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3-04-13 10:10:07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习站点:

为做好2021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1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

完成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2021年1月15日前

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立题卡》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学习站点提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2021年3月1日-5月22日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2021年3月13日前

学生上传立题卡(PDF格式)至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学生上传任务书(PDF格式)至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2021年4月10日前

学生上传论文初稿(PDF格式)至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2021年4月24日前

学生上传论文二稿(PDF格式)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工商管理、会计学

2021年4月30日前

学习站点提交学生答辩日程安排表

2021年4月30日前

学生上传论文二稿(PDF格式)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专升本其他专业

2021年5月15日前

学习站点提交学生答辩日程安排表

2021年5月8日-5月22日

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传与答辩

2021年5月8日-5月22日

学生上传论文终稿(PDF格式)上传教务系统(附件形式)

学习站点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021年5月29日前

学习站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和成绩公布及录入工作

 

2021年4月3日-12月12日

毕业设计(论文)抽查与整改

2021年4月3前

学院发布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学生名单

2021年4月10日前

被抽查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立题卡、任务书、查重报告等以PDF格式压缩打包后,附件形式至上传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归档稿”处

2021年4月24日前

公布抽查结果

2021年5月22日前

检查未通过的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整改,并重新将材料上传教务系统毕业论文“论文终稿”处

2021年5月29日前

学院对抽查整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统一答辩。公布成绩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工作要求:

1.请各学习站点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2021学年春季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上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报告学院。

2.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申请提前开始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由学习站点提前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提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其答辩时间仍然安排在培养计划的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3.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学生应在要求时间内点完成材料上传,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成绩记为无效,并纳入下一年度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名单。

4.请各学习站点在答辩前1周上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学院将安排巡查答辩情况。未上报答辩时间的学习站点,不得单独答辩,否则成绩不予以记录。

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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