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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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全文完整)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

 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 )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

 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

 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 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 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

 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 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派驻和巡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问题一:组长、副组长难选。

  原因:市县巡察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的能力、水平、阅历有着较高的要求,但市县一级由于体量较小,加之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直指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巡察干部承受较大压力,有相当部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人选不愿意参加巡察,造成可选的人员不多。

  对策:建议建立巡察组长库,将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人大政协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乡局单位党组书记等纳入组长库,维护组长库的动态更新。同时,建议市(县)委领导分期分批与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谈心谈话,提气鼓劲,交任务、压担子,并以正式文件任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一次一任命,一次一授权,体现市委的信任重托和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问题二:深层次问题难发现。

  原因:巡察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有中央、省(市、区)巡视工作的经验可以遵循,但由于巡察地域较大、巡察人员较多、巡察时间较短,通过常规的巡察方式,只能发现一些共性和面上的问题。

 对策:一是要注重巡察和被巡察的关系,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当前,一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心里戒备,对一些情况有意识地刻意隐瞒,只展现工作中好的一面。巡察组在巡察之前,要深入做好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做好宣传动员,讲清巡察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引导被巡察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有序参与、全力配合。

 二是要注重带着问题巡察,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可以同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政治纪律、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注重谈话方式,提高发现问题线索价值。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但是要从谈话汇总了解到实情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就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四是要注重多角度了解情况,加大巡察工作的深度。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要综合运用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寻找知情人、信访、暗访等方式,发现重要信息、重要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同时要积极发挥巡察组中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同志的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问题三:人情关系干扰难处理。

  原因: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小,人情网复杂,几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如果过不了人情关,巡察工作难以开展。

  对策:一是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巡察方式和手段。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困扰等实际问题,通过灵活运用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破解关系网、说情风的干扰。

  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和规矩。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必须靠严格执行的纪律利剑和规矩戒尺这两个法宝。建立责任追究制,规定

  “有重大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

  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和巡察评价制度,根据巡察对象情况,巡察人员必须回避的就主动回避。

 三是着力提升巡察人员政治素养和能力:培养坚守党性原则的坚定品格,树立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和敢于碰硬的精神;

  培养巡察人员顽强毅力、坚强定力、超强耐力和直面逆境的心理承受力;

  培养巡察人员主动学习各方面知识的意识,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问题四:巡察方法难创新。

  原因: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

  对策: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尽可能多的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注意从“街头巷议”、“民谣”、“顺口溜”等信息中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对公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予以特别关注。

  二是综合运用巡察方法。《巡视条列》规定了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开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下沉走访、提请协助、抽查个人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和专项检查等 12+N 种巡视基本方法,这些方法都是经过巡视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在发现问题、印证

  判断时要灵活掌握、综合运用这些方法,打好“组合拳”,争取最大程度、最高效率精准发现问题。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重视信息科学技术在巡察工作中运用,按地区、

 单位分别开通网上巡察举报信箱,常年受理关于该地区、单位有关情况的信访举报,实现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的科技化、常态化。要分地区、单位建立巡察资料库,收录历年度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结果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情况,为巡察组随时了解情况提供便利,为巡察监督插上“科技翅膀”。

  问题五:巡察机制难明确。

  原因: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约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对策: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

  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

  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

  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

  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问题六:巡察认识难到位。

  原因:

  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

 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对策: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问题七:巡察谈话难深入。

  原因: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

  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

  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

  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

 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对策:一方面,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另一方面,建议上级领导多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对基层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规范指导,通过讲课、模拟实战等形式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问题八:巡察氛围难浓厚。

 原因: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对策: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

  长江云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问题九:巡察监督难持续。

  原因: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能够有效解决“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

 的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巡察组要在一届(5 年)内实现对被巡察对象的全覆盖,也就是说被巡察单位平均每五年才接受一次巡察,且巡察工作开展时间相对集中(一般 2-3 个月),加之巡察组不是(客观上也无法实现)“常驻”,这样就直接导致被巡察单位会尽一切可能在巡察期间展现最好的一面,并极力掩饰不足的一面。同时,巡察还是一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督,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处于信息不对称之中,一方明来明去、来去匆匆,一方暗箱操作、坐地经营。最终的结果就是,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短期所能了解到的信息无论如何都是十分有限的,是被巡察单位长期苦心经营“粉饰”过的,很难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真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巡察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对策:要加强机制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多杀“回马枪”。为避免被巡察单位“粉饰”所蒙蔽,对已巡察单位,要经常开展“回头看”,出其不意地杀个“回马枪”,乘其不备,迅速出击,通过“点穴式”、“巡查式”、“回访式”等方式,精准发现其之前掩盖或粉饰的相关问题。

