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汇报材料(3篇)

时间:2023-05-02 20:30:04 工作汇报 浏览次数:

篇一: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十九大以来,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这无疑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从严治企,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深入思考和探讨。

  一、国资国企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情况

  xx区国资国企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现由区纪委派驻国资委纪检组承担,主要负责督促国资国企系统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企业领导决策是否正确;督促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等工作。纪检组现有工作人员5名,负责xx区88家国有企业(包括全资、参股、控股)、12个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负责xx区国资系统一级直属企业共10家,其次对运行的直属企业的子公司进行不定期监督监察(重点是对设立党支部的二级企业,及业务量较多、涉及承担政府项目的企业),截止2017年底,国有企业总资产xx亿元,区国资委及国有企业总人数xx人,党员共计xx人,监察对象共计xx7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211人。1另外,xx区自来水总公司总资产xx亿元,总人数xx人,党员xx人,监察对象xx人,其中领导干部xx人,环节干部xx人。自来水总公司目前由xx区水务局监管。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对派驻纪检组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经营,片面强调企业发展的各项数据,认为纪检监察监督能力太强会打击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从而对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不太热心,导致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绝大部分国企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未设置专门的纪检工作人员,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大部分为兼职纪检委员,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只从事支部委员的其他业务工作,拿出时间做纪检工作的基本没有。部分企业工作上以其他党政工作为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为应付检查,实际主动开展的工作很少。大部分企业纪检工作没有建立相关的考核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停留在书面、档案资料等方面,甚至以宣传教育工作为主,监督检查工作为辅,丧失了其最根本的功能作用。

  (二)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纪检组保障缺失影响派驻工作的独立性。一是目前针对国企纪检监察的专项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全面性,使派驻纪检组职能发挥缺乏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部分制度只是针对某一项问题漏洞,没能具体化系统化等诸多问题,使得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实际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企业发展模式,缺乏现实指导意2义。二是目前派驻纪检组的后勤保障主要依附于所驻在部门,有“寄人篱下”之感。派驻机构人员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等几乎所有环节都需要驻在部门安排,造成“嘴软、手短”的尴尬情况,使得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底气不足,独立性差,权威性缺乏。

  (三)工作方式难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单一。一是对国企的纪检监督方式缺乏必要的专业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性不够,查处国企中腐败案件能力不强,另外监督大多为发生举报或者出现问题后的监察,基本为事后监督,时效性滞后,致使纪检监察效能疲软,不能有效防范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内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往往是按要求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但实际发现问题少,甚至为“零问题”,对如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检查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的少,没有真正使内部监督形成威慑作用。三是纪检组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工作、会议、活动千头万绪,尤其各企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好几个会议,纪检组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很难做到全覆盖的要求。

  (四)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力量不足严重影响派驻工作时效性。一是国资委纪检组人员少,且成员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还不适应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的需要,致使工作质量不高,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强。二是纪检组人员时常被抽调参与纪委其他中心工作或专项工作,出现与岗位本职工作经常或长时间脱钩的情况。另外,纪检组还需抓好监督责任清单中相关条款的落实工作,信息工3作、案件查办等工作考核“一样都不能少”。力量配备单薄与所担负的任务繁重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认识,树立起红线意识,“一把手”要带领班子成员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升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地位。上级纪委要与时俱进,建立完善符合工作实际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到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当中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从源头抓起,健全企业在融资、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等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中的相关管理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堵塞漏洞,遏制国有资本的流失和其他腐败现象的发生。纪检组要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要建立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量化检查点,既为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执纪监督提供判断依据,也为被监督单位开展工作提出指导,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形成上下联动。

  (二)加强监督监察,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强化派驻纪检组对国企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和重大事项常抓常管,对其他领域和人员也要发挥监督职能,纳入监管范围,监督到位。要瞄准腐败现象发生的新趋势和新表现,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注重日常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突出监督重点,开展全流程、全方4位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现由“全面出击”转向“专项检查”的定点突破;拓宽监督渠道,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作用,发挥整体监督力量。目前,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能机构包括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工会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各自都有对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所以,必须要整合多方监督力量,实现多元化组合,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三)加强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督查干部队伍。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关键是要着力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提升业务素质,注重德才兼备,培养出一批有才有德有能力的纪检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鼓励他们敢于担当、大胆作为,让他们在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实践中快速成长进步。

