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全文)

时间:2022-08-01 20:20:02 规章制度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委会议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党委会议制度(全文)

 

 党委会议制度 (一)参会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委员。非中共党员的院级领导、是中共党员的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可列席,必要时可根据需要扩大参会人员。

 (二)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通知召开。

 (三)主持人:党委书记。

 (四)记录:党办规范准确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

 (五)议事范围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重要措施。

 2.研究部署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3.院纪委、工会、团委和统战等工作的重要问题。

 4.医院精神文明与医院文化建设。

 5.党支部的设置变更,党支部负责人或支部委员换届、调整等问题。

 6.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和重要情况汇报。

 7.预审和审批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8.干部任免及人事变动问题。

 9.评先选优、职工奖惩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问题。

 10.其它需要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六)议事原则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2.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七)议事规则 1.党委会议题由党办收集,交相关领导审核后,报请党委书记审定,党委书记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及会议扩大范围等事项,原则上提出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均需列席作解释说明。会议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

 2.会议议题由党办提前通知党委会成员,以便考虑准备意见。对提交党委研究的议题,分管领导应在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和职工意见后,在党委会上提出意见。

 3.会议列席人员经请示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4.所讨论的问题,若涉及委员或列席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5.党委会议进行表决时,一般采用口头方式,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重大问题及重要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

 6.如个别人员意见不同,主持人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7.党委会议对有关事项的决议,以主持人总结发言为准。

 (八)要求 1.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考核或人事任免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提前请假。

 2.党办应将会议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认真记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席、迟到、早退。

 3.对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需保密的要严守机密,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要严格保密,解释口径要与最终决议一致。

 4.党委会议记录属党内工作机密材料,要严格保密,任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阅看记录。

 5.党办负责督促检查,抓好会议决议的落实,并及时向党委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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