  二是深化专项巡察。习近平总书记评价专项巡视指出“成效十分明显”,王**书记也称赞其“具有开创性、富有成效”。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使

  巡察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是跟踪督查整改。巡察反馈是巡察工作的“拐点”,但绝不能成为“终点”,巡察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才是最终目标。巡察整改要贯穿巡察工作始终,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跟踪督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巡

 察监督效果。

  问题十:巡察人员难满意。

  原因: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对策: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问题十一:巡察成果难运用。

 原因:巡察成果的运用是保持巡察工作生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巡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认识、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巡察成果无论在运用范围还是共享程度方面都存在着不足。

 对策: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巡察成果运用的认识。巡察成果的运用主要包括巡察信息反馈、信息处理、信息落实、成果巩固四个环节。提升认识首先就是要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到县市巡察工作的目的和在当前党的建...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谈谈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解决矛盾、消除隐患、稳定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

 一、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巡察认识不够到位。巡察工作中,虽然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能协调配合,认真对待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但由于巡察机制体制等原因,巡察组及被巡察单位个别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至使巡察工作难以向更深层次推进。一方面,个别巡察人员存在为难情绪,碍于情面,放不开手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敢做到真巡察、硬巡察,存在蜻蜓点水的现象。另一方面,被巡察单位个别领导把巡察工作误认为是对其日常工作的例行检查,对巡察组的工作存有戒备心理,只把工作成绩展现给巡察组,有意避开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甚至行动迟缓,落实不力,造成巡察效力难以很好发挥。

 (二)巡察谈话不够深入。个别谈话是巡察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由于有的巡察组谈话的方法技巧单一,谈话的针对性不强,导致巡察单位部分职工出现:有的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讲真话;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有的认为巡察组解决不了问题,缺乏信心,不便讲真话;有的职工本身就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担心意外,不肯讲真话。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了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效果。

 (三)巡察人员素质不齐。巡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查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人员来自不同的单位,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政治素质也未受过检验。未经过系统性、规范性培训,

 因此,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及照章办事、谦虚谨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巡察工作效率。

 (四)巡察方法创新不足。巡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方式,现行的巡察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述职述廉、列席会议、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受理举报、实地调研、交换意见等,这些方法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局限性和不适用性,不能满足于发现问题的需要。巡察组是按方案进行巡察的,被巡察单位事先会按照巡察要求准备了基础性工作,致使巡察组获得的一手资料有些失真,影响了巡察效果。另外,巡察内容全而不精。集中巡察工作几乎涵盖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五)巡察氛围不够浓厚。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巡察公告、巡察动员、巡察交流等动态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外,其他都未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除了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对象等小范围知晓巡察工作外,社会知晓率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问题线索渠道少,问题发现不全、不深,影响着巡察工作质量。

 (六)巡察机制不够明确。一方面,工作机制不畅,当前巡察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但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健全,在协调配合还有不力现象,制药着巡察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巡察办人员编制尚未明确,体制尚未顺畅,工作人员均为临时抽调,在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工作中还有不便之处。

 二、基层开展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提升巡察工作认识。巡察工作的目的是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十八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党中央一届任期巡视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回头看”,创新方式方法,巡视和巡察有机衔接,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要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把巡视创新实践固化为制

