好格局。检察机关必须强调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如果检察机关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就不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重托,也就谈不上对党的领导的坚持和拥护。所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应该确立为检察工作的一贯方针,因为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就是坚持了党的领导,二者没有任何冲突。只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才能明确检察工作的目标和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好检察职责。附:参考书目1、《加强党的领导,独立行使检察权与更好地为全国全党工作大局服务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作者:胡关桃2、《加强理论学习

  正确把握检察方向》作者:李建忠3、《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辩证统一

  确立跨世纪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作者:颜嘉明4、《关于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思考》作者:周国锋5、《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检察机关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作者:刘真志

篇六: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浅谈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

  作者:杨宝臣

  来源:《活力》2010年第12期

  [关键词]独立行使;检察权;辩证关系

  一、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含义

  所谓的“领导”有两种解释。一是指领导者,领导集体,作名词解,具有静态的特征。二是指领导的行为和过程,作动词解,具有动态的特征。包含率领、引导、指挥、决策、组织、服务、监督等多方面的涵义。党对国家机关一是通过一定的政治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手段,引导、组织、动员、影响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共同的政治目标进行的政治行为和政治过程,从而实现党的领导,实现党对立法、司法、行政的法律监督作用。而不是代替国家机关完成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二是通过国家的组织人事部门把那些忠于职责、奉公守法的干部选派到各级国家机关,从组织上保证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的队伍素质,从而实现对社会主义法律活动各环节的有效保障和监督。三是通过国家机关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的教育、教育党员干部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对于违法乱纪的党员及组织给予党纪处分,这样,从党的方针、政策、纪律的角度,保证法律的统一和实施,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实现。

  所谓的“检察权”就是为了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和实施特定的权力。根据法律的规定,检察权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①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②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③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④依法律赋予的其他监督权。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原则,也是检察机关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原则的含义是指:行使检察权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干扰。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意义在于:第一,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实施,使检察机关能真正地大公无私地行使检察权。第二,是为了同任何形式的特权作斗争,从而保证具体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准确的处理。检察机关就是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

  为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实施,除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外,还有其他各种监督,具体有: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的遵守和执行。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即国家行政机关对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活动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所实行的监督。③社会监督。即人民群众及其社会其他组织对实施法律的监督。

篇七:如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

  

  浅谈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定稿)

  第一篇:浅谈如何抓好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定稿)

  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更是保障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民主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把当前开展的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关键

  是要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大局观念鲜明,执法公正文明,工作高效文明,自身清正廉明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一、努力抓住队伍建设的关键——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只有优秀的班子,才能带出优秀的队伍,开创一流的业绩。

  首先,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只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卓越的领导班子,才能造就和培养出一流的检察队伍。为此,一是强化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效性,要使政治学习形成制度,切忌走过场,图形式,或工作忙了撒手一边,工作闲了敷衍。通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党组成员在领会实质,掌握精髓的基础上,使之潜入大脑,最终落在行动,用在实际。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通过实事求是的自我对照,真诚的改正或改进思想,达到了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与增强。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领导班子处在业务领导地位,必须时刻加强业务学习,除娴熟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外,还要广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等,要通过办案实践,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三是注重学习交流与考察,通过学习先进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不断提高领导能力与决策水平。

  其次,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合则有力,分则软弱,民主集中制建设搞好了,班子才能坚强有力,整体效能才能发挥出来。一是坚持党组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发扬实事求是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重大事项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各自做好分管的工作,不越权处理事情,不相互拆台。三是坚持团结,发扬谦虚谨慎、团结友爱的优良品质,班子成员之间讲友谊,讲风格,讲党性,工作中多通气,多商量,多谈心。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得到了增强,形成了一个齐心协力干事业,坚不可摧的战斗集体。

  第三,切实加强廉政与作风建设。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领导班子只有强化廉政与作风建设,提高廉洁从检水平,才能上行下效,树立正气。一是认真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四条禁令”、“九条硬性规定”等相关制度学习;二是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使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做到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重自身的人格;三是经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四是敢抓敢管,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讲实情,不搞好人主义,倡导求实之风,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以铁的纪律确保队伍的良好风气。

  第四,充分发挥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不仅在工作上树立带头作用,还要在生活上和学习业务知识上起到积极带头作用。通过其卓越的人格魅力,优秀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作风影响带动干警,努力形成一心一意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的大好局面。

