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2023年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6 18:25:06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

 

前  言

 

根据《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厅字[2019]39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6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7号)、《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利用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数据库资料以及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目标和任务,我局编制完成了《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

碧江区2021年天保资金聘用护林员及林管员共计725人,管护总面积为96.56万亩,其中国有林0.49万亩,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万亩,地方公益林2.17万亩,商品林51.85万亩(包括集体及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面积13.64万亩)。项目总投资925.10万元。

 

 

 

 

项 目 摘 要

 

项目主管单位:碧江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碧江区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崔方

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全区15个乡(镇、街道)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管护总面积96.56万亩,涉及18316个小班。地类包括乔木林、竹林、特殊灌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管护森林按权属分为国有林、集体及个人所有的林地。其中国有林0.49万亩,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万亩,地方公益林2.17万亩,商品林51.85万亩(包括集体及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面积13.64万亩)。

公益林管护总面积为44.48万亩(国有公益林0.26万亩,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万亩,地方公益林2.17万亩)。

管护人员725人对全区森林面积实行统一管护,其中:国有林护林员2人,区林业局聘请的林管员5人,生态护林员680人,碧江区政府配套资金聘请23人林管员(包含天然商品林停伐集中管护补助费聘请的林管员15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护林员15人。

全年新建森林管护碑牌共计63块(座),其中碑3座,牌60块。

完成集体及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管护13.64万亩,编制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把天然林停伐管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解到村,与村委会签订集体和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管护协议,按照管护面积大小落实到具体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

建设性质:续建

建设期限:一年

资金来源: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项目总投资925.10万元。

来源:①2021年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0.9万元;②2021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54万元;③2021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39.15万元;④2021年社会保险资金19.78万元;⑤2021年政社性资金8.7万元,⑥生态护林员资金680万元;⑦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7.01万元;⑧2021年政社性结余资金10.65万元;⑨地方出资46.37万元。

支出:一是护林员支出合计797.77万元,其中林管员支出38.76万元、天保护林员30.24万元、生态护林员680万元、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4万元、其他护林员(地方出资)管护补助46.37万元。二是其他支出127.33万元。(详见附表6)

预算投资方向:①护林员承包补助费用支出797.77万元,②森林管护公用支出8.10万元,③护林设施建设维护及设备费8.4万元,④有奖报告经费支出1万,⑤社会保险支出19.78万元及政社性支出8.7万元;⑥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相关工作支出67.35万元。(详见附表7)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位置

碧江区位于贵州省东北部,地跨东经108°55′28″-109°28′15″,北纬27°26′7″-27°32′43″。东邻湖南省凤凰、麻阳、芷江区,南连本市万山区,西抵江口区,北接松桃苗族自治区,地处云贵高原向湘西丘陵过渡的斜坡面上,境内东西最长54公里,南北最宽36公里。

2、地形地貌

碧江区属于低山丘陵河谷盆地坝子区。境内地势为四周高,中部锦江河谷低,锦江河由西向东贯穿全区。境内最低点为锦江出境处下施滩,海拔205米;最高点为东南边界的米公山,海拔1142米。东部和西部砂页岩低山区,山体切割密度大,坡度陡峻,耕地少而林地多;中部和北部碳酸岩丘陵区,地势较平缓,耕地较多。

3、土壤

碧江区森林土壤主要有砂页岩、第四纪粘土发育而成的黄红壤、黄壤,以及石灰岩发育而成的石灰土等。

4、气候

碧江区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除具有这一气候区的特征外,在小气候上又有热量丰富、雨量充沛、云雾多、日照少的特点。年平均气温16.9℃,全年大于等于10℃的积温为4600-5300℃,年降雨量1250-1400毫米,日照时数1100-1200小时,无霜期280天以上。

5、水文

碧江区境内河流属长江洞庭湖沅江水系锦江流域。境内有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长度在10公里以上的干支流13条,河流总长度305公里。

6、植被

碧江区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带中的松桃、铜仁低山丘陵樟栎林、马尾松林、油桐、油茶林小区,类型多样。全区树种分103科297属689种。乔木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柏木、柑橘、李、柚、梨、桃、板栗、硬阔类栲属、栎类、樟类等,竹类主要有光箨篌竹、毛竹、慈竹等,灌木树种主要有油茶、杜鹃、火棘、檵木、黄荆条、栎类、杂灌、竹灌等。