 度成果。因此,要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巡察干部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方向、大局和原则。在履行巡察工作职能时,以中央、省、市出台的巡视(察)工作规章制度为指南,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出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被巡察对象要真正从思想上形成共鸣,认识到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不怕暴露问题,敢于自我揭短,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从政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强化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关口前移,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增强巡察谈话效果。巡察谈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能否取得被谈话人的信任,能否与被谈话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巡察组要善于沟通,做到平等待人,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要有的放失,看好对象、摸清情况,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要尊重他人,晓之以理,沉着应对、善于引导、抓住重点,注意把道理谈清谈透,增强谈话效果,善于发现问题。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敢于担当、善于发现问题的巡察干部队伍,就是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巡察队伍结构。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专业特点、廉政风险大小等情况科学安排、合理搭配巡察人员。选派好党性强、经验足,善于分析研判问题的同志担任巡察工作组长,把人事、监察、审计、财务、执法等部门中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同志选配到巡察组。同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组人员接受学习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四)改进巡察工作方法。巡察的方式方法直接关系到巡察工作成效,巡察工作就是要做到突出重点,注重细节、拓宽思路。就是要以“四个着力”为巡察重点,深入了解,认真研判,发现问题,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巡察工作的细节设计。如:巡察公告的发布范围、问卷调查的问题设计、谈话的针对性和技巧等。在开展巡察工

 作时,信息收集渠道要宽、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扎实抓好每一个步骤,才能使巡察工作无坚不摧。要着力聚焦问题,写好巡察报告,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要运用好巡察工作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依规处置、督促整改,从而增强巡察工作的效果和震慑力。要推动巡察公开,强化监督,形成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任务落实。不断改进巡察方法,采取市级主导,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巡察的方式,有助于地域回避,克服巡察心理影响,增强巡察效果,促进问题整改,提升巡察质量。

 (六)加强巡察工作宣传。要注重巡察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和公示力度。每轮巡察开始前及时张贴巡察公告,公布各巡察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举报信箱,并利用公众平台广而告之,扩大群众知晓率,最大限度拓宽和畅通线索来源渠道,搭建与党员、干部、群众交流沟通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云南通党政客户端等新闻媒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巡察工作动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巡察、人人参与巡察的良好氛围。

 (七)理顺巡察工作机制。省、市各级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用制度机制规范巡察工作。建立信息收集机制,确保巡察组进驻前摸清巡察重点,找准巡察方向;建立联动机制,使各类问题线索得以优先办理,形成震慑;建立整改督办机制,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防微杜渐;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巡察人员干净巡察、依法巡察;基层巡察机构要加强汇报、请示和学习,加强对巡察保障的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真正突出巡察权威。

 总之,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巡察,“带着问题下去、找出问题回来”,深入发现和揭露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在问题之上。

 巡察工作应正确把握四个关系

 市县巡察是完善巡视格局的需要,是督促基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利器,必须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市、县换届后,基层巡察积极探索推进,实践中应正确把握四个关系。

 把握讲政治与讲业务的关系。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是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的全面“政治体检”,就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绝不能将巡察与检查督办、监督执纪问责混为一谈,不能等同于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但政治和业务紧密相连,政治要求要通过业务工作得以体现,业务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离开了具体的业务内容,政治要求难以实现。这就要求党委巡察要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透过业务问题分析政治上的差距,透过具体业务现象,把发现的问题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联系起来,找到政治意识上的差距。要看到,巡察和业务检查,同属上位监督。与巡察相比,检查存在着覆盖面不宽、刚性不够、手段有限等不足。一些问题在违法违规的表象下面,往往隐藏着腐败行为,仅靠检查难以深入触及。而巡察则具有政治性、宏观性、权威性的优势。把握政治与业务关系,就要突破业务督导的局限,彰显巡察的政治作用。

 把握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厘清巡察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能更好找准巡察定位,提高站位,更好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察监督是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巡察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抓手,党委就是巡察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执行者、推动者。党委对巡察工作进行全局性、根本性把握。纪委具有辅助性、保障性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巡察实践中,要切实发挥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中的“纵向全链接”,推动各个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和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党委“五人小组”要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党委书记要提出明确要求和处置意见。纪委要发挥协调协作作用,巡察前全面客观介绍有关单位情况,巡察中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支持,巡察后认真抓好成果运用。

 把握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的关系。处理好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的关系,要澄清把巡察工作当成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本职工作任务的误区,必须明确巡察是政治巡察,必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区分开来,或者说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党委巡察主要是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利剑高悬、发挥震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则是根据巡察结果,对发现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据党纪条规进行调查处理。巡察为执纪审查提供线索,从各个方面为执纪审查提供重要情况和问题,是纪检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信息源。执纪是巡察发现问题的解决途径之一,巡察发现问题,要通过执纪才能发挥震慑作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着力消除认识误区,全力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党委不能把巡察全当作纪委的事,把巡察整改责任全推给纪委。