  二、着力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基础——干警素质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重在提高队伍素质。“素质立检”是立检之本,治检之路,强检之路的基石。检察机关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教育”,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或途径,系统教育熏陶检察干警,不断丰富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作风、纪律和业务素质,从而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当前,全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坚持

  检察工作发展方向,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稳定做出不懈努力,是基层检察院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武装检察人员的头脑,继续开展两个务必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及有效载体,着力使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搞好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干警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受党领导、为党服务,自觉接受人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加强检察职业道德、作风和纪律教育,培养道德高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一是教育干警树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检察职业道德,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

  教育干警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民本观。民是衣食父母,万事民为先。教育干警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真正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体现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使干警自觉树立‘立功在检察,奉献在岗位’思想。三是教育干警坚决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练就过硬的工作作风,坚持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四

  是教育检察干警遵守职业纪律,增强检察队伍整体战斗力,防止司法腐败,树立“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观念。

  (三)加强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要造就一支法律精通、业务娴熟、技术过硬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一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站在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着眼向内,挖掘潜力。并要结合实际狠抓非检察官教育培训,制订非检察官通过司法考试的达标规划。不断有效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二要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努力造就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一是有的放矢的开展人才专项培训,二是把好关口,在引进人才上下功夫。通过内引外联,逐步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奠定基础;三要强化科技培训,把提高科技素质作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环节来抓,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提高干警运用高科技手段与犯罪作斗争的能力,提高办案办公

  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努力完善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保障——管理机制建设

  创新管理机制,是检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不断创新检察队伍管理机制,向管理要战斗力,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许多基层检察院通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机构整合,动态量化考核等一系列措施,以制度管人,以机制激励人,运用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等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的规律和实现途径,遵循“由制度层面,到机制层面,再到文化层面”的管理思路,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步伐,着力营建了全员干事创业的氛围,有效激活了队伍,提高了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机制和人文关怀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是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并进一步将竞争机制引入到职务的晋升和主诉、主办检察官的聘任,从而逐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切实创造一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二是通过从优待检和科技强检,努力保证办案急需装备,科技设施和教育经费投入,逐步配备与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交通、通讯、视听、微机等设备,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通过逐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设施,营建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实行工作任务动态量化考核,建立与干警利益相挂钩的奖惩机制。一是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二是制定相应的目标奖惩机制,实行目标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将目标责任与奖金发放、干部任免相挂钩,建立奖罚分明的目标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那些不负责任,给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给予扣发奖金、免职等处罚。

  (三)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廉政建设力度。一是健全廉政规章制度,形成廉政建设规范化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用纪律约束

  人。二是健全监督制约网络。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健全群众性监督网络,不断拓展检务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健全方便群众举报的各项制度;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布检察人员监督电话,完善案后回访、办案监督卡等制度,加强与发案部门的联系,把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延伸到干警家庭,使检察机关和干警的执法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保证执法的廉洁和公正。

  (四)合理因院整合,挖掘内部潜力。因院制宜搞好内设机构整合,是有效缓解当前基层检察院干警总量少,人员结构不合理,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良策。基层检察院应结合本院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本着业务相近,职能相近出发,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对原有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应通过整合使人员结构得到改善,受案能力、办案效率、案件的质量相应地得到迅速提升。

  四、真正抓住队伍建设的根本——全面履行职责

  较好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抓班子,带队伍,落脚点是干好工作,促进工作的发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根本所在。

  首先,积极履行职责。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程序规定,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依法进行;牢固树立证据观念,在依法收集、审查、固定、运用证据上下功夫,严禁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其三,文明履行职责。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规定文明接待和文明办案用语,规范执法行为。

  其四,正确履行职责。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努力做到打击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篇:先进基层检察院评比——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

  2013以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主题教育,结合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

  坚持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各项岗位练兵活动和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干警

  的业务能力。每年制定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以全院性综合岗位练兵和科室特色岗位练兵活动相结合,通过业务讲座、庭审观摩、类案总结、法律文书评比、论辩赛等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实战能力训练。公诉科的以“以’五个一’活动为载体,提高公诉业务六项技能”活动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22个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之一。制定《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计划(2013-2016)》,通过人才库管理机制、导师辅助制、办案能手评比、理论研究小组等形式,促使一批检察干警成长为业务拔尖人才。三年中,有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员,1人获“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殊荣,1人获“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2人获“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2人获“全市优秀公诉人”称号。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队伍抵抗力

