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关于延迟呼市民营企业复工的通知

时间:2023-03-21 09:25: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呼和浩特市关于延迟呼市民营企业复工的通知



  全市各民营企业: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根据呼市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现就延迟呼市民营企业复工紧急通知如下:

  一、呼市区域各类企业不早于 2 月 9 日 24 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针对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呼市的人员,各民营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企业要及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旗县区、乡镇、社区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三、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告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各位企业家朋友,目前全国工商联向各省发出紧急援助,武汉方面急需各类医用物资(消毒液,酒精,口罩,防护服,橡胶手套等等),辛苦你们了解一下自己身边的企业朋友是否有医药用品生产型企业, 或者愿意捐赠!一方有难,八方献爱!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众志成城共度难关!大爱凝聚力量,携手抗击疫情!

  联系方式:

  呼市工商联办公室:史方亮电话:136 5481 2931

  呼市工商联会员处:孔繁优电话:156 4812 9129

  呼和浩特市工商业联合会2020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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