 把握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的关系。常规巡察是基础,是落实“巡察体现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全覆盖”要求,管全党、治全党的重要方式,是面向党的基层组织,将巡察监督加快覆盖到党的建设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的有效手段。专项巡察是对常规巡察的深入和补充,是对常规巡察的“精准化”和“点穴”。常规与专项有机结合,二者既可以有效对接,又可以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拓展监督成果,既有利于推进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又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快捷性,更好实现巡察时与效的统一。由此,要在做好常规巡察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国企内部巡察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巡察是巡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本文针对当前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就高质量开展国企内部巡察工作提出了相应的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薄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

 和艰巨性。巡视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发挥了令人瞩目的利剑作用。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巡视巡察是一项政治体检,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基层国企内部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人员配置不足

 目前多数基层国企因编制有限,巡察机构是与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缺少巡察专职工作人员;巡察组成员需要临时从财务、经营、物资、人力资源等业务人员中抽调,他们习惯于从纯业务的角度发现问题,对于揭示隐藏在业务表面问题背后的廉洁问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临时组建的巡察组成员还身兼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无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巡察工作之中,对巡察工作的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二)责任担当不够

 由于是企业内部巡察,熟人太多,巡察人员怕得罪人,导致查出的问题以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居多,涉及企业利益损失、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较少。

 (三)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部分群众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陈旧思想的影響,认为只要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向巡察组反映真实情况。

 (四)整改落实不到位

 部分整改属于书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交篇整改报告就万事大吉;某些问题的整改不彻底,相同情形反复出现;整改与不整改区别不大,致使基层单位认为巡察是走过场,不当回事。

 (五)巡察成果运用不足

 有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韧劲不足,站位不高,为整改而整改,把巡察成果的运用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把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

 二、基层国企高质量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实践举措 习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巡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推进全覆盖,不断完善巡视的战略安排。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是对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

 必须进一步明确政治巡察的职责定位,促进标本兼治,推动解决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如何提升基层国企内部巡察工作质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巡察,推动基层国企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根”和“魂”就是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紧跟党中央大政方针,密切对接中央巡视工作精神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基层国企要规范、高效地开展巡察工作,首先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以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高规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在巡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上级决策、研究内部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做出问题处置决定,研究巡察成果运用等予以明确规范,促进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高配巡察组组长人选,巡察组组长的职级不能低于(最好是高于)被巡察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职级,以利巡察组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督合力

 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党群、纪检、人事、审计、经营、物资等部门的党员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增强监督合力;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帮助其提升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巡察人员的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基层单位抽调部分业务能手充实巡察组,“以干代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三)注 重带题巡察,精准发力

 发现问题和找准问题是基层国企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巡察组要树立“哪家单位问题突出就‘优先巡察哪家单位”的思想。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要充分运用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调研、信访中形成的工作成果,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为巡察提供问题指向和充足“弹药”,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查找政治偏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分包招标、结算、废旧物资处置、设备租赁、员工聘用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特别关注亏损项目,集中火力,对症下药。

 (四)注重发动群众,提高监督热情

 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群众监督具有不分时间地点的广泛性和渠道方法丰富的多样性,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权利意识,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基层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在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环节中,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五)强化巡察整改督查落实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工作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可见整改是巡视巡察的半壁江山。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要直接抓整改。在进行整改督查的过程中,可采取“两对照、三查看、一抽检”的方式,即: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检查是否逐条落实;对照巡察整改报告,检查是否扎实整改;查看巡察整改成效;查看巡察前后的变化;查看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巡察涉及的重点事、重点人整改情况进行抽检。如此可有效避免某些被巡察党组织搞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和虚假整改的现象发生。对整

 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

 (六)抓好巡察成果运用

 习总书记指出,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巡视工作既要强化监督,也要重视推动,监督是前提是基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手段和形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目的和根本。国企基层党组织要把巡察成果运用与提升企业治理效能紧密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还要充分运用中纪委通报的国企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自查,深入检查是否存在花钱公关、金钱开道等行为,重点针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内部管理。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企业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企业的治理效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推进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近年来 xx 市 xx 区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开展巡察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管党治党新常态。该区先后开展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扶贫移民项目资金使用、扶贫领域工作作风等六次巡察,巡察中共发现各类违纪问题线索 x 件,执纪审查 x 件,整改各类问题 x 多个,巡察效果逐步显现。