  (四)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打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结合xx区实际情况,一是建议在资产存量大,业务量多、人员相对多的国有企业实行单独派驻,保证决策、实施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国资委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党委书记、委员采用任命制,类似办事处党工委,建议在国资委党委下面成立纪工委。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汇报材料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共3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

  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

  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3、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

  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4、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2楼回目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16-07-0710:29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业务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有效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良好的党风政风。一、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人口计生局党组历来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整体上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认真抓好《计生工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工作。从严要求,明确目标,保证工作件件有人抓,目标层层有落实,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充分发挥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障作用。按照深化改

  1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资产管理规定,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各类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各项资金项目安全有效运行。(三)增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在选拔任用干部和用人问题上,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协调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查和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量化评价,使一些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业务精通的年轻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落实,认真贯彻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

  况的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推进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的落实。(五)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继续学习贯彻党章,深入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的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渗透到施政活动中,贯穿党员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方方面面。2(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按照市纪委的部署,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求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决不能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这些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严格有效的制度约束,科学全面的检查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事求是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就当前的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对党风

  廉政建设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有些同志对目前党风现状缺乏科学的分析和科学的态度,仍用封闭陈旧的观点分析党风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往往得出一些不正确的结论和看法。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势必造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或急于求成,因而客观上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难度。(二)对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同志认为,计生部门的确不是权力部门,但也决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真空地带。计生部门如果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会给计生队伍造成巨大危害,而且还将对整个政府工作造成直接的损失。如果我们看不到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严重性,就做不好计生部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3(三)对反腐-败工作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要通过加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各级计生部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地反对弄虚作假,以铲除滞留、挪用资金的现象,还计生工作一方严肃科学的净土。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促进我市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四)不断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端正。新阶段计生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果我们墨守成规,没有全新的思维,没有创新的举措,那么我们的工作将难以取得成绩。实事求是讲,绝大多数同志对此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是少数同志还存在思想

  上的疑虑和偏见,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工作难到位。三、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中,积极构建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完成计生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一)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要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以”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推进计生工作,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要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二)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既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关心和保护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排查制度,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专项清理与专项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计生系统内部的违法案件,尤其是人财物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

  处工作;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对办案规律的研究,综合运用纪律、法律和组织的措施,充分提高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三)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深化财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客观真实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规章制度,提高数据的社会公信度。(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协助作用,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确保全市计生工作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五)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运用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成果,切实解决好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

  风的全面转变;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按照“四个对”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形势,人口计生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勇于挑重担,在总体上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努力:(一)要做改革发展的坚强后盾。纪检干部必须围绕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通过学法懂法、科学执法,确保计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维护计生干部履行职责,支持计生干部行使职权,维护计生干部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充分行使职权,积极改革创新的干部遭受刁难、讽刺、打击、报复的,纪检干部必须义不容辞地伸张正义,扶正压邪,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二)要突出抓好严肃党纪这个中心环节,高度重视查处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松劲和畏难情绪,克服老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在纪检监察方面,要从过去坐堂办案向主动出击转变,深入细致清查违纪案件线索;要从过去一般性的督促向具体查办转变,确保查办案工作落到实处;要克服计生部门”清水衙门”、无案可查的思想,树立敢管敢抓、不怕得罪人、不怕穿小鞋、不怕打击报复的意志;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

  实。(三)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每一个具体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把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对待。其中,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出好主意;要特别注意围绕已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党组抓好相应的检查处理工作;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特别注意围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好党章的贯彻落实工作。(四)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做合格的纪检干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用改革统揽全局,既要尽力当好保卫党的肌体的健康护士,又要积极当好计生工作的有力斗士。在思维方式上,要注意改变封闭陈旧的观念,建立改革创新理念。要学会在改革和发展中,用改革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既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把简单问题绝对化。在工作方式上,既要克服党政不分,包揽过多的现象,集中力量管好党纪政纪,又要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协同作战,以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在业务水平提高上,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通过不断学习