  开展“作风建设月”、检察长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谈话贪心、重要节日廉政教育等

  多种教育形式,增强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三书两报告制度》、《检察风纪督察办法》、《统一规范干警着装行为的规定》等纪律作风制度,使干警行为有章可循。通过检务督察和风纪督察等形式,强化对干警执法行为和日常风纪的监督,对各项不良苗头和问题实行点名通报,以强有力的执纪力度使干警严守各项制度规定。

  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整体软实力

  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依托,每年组织干警开展趣味运动会、篮球比赛、台球比赛、青年干警演讲比赛、诗歌朗诵比赛、论辩赛、摄影比赛、观影、各类健康讲座等活动,充分展现干警各项才能,竞相

  迸发队伍朝气活力。

  第三篇: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困境及出路

  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困境及出路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时间:2012-09-1314:40中国财经时报网9月13日消息,我国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工作任务也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1在全部的检察工作中,基层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有着最密切的联系,他们的整体素质关乎检察队伍形象和检察职能的履行,成为考量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展示司法公信力最为重要的因素。因此,加强基层院队伍建设,提升广大基层干警的素质业已成为履职所趋,形势所迫。然而,在加快推进队伍建设的进程中,基层院面临着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机构编制不足、高素质人才缺乏等诸多困境,业已成为制约检察队伍长远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

  一、困境——队伍现状阻碍检察职能履行

  (一)机构编制不足,新鲜力量难以注入。

  科学合理的队伍编制数是满足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达到当地人口的万分之一才能正常地开展工作。但实践中,由于检察院编制是由地方人事、组织、财政部门统一调控,留编不分、空编不用、编制混用等情况大量存在,许多基层院达不到额定标准,编制数不足的情形大量存在。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日益增长,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基层检察院对政法编制的需求与日俱增,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甚至出现“一人科”、“两人科”以及一人身兼数个科室领导职务的尴尬情形,这在流动人口较多、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已严重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以成都地区某县级市为例(如图):

  地区人口总数(万人)

  应有政法编制(人)

  实有政法编制

  (人)

  缺编率

  (%)

  进三年招录

  (人)787864181(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编制情况图示)

  不难发现,以该院为代表的基层检察院应有政法编制数和实有数都与当地人口数量的比例失调,缺编率偏高急需补充新鲜力量,但编制数不足又阻塞了进人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反映出现行检察编制面临的窘困。

  (二)年龄层次老化,人才断档现象严重。

  遵循协调发展的规律构筑检察人才体系,需要形成合理的年龄层次。因此,基层院各部门都应配置素质相当、数量合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人才库,形成与工作性质、任务基本匹配的网络结构,才有利于各项检察职能工作协调平衡地开展,使人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但如前述原因,因机构编制不足,导致新鲜力量无法进入。而《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才能任检察官的规定,使得基层院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严重不足,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有效解决,由于年轻检察官得不到补充,使得检察官队伍结构比较老化,直接影响了队伍体系的科学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最新数字显示,2004年以来,基层检察院共招录高校毕业生11512名,选调生2000名,招募大学生志愿者1526人次,新增政法专项编制有80%以上用于基层检察院。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的人才缺失状况。2以该县级市为例(如图):

  检察人员总数

  26至30岁干警

  30至40岁干警

  40至50岁干警

  50岁以上干警

  全院平均年龄

  64人5人12人33人14人41.53岁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年龄分布图示)

  中层干部总数26至30岁干部30至40岁干部40至50岁干部

  中层干部平均年龄

  20人1人6人13人40.05岁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中层干部年龄分布图示)可以看出,该院平均年龄明显偏高,30岁以下干警只有5人,占干警总数的7.8%;40岁以上的干警有47人,比例高达73.4%,其中50岁以上的干警比例占全院干警的21.9%。而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高达40.05岁,在年龄比例上,年轻干部则比例偏小,人才断档现象可见一斑。

  (三)人员结构失衡,办案一线力量吃紧。

  在当前案件量骤增、案情复杂的情况下,需要保持适当数量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中等规模的业务精通专业型人才和大批量的基础性实用型人才,形成基础牢固、中层得力、高层拔尖的宝塔型人才结构。但目前检察人员中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比例有所失调,长期从事业务工作具有资深资格的检察官缺少。从文化和专业结构看,队伍中具有在正规院校法律知识系统学习的人员较少,具有综合和检察专业知识专家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在相关知识上看盲点较多,因培训机制、经费保障、知识面广等原因,检察人员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一时不能很好适应新的标准和要求。在法律专业人员中,主修民事、行政、经济法学的为空白,尤其是缺乏既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检察业务知识,又具有娴熟的计算机知识和外语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的高层次检察人员。如图,干警总数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数