  一、推进基层巡察工作主要做法

  1. 打牢基础,扛起巡察主体责任。区委坚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给予巡察工作全方位支持,积极扛起巡察主体责任。xx 年 4 月,调整成立了以区纪委书记为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委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常设区委巡察办,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 x 个巡察组,配 x 名组长(正科级)、x 名巡察专员(正科级)、x 名副组长,x 名巡察专干。2019 年 x 月全部选优配齐,区财政每年安排 x 万元巡察工作经费,为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2. 健全机制,规范巡察运行体系。立足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要求,该区先后完善建立区委巡察“一次一授权”机制,健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机制,健全“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机制,健全巡察整改落实责任制,对巡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规范运行。如今年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届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6-2020 年)》《xx 年区委巡察工作计划》《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方案》等 4 个文件,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具体可行的途径。同时建立与组织部门、审计机关、政法机关等单位的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信息查询、司法建议、初查初核、商请督办、法纪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3. 盯准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结合基层实情,该区开展巡察工作突出做到“三个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盯准重点人。盯住党委(党组)不放,突出“关键少数”,重点是对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如

 去年对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等 13 个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发现了区卫计委原主任违纪线索,快查快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盯准重点事。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工程项目、选人用人以及民生等方面存在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突出问题。如去年开展了扶贫移民项目资金使用专项巡察,执纪审查 13 人。盯准重点问题。盯住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用权任性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隐身转匿问题;“四风”反弹回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与民争利、贪占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如去年 x 月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 x 个,党纪政纪处分 x 人,诫勉谈话 x 人。

  4. 严明纪律,强化巡察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充实巡察力量,从纪检、组织、人事、政法、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精选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 30 名干部组建巡察人才库,并制定了《巡察队伍管理的意见》《巡察组工作纪律规定》等系列制度,突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进一步规范巡察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巡察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周五学习讲坛,开展传帮带、一对一、互帮互助学习教育活动,不定期举办巡察专题培训班,选派年

 轻巡察干部参与市委巡察工作,多举措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

  二、当前基层巡察存在问题和困难

  1. 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当前仍有少数同志,甚至是巡察组的个别同志在认识上都还存在偏差,认为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要定位政治巡视,县(区)一级只要查处一些典型违纪违规案件,没有必要突出政治巡察,导致政治巡察信念不够坚定。

  2. 干群参与不够积极。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存有“观望”态度。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

  3. 巡察队伍不够稳定。虽然成立了巡察人才库,但巡察工作中他们还需要兼顾原单位业务工作,难以完全脱钩,不能专一于巡察工作。巡察环境有待改善,这与基层纪委办案环境相类似,巡察干部大多数都是本地人,熟人、朋友多,人情社会关系复杂,有时会影响巡察效果。

  4. 巡察能力不够全面。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运用其他方式发现问题的能力有限,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

 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不深、不透。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 13 种方式方法运用不够灵活,创新方式不够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基层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大宣传巡察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努力扩大巡察工作知名度,加强巡察工作宣传动员,大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使全区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真正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督促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和带头示范作用,切实提升巡察工作的知晓率。

  2. 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巡察骨干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巡察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年分批次、有计划安排党纪党规知识、法律知识、财经知识、巡察基本知识等专项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要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

  3. 加大练兵实战力度。不定期开展业务练兵比赛,以赛促学,加强互相学习交流。每年按计划抽调基层巡察干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巡察具体工作,注重锻炼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实战能力。采取县区交叉巡察方式进行巡察,破解熟人

 社会干扰巡察的难题,同时也可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推动各地巡察工作不断进步。

  4. 加大机制建立力度。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相关机制,建立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制度、巡察干部选调及考核结果运用制度等机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巡察日常运行及巡察结果的运用,提升巡察干部政治待遇,激发巡察干部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巡察工作权威和地位。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加强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基层巡察工作必须不断总结运用实践经验,XX 区作为基层县区,已开展 8 轮巡察,本人自参加巡察工作以来,对基层巡察工作有了一些了解,对于一些在工作中存在的症结,有一些初步的解决建议。