  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3楼回目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调研报告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2016-07-0720:55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专职监督机构,在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强有力地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进一步探索和改革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问题,切实保障和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本文就此谈一点浮浅看法。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内监督体制逐步系统化,监督效能也逐步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强化监督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作出了巨大努力。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来看,从完善的角度进行探讨,目前其内部监督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1、加强自我监督意识不够。一是职业习惯养成了只想到如何去做好对别人的监督,很少想到如何完善自我监督。如在制定监督制度上,对党员的监督有《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法规,而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自我程序监督方面(自我程序监督就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在执纪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进行监督。以下简称自我监督)到目前为止,全国上下还没有一个正式的统一文件规定。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极少数人有自高自大情绪,总认为自己是“宪兵队”、“钦差

  大臣”、“见官高一级”。因此,自我感觉良好,只乐意检查别人,而不乐意接受别人的检查。况且这么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行为到底由谁来监督,没有一个明确指向。特别是近些年,由于机构职能配置不科学,造成了纪委、监察部门的权力过大,纠风治乱、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都要纪委、监察部门牵头,凡事必躬,因此一部分人更是忽视了自我监督。近几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出现的一些违法乱纪案件就是明显的例证。2、自我监督尚未制度化、法制化。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内部监督问题上逐渐出台了一些文件和规定,但这些文件和规定,既存在“竹篮式”(漏洞多,只有粗线条的规定,不很全面)、“橡皮式”(弹性大,大多比较抽象,只有如“不准什么”,“禁止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和规范)、“瀑布式”(各地不统一、落差大,各有各的标准和规定)等问题,缺乏统一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也存在没有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缺乏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等问题。这是派生内部监督其他问题的“总开关”。3、自由裁量权扩张度大。一是调查权弹性大。纪检监察干部在调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时,可以把案件由大变小,由小化了,也可以对案件顺藤摸瓜,由小变大。案件线索和证据的取舍、调查结果还往往取决于调查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没有一个完善具体的约束制度。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上上下下办理任何案件都存在一个相对自由裁决度问题。对于这个“自由裁

  决”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往往还只注重于对调查人员的个体素质及工作水平进行不断培训、提高,但忽视了对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建设。忽视用制度来规定和规范调查人员的个体行为,造成调查权弹性大。二是处理权弹性大。表现在量纪过程中,存有视其态度好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等现象。同样在量纪规定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规定。视其态度和情节本身就具有弹性,不易作出判断,它往往取决于有处理权的领导者或领导班子人员的思想、道德和纪律观念,这样容易造成量纪畸轻畸重,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由此也折射出纪律条规的缺陷性,不能约束量纪人员依据条规正确进行量纪,使得量纪人员处理权弹性大。4、监督程序较为混乱。监督程序如前所述,具体是指监督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必须遵守一定程序的规范行为。监督程序混乱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忽视程序监督,即没有将监督程序制度化,程序监督的意识不强,导致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主观随意性监督现象。二是在监督程序上偏重于事后惩戒,忽视防范和事中控制监督工作。三是监督程序脱节,实际起不到互相监督作用。如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处理案件中,动不动实行初查、调查、处理工作“一竿子到底”或审理提前介入,认为这样效率高,效果好,其实不然,往往容易出现问题。5、监督标准匮乏。一是监督标准不一。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自我监督规定,各地在自我监督上自搭炉灶,自我摸索,制定的一些标准五花八门,标准不一。从总体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措施和规定还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监督制度体系。二是监督标准不明。即使有监督制度和规定,但规定不明确,非常抽象、笼统,没有可操作性,容易造成一种摆式的负作用。6、监督民-主化程度不高。一是公开不够。包含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对外公开不够。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监督制度、监督规定、监督程序等对外公开不够;另一个层面是对内公开不够。就是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一些监督程序不够规范、民-主,也存在一些“暗箱操作”。如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常委会逐渐代替了局长办公会,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成为纪委班子成员,“党政合一”的现象较为普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一些重要的决策、干部任免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也公开不够,民-主化程度不高。对于强调和从事公开化、民-主化的监督机构来说,自身没有做到公开化、民-主化,对内对外都没有说服力和权威性。二是制度上的缺陷。监督民-主化程度不高,也体现在制度上,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由于监督制度不全,监督制度落后,监督标准不明,监督措施不力,出现了监督上的“真空”。如前所述的自由裁量权扩张现象就是其中一例。没有制度作保障的民-主,是短暂而无力的民-主。由于制度上的缺陷,民-主化就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途径与方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完善内部监督

