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

时间:2022-08-13 10:00:03 调查报告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供大家参考。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税务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行评活动,扎实进行自查自纠,思想境界得到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

 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

 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

 ,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

 重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沙市镇人民政府国家公务员朱志高,男,现年 52 岁,大专文化,现任沙市镇机关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岗位党政综合办工作,主管机关事物,(采卖、维修、干部考勤、值班考核、座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等)。报告个人事项方面:全家三口(本人、妻子儿子),现有房产一处即沙市镇机关宿舍房,共计 117 平方米,一辆小轿车(奔腾 b50型)价值 11 万多元,**年 12 月购买**市工业园星岛花园 128 平方米,于**年 10 月以14 万元出卖给弟弟朱志全,当时要钱为儿子(参军前做三个小手术眼睛、鼻子等)参军(由于该房产属按揭形式购买,房产证还压在长沙工商银行,我和弟弟志全只有转卖协议)妻子陈英在沙市医院退休月领退休费 1300 多元,现在沙市镇自来水公司工作,月工资 850 元。此项工作决不是因本人在镇政府工作职务管辖而从事营利性活动,而是公司特别需要一名会计而聘任与本人无关(可作调查:不符合 52 个不准第 21 条“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现有存款 8 万元左右,今年准备在浏阳城购买房产一处为儿子朱远韬(20**年底退伍安置)娶亲。远韬现在高坪镇政府财政所工作。中共沙市镇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本人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同时对照《廉政准则》“八个严禁”和 52个不准,从思想作风上、工作岗位上、政治学习上、全面认真地进行自查,完全地彻底做好自纠。现将个人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学习方面。按照镇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廉政准则》,逐条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做学习笔记,写学习体会,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的言行。制定学习计划,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

 二、在遵守制度方面。党政办是执行制度的第一防线,也是镇机关清水门户(办公室),只有做事的义务,没有沾利的门道;只有工作责任,没有便宜和利益的享受。我作为一名有二十六年党龄共产党员,务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占据自己的头脑,不让现实之中的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保持纯洁的晚节。很少打牌,但打钱的不来(机关领导和干部可以作证)。工作之余打曾不参加赌博打牌、偶然参加奉陪上级来客,领导安排同事邀请,关于使用高档烟酒,我从来不抽烟,喝酒罢!在机关各个场合,不提

 议也不反对;偶尔有兴致高涨,有参入的次数,但次数较少,今后要克服改正。至于酒后驾车,现在正是驾照参考中。用公款接待私人亲戚、朋友,机关制度非常严格;我们没有答单的权利。双休和假期(特殊情况)上级来客接待,都在事前向领导汇报就餐。我主观的认为不算大吃大喝。严格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办事。关于用公款旅游和变相用公款旅游,妻子单位(沙市医院)组织两次外省旅游(海南云南)都是自己出资。本人经认真对照“52 个不准”,和“八个严禁”其他条款本人没有涉及到也没有这个权利步入这方面过程。

 (经举报和查实有违反“八个严禁”行为,本人接受严厉处理)三、对照 52 个不准,本人无一违反。如果经纪委监察查出事实确切,本人接受从重处罚。由于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有限,对廉洁从政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客观上总是忙于工作,学习不够系统,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今后要更加从严要求自己,提高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努力学习理论,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己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 8 个禁止、52 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机关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对照检查,带头廉洁自律。经常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看看有没有与“52条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 条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中,在自己的生活上,是不是把”52 条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以《廉洁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行为工作行动,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强镇富心做出贡献。结合此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目的和开展自查自纠的相关要求,我对自己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的来讲,近年来在宗旨观念、法治理念、执法信心等方面把握的较好,但也存在不足,特别是处理一些具体问题时,运用不够自如,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

 不够深透。近年来,自己虽然能够自觉履行法官职责,

 秉公执法,但对“司法为民”的思想理解的不够深透,有时还不能自觉地体谅人民群众的疾苦,不能自觉地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审判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还存在只要案件程序把握的好,不出错案就好的思想,对群众服务的不够周到、不够细致,甚至在自己情绪不好时,面对当事人的不合理要求,还有发火或冷淡的现象,不能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做疏导工作,消除当事人的怨气,以致影响了法院形象。

 二、坚持学习不够自觉。由于平时总是忙于烦琐的日常工作,不能自觉的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忽视了知识的积累和转化。虽然迫于工作压力,不得不对所需知识进行学习和更新,但学习的不够深透,理解的比较片面和狭窄,不能娴熟的运用。特别是处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时,理论功底更显不足,对公平主义的理解不够深刻,不能站在大局利益和立法目的的高层次上看待和处理纠纷。

 三、综合审判能力不强。自己从事审判工作已经多年,但在审判知识的积累上没有飞跃和发展,还不能熟练的掌握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技巧,在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文书的说理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面对压力和司法干扰,缺乏主见,缺乏沟通,不能将自己正确的意见阐述清楚,以达到让当事人及案外说情人理解的目的。

 四、个别案件理性不足。我来自基层,深知职工群众的疾苦,加上自己嫉恶如仇的个性因素,在处理侵害群众利益和婚姻、抚养、赡养等案件中,对过错方容易产生反感,显现出理智不足,忘记了自己作为法官应当居中裁判的职责,使个别当事人产生了法官偏袒对方当事人的猜疑。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系统学习,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我认为自己身上所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够。平时虽然能够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但学习的自觉性差,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特别是对理论学习感到枯燥无味,学起来犹如蜻蜓点水,用起来生搬硬套,不能准确把握大局利益,不能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处理问题。二是钻研审判业务不够。精品案件数量不高。由于平时不注重审判业务的研究,对各个疑难复杂案件把握不准,裁判说理不够透彻,缺乏独到的见解,精品案件数量不高,影响了案件质...

推荐访问: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与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汇编 自查自纠 报告 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