 一、巡察工作基本情况 XX 区自 X 年以来,已开展 X 轮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线索 X 条,有 X 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数为 X,其余 X 轮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也普遍不高,最终立案 X 件,党政纪处分X 人,问责 X 人,组织调整 X 人。

 二、巡察工作存在问题 (一)巡察报告质量不高。部分巡察组因为检查内容多、准备不充分等因素,待进驻时间一到,只能收兵,起草巡察

 报告,在报告起草中,因自身文字功底差等主观因素,及发现问题质量不高等原因,报告的质量往往不高。

 (二)全面巡察无重点。政治巡察工作重点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问题,涉及面广。在实践中,为了尽快寻求突破口,发现问题,眉毛胡子一把抓,政治巡察不经意变成了业务巡察,没有抓住政治巡察的特点和重点。加之一些专项巡察,如意识形态、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等。很多工作都装进了巡察的“口袋”,造成巡察工作重点把握不准。

 (三)浮在表面没深入。巡察基本停留在查阅账目,检查会议记录、文件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调研了解不深入,注重“面”上巡,忽略“点”上察。缺少深入分析查证,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

 (四)熟人社会难破解。巡察的目的是查找问题,有着熟人社会等问题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熟人社会,往往碍于情面,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在个别谈话时和和气气,指出问题不疼不痒,信访处理避重就轻。

 (五)重大问题难发现。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较少。关注业务或轻微违纪的问题较多,发现

 严重违纪违法方面的问题较少。揭露共性问题较多,失职渎职问题较少。查经济问题多,查政治问题少。

 (六)党员检举问题少。一些党员干部存在观望态度,对区级层面的巡察组缺乏足够信任,不愿不敢讲真话,对反映检举党员干部问题的少之又少,基本没有。

 三、工作建议 巡察就是一场斗争,马克思说过,一个革命政党,必须懂得斗争,我们巡察组就是要敢于斗争,敢当黑脸包公,现将一些意见建议阐述如下。

 (一)准备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备则制人,无备则制于人。一是分类施策。各巡察组要分析每轮被巡察的对象单位性质,根据每轮巡察的公告及大方案,结合被巡单位的情况,制定好本组巡察的小方案。二是主动联动。与审计、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纪委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检查室、党风室等科室主动对接,了解被巡单位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处理等情况。三是提前熟悉。根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被巡单位领导名单,认真了解熟悉每一名领导的基本情况,包括领导的家庭背景、亲属是否经商,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对象的情况,让被巡察单位领导有压力有敬畏。四是配备专业人才。抽调懂党建、懂财务、懂纪检、

 懂相关业务知识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巡察组。五是提高培训质量。在开展业务培训时,多邀请省市专家到 XX 授课,或创造机会走出去学习,多开阔视野。六是强化工作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巡察干部要时刻做好表率,特别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做到严于律已、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七是做好后勤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保障是打好战争的前提。八是明确联络员。建议副组长任联络员,提前由联络员和被巡单位联系,准备巡察组进驻需要准备的办公室、办公用品等等。九是开好见面沟通会。进驻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要和被巡单位沟通,互相理解,达成共识。十是加强学习。组长在整个巡察工作中是带头人,组长要定调拍板。所以组长要有统筹协调、团结协作、沟通领悟、把握政策、吃苦耐劳、发现问题、文字写作等方面的能力。巡察成效如何,取决于我们巡察组长带领全体成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程序。巡察工作的开展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程序都必不可少,严格严厉地执行好每一项程序才能形成威慑力,首先召开动员会时要求就必须严厉,提前打好预防针。其次做到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科室的职能职责,单位的管理制度,办公室面积等,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情况,从每一个小细节探寻问题。灵活应用 12+N 种方法开展工作,一是对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可以询问在押人员、留置人员);二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三是提请

 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可由巡察办按有关规定报批,商请相关部门按程序协助办理。

 (三)形成报告。巡察报告由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线索,建议三大部分组成,应开门见山、直指问题。一是如何写报告:可借鉴 24 字(列清单、做加法,粗归类、补缺项,深提炼、显特色,核事实、踩证据)。二是巡察报告小标题要避免“大帽子,小身子”,标题大、支撑内容事例单一,应根据找的问题来戴帽。三是线索报告、谈话报告、专项报告(意识形态、扫黑除恶、环保督查)要单独写。

