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教育系统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9 11:50:05 党建材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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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教育系统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县教育系统关于全面推行“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聚焦主责重主业,抓牢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实施党建工作“对标争先”计划,把教育系统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牢固树立“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理念,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一把手”党建责任工程,层层压实责任。工委班子要定期听取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真正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以卓有成效的党建成果推动教育事业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注重职能定位,把握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

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特别是党员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学,提高质量。对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党组织决策。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总体工作中,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双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发挥引领作用,实现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

1.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构建“党建+”工作机制,贴近中心工作履行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职责,切实提升“围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实效。一是要树立“大党建”意识,将党组织建到中小学各个教研(或年级)组上,创建教研(或年级)组即“党建工作点”的工作模式,推进党的工作覆盖至每个教师。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作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学生德育、平安校园创建、群团组织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立德树人全过程。要以党的建设引领正确办学方向、引领师德建设、引领学校文化。“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内已是党员身份的教研(或年级)组长肩负党建和教研双重责任;
教研(或年级)组长非党员身份则由本教研(或年级)组内较有影响力的党员肩负本组党建工作,与教研(或年级)组长共同促进党建与教研的深度融合;
“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内暂无党员则由学校(或上级党支部)安排党员进驻教研(或年级)组负责党建工作。二是要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建立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不懈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扩大教师党员对学校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3.实施党建精品工程,常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整校推进、整片提升”的思路,打造一批“党建示范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良好形象,创建党建服务品牌。

4.建立健全考核述职机制。要把学校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班子考核内容,每年安排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年度考核的一个重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解读并在教师大会学习落实本方案,结合本校具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微信和QQ等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工作,积极推进“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的创建和开展。

(二)组织实施。各校要摸清各“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党员基本情况,确定教研(或年级)组党建负责人,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年______学校“党建工作点”基本情况表》至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整理上报至县局党建办(邮箱:×)。各校“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要对照《“党建示范点”评选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各校要收集整理各“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党建+”与业务的融合情况,每月进行“党建工作点”督查评价排队。

(三)评选审定

1.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自我评选阶段

(1)按照“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参照《“党建示范点”评选标准》每月评选出“党建示范点”,并填写《___学校___月份“党建示范点”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及资料要及时存档备查。

(2)×年6月9日前后,各单位根据每月“党建示范点”评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排名靠前的“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党建负责人为“优秀党务工作者”,融合工作最突出的党员为“优秀共产党员”。其中,学校党建水平整体较高,“优秀党务工作者”也可确定为学校支部书记。所有评选工作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并公示。评选结果及资料要及时存档备查。

2.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上报评选阶段

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根据《×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另行下发)于6月15日前经单位党总支(支部、党委)讨论审定后,上报《×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结果上报汇总表》,并上报纸质盖章文档《×年×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和《×年×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至县局党建办(局直二级机构的评优在党员大会上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党务工作者工作情况评选上报)。县教育工委经综合评审,组织考察,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

(四)结果运用

凡被县局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个人,作为年终优岗评定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定中可作为打分依据,按细则如实计分。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拧好思想“总开关”,深刻理解第一责任人的时代内涵,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要凝心聚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引领党员干部提升政治站位、奋力创新实干、积极履职尽责;
要建强基层党组织,以全力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做到学习教育严而真、党员管理严而实、组织生活严而活、督查考核严而准。各党支部(党总支、党委)要深刻认识“党建+”理念的丰富内涵,切实自觉推行“党建+”模式。

2.责任到人。各校要注意“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要根据方案细化各项工作,防止工作疏漏,做到责任到人,操作规范。要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把“党建+”工作列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进行严肃问责。

3.典型引路。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并广泛宣传推广,促进“党建+”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果要及时向教育工委报送,向有关媒体推介,力争全系统形成重党建、抓党建“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4.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每月做好“党建工作点”(教研或年级组)的督查评比工作。以“党建工作促进教育素质提升、教育质量提升巩固党建成效”为工作目标,围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构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立体化的党建文化阵地、特色化的党建文化品牌、系统化的党建文化体系、科学化的党建文化平台,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惠及学生终身发展、服务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扩展学校党建文化建设新领域,全面提升学校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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