  的各项措施,如果没有完善的体制和制度作支撑和根本保证,那么,其他具体措施是难以推开的,即使推开也是难以长久的。这是搞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前提。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从外部监督中吸取发展动力有人会问,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何关联?殊不知,外部监督是一种很重要的外部压力,强有力的体制外监督是推动体制内自我监督的基本力量。一个组织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作推动,就会弱化自我约束,丧失发展动力,最终走向腐-败。我们强调外部监督,也并不是否认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作用和成效,否认纪检监察机关搞好自身监督的主观能动性,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辩证关系,由外部监督而促进内部监督,由内部监督而更好地发挥监督的作用。从当前的现状看,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在形式上有党政组织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但在监督实效上不很明显。因此,有人纷纷提出“谁来监督纪委(监察局)”的问题。这个问题给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加强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一起入手,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以达到高度的完美和统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可以抓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真落实党政组织监督。从客观上看,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是享有高度的权威,监督的效果应是显而易见的。但实践上,这种监督的权威性和绝对性受到了忽视,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仅依靠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对纪检监察机关赋予了信任感;但另一方面,这种监督又受到了质疑,认为束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手脚,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的作用。所以现实中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并没有真正到位。如纪律检查工作五年向党代会作一次汇报,行政监察机关向每一届政府、人大没有作一次系统的总结性的工作报告。党委、政府重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纪检监察工作放一手,只要不影响经济工作,忽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等思想和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都造成了党政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弱化和虚化。因此,在现行体制下,认真落实党政组织的监督,是应该且容易做到的。第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马克思早就指出,舆-论是一种“普遍的、无形的和强制的力量”,舆-论监督是“另一个法庭——社会舆-论的法庭”(见《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1卷,第237页)。也有不少人“不怕上告,只怕见报”,可见舆-论的威力。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的一言一行时刻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党章赋予了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一些制度不完善,群众怕受到打击报复,所以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充分履行和保障。特

  别是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存在不敢监督、不知怎样监督、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自身不信任等现象。舆-论监督是解决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途径。第三、切实加强民-主监督。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可以通过提出议案、质询、听证等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可以通过提案、建议、批评、视察等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可以通过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发表意见、检举揭发等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可以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或特邀监督员),通过开展一系列有实际意义的活动,使他们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情况,以便实施有效的监督。通过以上监督,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感到一种外在的监督压力,从而增强自身监督的意识和紧迫感。(二)努力探索创新自我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一种有序的、规范化的活动,因而制定和执行有关的条例法规,是贯穿于监督始终的基本内容,也是整个监督活动赖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邓-小-平强调,要“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严格的监督。”(《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15页)只有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监督才能有所参照,有所遵循。也即要将监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其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可以明确有关党组织、党员各项活动的行为规范,从而使监督具有明确的判断是非的标准,以增强监督活动的客观性;通过制度,可以使监督活动自身协调地、稳定地发展,从而更具有规范性;把监督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可以避免因领导者个人好恶及思想方法、思想水平的影响,使之更具有稳定性。因而必须努力探索制度创新。1、预防机制创新。预防机制是整个监督机制的关键部分,可喻为第一道“关卡”。它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约机制的要件结构。内约机制的外化工程,主要靠教育。同时,把住“入口”关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93年合署办公时,一些非党干部进入纪委,思想素质、工作水平、业务能力等不能适应新的体制。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