7、野生动物资源

碧江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大灵猫、小灵猫、红腹锦鸡、穿山甲、狐、黄鼠狼、松鼠、松雀鹰、猫头鹰、啄木鸟、野鸡、野兔、野猪、斑鸠、五步蛇、乌梢蛇、菜花蛇、蛙类、蝙蝠、相思雀、画眉、杜鹃等。

(二)社会经济概况

1、行政区域

碧江区土地总面积1012.31平方公里,辖7街道3镇5乡,共51个村和42个城镇社区。

2、人口状况

根据区公安年报统计,2019年末辖区户籍总户数为108086户,户籍总人口为333816人,其中城镇人口223468人,乡村人口110348人。全区出生人口4740人,出生率为8.48‰;死亡人口1277人,死亡率为2.8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1‰;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53%;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2.35%。

3、经济发展

碧江区作为铜仁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19年,全区地方生产总值(GDP)完成213.6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48亿元,同比增长6.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72.47亿元,同比增长10.2%,在第二产业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4.81亿元,同比增长9.6%,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7.66亿元,同比增长11.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5.70亿元,同比增长11.6%。人均生产总值突破60000元,达到60792元,同比增长3.3%,按人民币对美元汇率(2019年12月31日)折合8714美元。

4、交通状况

碧江区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供电、供水、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2019年,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7.55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全区客运量1523.83万人次,旅客周转量213336.2万公里,货运量2631.54万吨,货运周转量315784.8万吨公里。铁路渝怀线过境长47千米;杭瑞高速境内长45千米;县乡村公路总里程1076.9千米,其中:县公路249.4千米,乡公路238.2千米,村公路589.3千米。

5、脱贫攻坚成效

2019年,全区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资金2.95亿元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5.21%下降为零。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1个,带动51个村(社区)贫困群众增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全覆盖。基础设施全面改善,累计完成组组通公路847公里、新建农村公路76.4公里。建档立卡学生教育资助全面落实,发放教育资助资金4000余万元,资助学生4万余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参保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均达100%。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9个,完成区内5131人、跨区域50565人搬迁任务。东西部扶贫协作不断深化,争取到各类帮扶资金8780万元,实施项目27个,《昆山碧江“七结对”》获评第二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

(三)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数据统计:碧江区国土总面积151.85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06.01万亩(包括非林地上的有林地),非林业用地面积45.84万亩。林业用地中中有林地面积86.41万亩、灌木林面积15.83万亩、疏林地面积0.1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62万亩、苗圃地面积0.01万亩、宜林地0.76万亩,采伐及火烧迹地面积0.05万亩,2021年森林覆盖率为68.21%。

二、上年度天保工程执行情况

(一)任务完成情况

1、天保区工程总体执行情况

我区天保工程二期森林管护计划任务98.7万亩,实际完成森林管护面积98.7万亩,其中国有林公益林0.26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万亩,集体和个人的地方公益林面积2.17万亩、商品林54.22万亩,管护任务完成率为100%。全面完成了天保工程二期森林资源的有效管护。

为抓好抓实天保工程管护,减少偷砍盗伐林木案件、及时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区人民政府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责任状13份,林业局局长与乡(镇)管护站站长签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目标责任状》13份。

全区聘请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880人、国有林常年护林员2人、林管员2人,政府资金聘请林管员20人(包含天然商品林停伐集中管护补助费聘请的林管员12人),共计904人,签订了常年护林员及林管员管护协议904份;实现了森林资源的全面管护。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资金43.22万元,用于缴纳铜仁市木材工业公司16名贫困职工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31.58万,失业险1.5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9.44万元,工伤险0.07万元,生育险0.09万元,大额医疗保险0.51万元。无结余资金。天保工程政策性补助10.65万元结余区财政,列入2021年度护林员管护补助支出预算。

2021年完成了《碧江区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区划界定工作方案》的编制,并向碧江区人民政府呈报《碧江区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并得到批复。于2021年9月完成了天然商品林停伐区管护协议的签订工作。全区涉及瓦屋乡、六龙山乡、漾头镇、云场坪镇、川硐街道、桐木坪乡等6个乡(镇、街道)22村,1569个小班。管护补助标准为16元/亩(其中4元/亩为天然商品林停伐界定工作经费;其余12元/亩发放给林农的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

2、管护组织建设和护林员管理情况

(1)管护组织建设:我区成立了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中心领导小组,设一个天保管护中心,乡(镇、街道)成立了13个森林资源管护站,由天保管护中心制定全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乡(镇、街道)资源管护站的管护工作。林业局下设天保办公室,负责天保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日常工作,划定护林责任区,选聘护林员,组织护林员培训、学习,负责辖区内护林员的每月考核;由护林员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林业方针政策宣传,森林管护巡逻、守护责任区域内森林、林木,及时向森林资源管护站报告森林火灾、毁林案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等。