 (四)整改到位。根据整改两个月的时限,督促被巡单位认真整改,整改一定要到位,不能文件整改,应付整改,虚假整改,超时限整改,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听取整改情况汇报。

基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基层巡察存在问题

 

 基层党委 开展 巡察工作 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2007年黨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做出了一些调整,目前基层巡察工作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基层党委巡察工作现状,巡察取得的成效等方面出发,指出巡察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基层党委巡察工作实际调研进行揭示。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受同级党委领导,巡察与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干扰,基层党委巡察要想完成预定任务,应结合巡察工作特点,从组织实施,队伍建设等方面,解决基层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障碍。

 巡视制度对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省及直辖市党委有关规定,巡视制度主要对所管理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监督。党中央将巡视制度列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1928 年,中央建立施行巡视条例,至此党的巡视制度正式启动。改革开放后,巡视制度得到恢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制度之一,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再次修订,指出要在市县建立巡察制度,对管理的党组织监督检查,巡察制度在基层得到全面覆盖,逐步完成纵横全覆盖的巡视巡察一体化网络格局。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重要职责,要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伟大工程的发展,开展巡察工作是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解决巡察突出问题,增强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效性,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党建设政治生态文化的必然要求。目前各市县党委巡察效能水平不高,巡察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增强巡察工作实效性对塑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基层党委巡察工作现状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 2009 年经中央通过印发,指出,应始终将巡视制度体现在中央与省市委各基层上,采用层次递进的巡视方式,从中央巡视最终延伸到县级。实

 际巡视监督为横向性巡视,不包含县级以下范围的巡察监督。十八大以来,各地陆续在县级开展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目前我国 31 个省市与 15 个副省级城市相继建立了巡视制度。

 2016 年,R 市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书记强调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S 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巡察要求,根据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要求,由各巡察组制定《县委巡察组工作方案》,向纪检、检察等部门了解情况,畅通信访渠道,开通邮政信箱,设置专门信访接待室。巡察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召开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调取查阅相关资料等。

 S 县严格按照上级纪委要求,抓阵地建设,抓业务培训,为巡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县委对建立巡察制度高度重视,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设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党委全力支持巡察工作,巡察组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S 县党委结合实际情况,纪检信访量大等问题,将精准扶贫冒领惠农资金等问题列为乡镇巡察范围。明确巡察对象、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具体工作中,始终要求将扶贫等工作列为巡察重点,县委书记听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工作汇报,要求巡察办密切配合,精心组织。

 坚持边巡边改,坚持正确导向,通过整改落实,促进被巡察乡镇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巡察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把脉问诊,是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下发整改意见书,通过边巡边察边该,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利推动了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

 只有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稳定党的执政根基。巡察工作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任务开展,巡察工作干部个别谈话及督促巡察对象整改落实等,对巡察对象党员的作风的党性洗礼。巡察组开展工作紧密结合当地群众反映情况,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每轮巡察会发现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移交纪委处置,最终将结果通报公开,对巡察对象是一种警示震慑。

 S 县开展巡察工作后,弥补了县乡级巡视监督空白,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传导到县乡两级。初步实现党内监督巡察全覆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打下了基础。全县各级党组织历来存在党的观念淡薄等问题有所改善,很多干部因人情存在不敢作为的问题,巡察工作改变了当前的矛盾局面。形成对乡村基层组织有力的震慑,有效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的要求。

 二、党委巡察工作中的问题

 巡察工作经验及理论知识欠缺,上级巡视机构的业务指引和培训机会较少,导致在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不利于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组成员抽调工作困难,参加巡察人员工作负担重、工作压力大,而且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优秀巡察人员在争先评优聘干提拔上没有优势,奖励机制欠缺。

 巡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不专职情况普遍存在。巡察办受纪委管理,与纪委合署办公,巡察日常工作量大、程序多,巡察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各级领导都是各级领导兼职,巡察办的具体工作人员指数少,相关工作都是由纪委人员组织开展,同时还要干纪委的工作,存在分身乏力的问题。

