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文)

时间:2022-08-04 14:15:04 策划方案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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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全文)

 

 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乡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

 为了建设服务型、法制型镇政府,加快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如下:

  一、编制配置和领导职数 根据区编办提出总量控制人员编 为了建设服务型、法制型镇政府,加快全镇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机构改革 三定 方案如下:

  一、编制配置和领导职数 根据区编办提出总量控制人员编制的要求,我镇行政编制数为 21 名,事业编制数为 33 名(不含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城管中队、财政所)。

 乡镇领导实行交叉任职,职数为10 名:

 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 1 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 1 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 名,党委委员兼副镇长 1 名,党委委员 3 名,人大副主席 1 名,副镇长 2 名。镇机关所设 四办六站所 ,设主任或站长一职,部分工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设副主任或副站(所)长一职。

 二、镇党委、政府的职能 镇党委、政府的职能是: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

  一是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乡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乡镇机构设置及职能编制配置

 1、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3)社会事务办公室(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4)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

 2、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1)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含民政、经管、统计、残疾人服务)

 (2)文化广播站

 (3)劳动保障事务所文化综合服务站

 (4)计划生育服务站

 (5)水管站

 (6)乡村规划建设管护站

 3、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及编制配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纪委以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

 团组织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党团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武装;抓好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统战等工作;组织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8 名,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党政秘书和档案管理干事 1 名;组织纪检干事 1 名;人大统战、群团、宣传干事 1 名、综治干事 1 名等岗位。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工业、农村、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统计等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农村经营管理职责,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5 名,设办公室主任 1 名;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助理员 1 名;经济发展助理员(第

  一、三产业)1 名;工业及中小企业及安全生产助理员 1 名;农村经营管理及统计助理员 1 名等岗位。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应急抢险救灾、民族宗教、残联、教育、卫生和为民服务代理制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和落实,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4 名,设办公室主任 1 名;人口与计划生育助理员 1 名;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助理员 1 名;民族宗教和文教卫生助理员 1 名;为民服务代理制助理员 1 名等岗位。

 (4)城乡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要承担全镇用地规划、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各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镇内道路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编制 4 名,设办公室主任 1 名,规划助理 2 名,新农村建设助理 1名

 4、乡镇事业单位职能及编制配置

 (1)社会事务综合管理站:

 承担民政事务、民政资金发放、救济优抚、扶贫与移民事务、农

 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农村各项统计、残疾人登记、帮扶、就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9 名,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民政干事 2 名,扶贫与移民干事 1 名,经管干事 2 名,统计干事 1 名,残疾人服务干事1 名。

 (2)文化广播站:

 承担乡村图书管理、广播影视、广电宣传、文化、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公益性文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4 名,设站长 1 名;科技推广、科普培训、青少年校外活动干事 1 名;乡村图书管理、广播影视、广电宣传、文化、文艺演出、体育干事 1 名;教育干事 1 名。

 (3)劳动保障事务所:

 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劳动技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5 名,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劳动社会干事 1 名,劳动技术培训干事 1 名,社会低保、失业登记、救助干事 1 名。

 (4)计划生育服务站:

 承担计划生育 三查 、生殖保健、生育技术、生育咨询、孕情监测、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公益性服务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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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编制 7 名,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计划生育三查、生殖保健干事 2 名;生育技术、生育咨询、孕情监测、组织与实施干事 1名;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咨询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干事 1 名;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 核定编制 7 名,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计划生育 三查 、生殖保健干事 2 名;生育技术、生育咨询、孕情监测、组织与实施干事 1 名;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咨询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干事 1 名;培训以及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公益性服务组织与实施干事 1 名。

 (5)水管站:

  承担全镇水利设施建设维修的规划、指导,负责全镇水费的分解与收缴及农村安全饮水等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核定编制 3 名,设站长 1 名,水利建设干事 1 名,安全饮水干事 1 名。

 (6)乡村规划建设管护站:

 承担全镇规划建设监管、农村垃圾处理、农民建房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

 核定编制 5 名,设站长 1 名,副站长 1 名,村镇建设规划干事 1 名,公共设施管护干事 1 名,乡企服务、环境管理干事 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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