(2)护林员管理:天保管护中心根据各区域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突出重点地区,确定护林员配置数量,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管护站负责护林员的选聘和日常管理,并签订管护协议及目标责任状,将护林员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管护面积。2021年我区共聘请了904名护林员,签订森林管护补助协议904份,明确了管护责任和管护面积。对护林员实行一年一签制度,对管护工作不认真,管护区域内有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林业刑事案件发生的应予以解聘。

①国有林护林员及林管员

区林业局天保资金聘请了国有林护林员2人、林管员2人;区政府资金聘请林管员20人。

国有林护林员2人与区林业局签订管护协议,由管护责任区乡(镇、街道)考核管理,经考核合格后,年管护补助标准12000元/人,全年发放2.4万元。

区林业局聘请的林管员2人主要协助天保管护中心开展天保相关工作,与区林业局签订管护协议,每月由天保管护中心考核管理,考核合格后发放管护补助2500元/人,全年发放6万元。

区政府资金聘请的20名林管员主要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开展相关林业工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管护协议,由辖区内森林管护站每月进行考核管理,填写护林员考核表,把护林员的护林考核分数,上报区林业局,区林业局根据考核分数发放每月管护补助。20名林管员中12名为坐班制林管员,负责林业站的内务工作,月管护补助标准3000元/人(其中1680元由碧江区财政资金支出,1320元由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支出),年管护补助资金43.2万元;其他8人为负责外业巡护管理工作的林管员,月管护补助标准被1680元/人,由碧江区财政资金支出,年管护补助资金16.23万元。20名林管员全年管护补助合计支出59.33万元,其中碧江区财政资金支出40.32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支出19.01万元。

②生态护林员

2021年聘用生态护林员880名,其中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380名(续聘指标280名,新增指标100名)。其中380名聘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地方生态护林员300名,聘用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补短板资金聘请的生态护林员200名,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严格执行“区建、乡聘、站管、村用”原则,880名生态护林员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管护协议,由乡(镇、街道)政府统一管理。乡(镇、街道)管护站每月对护林员的护林情况进行考核,做好考勤登记,填写生态护林员考核表,把护林员的护林绩效分数,上报区林业局,根据考核分数发放每月管护补助。根据碧江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每月考核合格后发放管护补助800元/人,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400元/人,管护补助10000元/人.年(中央财政补短板资金聘请的20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为5000元/人.半年)。

3、森林管护设施建设情况

全年修建护林碑1座,碑的规格大小(宽1.88m、高1.5 m、边厚0.2 m、内厚0.15 m,基座为2 m×0.6 m ×0.3 m米镶嵌瓷砖,基础深0.3 m混凝土筑成),并在碑正反面粘贴反光膜,结构为砖筑混凝土加镶嵌瓷砖,粘贴反光膜。护林牌18块,牌的规格大小(宽1.2m×高1 m)支柱2米,结构:钢架结构。19块(座)碑牌总资金1.58万元。经验收后19块(座)碑牌均合格,支出资金1.58万元。

4、学习、培训及考察情况

全年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本辖区的所有护林员上岗培训,林业局负责技术培训资料的印制及技术操作培训,全年各乡(镇、街道)组织培训共计24次,林业局组织培训2次。

5、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情况

本年度上级下达补偿任务为:总面积为45.872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2.3126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26万亩,国有林管护面积0.26万亩);2003年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1.39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17万亩(全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拨付十二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管护面积42.3126万亩(只包括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本年度实际补偿任务为:总面积45.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2.16万亩(其中: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1.9万亩,国有林管护面积0.26万亩);2003年到期退耕还林中生态林1.33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17万亩(全部为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拨付十二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管护面积41.9万亩(只包括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

完成了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核对、兑现资金造册和公示工作,已将农户兑现清册导入区财政统发系统。由于区财政资金紧张,截止目前已发放地方公益林区级配套资金9.77万元,其余资金暂时还未兑现。

6、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情况

全年完成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9.4万亩,涉及瓦屋乡、桐木坪乡、川硐街道、云场坪镇、六龙山乡和漾头镇等六个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完成年度资金使用方案,并签订停伐管护协议9.4万亩,其中集体管护5.62万亩,个人管护3.78万亩。

7、资金到位、使用、完成、结余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我区天保工程资金总计1718.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86.43万元,地方资金432.55万元。

