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时间:2023-04-12 11:35:08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2021年2月26日,根据管委会财政局转发的《关于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通知》,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区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暂定名)73万元,按照《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下拨和安排使用,我办商财政局研究提出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法,根据各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规模及比例、年度扶贫工作任务、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等分配因素,并结合“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任务,考虑到池西区有3个脱贫村、农村人口较多,防返贫致贫的任务较重,需要实施的扶贫产业项目较多等实际情况,经综合考量,拟将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区的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分配给池西区和池南区。省财政下达给我区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73万元,安排给池西区43.8万元池南区29.2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村内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和雨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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