  环境。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2、运行机制创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运行不畅,运行不规范而引起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关键是运行机制要创新。一是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办事公开制度。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同样要搞“阳光工程”,不能搞“暗箱操作”。只要不涉及保密问题的,都应做到办事原则、内容、程序、结果公开,以公开保证公正。其一,建立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流程要对外公开,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布。其二,建立被监督对象知情权告知制度。对被监督者应有的知情权要告知,使之明白自己的权力和义务,这是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三,建立民-主公开化制度。对领导干部要实行公开述职、述廉,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举报专线电话、网络专页、监督信箱,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其四,建立群众直接参与制度。可以本着群众推举、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少数群众代表参加一些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和质询制度,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化程度。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邓-小-平曾经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班子内部之间的监督,是一种很起作用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尤为重要。要建立《常委(局长)议事规则》和《常委(局长)议事规范》,完善《常委(局长)办公会制度》等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是完善监督体制。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属双重领导体制,实质上是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为主,《党章》规定的双重领导的真正意义没有充分体现。在现行监督体制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要强化“条管”,这个“条管”不是指垂直领导,而是指运用“条管”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和监督,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任免、经费、案件查办等方面要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采用巡视、督察、定期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改变五年一次全委会的作法,变五年一次全委会为每年一次或几次全委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的监督。3、惩处机制创新。“设而不犯,犯而必诛”惩处机制是监督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制度能真正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它的构成要素包括组织处理、纪律和法律的制裁。一要建立和完善纪律规定。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建立守则式的纪律规范,有的是管理制度中的纪律性规范,有的是文件中的纪律性规范,缺乏专门的纪律处罚规定,因此,必须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纪

  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纪检监察干部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办案、失职渎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等规范性纪律规定,做到有纪可依。二要设立机关纪委,或赋予干部室对违纪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权,负责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研究制定本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和制度,查处机关人员的违纪问题,受理本机关党员干部的申诉,处理举报本机关人员的来信来访。三要坚持适度从严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标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不能因个别人的行为影响整个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声誉。四要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对于违规和违纪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主要采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取消资格、调整岗位、调离、辞退、公开通报等措施。纪律处分按《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处分规定》执行。4、保障机制创新。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要重视和发挥保障机制的作用。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在以利益导向为动力的社会系统中,光靠革命理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来激励干部廉洁奉公既是必要的,但又不是万能的,必须通过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二

  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三)走程序监督之路我国传统文化侧重对实质完美(结果)的颂扬和追求,缺少对程序的价值认可与制度设计。今天,程序规范得不到重视,仍然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在承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完全是由办案者个人的素质和习惯所决定。许多法规对程序规定得不具体,可操作性差,特别是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的效力,往往不作规定,更少见违反程序规定要承担责任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程序监督,是克服监督人员监督的随意性、主观性,避免受到利害因素、感情因素的干扰而公开监督,维护纪律权威性的一条具有根本性的途径。1、强化程序监督意识。程序设计是为了普遍适用而非特别针对某人,不是为了一人一事设计,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为履行监督职能而设计的一种程序,这种程序其稳定性和一致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这种监督程序又有其客观性和公正性。强化程序意识,就是要树立靠程序(制度)来规范和约束监督者自身的行为,而不是靠监督者自身的素质能力和道德水平。就司-法-部门来讲,它有其一套严格的“司法程序”,而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纪检监察程序”,建立这种“纪检监察程

  序”,对于日益加强又独具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必须克服将程序监督与效率对立起来的观念。有人担心过分强调按程序办事,会影响办事效率。实际上,程序与效率是不矛盾的,科学制定的程序,是为了保证工作效率而制定的。忽视程序制度无序的管理,不按程序办,即使一时一事上产生所谓的“效率”,但那样的”效率”是局部而非整体的,是暂时而非长远的。在设计监督程序时也要考虑因避免不当程序对效率带来的消极影响。2、规范监督程序。监督程序要突出实用、简便、公开等特点,建立适应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的特色。一要实用。就是监督程序要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关规定抽象性多,缺乏可操作性。如在审理程序,通常由案件调查人将案件移交审理室,由审理室根据案件调查材料,对照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审理意见,再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这种程序往往是注重对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作出分析,忽视被调查人应有的权利,形成顾此失彼现象,不能充分保证案件质量。为了增加审理透明度,保证案件质量,还应该建立三个具体程序。其一,告知程序。即将案件调查、审理工作程序、违纪人员对组织认定的错误事实有权说明情况和申辩、违纪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等规定,要明确告知违纪人。其二,见面程序。即严格履行错误事实材料、处分决定及作为处分依据的事实与违纪人员见面。其三,辩护程序。