一是根据黔财建〔2019〕365号文件要求,碧江区国有林管护补助费用0.9万元;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费6.51万元,碧江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50.4万元,合计157.81万元。

二是黔财建〔2019〕321号和黔财建〔2020〕187号文件,碧江区2021年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0.65万元、社会保险补助43.22万元,合计53.87万元。

三是根据黔财建〔2020〕99号、黔林资函〔2020〕85号和碧财农专〔2020〕23号文件通知,碧江区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380万元,地方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300万元,脱贫攻坚补短板项目资金100万元,全年合计管护补助资金合计780万元。

四是根据黔财建[2019]368号、黔财建〔2020〕18号、铜财经专款〔2020〕51号文件通知,碧江区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94.75万元,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2.55万元,全区合计727.3万元。

(2).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工程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合理运行。

资金使用情况:全年资金合计支出859.4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9.638万元,地方资金409.77万元。结余资金901.072万元。

一是森林管护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157.81万元:本年度完成支出26.418万元,其中碧江区国有林管护补助费用0.9万元;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费6.51万元,碧江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19.008万元。国有林管护补助费用用于支出业务费和公务费,无结余。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费用于支出聘请2名林管员管护补助工资和用于公务费、业务费支出,无结余。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集中管护费用于支出聘请12名林管员管护补助工资,结余131.392万元。

二是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资金53.87万元:本年度完成支出社会保险补助43.22万元,用于缴纳区木材公司贫困职工社会保险费。结余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10.65万元。

三是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780万元。全年足额发放88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0万元,无结余。

四是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27.3万元:已完成兑现2021年地方公益林区级配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77万元。剩余717.53万元还未发放。

结余原因:碧江区财政紧张,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还未发放。

(二)森林管护效果

1、森林资源管护总体效果

一是通过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森林管护效果明显,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大幅提高,为碧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是全民生态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让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成为一种时尚和自觉行动,偷砍滥伐、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逐年下降,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护林防火

全区共发生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0起、查处0起、移送0起,查处率0%,移送率0%;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宣传教育、检疫执法及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无公害防治方法进行综合治理,点面结合,科学防控,全年碧江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67692.6亩,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均为轻度,受害面积1327.85亩,成灾率为1.39‰。

4、有奖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按照省厅要求,碧江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林业、财政、纪检监察、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了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将有奖报告制度发放到局各科室及13个乡(镇、街道)学习,让全体林业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生态保护,提高生态建设成效。全年无一例案件报告。

5、护林员管理考核

《碧江区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和《碧江区林管员管理办法》,细化了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及考核制度,每月按时上报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字的考核表,由区林业局审核兑现护林员管护补助费。全年无考核不合格生态护林员。

904名护林员全年正常上岗,认真履职,考核合格,全年904名护林员管护补助工资合计发放847.728万元。全年期间生态护林员合计更换了19人;更换原因主要为外出务工、身体健康情况、自动放弃聘用护林员以及死亡等。704名护林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林地管理方面,由于碧江区城镇建设化发展速度加快,致使征占用林地较多,管理上存在难度。

2、生态护林员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业务管理能力及巡山护林经验不足,给日常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管护补助标准较低,巡山护林工作积极性不够,有待提高。

3、2021年为脱贫攻坚成效绩效考核年,区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和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拨付工作滞后。

三、2021年度森林管护方案

(一)编制依据与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脱贫,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把培育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林区发展方式的着力点,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以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为核心,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林区改革,提升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资源增长、质量提升、生态良好、民生改善、林区和谐。

2、编制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采取不同经营措施增加森林植被;

(2).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林区民生,增加就业,提高收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

(3).坚持政策引导,促进改革。工程建设与推动改革相结合,为改革创造条件,努力构建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4).坚持事权划分,分级负责。中央和地方按事权分级投入,中央制定天保工程基本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全责,市(州、地)、区人民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5).坚持工程实施与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处理好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工程建设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以及带动行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区级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6).坚持科教兴林、促进科技进步。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成果、加强职工培训,依托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3、编制依据

(1).《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资环〔2021〕3号);

(2).《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号);

(3).《贵州省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的通知》;

(4).《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11〕4号);

(5).《贵州省公益林保护和经营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黔林资通〔2014〕199号);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办规字〔2020〕48号);

(7).《精准扶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规范》DB52/T 1281-2018;

(8).《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黔林资通》〔2016〕581号);

(9). 《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实施方案》(黔林资通〔2016〕193号);

(10).《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

(11).《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

(12).《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生态护林员)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20〕99号》;

(1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6号);

(14).《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7号);

(15).《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0〕21号)