  通过在职教育取得大专学历人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

  国民教育双学位

  人数

  64人16人48人1人0人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干警学历层次分布图示)

  检察官总数

  检察员

  助理检察员

  书记员

  59人44人10人5人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干警法律职务分布图示)由于当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主要来自于恢复重建时期,检察机关以其它单位和行业调进的人员、国家分配的部队转业干部及少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居多,以上人员进院时,绝大部分都是中专或中专以下文化程度,虽然后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了大专或本科学历,但文化程度并没有提高到与其学历层次相适应的要求。尽管1995年颁布的《检察官法》规定法律本科学历和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是初任检察官的必要条件,但由于其对该法实施之前已经进入检察队伍的干警未提硬性任职要求,而通过在职继续教育取得法律专业第二学历的干警,理论功底和专业水平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显然,干警通过初次国民教育取得全日制本科的人员较少,且严重缺乏计算机、审计、中文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员和具有刑事技术鉴定资格的人员,人才结构相对单一,这是导致人才基础薄弱、办案力量吃紧的重要原因。

  (四)职级待遇受限,队伍激励措施乏力。

  检察机关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当在实施人性管理的过程中,通过尊重、理解、关心、造就人,充分激励干警,挖掘其聪明才智,让他们在不同的层面、不同的岗位体现自己的能力,从而形成强大的工作推动力。激励的手段除了物质待遇外,职级晋升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但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现行干部管理受财政供给体制方面的制约,检察官法所确定的检察等级待遇存在无法兑现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对检察官实行行政职级管理,解决干警的职级待遇相应受到职数数额限制(如成都地区大多数为副科以上级别的不能超过全院干警的50%),造成不少干警干了多年检察工作也享受不了职级待遇。再与审判、公安机关相比,基层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甚至可享受实职副科级,形成的差距更是可想而知。如图,该基层院的职级情况如下:

  检察官总数

  科员级

  人数

  副科(局)级

  人数

  正科(局)级

  人数

  符合晋升条件而晋升受限的人数

  59人29人19人11人12人

  (成都某县级市检察机关职级人数分布图示)

  二、寻根——体制缺失制约检察队伍建设

  (一)职业保障缺陷凸显

  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和地方经济的好转,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本保障虽有所改进,但经费供给不足和待遇偏低等职业保障不力等问题,仍是影响基层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成为制约基层院发展的一大难题。一方面,现行检察官管理行政化色彩浓厚,检察机关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主要限于业务上,干部的管理及运作经费仍以地方管理为主。随着基层院工作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对办案经费的需求也随之增大,而现行的财政供给机制很大程度取决于当地财政状况,这就使基层院的经费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影响执法活动和办案工作的开展,甚至出现一个尴尬的局面:评价一个检察长开展工作的优劣,在某种程度上除了看履行职能工作的好坏外,检察长给单位“争取”来多少资金收入占据着一定的成份,若这种经费保障体制得不到根本性的改变,就容易产生检察工作惟地方财政马首是瞻的情形,进言之为检察权地方化留下了伏笔。另一方面,由于检察院职级比照公务员管理,而职数比例却受到限制,挫伤了干警的积极性,如果不加以解决,极易出现两种不良倾向:一是消极情绪,缺乏进取精神,对激励措施反应平淡,抱无所谓态度,工作平庸,出勤不出力;二是悲观情绪,一些长期在检察岗位上诚恳工作的人员得不到职务的升迁,有时职级也难以到位,与政府部门晋升面宽速快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影响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教育培训体制陈旧

  教育培训是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教育

  培训工作受到重视,但在相当部分的基层院,教育培训被认为是软任务,教育培训体制上强下弱、上重下轻、上紧下松的整体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在教育培训的组织上,则仍以两级培训为主,没有真正解决如何面向基层的问题,加上基层院对上级院的依赖心理,相当部分基层院培训工作处于自发无序状态,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要求不严格,质量考核不健全。而教育培训的内容安排则针对性不强,与基层院干警业务素质的实际结合不够,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上述原因与检察队伍老龄化叠加,致使检察工作难以适应时代要求。