  即对违纪人员尽力做好工作,使其参加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上自己辩护,让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二要简便。监督程序繁琐,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日益复杂的违纪违法案件面前,繁琐的程序会使办案者错失良机,工作限于被动。因此,监督程序应突出简便特点。如在案件检查程序中,初查发现违纪者违纪证据后,需立案检查的,可由初办人直接立案调查,而不需要移交检查人员重新调查。为了监督案件承办人正确履行职责,必须建立配套的监督措施。如实行案件承办人资格认证制度,即凡案件承办人员必须获得案件承办资格,否则不能承办案件调查。并制定案件承办责任制,对违反责任制的,取消其承办资格,实行调岗和调离。这种监督措施要逐步走向形同“检察官(法官)制度”一样的制度,形成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特色。三要公开。即监督程序要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所熟悉,不是搞暗箱操作,而是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要“敞开门户”,监督的措施如制定的一些纪律条规,开展监督的一些活动等尽可能对外公开,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同时,又要“森严岗哨”,对于涉及保密性的,不能公开的,要做到按规定和程序办事。要正确处理公开性与保密性的关系,既不留一点监督的“死角”,防止“灯下黑”,又保证纪检监察职能的正确履行。3、强制责任追究。监督程序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即对违反监督程序的,必须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没有有效的纪律和法

  律责任制度,无论监督制约体系设计得多么好,都是无济于事,只能导致有法不依,执纪不严现象。因此,必须制定违反监督程序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强制责任追究。监督者承担监督责任的可能性越大,进行监督和遵守监督程序的自觉性越强,反之,自觉性越差。如在履行监督程序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应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使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施对别人责任追究的同时,自身同样受到责任追究的制约和制裁。这是促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监督程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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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起,xxxx县纪委积极探索加强派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路,推行向各县直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织的作法,实现了对县直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关口前置、工作重心下移。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求实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县直单位监督有效途径

  坚持在学习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积极借鉴派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成熟作法,分战线向县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一是推进上力求四个到位:机构组建到位。按照性质相关、归口设置的原则,将县直各部门单位划分为综合、农林、公交、文卫、政法和财贸6条战线,分别组建了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配备了纪检组组长或负责人。培训调研到位。开展了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活动,组织到其他市县乡镇派驻室进行了考察学习,深入各驻管部门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很快适应了新的岗位。工作规范到位。研究制订了会议监督、工作报告、内部管理等17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图,统一建立了一帐二册三表四簿五档等基础资料,工作实现了规范统一。后勤保障到位。为各派驻纪检组协调解决了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随时保障办公车辆。二是机制上做到四个明确:明确了管理权限。规定每个驻检组编制为3人,组长为正科级,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组织关系以及管理考评等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明确了责任定位。对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具有的监督权、指导权、建议权和调查权四项权利进行了明确细化,确保派驻组织工作到位不越位,治乱不添乱。明确了工作关系。县直派驻纪检组织与县纪委监察局是被领导和领导关系,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与所辖各部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部门单位业务分工;与所辖单位纪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协调、指导驻管部门和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管理要求。实行周五例会制度,主管领导与各派驻组一起总结分析本周工作,研究谋划下周思路。县纪委每月集中听取一次各派驻组工作,每季度对派驻工作进行一次实地督导检查,半年和年末时对派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三是效果上实现四个防止:防止了权力失控。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现场监督、督导检查等手段开展监督工作。年初以来,共列席驻在部门各项会议31次,参议各类事项70余项,参与重大事项监督活动23次,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防止了决策失误。督促各部门单位制订《党委会重大决定集体票决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等制度53项,并认真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各部门单位科学民主决策。防止了行为失范。为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712份,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1批次,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报告重大个人事项,对出现的廉政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预防,促进了驻管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了工作失职。通过专项督导、明查暗访、半年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驻管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驻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还处在摸索完善阶段,向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组织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制不全,不利监督。虽然明确了派驻纪检组对驻管单位有监督权,但对监督工作没有制订统一要求、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监督什么内容、以什么标准、方式监督、达到什么监督效果等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工作有时带有随意性,缺少规范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二是关系复杂,不愿监督。有的派驻纪检组长与驻管部门单位领导非常熟悉,或与驻管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碍于情面,不愿深入监督。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发现问题时睁一只眼闭一支眼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监督作用弱化,职能发挥不好。

