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村委会证明,供大家参考。
附件 7 居(村)委会证明
居(村)委会证明
兹我居(村)委会户籍(常住)居民姓名 ______,
性别 ___ ,年龄 ___ 岁,身份证号码为 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死者家属自报于 ___ 年 _ 月 _ 日因(死因分类:疾病、 意外、自杀、年老、其他原因 ___)
在 ___ (死亡 地点)死亡,初步判断死因无可疑,请协助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特此证明。
申报人姓名:
______
年龄:
____
联系方式:
______ 申报人与死者关系:
___
出证人签名: 出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村(居)委会应从死者的长期病史、社会关系、与亲属是否存在矛盾等方面初步判断死因是否可疑,死因可疑者应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