(16).《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林业生态保护有奖举报报告工作的通知》(黔林天发[2017]157号);

(17). 《省林业局关于切实推进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2019] 224号);

(18).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

(19).《碧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碧江区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的通知》(碧府办发[2017]193号);

(二)森林管护工作

1、森林管护范围与对象

管护总面积96.56万亩(主要为林业用地上的有林地),管护范围包括7街道3镇5乡,共52个村和21个城镇社区,涉及18316个小班。地类包括乔木林、竹林、特殊灌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详见附表3。

管护森林按权属分为国有林、集体及个人所有的林地。其中国有林面积为0.49万亩,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42.05万亩,地方公益林2.17万亩,商品林51.85万亩(包括集体及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面积13.64万亩)。

2、管护组织与人员

(1)管护组织

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管理机构,成立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区林业局下设天然林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天然林保护日常管理工作,乡(镇、街道)管护站负责乡(镇、街道)森林资源管护日常工作。

(2)管护人员

管护人员725人对全区森林面积实行统一管护,其中:林管员5人,天保护林员15人,生态护林员680人,集体及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人,地方出资聘请的林管员23人。详见附表3。

①林管员5人

主要负责协助区林业局开展管理和调度各乡(镇、街道)天然商品林停伐后的管护工作以及全区所有护林员考核工作,以及开展本局林业相关工作,聘用期为一年。由区林业局与5林管员直接签订管护承包协议,区林业局进行考核管理。每月按考核结果拨付管护补助2500元/人。

②天保护林员15人(天然商品林停伐护林员)

主要负责本乡镇辖区内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后的巡护工作,以及协助乡镇林业站开展林业相关工作。聘用期为1年,按照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管护补助标准为1680元/月。由各乡(镇、街道)林业站按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报区林业局备份,区林业局根据每月上报的考核结果, 报区财政通过“一卡通”拨付管护补助。

③ 生态护林员680名

主要负责管护全区的所有集体及个人林所有的公益林、商品林和分布在六龙山乡、坝黄镇的0.01万亩的国有林,聘用期为一年。生态护林员由林地所在乡(镇、街道)林业站进行考核管理,每月按管护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每月按800元标准拨付补助,年终绩效考核后一次性补发绩效考核补助400元,年合计10000元/人。由各乡(镇、街道)林业站按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报区林业局备份,区林业局根据每月上报的考核结果, 报区财政通过“一卡通”拨付管护补助。

④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人

主要负责管护权属为国有公益林和国有林商品林,管护范围主要在市中、环北、河西、灯塔和铜兴街道等街道办事处,面积为0.58万亩。聘用期为一年。由区林业局与护林人员直接签订管护承包协议。由林地所在单位街道林业站进行考核管理,区林业局经考核合格后,年终拨付管护补助12000元/人。

⑤其他护林员(地方出资)23人

由区政府预算资金聘请23名其他护林员,主要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外业巡护及林业相关工作,聘用期为一年。23人中选聘15名人员实行坐班制,从事林管员工作,主要负责管理和调度本乡(镇、街道)护林员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协助本林业站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由本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管护承包协议,月管护补助分别由碧江区财政资金列支管护补助1680元/人,碧江区林业局从2021年结余天保资金列支管护补助1320元/人,合计月管护补助3000元/人;其余8名林管员主要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外业巡护工作,由本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管护承包协议,月管护补助分别由碧江区财政资金列支管护补助1680元/人。23名林管员由本乡(镇、街道)林业站进行考核,区林业局根据每月上报的考核结果, 报区财政通过“一卡通”拨付管护补助。资金来源由2021年政社性资金(黔财建[2019]321号、黔财建〔2020〕187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的集中管护费(黔财建[2019]365号)的结余资金中列支和区财政资金。

3、重点防火期与季节性护林员

安排697人开展重点防火期管护,管护重点面积约为26.37万亩。主要措施为:在重点防火期间,实行以老带新,在辖区内各个路口、公路沿线进行蹲班值守,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巡查,每天巡山8小时以上,在重大节假日安排巡护;做好宣传发动群众自觉防火意识,加强对五类人群的管理,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真正做到管护时间无空档管护范围无死角全覆盖。详见附表4。

4、管护设施和设备建设

2021年计划新建碑牌共计63块(座)。管护碑3块,设计规格为2.6米宽x3.5米高,双面印字,制作单价为16000元/块。管护牌60块,设计规格为1.2米宽x2米高,双面印字,制作单价为600元/块。新建管护碑牌费用经区林业局与各乡(镇、街道)林业站检查验收后据实拨付。