  (三)人才管理手段有限

  人才不是简单的劳动力,而是对人的体力、能力和智慧进行综合开发的结果。建立健全能够全面、客观、准确、动态地反映每名干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考核体系,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人才价值取向是激发干警潜能的最佳途径,也是促进检察团体形成合力、达到和谐的有效手段。当前各院一般是采取一次的目标量化考核,设置固定的奖金分值,并按考核名次确定上浮系数,这虽然体现了考核差异性,但对于考核奖金的处理上,为了照顾全院所有干警的利益,不易拉开经济差距,长此以往,少数干警会产生“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心理,不利于干警积极性的调动。

  三、出路——机制创新推进检察事业发展

  检察队伍建设问题是基层检察院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发挥基层院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机制,完善措施,更需要上级领导机关的具体指导和支持,上下合力,以实现人才能力资源结构的优化配置。

  (一)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建立检察官等级与待遇性挂钩制度。废止检察官的行政等级,形成一套不同于公务员等级制的完全独立的检察官晋升制。重视完善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将此与检察官等级制度联系起来,按等级兑现工资,形成物质激励机制,并注重检察官等级晋升,待遇向资深检察人员倾斜,鼓励检察人员安心本职工作。二是建立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在落实基层院公用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要实现逐年递增,以保证检察人员履行职责的各项经费要求。在此基础上,建

  议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独立的检察经费保障体系,固定和保障执法活动所需的费用和装备,并赋予检察机关统一的财政控制权和物资调配权,以增强保障的及时性、有效性。同时,建立检察人才奖励基金,制定并落实检察人才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留下工作。

  同时,应着眼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业特点,对检察机关的管理模式、内部职能的区分、人员岗位的确定等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分类,取消检察业务人员的行政级别,将检察官的政治、工作、生活待遇同检察官等级挂钩,鼓励和引导检察官去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鼓励检察官职业的资历化和终身化,以便培养一批专家型的资深检察官,从而稳定检察官队伍。并取消非检察业务人员的法律职务,用单纯的行政职级管理作为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激励手段,鼓励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职级上取得发展。这样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强化检察业务人员的司法属性,更大限度地保障检察官行使职权。

  (二)健全教育培训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培训机制,对检察官有计划地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但是检察官法的要求,也是保证检察人员更好履职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针对当前检察人员培训现状,应着眼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改革现行应急式、补课式培训的手段,实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变灌输式教育为讨论式、启发式教育,变单纯学历教育为培养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教育。通过现有电化教育设备,探索现代化、信息化教育手段。上级院则可以开展经常性竞赛活动带动基层院,以赛促学,选拔、培养优秀业务骨干和业务尖子,树起学习的典型,以点带面,营造重视

  学习的良好风气。二是要建立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把培训同干部的提拔任用、晋升职级、福利待遇挂钩,对业务素质高、高层次学习的干警,以及考试、考核成绩优异者,在职级晋升、立功受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警,要鼓励支持他们到脱产深造。三要建立一套可行的培训经费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不断增大培训投入,加大干警参加培训的外在吸引力和内在需求动力。四要不断加强培训工作管

  理,规范培训行为,改变长期沿用的填鸭式教育方法,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建议由地区性培训领导协调小组制订一套培训管理制度和教育质量考评标准,对培训的内容安排、教育手段、培训目标实行科学规划,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规范基层院的培训行为,将教育工作的成效与责任人的政治、经济利益挂钩,奖功罚过,杜绝应付心理和形式主义。

  (三)整合人才资源力量

  整合现有人才资源,优化现有人才结构,是解决当前一个时期队伍建设困境的出路。这首先要求基层院的管理者改变过去以任务为中心的管理模式,重视干警内在潜力的挖掘,全面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人才的成长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风气,实现检察人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各基层院都有部分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分散在综合部门,未直接从事检察业务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既造成了现有检察人员的浪费,也加剧了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在队伍建设导向上,应当推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打破用人“论资排辈”传统,对高学历、业绩突出以及工作能力特别强的年轻干部应当加强培养,大胆任用。与此同时,应当强化从严治检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干警自觉接受、认真对待党组织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征求和倾听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及时改进,防止权力失去制约而导致滥用、产生腐败。对于因公正执法受打击或遭不公正待遇的检察干警,上级检察机关要主持公道,积极协调,以解除检察干警执法的后顾之忧,保护检察干警秉公办案的积极性。

