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委会证明

时间:2022-08-05 14:20:05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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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村委会证明

 

 附件 7 居(村)委会证明

 居(村)委会证明

 兹我居(村)委会户籍(常住)居民姓名 ______,

 性别 ___ ,年龄 ___ 岁,身份证号码为 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死者家属自报于 ___ 年 _ 月 _ 日因(死因分类:疾病、 意外、自杀、年老、其他原因 ___)

 在 ___ (死亡 地点)死亡,初步判断死因无可疑,请协助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特此证明。

  申报人姓名:

  ______

 年龄:

  ____

 联系方式:

 ______ 申报人与死者关系:

  ___

 出证人签名: 出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村(居)委会应从死者的长期病史、社会关系、与亲属是否存在矛盾等方面初步判断死因是否可疑,死因可疑者应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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