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办法(完整),供大家参考。
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活动, 有针对性地做好竞赛准备, 确保比武竞赛公平、 公正、 公开, 达到以考促学、 以赛促训的目 的, 依据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活动总体安排,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活动在国家人防办统一领导下, 各军区人防办,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和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人防办成立竞赛领导和裁判机构, 具体负责比武竞赛工作。
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领导小组。
请国家人防办白建军主任任组长, 郭玉林、 柳庆森副主任任副组长, 统一领导全国人防比武竞赛工作。
国家人防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比武竞赛指导组, 杨青山副局长任组长, 具体承办比武竞赛筹备和实施等工作。
军区人防训练比武竞赛领导小组。
请军区司令部分管首长任组长, 组织领导本军区人防比武竞赛工作。
由军区人防办牵头,协调军区机关、 教学科研单位、 省市人防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军区比武竞赛联合评判组, 军区人防办主任任组长, 具体承办指导初赛和组织复赛等工作。
省级人防训练比武竞赛领导小组。
请省、 自 治区、 直辖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省军区、 卫戍区、 警备区司令部领导任副组长, 组织领导本地区人防比武竞赛工作。
由省级人防办牵头, 协
调省政府、 省军区有关部门、 教学科研单位、 本地人防系统相关人员 组成省级比武竞赛联合评判组, 省级人防办主任任组长, 具体承办指导预选、 组织初赛和保障复赛等工作。
市级人防训练比武竞赛领导小组。
请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军分区司令部领导任副组长, 组织领导本地区人防比武竞赛工作。
由市级人防办牵头, 协调市政府、 军分区有关部门、 教学科研单位、 本地人防系统相关人员组成市级比武竞赛联合评判组, 市级人防办主任任组长, 具体承办组织预选和保障初赛等工作。
二、 专业划分 参赛人员 根据实际岗位和业务工作, 区分为 3 类 13 个岗位专业, 按照专业对口 的原则选择参加一个岗位专业的比武竞赛。具体岗位专业和代码为:
( 一)
人防办领导( 代码 A)
包括省、 市、 县级人防办正、 副职领导( 含同职级的纪检组长、 总工程师等), 以及相应职级的非领导职务干部。
( 二)
人防机关干部 1. 指挥( 代码 B)。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指挥、 训练业务的工作人员。
2. 信息( 代码 C)。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通信( 信息化)
业务的工作人员。
3. 工程( 代码 D)。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工程业务的
工作人员 。
4. 宣教( 代码 E)。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宣传、 教育业务的工作人员。
5. 法制( 代码 F)。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法制业务的工作人员 。
6. 综合( 代码 G)。
包括各级人防部门机关负责文秘、 财务、党务、 机关事务管理等业务的工作人员。
( 三)
直属事业单位 1. 网络管理( 代码 H)。
包括各级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网络管理业务的工作人员。
2. 短波通信( 代码 I)。
包括各级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短波电台通信的工作人员。
3. 卫星通信( 代码 J)。
包括各级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卫星通信的工作人员。
4. 综合显控( 代码 K)。
包括各级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综合显控的工作人员。
5. 工程保障( 代码 L)。
包括各级人防负责工程设计、 维护、管理和质量监管的工作人员 。
6. 其他专业( 代码 M)。
包括各级人防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其他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竞赛方法 全国人防训练比武竞赛采取理论竞赛、 技能竞赛两种形式进
行。
人防办领导只参加理论竞赛 1 个赛项, 采取计算机答题的方法组织实施。
人防机关干部参加理论竞赛、 平时业务技能竞赛、战时业务技能竞赛 3 个赛项, 采取计算机答题、 计算机作业的方法组织实施。
人防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参加理论竞赛、 基本技能竞赛、 专业技能竞赛 3 个赛项, 采取计算机答题、 现场问答、 实装操作的方法组织实施。
( 一)
理论竞赛。
人防办领导、 人防机关干部、 人防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均参加此赛项, 依托人防指挥信息系统软件 2.0 版考试系统, 在计算机上完成答题。
1. 题型和分值。
理论竞赛题包括选择题、 判断题、 论述题三种类型。
具体分值为:
①人防办领导理论竞赛满分为 100 分, 其中选择题 50 道占50 分、 判断题 30 道占 30 分, 论述题 2 道占 20 分, 答题时间共90 分钟。
②人防机关干部理论竞赛满分为 80 分, 其中选择题 40 道占40 分、 判断题 30 道占 30 分, 论述题 1 道占 10 分。
③人防直属事业单位理论竞赛满分为 60 分, 其中选择题 30道占 30 分、 判断题 20 道占 20 分, 论述题 1 道占 10 分, 答题时间共 40 分钟。
2. 试卷生成。