  (四)加强队伍专业建设

  在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加强队伍建设需要着力培养内部人才,牢牢抓住“能人”敬业精神强、工作经验丰富等长处,大力挖掘队伍潜能,整合有限资源,充分发挥了“能人”的骨干作用。一是大力锻造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坚持重实绩、论真才、凭公论的用人导向,坚持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行中层干部一年试用期制和三年任期制,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对年龄较大、业绩突出的干部继续委以重任,将能力强但不具备检察官资格的优秀军转干部安排到后勤保障部门任职,使贤者有其职,能者有其位。在“奖惩逗硬,能上能下”机制的激励机制下,中层干部的业务领导能力和岗位职责意识不断提高,在履职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按部就班,而是积极创新思维,结合工作实际打造特色亮点,带头办精品案、疑难案,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敢打硬仗的中坚力量。二是善于发现培养骨干人才。制定骨干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这四项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明确条件,严格选拔,确定人才培养对象。在明确骨干人才的具体培养名单后,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人才库进行动态调整。对骨干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高学历教育、接受高层次培训、重大课题研究和安排参与办理本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检察系统业务竞赛等形式。三是充分调动“50”以上人员积极性。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在工作、生活上多关心照顾,充分考虑他们的身体条件和自身特点,合理调配使用;关心子女入学、就业等实际问题,力所能及提供帮助,有效防止出现“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四是结对联系加大培养力度。院政治处专门制定了新进人员具体培养方案,实行结对培养制度,每名班子成员与一名新进干部结成对子,重点联系培养。及时了解新进干警工作、学习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突出个人特点实施个性化培养。

  五、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人才需要有效的激励,人才的成长、发展、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必须着眼于将来,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才队伍建设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在规定的设置上既要体现压力又要给予动力,不搞论资排辈,更不能搞平均主义。要将职务职级的晋升跟其工作业绩挂钩,对工作业绩好,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晋职晋级。对于工作业绩差,不思进取的,认为“无过就是功”的,则延缓晋职晋级;其次,要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研修环境和流动环境。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了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一个人人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或团体,有着浓厚活跃的学习氛围,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超越创新的思想境界,在这样的良好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更能体现出人才的活力和价值;再次,人才是人,既有社会需求又有经济利益需求,这是人才工作的重要动机。除了精神激励外,要设置有效的物质激励措施,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重点,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吸引、激励人才上的导向作用,就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让人的才能充分表现出来。(冯欣、罗杰文、吴文华)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冯欣、罗杰文、吴文华

  第四篇: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

  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学校德育质量

  ——谈班主任工作管理经验

  教育部原部长何东昌曾说过“一个优秀的班主任就是一个教育专家”,这是对班主任工作的极高评价,也为班主任指名了努力方向,同时也暗示当一个优秀班主任不容易,班主任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管理体制是班主任工作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我校现有学生、人,有、个教学班,在班主任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班主任的聘任要优选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对学生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选那些富有敬业精神、乐于奉献、具有一定育人水平的教师担当班主任,在班主任队伍建设中,我们专门制订了班主任的任职条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热爱学生,热心做班主任工作,有较强组织能力和说理能力,教学业务水平较高。几年来,我们坚持班主任选拔由王校长把关,学科任课教师一般由副校长、教导主任调配,但班主任的安排由校长决定,选出班主任一般不予以变动,如遇特殊情况须由校长审定。

  二、班主任素质要优化

  班主任素质如何,关系到育人的质量,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我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提高班主任素质,学校建立了班主任学习制度,明确规定除学习教育理论外,还要系统掌握德育基本原理和

  德育管理原则。同时,结合日常育人工作,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管

  理学等知识,对班主任进行“班主任应具备怎样的素质”教育,使他们懂得一个合格的班主任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渊博的知识功底,并能写出自己的工作心得体会,以此来积累班主任工作中的点滴经验。

  三、班主任管理要制度化

  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切实推行素质教育,不延误班主任时间,尽量减少班主任本职工作以外繁锁,从而减轻班主任过重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形成明确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使班主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班主任工作中,遇到热点、难点问题时,学校要依法办事,使班主任在学生健康教育、生活自立方面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四、班主任考核工作要细致化

  学校要对班主任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奖勤罚懒,指导班主任改进工作,对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班主任方面以教师职业道德八条要求和白银市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依据;工作态度方面能够积极接收并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及其他任务,以校为家,爱护学生。班主任上好两操、课外活动,勤跟班。