 巡察整改情况验收效果不好。按照巡察工作规范要求,巡察整改情况验收应由巡察组负责,但是抽调巡察组成员只是短期借调(几个月或者一年),巡察结束后回到原单位工作,导致巡察整改工作验收落到巡察办,受人员数量及工作任务限制,巡察办只能审核纸面整改情况,有可能存在整改成效与实际偏差情况。

 巡察机构没有单独的巡察经费。巡察办印发的学习资料费用、个别企业巡察人员差旅费及巡察人员奖励等费用支出由纪委承担,纪委经费存在超标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多少缺乏一定的考核体系,造成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积极性不高,使得巡察人员忽视了质量的把握。

 上级党委对发现问题线索处理方式掌握很大的主动性,往往将大部分问题线索给予了结,对问题线索的立案率较低。巡察问责较为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群眾对巡察机构的信任。

 三、增强党委巡察工作实效性的建议 (一)组织领导角度

 推动廉政建设需要依靠巡察,巡察是推动反腐斗争的重要方式,要将巡察工作提到县市级重要议程中,党委书记要对发现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处理要求,巡察功能在根本点在于其政治性,基层巡察工作开展要始终将政治高度放在首位,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核心靠拢。

 县委巡察工作应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下强化落实措施,县级巡察机关要从思想认识上提高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对上级决策部署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将功夫下在

 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促进县级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县级巡察机构开展巡察工作时会遇到一些问题,可向市级巡察机构请示,市级巡察机构要诸侯总协调配合工作,将市县级巡察工作统一化。

 (二)巡察重点角度

 巡察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重点在突出政治巡察,根本目的在于发现问题,紧扣政治纪律,专注于发现不严格执行命令等问题。紧扣廉洁纪律,专注于权钱交易的行贿受贿等问题。紧扣组织纪律,专注于发现任人唯亲等选拔问题。紧扣群众纪律,中带你抓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紧扣生活纪律,专注于破坏社会道德等问题。将规矩纪律进行全面的体检,巡察任务要将关注重点问题牢记于心。

 中央强调,巡视工作是附有政治性的工作,巡察工作是政治性任务。巡察工作开展要明确政治纪律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巡察组更多的是巡察单位的党组织,应将中央政府秩序提升到重要位置,中央与省市巡察目标主要是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将其扩展到部门住要领导干部。处于高层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审查其政治敏锐性,其一言一行都会产生蝴蝶效应,会对党的权威性造成影响。政治巡察要放在首要位置。

 (三)从方式角度

 县级层面有效破除乡土关系网存在困难,巡察组成员为本地人,关系较为复杂,巡察人员碍于情面影响巡察工作的开展。巡察方法要做出改进,破除乡土关系网。在市级巡察机构统一指定下,可在县与县间,通过相互巡察的交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可充分利用不同等级的巡察员职务交换,将市级巡察机构人员经任职回避,选派到下级,加强上级巡察对下级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县级巡察机构人员可选派到市级巡察机构参与巡察工作,提升其巡察工作水平。

 要最大程度消除干扰巡察的因素,可注入新的力量,如通过回聘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参与巡察工作,授予其开展巡察工作的权利,具有一定的专业素质的老同志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巡察员提供指导,为更好的为巡察发现问题提供便利。

 (四)从队伍建设角度

 战略全面落实在于人员,巡察工作的高效开展离不开发现问题能力优的巡察组成员。巡察组人员配备往往供不应求,要求在更深的方向挖掘人才,对巡察机构编制进行调整,每轮巡察的开展具有其集中性,统一性,人员组成配备要平衡资格,能力,专业知识等,争取最佳组合。

 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对全体党员干部在知识水平上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如业务不熟练,会大大降低巡察工作效率,巡察工作开展始终,巡察机构应结合时事,对巡察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对新规章制度提出时,要组织巡察人员学习。如新巡视工作条例修改出台后,巡察机构办公室人员要及时整理修改,选择时机对巡察人员及时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更好的将自己融入到新形势的巡察任务中。

 四、结语 本文对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发展进行了详细阐述,通过案例分析县级党委巡察工作面临的困境,分别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目前 S 县巡察工作在基层巡察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深入剖析,包括人情,组织配备,奖惩绩效考核等因素,提出了比较中肯的对策建议。突出政治巡察,提升巡察对象业务水平,使基层贪腐,村干部截留惠农资金等问题得到根除。在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中不断摸索前进,总结实践经验,将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巡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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