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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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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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迎“国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以迎“国检”为契机,全面巩固提高全省“两基”水平。实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举全厅之力,举全省教育系统之力,确保我省“两基”顺利通过“国检”。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07 年 5 月中下旬全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使江西省成为“两基”达标省份。

  主要任务:

  1、做好对鄱阳县“普九”评估验收和申报工作。今年10 月已完成了对鄱阳县“普九”评估验收,经省政府批准同意,鄱阳县“普九”评估验收材料,11 月底前已向国家教育部申报,要确保一次性通过国家审查认定。

  2、指导各地抓好自查整改。自查项目包括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七项指标。结合我省实际,重点要加强对流动人口

 子女学籍管理,成班额过大,图书、仪器、文体器材配备,学校附属设施配套以及教师缺编等薄弱环节的整改。

  3、做好迎“国检”材料准备和“两基”档案资料建设。省级应准备的材料有:省政府关于“两基”工作汇报、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两基”工作汇报、省出台的“两基”重要文件、省定“两基”评估验收办法(含标准)等。省教育厅还要准备一部“两基”电视专题片、一套“两基”宣传展板。市、县(区)、乡(镇)及学校也要做好相应的材料准备和档案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一)建议省政府成立以孙刚副省长为组长,省教育、财政、发改、编制、物价、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迎“国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与厅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成立省教育厅迎“国检”领导小组

  组

 长:漆权 副组长:史蓉蓉、李小南、汪忠武、王占铭、洪三国、彭世东、袁陵唐、万普海。

 常务副组长:王占铭。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社政处、法规处、人事处、计财处、基教处、职成处、师范处、体卫处、社管处、督导

 室、后勤中心、信息中心、电视台、电教馆、装备站、期刊社、治乱办等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础教育处杨慧文处长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王晓阳主任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接待组、联络组、督查组,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办公地点,办公室以及必要的办公设备,由计财处、后勤中心负责落实,专职人员须在 12 月 8 日以前到岗。专职工作班子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文件、报告起草任务,掌握动态,宣传典型,负责协调并完成省本级迎“国检”等具体工作。

 四、主要职责分工与条件保障 (一)明确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职责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原则,分头进一步抓好“两基”各项指标的落实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各项指标的牵头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本项指标的直接责任人,牵头处室的分管厅领导负领导责任。

  1、由基教处牵头,职成处、体卫处参与,负责“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及扫盲工作”各项指标的核实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要对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及扫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整改提高工作。要重点抓好“一票否决”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

 理规范,入学率、辍学率、毕业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2、由师范处牵头,人事处参与,负责“师资水平”各项指标的核实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要对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整改提高工作,要重点抓好“一票否决”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学历达标、任职资格、教师管理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3、由计财处牵头,装备站、电教馆参与,负责“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各项指标的核实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要对近年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和办学条件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整改提高工作。要重点抓好“一票否决”的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和办学条件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

  4、教育电视台负责制作一部反映我省“两基”成果的电视专题片,基教处、督导室等予以配合;厅办公室、期刊社负责一套“两基”宣传展板的制作。

  5、督导室负责组织对鄱阳县“普九”评估验收和申报工作,按期向国家教育部申报。同时,适时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地整改和迎“国检”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

 (二)条件保障

  由计财处负责落实省本级“两基”迎“国检”专项经费。向省财政厅提出报告,建议省财政安排省本级“两基”迎“国检”专项经费 50 万元;对明年被国家抽查到的 6-8 个县(市),分别给 30 万元迎“国检”和接待经费补助。计财处、后勤中心要为迎“国检”专职办公室提供后勤保障,确保各项迎“国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2 月 1 一 12 月 31 日。

  1、12 月 4 日,厅迎“国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省本级迎“国检”具体工作。

 2、抽调人员,组建厅迎“国检”专职工作班子。

 3、由厅迎“国检”领导小组向省政府领导全面汇报我省“两基”工作情况,并建议省政府:

