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意识形态应急方案三篇

时间:2022-08-03 12:25:03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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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意识形态应急方案三篇

 

 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 意识形态应急方案三篇

  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 意识形态应急方案 1

  网络舆情事件发生的偶然性大、随机性强,必须建立高效敏捷的舆论引导应急机制,努力掌握主动权和主导权。

  一是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宣传机制。防止“重应急处置,轻新闻宣传”的倾向,做到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有人过问、有人负责、有人落实。要就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组织协调、媒体引导、新闻发布、现场采访管理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新闻处置对策和程序。

  二是建立快速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单位搭建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舆情预警系统,强化信息报告,责任地区和部门要按照“第一时间原则”立即报告,不捂不盖,更不隐瞒真相,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待续不间断地报告有关情况;强化信息沟通,事发地区和部门要及时与应急新闻处置领导小组进行沟通,会商评估事件的性质、情节与影响,制定妥善周全的新闻应对方案,新闻处置部门要主动靠前、联手联动,新闻发言人要第一时间进人现场,介入事件处理的全过程。

  三是建立快速高效的媒体应对机制。要根据事件性质,设立应急新闻中心,主动接受问询,积极为记者提供采访、发稿等便利,做好服务保障:随时发布权威信息,提供新闻通稿,既满足媒体需要又使信息发布更加有序。

  四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发布比不发布好、早发布比晚发布好、主动发布比被动发布好。在发布时段上,起始阶段要正视事实,及时发布;延续阶段要全面关注,有效分析;结束阶段要反思得失,发布结果。在发布技巧上,要坚持“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讲究发布艺术,妥善处理敏感话题。在发布形式上,要灵活运用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信息,最大限度传递正面声音。

 五是注重舆论引导艺术。依靠多瑞科舆情监测软件监控舆情动态准确决策,要发挥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的优势,按照“统一口径,报道适度、不炒作、不渲染”的原则,积极主动“摆事实,讲道理”,将群众情绪向理性、平和、客观的方向引导,推动事态向有利于妥善处置的方向转化。要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注重从公众的角度提供权威、可靠的新闻信息,提高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鉴别判断能力。要把握好报道的度,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表现,审时度势、因势利导。

  六是善用善待新闻媒体。新闻发言人要走上前台,及时表明立场态度、处置意见和工作进展,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的质疑;_要善于面对媒体,以理性、平和的心态善待媒体,多与媒体交流沟通,将权威、客观的消息有力有效地传递出去;要实事求是,不说套话、空话,以诚实的态度赢得媒体信任,合力促使舆论平息。

  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 意识形态应急方案 2

  **年,按照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调整、充实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2 名副局长和1 名检纪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

 的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室,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定期研判断、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党组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是局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和本系统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全县金融和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是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和信息管理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确保网络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可管可控。

  (三)抓好督查考核。

  局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 1 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机制

 (一)强化分析研判。

  及时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作出工作安排,提出措施要求。要用好管好互联网,加强网络建设,传播正能量。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挑战党的政治原则、政治底线、政治纪律的一切错误思想、观点、言论,必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地开展斗争。

  (二)健全考核机制。

  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考核,凡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和严肃追究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 意识形态应急方案 3

  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为防止及妥善处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因思想情绪不稳定而产生的意识形态领域突发事件,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能力,维护我 市交通运输行业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及组织机构

 1.认真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正确引导,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冲击,有效地降低和消除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委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突发性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秘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

 室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日常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全方位的把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随时做好职工的意识形态认知工作,预防事态扩大化。

  二、 应急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发生突发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局党委。重特大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在报送应急信息的同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3.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的简要情况等。

  4.事件发生后,必须严格做好保密措施,防止事态影响扩散。

  三、预案实施

 1.处置的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分部门负责、各方配合。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2.发生重、特大事件,主管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协调有关力量,果断处置,若本级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

  3.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在意识形态领域事件处置中,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事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对极端事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各类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

 1.对影响本单位的事件,在领导小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2.对本行业职工参与群体性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和其他邪教活动方面等恶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在上级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进行处置。

  3.对一般性意识形态领域认知错误事件(如公众场合发表错误言论等),由局领导小组进行严格教育批评,要求写反省书,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反省工作。

  5.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坚持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件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件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6.重特大事件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工作。

  五、纪律与奖惩

 1.一旦发生重、特大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事件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是及时准确报送应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是为处置应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是其它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意识形态突发负面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是负面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是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是领导干部未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五是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六是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是其它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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