参赛人员 输入单位、 职务、 姓名 、 岗位专业代码, 考试系 统根据参赛人员 信息, 从国家人防办统一配发的1035 道理论竞赛题库中, 随机抽取相应试题自 动生成试卷。
3. 答题方法。
参赛人员 一人一机进行答题, 选择题、 判断题采用鼠标选取的方法进行, 论述题采用文字录入的方法进行,答题结束后, 点击“提交理论试卷” 按钮, 完成考核。
4. 成绩评定。
选择题、 判断题由系统自 动评定, 论述题由系统自 动生成答卷, 由联合评判组打印封存, 集中组织人工评判。
( 二)
机关技能竞赛。
人防机关干部参加此赛项。
理论竞赛结束后, 参赛人员 点击“技能竞赛” 按钮, 进入各自 专业技能竞赛模块。
系统从 72 道机关技能竞赛题库中, 自 动生成机关技能竞赛试卷, 包括平时、 战时业务技能各一题, 各占 10 分。
机关人员在计算机上答题, 进行战术标图或文书拟制或量化计算作业。
技能竞赛与理论竞赛时间累计共 90 分钟。
技能竞赛结束后, 点击 “提交技能试卷” 按钮, 系统自 动生成作业成果, 由联合评判组打印封存, 集中组织人工评判。
( 三)
直属事业单位技能竞赛。
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参加此赛项。
理论竞赛结束后, 网络管理、 短波通信、 卫星通信、 综合显控、 工程保障专业参赛人员, 适时转入各自 专业技能竞赛场地,从 94 道直属事业单位技能题库中, 抽取基本、 专业技能竞赛各 2题, 各占 20 分, 以口 头作答方式完成基本技能竞赛, 以实装操作方式完成专业技能竞赛。
其他专业参赛人员 继续在计算机上进行技能竞赛, 主要是根据录音进行文字输入和公文格式编辑, 占 40分。
人工评判时, 联合评判组成员不少于 3 人, 取平均分。
考虑
到人防现有装备的差异性较大, 实装操作的试题和评分标准由各省级人防办参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试题及评分标准, 结合装备型号微调。
四、 实施步骤 比武竞赛按照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 预选、 初赛、 复赛、 综合评定、 汇报演示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步, 理论学习 和技能训练。
各参赛单位按照“六通”型领导干部、 “六会”型机关干部、 “六能”型技术骨干的能力要求, 根据比武竞赛规定的理论准备参考书目 和竞赛题库, 省、 市人防办制订学习训练计划, 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 集中培训、 岗位练兵等活动, 强化胜任本职岗位的能力素质, 为参加比武竞赛活动夯实基础。
竞赛开始前, 由军区和省级人防办分别集中组织裁判人员岗前培训, 明确竞赛规则, 掌握相关知识, 熟悉裁判标准和要求。
第二步, 预选( 7 月 15 日 前)。
按照人人准备、 全员参加的原则, 省级人防办组织本级机关、 直属事业单位人员, 国家人防重点城市( 自 治州、 盟、 地区、 直辖市区县)
人防办组织本级和所辖县区人防办及其直属单位人员 进行预先选拔, 上报全体人员成绩。
省级人防办综合各地预选成绩, 遴选业务尖子参加初赛。
第三步, 初赛( 8 月 15 日 前)。
由省级人防办分一个或若干个赛区组织, 赛区划分、 竞赛地点由各省级人防办确定, 并将全体初赛人员 成绩上报军区人防办。军区人防办综合各地初赛成绩,
遴选业务尖子参加复赛。
第四步, 复赛( 9 月 15 日 前)。
由各军区人防办分一个或若干个赛区组织。
赛区划分、 竞赛地点由各军区人防办确定, 并将推荐国家级表彰单位、 人员 名 单报国家人防办。
第五步, 综合评定( 9 月 底前)
。
国家人防办对初赛、 复赛活动进行检查、 指导、 仲裁, 视情组织抽查、 复核, 综合评估竞赛成绩、 竞赛环境、 竞赛作风、 竞赛组织和参赛率等因素, 研究确定国家级表彰的“六通”、 “六会”、 “六能”人才数量和对象, 以及优秀团体奖、 优秀组织奖、 优秀作风奖等奖项的获奖单位。
第六步, 汇报演示( 10 月 中下旬)
。
由国家人防办统一组织,北京市民防局具体承办, 采取室内技能展示和室外实兵演练示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主要汇报演示人防知识竞赛、 信息化条件下人防指挥机关业务技能、 依托人防“一网四系统”环境进行指挥决策、 防空袭斗争背景下民众心理防护技能、 复杂电磁环境下人防机动指挥所开设、 重要经济目 标软防护和硬防护、 专业队伍综合施救和快速抢修、 民众防护与自 救互救等内容。
参加室内技能展示的人员 由国家人防办从各军区推荐的优秀选手中指派, 参加室外实兵演练示范的人员装备由北京市民防局按照国家人防办意图协调确定。
拟定 10 月 中下旬利用半天时间在北京地区组织实施。
五、 奖惩办法 各军区、 省级人防办综合参赛情况确定表彰人员。
省级表彰数量不超过参加初赛人员 的 30%, 军区级表彰数量不超过参加复
赛人员的 30%。
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 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参加竞赛时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参赛单位、 人员 一律取消受表彰资格, 参加评判组的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 破坏竞赛秩序等行为的一律终止评判资格, 并通报所在单位。
各军区、 省级人防办及时将竞赛情况通报党委、 政府和军事机关, 提出相应激励或诫勉建议, 并把竞赛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六、 有关保障 这次比武竞赛活动参赛人员 多、 覆盖岗位多、 动用装备多,保障难度大, 各级必须高度重视、 提前准备、 抓好落实。
( 一)
环境保障。
竞赛所需场地、 计算机、 人防指挥信息系统软件 2.0 版等竞赛环境采取属地负责的方式保障。
初赛环境保障由省级人防办指定的国家人防重点城市负责, 复赛环境保障由省级人防办按军区要求负责组织。
( 二)
装备保障。
竞赛所需装备器材、 参考资料, 由所在单位保障。
各省市人防办要结合此次比武竞赛,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加强自 身装备建设,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 要及时整改。
( 三)
经费保障。
参赛准备、 组织实施和表彰奖励所需经费,由省市人防办协调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