(三)社会保险及政社性资金

2021年社会保险费用于缴纳铜仁市木材工业公司16名贫困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金、养老金和大额医疗保险等。

政社性支出资金用于林业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林业行政执法、征占用林地核实或“六个严禁”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

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任务面积13.47万亩,全年签订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3.64万亩。

为保证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区林业局编制了《碧江区2021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目标任务为:对13.64万亩集体和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小班的起源、地类、森林类别、权属等因子进行认真复核。按照停止采伐、严格保护的要求,把天然林停伐管护责任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解到村,编写资金使用方案,与村委会签订集体和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停伐管护协议。按照管护面积大小落实到具体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

(五)宣传与培训

1、学习与培训

为保证我区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计划每年组织国有林护林员、林管员、生态护林员以及各乡(镇、街道)管护站天保工程业务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或召开工作会议至少1次,全年工作会议计划参加120人次以上;各乡(镇、街道)应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护林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会至少1次,全年培训至少725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林业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扑救、森林资源管护等林业实用技术以及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

2、宣传

我区通过当地电视台、媒体、报刊宣传报道(或专题报道),在乡(镇、街道)、主要路口拉横幅,在中小学校、村民发放天保工程护林防火小册子、传单,在乡(镇、街道)或村委会公示栏宣传天保工程等,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以上,其中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的宣传资料1000份,张贴到村委会公示栏或者村里显眼的地方;全年度各乡(镇、街道)共计出动宣传车15次以上,宣传森林安全防火、防止乱砍盗伐破坏森林及其倡导林业生态保护有奖报告制度,提高农民的林业生态保护意识。

3、督促检查

乡(镇、街道)资源管护站每月25日前,对护林员进行月考核,总结评价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等,上报每月考核结果和护林员月管护补助发放清册;年终要对护林员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区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按上报护林员考勤表兑现管护补助费。

四、本年度投资预算

本年度总投资预算925.10万元。

(一)森林管护人员支出

森林管护人员支出合计797.77万元。

1、林管员补助支出38.76万元。

一是区林业局5林管员管护补助15万元支出:为提高区林业局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全区护林员的调度、考核管理机制以及完善档案管理,聘请5名林管员协助区林业局开展林业相关工作,月管护补助费2500元/人,资金来源从集体及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黔财资环[2020]6号)中列支。

二是各乡镇15名林管员管护补助23.76万元支出:从区政府财政资金聘请的23名其他护林员中选聘业务能力强的15名人员实行坐班制,主要负责协助各林业站开展林业相关工作。聘请15名林管员的月管护补助定为3000元/人,其中1680元由地方区财政资金支出,其余1320元从2021年天保结余资金中列支,全年补助资金合计23.76万。资金来源由2021年政社性资金(黔财建[2019]321号、黔财建〔2020〕187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的集中管护费(黔财建[2019]365号)的结余资金中列支。

2、天保护林员补助支出30.24万元。

为更进一步加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力度,各乡镇聘请15名劳动力强,具有一定林业技能的护林员开展天然商品林日常外业巡护工作,月管护补助费1680元/人,资金来源从2021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黔财资环[2020]6号)中列支。

3、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费支出680万元。

聘请生态护林员680人,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聘请生态护林员380人,地方生态护林员300人,每年管护费补助10000元/人,合计680万元。380万由2021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黔财建[2020]99号)列支,300万元由碧江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列支。

4、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补助2.4万元

为维护权属为国有的林地资源的稳定,历年来我区均利用天保资金聘请2名长期天保护林员对国有林开展日常管护,月管护补助为1000元/人,年管护补助为12000/人。资金来源由2021集体及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黔财资环[2020]6号)列支。

5、其他护林员(地方出资)管护补助46.37万元。

由区政府预算资金聘请23名其他护林员,主要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外业巡护及林业相关工作,月管护补助1680元/人。资金来源由碧江区财政资金列支。

(二)森林管护公用支出

森林管护公用支出合计22.10万元。

1、公务费8.1万元,主要用于天保工程各种办公资料和学习培训资料的打印、复印装订等费用;工作人员差旅费及机动车燃料费。公务费5.22万元分别由2021年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列支0.9万元、2021年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列支0.14万元、2021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列支3.16万元、 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费列支3.9万元。

2、业务费10万元,用于购买有害生物防治药剂费及森林防火物资费。

3、其它费用4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相关费用。

三)护林设施建设维护及设备费

2021年计划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修建管护碑牌共计63块(座),其中管护碑3座,管护牌60块;管护碑按16000元/座标准修建,管护牌按600元/块标准修建,预算支出8.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集中管护补助费列支。

