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就业工作要点(市级)(全文)

时间:2022-06-16 15:00:03 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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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就业工作要点(市级)(全文)

就业工作要点(市级)

2020年xx市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按照党***、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以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为主线,以稳住现有岗位和创造新的岗位为着力点,着力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局势稳定,为全面建设实力xx、大美xx作出积极贡献。

总体任务是:坚持“xxxxx”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就业工作落实。“x”:一量两率,即城镇新增就业总量、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实现年度目标任务;“x”:x个平台,即“接您回家”创业园和人力资源产业园,为返乡人员搭建创业平台,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三个“x”。,分别为:x个重点群体,即重点关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群体就业;x个品牌,即持续打造“接您回家”活动、“x+N”常态化招聘和“阜创汇”APP品牌,形成xx特色;x大保障,即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倡导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的人社服务理念,确保贫困劳动力、务工返乡群体兜底安置。

主要目标是: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x万人以上年度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x.x%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组织xxxx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应届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保持在xx%左右;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xx%;开发xxxx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xx%,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

(一)鼓励企业新增就业。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xx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xxxx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的,标准提高到每人xxxx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x万元。

(二)加强企业稳岗力度。落实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xx%提高至100%。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政策,2020年x月至x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加大融资扶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

其他同

(二)落实重点企业扶持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纳入省、市级应急物资采购名录的定点企业,以及保持正常生产并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的重点企业,按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每人xxx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xx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简化经办流程,提供主动服务,加快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落地。

(三)持续做好企业用工服务。针对性开展复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常态化开展“x+N”现场招聘,扎实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健全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全面推进“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深入挖掘本地用工资源,定期收集全市产业园区、企业、项目用工情况,通过xx公共招聘网、xx“慧就业”招聘求职平台等载体发布。鼓励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招聘员工,按就业超过x个月实际到岗人数给予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

(四)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强化岗位管理,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助推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就业工作表彰奖励,深入挖掘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来的就业先进典型,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讲好就业故事,弘扬劳动精神,坚定必胜信心。

二、推深做实就业优先政策

(五)推动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完善就业优先的宏观调控机制,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健全财政、货币、就业等政策协同和传导落实机制,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发挥投资对就业带动作用,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加快精准补短板项目建设,激活民间投资。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创新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改善就业结构。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发展战略,构建吸纳就业的新动力源。

(六)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巩固减税降费实效,落实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适当放宽裁员率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x.x%。对参保xx人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xx%,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岗位。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完善支持政策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等监督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和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七)健全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完善落实稳就业政策,出台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及省市稳就业政策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凭证、畅通办理。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认真评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专项治理对就业的影响。研究制定“十四五”就业规划,建立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带动就业能力强的投资项目或产业。

三、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八)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推动面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就业,引导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施展才华,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安全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开展“启明星”就业指导系列活动,落实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提前交接摸排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加大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做好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等就业工作,加强招聘领域监管,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着力提高毕业生培养质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就业和培养相互支撑。

(九)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健全完善适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转移就业服务,有效解决转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深化劳务对接,扩大“接您回家”活动的影响力,引导更多技能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支持更多创业者回乡投资兴业。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吸纳返乡未就业人员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收入。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支持返乡创业各项举措,开展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推进返乡创业试点和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

(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实施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帮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资源共享和供需对接,做好退役军人定向、直招、专招工作。

(十一)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对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在就业创业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政策指导、技能培训、补贴奖励等服务,引导残疾人积极融入社会。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工作。

四、坚决打赢精准就业脱贫攻坚战

(十二)巩固就业脱贫工程成果。把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中普通劳动力、技能劳动力、弱(半)劳动力,常态化实施就业帮扶增收行动,落实“四带一自”“四帮四促”“四个一批”等帮扶举措,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脱贫,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动态“清零”。集中兵力打好沿淮行蓄洪区、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战,继续实施劳务对接和定向招工,并在项目、资金、资源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倾斜。强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驿站规范管理和动态调整,强化对取消认定车间分类管理和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就业扶贫车间帮扶,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驿站、就业扶贫基地等扶贫载体带贫减贫成效。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管好用好各类扶贫公益性岗位。

(十四)推进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持续推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农村贫困户家庭学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确保实现“应补尽补”。大力培育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引领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防范返贫。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

五、深入实施“创业颍淮”行动计划

(十五)优化创业环境。落实《xx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四最”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深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试点。创新监管机制,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十六)强化政策扶持。支持“小店经济”“地摊经济”“旅游经济”和步行街发展,清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和管理模式,鼓励居民通过灵活就业、平台就业增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最高xx万元的创业担保政府贴息贷款。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xx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按照“1+8+N”的整体布局,推进“接您回家”创业园建设,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成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园区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税务、财政、金融、经信部门配合的的管理服务机构,完善调度机制、会商机制和考核督办机制,引进专业运营机构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程“帮办”服务。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高校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支持各地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和培训基地。

(十七)优化创业服务。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立区域公共创业服务联盟,开展第x届创业大赛,打造公共创业服务品牌。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业联盟、创业指导师队伍作用,推进创业服务云平台服务功能扩展,利用创业服务云平台发放电子创业券。以“行业支撑,落地发展”为主线,举办x期“创业颍淮”特训营,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

六、健全完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八)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健全统一失业登记办法,优化线上失业登记系统。建立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完善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优化升级现有公共招聘网络平台,发挥xx公共招聘网主渠道功能,开通特色招聘专区,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全天候招聘机制。常态化推进“x+N”招聘活动,举办“周三招工”“周六招才”以及针对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的N项招聘活动,整合xx里庙、xx东门、xx等各类临时用工市场,统一纳入“x+N”系列活动规范管理,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能力提升计划,开展窗口练兵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素质和水平。

(十九)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技工大市建设,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做好行业部门技能培训,广泛开展高危行业领域技能培训工作,扩大补贴性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强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完成x.x万人次以上年度培训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全力备战第xx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持续开展“阜创汇”职业技能竞赛,深入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计划。

(二十)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托经开区xxxxxxx平方物业和人社局xxxx平方劳动保障大厦,打造涵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和招才引智两大功能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流动人员档案服务管理。

七、全力做好就业领域风险防控

(二十一)加强形势监测和研判。做好就业常规统计、劳动力市场监测、失业动态监测和重点企业监测,完善企业用工等重点监测制度,提高就业信息监测系统数据质量。加强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等大数据比对分析,健全多方参与的就业形势研判机制。密切关注就业动态,强化专项监测、实地调研,及时捕捉苗头隐患,持续充实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强力政策储备。

(二十二)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指导各地落实常住地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制度,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综合运用政策扶持、援助服务、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权益维护等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社会救助与就业联动,兜底困难劳动者就业。巩固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中职工安置成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十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化解劳动关系风险苗头,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就业质量。做好困难企业职工思想疏导,引导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共克时艰。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网络招聘行为,打击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四)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优化市、县就业创业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约谈制度。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督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

(二十五)强化资金保障。指导各地积极投入就业补助资金,用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设立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有条件的县利用就业补助资金滚存结余设立地方就业风险储备金。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

(二十六)弘扬真抓实干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弘扬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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