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反腐倡廉认识

时间:2022-08-10 18:40:04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对反腐倡廉认识,供大家参考。

我对反腐倡廉认识

 

 我对反腐倡廉的认识 近年来, 腐败问题一直名列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首, 民间甚至有流传说:

 “不反腐败,就要亡国; 真反腐败, 就要亡党” , 这话虽然说得过激, 但也确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是极为不满的,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确立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 反腐倡廉建设的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 年, 上海原崇明县港沿镇的副镇长陆贤惠利用担任崇明县港沿镇副镇长、 港沿经济小区主任的职务便利, 以支付相关单位奖励费等为由, 套取现金共计 1 96 万余元。

 此外,他为多家公司虚开发票, 收取好处费 51 万余元。

  像这样的贪污腐败问题每年都会发生, 每个地方都有可能发生, 那到底根源在哪里呢?就对陆贤惠此事, 我作出深深的思考, 总结如下:

  第一, 权利腐败都是特权惹的祸。

 腐败的基本轨迹是:

 执掌公共权力的人在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指引下, 通过改变公共权力的作用方向和运行规则, 使之成为特权, 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这就告诉我们, 反腐败必须反特权。

 不反特权, 反腐败就是隔靴搔痒, 无济于事。

  第二, 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

 陆贤惠的贪污、 受贿反映了他在行政管理中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陆贤惠利用担任崇明县港沿镇副镇长、 港沿经济小区主任的职务便利, 以支付相关单位奖励费等为由, 套取现金共计 196 万余元。

  第三, 权力腐败的范围扩大、 程度加深。

 陆贤惠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 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公司虚开发票, 收取好处费 51 万余元。

 第四, 权力腐败的新形式不断涌现。

 这种现象由以往的隐蔽向半公开、 公开发展, 并往往穿上“合法”的外衣, 腐败分子巧妙地利用贸易制度、 银行制度中的缺陷或漏洞, 为其权力腐败服务。

 陆贤惠正是抓住这些制度中缺陷和漏洞, 利用担任崇明县港沿镇副镇长、 港沿经济小区主任的职务便利, 以支付相关单位奖励费等为由, 套取现金共计 196 万余元。

 第五, 权力腐败的行为的最后结果仍是难逃法网。

 希望所有官员引以为戒。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 陆贤惠侵吞 196 万余元有司法鉴定书、 经济小区财务账户等为证。

 受贿的 51 万元,为其为企业虚开发票, 将差价占为己有, 多出的部分应被认定为受贿罪。

 为此, 法院判决陆贤惠犯贪污罪获刑 13 年, 受贿罪获刑 11 年, 决定执行 18 年,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并没收70 万元财产。

  通过对本案例的讨论, 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权利腐败都是特权惹的祸, 在本案例中, 陆贤惠的“家长制” 是对特权腐败最鲜明的诠释, 港沿镇的经济工作, 陆贤惠一手遮天, 这其中就是缺少了外在监督的制约, 对于陆贤惠的监督仅仅表现于内在的自我监督、 自我约束。作为党的领导干部, 能做到自我监督, 脚踏实地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那自 然是党和国家、 普通百姓喜闻乐见的。

 然而, 在当今物质化严重倾斜的社会, 某些领导干部心理的失衡,往往会导致贪念的产生, 进而演变为腐败。

 究其内在原因, 还是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当前预防腐败的良药在于建立健全系统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 杜绝领导干部权利放大,领导干部权利得不到监督的恶性现象。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强调,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制度面前没有特权、 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胡总书记的讲话,更强调了制度对于特权的监督及破解, 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面前都是平等而没有特权的,但更需要我们有一系列健全的法律及制度来实现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于违法乱纪行为的惩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指出, 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要求各级党组织“突出重点, 突破难点, 全面推进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提高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决定》 在“推进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中,提出了“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 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 这是新闻媒体以网络为中心开展的反腐倡廉的新领域, 是新科技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一项创新, 也是执政为民的有益探索。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 使人们能够迅速地了解信息, 拓宽知识领域, 丰富文化生活, 也为我们更好地宣传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 决策部署, 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提供了有利条件。

 切实加强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

 网络具有信息传播迅速、 信息量大、 受众面广等特点, 并且集文字、 声音和图像于一体,在廉洁教育推广上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特殊优势, 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具有强烈的警示震慑作用。

 它拓展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渠道, 并且有利于把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发展。

 并且网络是一个成本最低、 速度最快、 最为直接的民情官意的互动平台。

 网络媒体常常反映出许多在其他媒体上很难见到的、 来自社会基层的各种消息, 它可以最快速度、 最大限度地保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了 解到真实民意, 通

 过疏理与分析, 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这无疑有利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近年来, 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 从重庆“钉子户” 事件、 打黑除恶风暴到山西“黑砖窑” 事件、 河北“三鹿奶粉” 事件再到陕西“华南虎” 事件和对陈良宇等高官的判刑处理……几乎都在网络媒体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激烈辩论, 形成了 若干规模较大、 力度较强的网络舆论, 对于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 重要影响, 对公共权力和特别是“一把手” 权力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报告, 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跃居世界第一位。

 网络已成为社会各界利益表达、 情感宣泄、 思想碰撞的重要渠道。

 网络舆情汹涌, 昭示着民众并不缺乏反腐的热情。

 反腐败问题作为社会各阶层高度关注的焦点一直高居网络舆情的排行榜。网络舆论以其特有的时效性、 信息海量、 互动性、 民意草根性、 开放性、 大众性、 匿名性等特点使民意得到聚合和表达。

  清廉, 就是要坚持以身作则, 正确行使权力, 保持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 廉政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

 权力是柄双刃剑, 正确行使权力, 可以施展才干, 造福于民; 滥用权力, 必然祸害群众, 殃及自己。

 保持清廉, 要求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 努力改造主观世界,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和权力观、 地位观、 利益观, 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

 领导干部要在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奋斗中实现自 身追求, 自觉地为民尽责、 为党分忧, 为人民掌好权、 用好权。

 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 经得住权力、 金钱、 美色的考验, 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始终做到一尘不染、 一身 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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