  三是业务不熟,不会监督。大多数派驻组干部是从各单位、各乡镇干部转任,且集中培训时间较短,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精通,对工作程序不熟悉,进入角色有些慢,有些工作不够深入,仅停留在上传下达上。加上不了解所监督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流程、运行状况、资金流向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抓不住监督重点,找不准症结所在,导致监督上比较盲目,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配合不够,不能监督。有的被监督单位对设立县直派驻纪检组织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配合工作上不积极主动,有些情况不及时通报,有些文字材料不按时报送,导致驻检组信息渠道单一不畅。有的部门单位甚至存在抵触和防范心理,把派驻干部当成外人防范,有些重要工作会议,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不邀请或不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织参加,导致无法对重点领域和环节实际有效监督。

  五是常期驻在,不便监督。目前对派驻纪检组织实行分战线派驻,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受县纪委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但由于工作人员在驻在部门工作,县纪委无法实现全程直接管理,驻在部门又不便管理,不敢监督,在人员管理上存在真空地带,有管理两层皮现象。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

  加强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要从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入手,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这个重点,深入研究探索派驻工作规律,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派驻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以确保平稳运行为基础,优化工作格局。一是配齐配强人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派驻工作的大力支持,认真核定并落实好人员编制和职级,确保人员数与工作量相匹配。同时,要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从基层纪检机关选调等方式把那些政治成熟、思想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为做好县直派驻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做到专人专用。派驻纪检组长可以担任驻在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并参加有关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但不要参与或变相参与驻在单位业务分工,确保纪检组长从其他琐碎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监督工作,研究解决派驻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县直派驻纪检组织的考核机制,每年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一次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切实提高派驻组织的责任和履职意识。同时,建立和完善联合督查、交叉办案、定期轮岗、目标管理等工作制度,激发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减少工作阻力。

  (二)以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派驻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干部监督和查办案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针对派驻工作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坚持多措并举,双管齐下,通过抽调参加委局机关的专项工作、协助办案、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党纪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参加驻管部门会议、参与业务检查等方式学习熟悉驻管部门主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其成为纪检监察业务和驻管部门业务的双内行。三是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每个纪委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和协调一个派驻纪检组工作,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把握工作重点和程序,研究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基础软,尽快帮助派驻工作走入正轨,看到成效。

  (三)以改进工作方式为切入,增强监督效果。一是加强协调,取得支持。要加强和驻管单位的联系,使各单位充分认识派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派驻组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提高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派驻组开展工作。同时,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各部门接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取得县纪委监察局的支持和指导。二是主动融入,履职尽责。县直派驻纪检组织要坚持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围绕驻管单位的工作中心,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驻管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通过主动参与驻管单位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驻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三是讲求方法,统筹推进。在整体推进派驻工作的同时,要选准工作的侧重点和突破点,抓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点事项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派驻工作重点突出,事半功倍。

  (四)以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促进长效推进。一是推进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统一管理模式,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实行人、财、物统管,不但真管派驻干部的考察考核、交流任免及日常业务工作,而且要负责他们的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使派驻组织能够超脱于驻管部门之外,无后顾之忧地开展工作,提高行使监督权力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订完善监督工作的会议参与、监督检查以及年度述廉、办案回避等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确保工作人员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遵,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三是抓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考核问责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有意回避监督、规避问题,甚至制造阻力对抗监督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从机制上防止或减少不配合监督问题的发生。

  篇二:纪检调研报告

  为加快基层纪检监察机关xxxx步伐,更好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县纪委针对xxxx工作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讨论、下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并研究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落实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两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xxxx要求,县纪委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回归本职,聚焦主业,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把xxxx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一)聚焦主业主责,职能定位得到进一步明确