(四)有奖报告经费支出

本年度计划有奖报告经费支出1万元,用于有奖报告的宣传、奖金兑现等工作经费。经费由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列支。

(五)社会保险支出及政社性支出

2021年社会保险资金19.78万元,全部用于缴纳铜仁市木材工业公司16名贫困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金、养老金和大额医疗保险等。

2021年政社性支出资金8.7万元,用于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经费支出。

(六)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相关工作支出

2021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合计67.35万元,按管护面积5元/亩的标准,下拨到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工作的乡(镇、街道),用于开展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的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铜仁市碧江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碧江区林业局的议事日程。全区13个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区政府分别与13个乡(镇、街道)签订天然林保护工程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工程各项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工程的领导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天保工程相关政策、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森林管护工作取得成效。

(三)明确职责

成立铜仁市碧江区森林资源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成立森林资源管护站,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情报信息、案件协查和边界联防四大森林管护网络;全面落实管护中心、管护站及护林员工作职责。

1、管护中心职责:保护辖区内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地及其他林地资源;建立管护组织,落实管护人员、防止乱砍滥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预防非法侵占林地、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任务的方案编制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管理,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任务。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各管护站工作;负责管护站和护林员的业务培训,按月对管护站人员和护林员工作进行考核,年终对管护站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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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保办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天然林保护工程各项政策及林业法律法规;

②编制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③拟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相关制度、规定、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

④负责组织对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检查、考核护林员履职情况;

⑤组织核查工程建设成效,培训工程技术人员;

⑥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信息录入,建立工程档案;

⑦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天保工程资金管理和稽查;

⑧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开展技术交流;

⑨承担上级部门和区局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管护站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有关的林业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和林区群众遵纪守法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②明确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区范围,熟悉掌握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现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利用实行管理和监督。

③合理安排护林员负责管护责任区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资源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毁林开垦、乱挖滥采、乱占林地、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④负责管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防火巡查、管治工作。在防火期内,对重点部位、路段要严防死守,禁止一切林区野外用火行为,对责任区内森林防火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责任区内的森林火情,并采取措施迅速补救。

⑤严格按照管护职责和林政执法权限,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林政案件,对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林政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瞒报、谎报。

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从政和林政执法管理水平。

⑦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机智勇敢地同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确保管辖区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越来越良,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4、林管员职责:

①承担乡(镇、街道)林业站森林保护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护林员履行职责情况,协助调查各种毁林案件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②准确掌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检查督促护林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③督促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落实森林保护责任和措施,检查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情况;

④宣传林业法规和相关林业政策,完成区林业局和乡(镇、街道)林业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⑤服从领导分配,工作认真负责,协助护林员保护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制止偷砍盗伐林木、非法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情况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处理;若发现林业有害生物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

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5、生态护林员职责:

①广泛宣传天保工程的重大意义和有关保护森林的法律、法规;向当地群众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

②负责所管护区域内的森林巡护管理,每月平均出勤不得少于22天;

③协助监督农民凭证采伐林木,防止偷砍盗伐,乱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荒、乱捕滥猎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配合林业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④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死、枯死林木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⑥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

⑦积极完成乡(镇、街道)管护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好承包管护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四)建章立制

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管护中心工作职责、护林员职责、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天保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等,各乡(镇、街道)制定了森林资源管护站职责、护林员职责、护林员选聘程序、护林员选聘条件,并张贴上墙。

1、管护中心工作职责

①保护辖区内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地及其他林地资源;

②健全管护组织,落实管护人员,防止乱砍滥伐;

③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④预防非法侵占林地、森林火灾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⑤负责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和任务的实施;

⑥天然林保护工程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⑦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护林员职责

林管员选聘制度: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林业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②选聘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续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

③通过业务培训,能够尽快熟悉林业相关工作,且熟悉电脑,实行坐班制度;

④能胜任野外森林巡查工作。

生态护林员选聘制度:

①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②年龄:18~65周岁;续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③能胜任野外森林巡护工作;

④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⑤生态护林员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符合《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规定的条件。

林管员的职责:

①承担乡镇林业站森林保护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护林员履行职责情况,协助调查各种毁林案件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②督促林木所有者或经营者落实森林保护责任和措施,检查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情况;

③宣传林业法规和相关林业政策,完成区林业局和乡镇(街道)林业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④服从领导分配,严格执行林管员工作守则,工作认真负责,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协助妥善处理。如隐瞒不报,严肃处理;

