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8-02 10:05:03 脱贫攻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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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县级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接续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紧盯安全饮水、安全住房、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保障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村居民的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整改合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X 月 XX 日至 5 月 20 日。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农村居民。

  四、排查人员

  由乡(镇、街道)统筹,组织乡、村两级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等辖区内所有农村居民进行排查。

  五、排查内容及措施

 (一)义务教育保障方面。一是核查是否有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情况发生;二是核查教育资助是否到位。对于因厌学或其他原因存在义务教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儿童,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的思相教育和引导,避免义务教育阶段出现辍学情况: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存在教育资助漏助的,要及时加强与教育、扶贫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兑现教育资助政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基本医疗保障方面。一是核查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是否参保。二是核查大病、重病、慢病人员是否得到相关救治。三是核查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是否按规定得到报销。对于有家庭成员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合理化未参合的除外),及时动员引导其及时缴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证建档立卡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应保尽保。对建档立卡人口未落实参合资助政策的,及时向县医保部门反馈,及时落实参合资助政策。对有大额自付住院费用而影响其家庭生产生活的,及时采取“防贫保”、民政救助或大病报销等政策支持,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全面核查农户的房屋安全情况,对现居住房屋因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成为新增危房或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要及时采取租赁、置换、改造、整治修复等方式进行保障。(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道>)

  (四)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按照饮水安全达标标准,全面排查农户饮水安全是否保障,是否有生活用水困难的情况等。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导致供水设施损坏、水源点供水不正常等原因,对应采取修复、引流、新建临时取水点等措施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一是核查搬迁户是否稳定入住。二是核查是否有零就业搬迁家庭。三是核查生活困难家庭是否应兜尽兜。对于有劳动力家庭未就业的,要加强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加以解决:对于“两头住”的农户,要采取措施,坚决防止搬迁户返迁、回迁;对于生活困难的搬迁家庭,尤其是无劳动力、弱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要及时按程序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兜底保障。同时对易扶安置小区配套功能情况进行排查,对饮水困难、下水道不通、电力供应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县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就业方面一是核查已就业劳动力基本信息是否有错误。二是核查是否存在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对于有错误信息的人员,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精准:对于有劳动力未就业采取项目覆盖、引导就业等措施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县人资社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低收入人群方面。核查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对象有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应兜未

 兜现象。根据农户实际情况,采取政策叠加、民政兜底等综合保障措施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防贫动态监测机制方面。核查各乡(镇、街道)是否严格按照《XX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返贫致贫预警监测工作的通知》(XX 扶领发(2020】23 号)文件要求对“两类人员”风险消除情况开展排查,是否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消除风险,并按规定程序收集完善资料(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排查需对全县所有农村居民进行排查,因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脱贫团长要切实加强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排查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调度,建好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补充调整充实专班力量,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全面完成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作推动。各乡(镇、街道)排查出的问题短板,要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齐;县级安全饮水、住房保障、教育、医疗专班及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面参与到此次排查工作中来,与乡

 (镇街道)形成统一的联动协作机制,指导配合乡村做好排查和各项短板补齐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反馈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确保各项短板得到及时补齐。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整合一切资源,要严格把握专项排查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组织所有力量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目标、责任人。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对虚假排查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工作调度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工作调度统筹力度,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好、汇总好、审核好各村排查相关数据,实行“一周一调度”,第一次调度 X 月 X 日下午 18:00 前由各乡(镇街道)直接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 3),以后各乡(镇、街道)每周二上午 12:00 前报牵头部门,牵头单位于每周三上午 12:00 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周四报六盘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督促指导。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排查工作作为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级将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牵头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分组分片进行督导,5 月底前完成抽查 30%以上,6 月底前完成抽查 60%以上,7 月底前实现抽查全覆盖。各行业专班要加强督促指导工

 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村排查工作的领导和督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排查工作走过场、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入户调查表

 2.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问题台账

 3.X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排查调度表

 4.各部门联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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