 一是成立迎“国检”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全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开到县级,请设区市分管市长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及教育、发改、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校长参会。三是下发《关于做好“两基”工作迎接国家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各地迎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国检”为契机,切实解决当前“两基”工作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省

 政府对工作扎实,准备充分、迎“国检”工作成效明显,抽检得到较高评价的市、县(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并责令“一把手”向省政府说明情况(专职工作班子负责准备汇报材料及领导讲话,相关职能处室提供材料)。

 4、由省教育厅召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迎“国检”工作业务培训会。参加人员为各市、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和“两基”业务骨干(由基教处、督导室负责,专职工作班子负责准备领导讲话)。

  5、省教育厅向各市、县(区)教育局下发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要求各地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职班子,制定具体详实的迎“国检”工作方案,迅速启动迎“国检”工作(由基教处、督导室负责)。

  6、加强迎“国检”舆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省“两基”先进经验,典型事迹以及迎“国检”的重要措施,为迎“国检”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同时,制定迎“国检”期间的新闻宣传计划,在省教育电视台、《江西教育》、教育信息网上开辟“两基”迎“国检”专栏,定期报道迎“国检”工作动态、各地的工作经验和典

 型事迹等,为迎“国检”工作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由厅办公室牵头,教育电视台、期刊社、信息中心负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7 年 1 月 1 日一 3 月 30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7 年 1 月 1 日一 3 月 30日。

  1、全面开展自查。指导各地全面总结回顾实施“两基”工作尤其是 2000 年以来,严格对照评估验收标准和档案资料建设要求,总结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差距,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同时,厅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梳理所负责的各项指标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提出整改对策和建议(专职工作班子牵头督促)。

 2、制定整改措施。2007 年 1 月下旬,厅迎“国检”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自查情况汇报,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指导各地做好整改工作。重点要抓好 6 个攻坚县和 2 个国家“普九”质量监测县的巩固提高工作(专职工作班子负责,基教处、督导室参与)。

  3、狠抓整改落实。组织督查人员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各地按照评估验收标准和档案资料建设要求,建立整改台帐,开展全方位的整改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并准备好本部门的

 汇报材料。厅专职工作班子要协调完成好省本级迎“国检”的有关任务(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4、开展经验交流。注重培植典型,每市要确定一个工作做得好的县(区)作为样板,组织召开“两基”迎“国检”工作现场交流会,必要时召开全省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各项迎“国检”工作(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第三阶段:检查督办阶段,2007 年 4 月 1 日-4 月 30 日。

 1、模拟验收。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地的档案资料建设情况进行指导。组织各设区市进行模拟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整改和完善的意见。同时,对省本级迎“国检”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2、跟踪督办。专职工作班子负责组织督导组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总结宣传迎“国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县(市、区)要予以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好整改,争取 4 月中旬前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3、申请验收。厅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专职工作班子和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整改情况

 汇报,研究迎“国检”工作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向省政府做好汇报,以省政府的名义正式向国家教育部提出对全省“两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的申请,确定“国检”的具体时间(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7 年 5 月 1 日-“国检”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7 年 5 月 1 日-“国检”前。

  1、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2、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领导讲话稿等,并做好接受“国检”组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法规处等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3、制定接待方案,做好“国检”组的接待工作(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7 年 6 月-12 月。

  全省“两基”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后,召开全省“两基”总结表彰大会,表彰迎“国检”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因工作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落实责任追究(专职工作班子牵头,有关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参与)。

 五、纪律要求 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是从现在起至明年 5 月底以前我省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

 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改工作不力,在迎“国检”过程中拖全省后腿的县(市、区),省教育厅将在经费核拨、项目立项上给予限制;全省如因某一项指标不达标而影响验收结果,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向委厅领导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并取消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及相关人员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整个迎“国检”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各种表、卡、册、簿,一律使用原始材料,不得重抄、复制。不准以迎“国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反对奢侈浮华之风。发现弄虚作假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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