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林业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生态护林员职责:

①向当地群众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

②负责所管护区域内的森林巡护管理,每月平均出勤不得少于22天;

③协助监督农民凭证采伐林木,防止偷砍盗伐,乱滥伐、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荒、乱捕滥猎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配合林业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④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死、枯死林木现象,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⑤积极完成乡镇管护站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生态护林员考核管理办法

根据护林员工作业绩,按照百分制计分法对护林员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按考核表执行)。

①出勤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30分);

协助林业站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配合林业站开展日常工作。每人月出勤天数22天以上3分;非火险期缺勤,扣1分/天;火险期缺勤,扣1.5分/天。

②森林防火(25分)

未发生森林火灾得25分;防火期间被督查到不在岗,扣5分/次;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上报和组织扑救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隐瞒不报或未组织扑救的扣25分。

③林木管理(20分)

无偷砍盗伐、滥伐林木的得20分;发生盗伐林木蓄积1立方米以下,滥伐林木蓄积2立方米以下并及时上报的每起扣5分;发生盗伐林木蓄积1立方米以上,滥伐林木蓄积3立方米以上并及时上报的每起扣10分;发生偷砍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的扣20分。  

④林地管理(20分)

无采石、采砂、采矿、取土、建房、修墓、毁林开垦、新造林地人畜破坏等破坏林地现象的得20分,发生上述现象及时制止处理并上报的不扣分,不制止处理或隐瞒不报的一起扣10分。  

⑤病虫害防治(5分)发现松树自然死亡和森林病虫害情况及时上报的得5分,不及时上报的扣5分。  

考核奖惩:

考核:考核与生态护林员的报酬及选聘挂钩,具体如下:

①考核得分90分的为合格,全额发放管护补助费。

②考核得分80分至90分以下的,发放90%管护补助费,

③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不予以聘用。

奖励:生态护林员在护林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人民政府应给予表扬和鼓励,下年度优先聘用。

①模范履行管护协议,管护森林资源取得显著成绩的。

②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使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具体奖励方式由各乡镇规定执行。

解聘:生态护林员在护林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解聘。

①因玩忽职守,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

②对盗伐和滥伐森林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森林资源损失重大的;

③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地施工,或者不制止、不报告,造成林地破坏的在本责森林火灾发生的;

④管护区域内有森林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

⑤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弄虛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4、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①实行专户存储,统一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资金情况的发生。

②实现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天保工程资金的有效使用。

③管护经费的拨付实行按月报账制度,报账时间为每月22日后,报账凭据为工资册,各管护站必须根据考核结果上报管护补助。报账时必须经管护中心办公室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主要分管领导签字后拨付。

5、天保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中心、管护站要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做到计划投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文件(包括图、文、表)齐全,管护人员建档立卡,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加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的档案管理水平。

(五)工程管理

1、加强区森林资源管护中心和天保办的管理能力,努力改善天保办的办公条件,适应天保工程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2、加强乡(镇、街道)森林资源管护站和护林员的管理,稳定林业机构和护林队伍。天保工程的实施最终都是通过各乡(镇、街道)资源管护站去贯彻落实,各个基层资源管护站是组织、指挥、领导护林员开展森林管护、参与工程建设最直接的基层机构。因此,保持乡(镇、街道)森林资源管护站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稳定性是实施好天保工程的关键。只有充分调动基层森林资源管护站工作人员及护林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提高全区资源管护站的整体活力和战斗力,保障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实施好天保工程的保障。为了保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我区建立健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国家下达的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监督具体,天保工程资金没有发生截留、挤占、串用、挪用或造成资金浪费的现象,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七)兑现奖惩

1、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护林员,除全额发放承包护林补助经费外,实当给予一定奖励,出现重大林业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不拨承包护林补助经费。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护林资格:一对工作不力,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二是发生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与犯罪分子勾结盗伐林木或运输木材。

六、相关附件

(一)附表

1、碧江区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2、碧江区集体和个人天然乔木商品林面积统计表

3、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面积及护林员统计表

4、碧江区2021年重点防火期管护安排表

5、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支出内容汇总表

6、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经费预算汇总表

7、碧江区2021年森林资源管护经费预算表

8、碧江区聘请护林员或林管员情况一览表(保留存档,不装订)

9、2021年度碧江区森林资源管护小班一览表(保留存档,不装订)

(二)附图

1、碧江区2021年度森林管护分布图

2、新建碑牌示意图

3、碧江区管护小班图册(另行装订成册)

推荐访问:管护 森林资源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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