  我校在总结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经验的基础上,也了解到了一些班主任工作急待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由于本校教师少,大部分班主任教师都担任语文课及其他技能课的教学,周授课节数再25节左右,杂务多,开展班主任工作的时

  间少,使班主任工作不能很好的深入开展。建设扩大学校教师编制,减轻班主任课业负担,使班主任有过多的精力从事班主任工作。

  2、班主任工作量大,超负荷工作,但没有分文班主任津贴,只是一唯的奉献。长期以来,班主任对此项工作有怨言,个别人不愿从事班主任工作。建议设立班主任津贴,对班主任工作给予报酬,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

  3、由于学校事务繁忙,常会忽视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缺乏很好的引导,致使班主任不能及时社会调查、家庭访问,将学校教育

  与社会、家庭教育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更得不到社会、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支持。因此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氛围,鼓励教师积极进行家访。

  4、部分班主任对班主任工作的认识不足,概念不清,认为班主任工作仅仅是教学工作,忽视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部分学生装高分低能。建议加强班主任教师培训,提高认识,使其认清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理清班主任工作的思路,掌握班主任工作的方法。

  第五篇:如何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如何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是我们党的细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根本措施,是搞好党建的基础性工作,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中心环节,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责任。

  “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坚持不懈地提高党员素质”是党的十七大对党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基层组织的党支部要抓好党员队伍的建设,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给党的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制度,规范程序,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

  1.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党支部应从基础工作做起,一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首先要进行民主推荐,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然后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先进性。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申请入党人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数据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在分析的基础上,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和充实,及时把新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把不能起积极作用的人员调整出去。

  三是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按照一般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个层次进行教育和培养。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重点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积极分子制定学习培养计划,采取一对一的跟踪培养,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发展对象由组织部门与党支部共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以进一步强化组织对其培养的力度。首先,发展对象及时参加党校举办培训班接受党的知识的系统培训。其次,进行严格考核,采取党的理论知识考试和群众测评两部分。通过采取分级分层的培养教育方法,创新了培训教育形式,丰富了培训教育内容,使入党积极分子能够端正入党动机,正确处理和把握组织上入党和思想上入党的关系,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性质、宗旨、纲领、路线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认识进一步加深,追求进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2.制定好党员发展计划

  早在党的十六大就提出:“党员发展中重点做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这是新形势下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时,首先,在对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现状,注重从35岁以下、生产一线、文化程度较高的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其次,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严把质量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的手续,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

  3.严把党员的“入口关”

  一是严把预审关,对每一名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培养考察基础资料逐一进行预审;二是严把考察关,坚持入党前谈话制度,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基础资料预审完毕后,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同时,深入到发展对象所在的单

  位、部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三是严把审查关,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前,会同相关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坚持做到“五个不发展”,即政审材料不全、群众威信不高、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好、没有经过集中培训、不在当年发展计划的不予发展,从而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

  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章。党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切实做到学在深处、干在实处,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二是搞好形势任务教育。结合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形势任务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党员谈心的方式澄清党员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不定期召开形势任务报告会,对改革政策进行宣传解释,引导党员干部保持稳定的心态和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积极开展

  “创先争优”活动

  结合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深入扎实地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本着便于开展活动,讲究实效的原则,根据党员的工作区域、工作性质合理划分责任区,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把党员自我评价、群众民主测评、支部日常考核相结合,使责任区活动得到很好地开展,让党员在单位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二是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在党员中选派政治素质好的党员与协解人员结成帮扶对子,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人员情况动态管理制度。三是开展创建党员安全示范岗活动。在党员中本着立足岗位作贡献的宗旨,积极开展党员安全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岗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立足本职,拼搏奉献,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战斗力,更好地为学校和谐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

  3.推行党员目标管理

  一是推行党员教育管理“五先”工作法,即: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对党员先传达;先进的理念和知识要求党员先学习;重大决策的形成过程让党员先参与;单位的重大部署让党员先知道;重要任务让党员先行动,充分发扬民主,让党员积极谏言献策,使党员的参政意识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二是推行党员先进性承诺制,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党员要自我制定承诺书,并履诺。党支部按照党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积极为党员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履诺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力促党员承诺目标的实现。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设立党员承诺公示栏,下发群众意见反馈卡,定期征集职工群众对党员履诺的意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记入党员个人履诺档案并予通报。对群众评议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对连续考评结果差的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要积极探索和强化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改进与加强结合,努力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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