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8-04 14:30:03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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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精选文档)

 

 三定方案

  XX 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特制定 XX 乡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遵循权责一致、统筹兼顾、政事分开、重在转变职能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能,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备人员,健全保障制度,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

  乡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

  (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 1 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抢险救灾,实施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开展社会保障服务,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信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六)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乡机关行政编制 27 名,司法专项编制 1 名,人武部 4 名,财政所 3 名。

  核定领导职数 8 名,实行交叉任职(党委书记 1 名,人大主席 1 名,人大副主席 1 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 1 名,党委副书记 2 名,纪委书记 1 名,副乡长 3 名,武装部长 1名)。

 2 四、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乡机关设以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群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武装、统计、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科协等工作,组织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核定编制 17 名,设办公室主任 1 名、组织、人事、宣传干事各 1 名,共青团、文秘干事 1 名,统计、妇联、科技干事 1 名。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编制 3 名,设经管、扶贫、安全生产 1 名。

  (三)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事务、民族宗教、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教科文卫体、移民、环境保护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管理办公室核定编制 7 名,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国土资源、科教文卫、劳动保障、民政、残联、乡镇企业各 31 名。

  (四)财政所:主要承担镇政府预决算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由镇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农民补贴核定,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及村级集体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拔和监督管理,乡村债权债务清理、基金会和国债性资金回收清欠管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财政所核定编制 3 名,设所长兼专项资金管理员 1 名,预算会计 1 名,国有资产管理员1 名。

  (五)司法所:主要承担本镇普法教育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做好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民事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活动。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司法所核定编制 1名,设所长 1 名。

  (六)人武部:主要承担民兵征组,义务兵的选送等工作。

 人武部核定编制 4 名,设部长一名,人武干事 3 名。

  (七)后勤编:主要承担驾驶车辆、职工食堂等后勤工作

 后勤编核定编制 4 名,其中驾驶员、事务长、勤杂人员各 1 名。

  五、乡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

  按照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保证公益性、放开经营性的原则,对乡事业单位进行调整重组,统一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卫生院、林业站等五个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由乡政府领导和管理,县业务主管部 4 门负责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发展规划和专项事业费的统筹安排。

 县编制部门核定镇事业编制 42名,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 11 名,其中设站长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水利员 3 名、农技员 4 名、兽医员 4 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农林水等产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以及病虫害及疫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和处理;小型水库、堰塘、泵站及农村人畜引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基层防汛、抗旱、排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服务职责;畜禽疾病医治、畜禽疾病预防和疫情测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编制 2 名,其中设站长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 2 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生育技术、生育随访、孕情监测、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文化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 6 名,其中设站长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 6 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乡村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广播影视、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5(四)林业站:核定事业编制 5 名,设站长 1 名(专业 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 5 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植树造林。

  (五)卫生院:事业编制 18 名,其中设院长 1 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副院长 2 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专业技术人员 18 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本镇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XX 乡人民政府

  2011 年 9 月 23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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