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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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全文完整)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大全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

 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高爱卫办全体干部民族团结知识水平,10 月 28 日下午,我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活动。

  《条例》共分六章六十条,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学习中,爱卫办主任王雷同志逐条宣读了《条例》,并强调要结合爱卫办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把民族

 团结教育工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该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全面精准落实。

  通过学习《条例》,我办全体干部深刻的意识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民族团结理论水平,更有利于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等势力。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制

 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回顾建国以来新疆发生的人间奇迹般的变化和发展进步的光辉历程及伟大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就没有新疆的发展进步、和谐稳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的怀抱里,新疆各族人民才能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其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和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基本前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从我区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

 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正确把握。

  第一,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和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条例》强调,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

  第二,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对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强化了相关部门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作用。如,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街道社区、乡村院落、千家万户;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使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

 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民族团结教育等。

  第四,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高爱卫办全体干部民族团结知识水平,10 月 28 日下午,我办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活动。

  《条例》共分六章六十条,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要求和规定。学习中,爱卫办主任王雷同志逐条宣读了《条例》,并强调要结合爱卫办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该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全面精准落实。

  通过学习《条例》,我办全体干部深刻的意识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民族团结理论水平,更有利于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和暴力恐怖等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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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8 篇)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民族团结是我们从未忽视的问题。五月的和风伴着我们迎来了自治区第***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团结从中国上千年的历史中从未褪色。北魏孝文帝的改革率先为少数民族打开了向汉族学习的大门。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大漠的驼铃声记录着遥远的文明。在抗日战争时期也有一批爱国的少数名族为祖国的事业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用他们的生命换来了之后千万同胞们的幸福生活。新中国成立后我们所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同胞的权利,使得在新疆生活的***个民族能够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的生活。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中所展现的民族团结精神深深烙印进了人们心中:忘不了全国各族人民为汶川遇难者默哀的情景,忘不了玉树地震中藏族孩子渴望生命的眼光。忘不了国庆节天安门前那 56 根民族团结柱。这是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有血浓于水得亲情。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 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

 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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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训学习感悟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

 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作为一名教师和学校的领导者,在激动、充实之余,更多的是切实的感受和深深地思考,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将结合学校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落实:

  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

  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

 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

 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

 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

 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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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2015 年 12 月 29 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 2016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一、《条例》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毛泽东同志曾经有过一个著名的论断: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这一论断,充分说明了民族团结对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的无比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的成果。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2014 年 9 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时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说: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要把民族团结紧紧抓在手上;要以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为重点,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陈全国书记指出: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树牢“一个总目标”,所有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总目标,围绕这个总目标来展开、来谋划、来推进。贯穿“一条生命线”,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

 衷共济、和谐发展。

 “稳定是福、动荡是祸”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注重维护好民族团结,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 二、《条例》的出台背景和主要过程 《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纳入 2015 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5 年 5 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7 月下旬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11 月 25 日,在自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12 月 29 日,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条例(草案表决稿)》。

 修改中注重把握住的五个方面:

 一是将两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作为条例的重要内容予以确定。

 二是将近几年来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经过实践检验将行之有效、落地生根、能指导今后工作的内容上升到立法层面,在条例中予以规定。

 三是坚定不移地高举民族团结的大旗,坚定不移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以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为契机,将现实中的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30 多年来创造实践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吸收到条例里,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各族群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四是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各族公民应尽的义务、民族团结人人有责。

 五是条例的修改在如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下功夫,突出“促进”和“创建”。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7 篇)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 1

  一、培训学习感悟

  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

  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

 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作为一名教师和学校的领导者,在激动、充实之余,更多的是切实的感受和深深地思考,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将结合学校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落实:

  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

  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

  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

 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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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上对国、下对家。需要做好这一点,我们就必须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方针,旗帜鲜明反分裂,坚定不移抓稳定,不断推进藏区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不断推进小康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就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反分裂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理直气壮地揭批“分裂分子”集团大肆歪曲历史事实、企图搞乱人们思想、模糊人们视线的险恶用心;要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实际行动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分裂分子”集团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揭露“分裂分子”集团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真实面目,要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积极营造安定团结、遵守法律、和谐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立足实际,认清形势,加强团结。首先要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在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中的发展,没有稳定,绝不会有发展,更不可能有科学发展。只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才能使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创造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业。长期以来,“分裂分子”集团一直处心积虑地破坏藏区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坚定意志、正确思路、实际能力、政策措施和自觉行动,以更好地把握人民的意愿,把握藏区发展进步的关键。因此,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准确分析和全面把握当前反分裂斗争的新形势,始终紧绷政治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切实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坚决粉碎“分裂分子”的新一轮进攻,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青海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社会稳定、繁荣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藏区科学发展的根本前提,“分

 裂分子”集团妄图分裂祖国的阴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稳定压倒一切,确保社会稳定是当前我区各部门各条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全面夺取反分裂斗争胜利的重要基础。我们一定要按照“一贯彻、三坚持、两推进”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学习、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反分裂和维稳工作,使我区在稳定的环境下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夺取我区发展稳定的新胜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青海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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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

 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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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各民族大团结日益巩固。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贯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改革开放以来,群众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三个离不开”思想和民族团结观念逐渐扎根千家万户。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日益壮大,结构不断改善,素质不断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进县级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几方面的含义: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特殊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民族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民族问题处理不好,将打乱国家的经济、政治秩序,造成国家动荡不安;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进与退,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能在矛盾、冲突、动荡和不安中进步;民族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福与祸,民族问题处理得好,民族团结和睦,就会天下大定、国家大治、社会快速进步,人民安局乐业。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把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列为我国五大关系之一。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我们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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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

 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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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1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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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疆各族人民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充分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

  回顾建国以来新疆发生的人间奇迹般的变化和发展进步的光辉历程及伟大实践,我们深深感受到,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就没有新疆的发展进步、和谐稳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的怀抱里,新疆各族人民才能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及其主要内容

  准确理解和把握法规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好法规的基本前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从我区团结稳定的现实需要出发,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正确把握。

  第一,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社会责任和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民族团结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条例》强调,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

  第二,明确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条例》明确规定,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有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方面的教育。

  第三,明确了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对各单位、各部门、

 各行业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强化了相关部门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作用。如,农村基层和城镇社区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做到街道社区、乡村院落、千家万户;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使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民族团结教育等。

  第四,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条例》规定,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对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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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反映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轨道,对全区依法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对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

 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这些原则,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取集中教育与经常教育、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与弘扬先进精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自治区稳定、发展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三股势力”等等,这些内容都需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强化责任,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要求把党的十*大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和十*届*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

  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深刻揭批“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谬论,从根本上摧毁“三股势力”鼓吹的反动思想理论体系,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的主旋律,激发各族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热情。开创新疆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

 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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