  从明确职责定位入手,以提升纪检工作水平为目的,采取有效措施整合力量,优化机构,做到收缩战线,突出主业。一是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调整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撤销了党风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案检查二室。推行全员办案,人员力量重点向办案一线调配,全委办案人员总数达到70%以上。二是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对县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将招标投标工作、人事考录、电子监察平台职能、政府绩效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常规行政监督工作全部交给相关责任部门,工作全部回归主业。三是转变基层纪委职能。强化基层纪委职能转变,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和纪检监察干部任用上做到了两个为主。同时,力求派驻全覆盖,对派驻纪检组进行全面整合,设立联合工作室,集中力量,优化资源,确保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确保构建起常态化、立体化监督工作格局。

  (二)突出执纪问责,监督惩处实效得到逐步彰显

  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惩处问责职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以零缺位理念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一是突破大要案,强化执纪惩腐。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两年多来,县纪委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146,其中大要案53,移交检察机关7人,处分违纪人员163人,其中,乡科级39人,有力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重点问责,强化整改问责。围绕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创新群众工作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改进督查方式,加大问责力度,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两年多来,共开展四风专项监督检查25次,处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员67人,给予27个单位全县通报批评,并针对创新群众工作中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29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三是从严监督,强化干部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监督,建立了领导干部四项监督制度,去年,有400多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12个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县委进行会议述廉述责,所有部门单位一把手做出廉政公开承诺,83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纪律监督小组,县乡纪委聘请28名党风廉政监督员、100名行风评议监督员、50名环境监督员对党员干部进行全面监督,干部监督力度得到持续加大。

  (三)强化作风建设,纪检干部素质得到不断提升

  以打造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以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为着力点,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素质。打造学习培训、角色换位、实践练兵三个平台,通过实案解剖、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纪检干部定期学习培训,去年组织50多名委局干部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进行专班培训,纪检干部党纪政纪意识和查办案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强调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去年开展创建五型队伍、三看九反思等活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37篇,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多,切实在实践砥砺中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纪行为。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施纪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主任和工作人员分层监督制度,通过案回访、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案情通报和纪律访查等形式,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和日常行为,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两年多来,纪检监察机关xxxx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和制约了xxxx工作深入开展,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没有严格落实xxxx要求,职能转变慢,明转暗不转,依然参与一些行政督办、优化环境等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工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也不够深入彻底,没有真正做到抓住重点,突出主业,往往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己的田。二是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xxxx新要求不适应,研究不多,认识不深,转什么、怎么转、转成什么样心里没有数,xxxx工作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导致工作没思路,推进没力度,上级纪委与基层纪检组上下不同步,影响了xxxx速度和效果。三是个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导致工作创新性、深入性不足,监督乏力、惩处不力、问责失力,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纪检监察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少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严,在廉洁自律和规范言行上做的不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做不到,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存在搞特权、当老好人、慵懒散奢等现象,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形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高,被动转。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xxxx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xxxx摆上突出位置,推一推动一动,不想转;个别纪检干部甚至怕被边缘化和孤立化,怕xxxx影响与所在党委政府关系,xxxx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不愿转。二是职责界定不清,难以转。目前,上级纪委对转职能中哪些是职责范围内,哪些是职责范围外工作没有统一界定和明确规定,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缺少有力依据,加上有的基层党委认为纪委有查处问责的尚方宝剑,一些工作图省事仍交给纪检组织牵头负责,造成纪检监察组织职能越位,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三是人员素质参差,不会转。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在转职能上,对监督的再监督、执法的再执法的理解不深不透,分不清哪些是职责范围内的,哪些是越权的;在转方式上,存在执纪监督能力不足问题,习惯用传统手段,满足于老一套,无法找准切入点,难于创新方式方法,导致监督执纪效果不好。四是人员力量不足,无力转。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兼职多,专职少问题,除乡镇外,各基层党委都没有纪检机构,也没有设立纪委书记,而是内部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抓纪检工作,各乡镇虽然设立了纪委书记,但都是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副书记也都是兼职,这种一身多职情况使其无法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并产生人员流动性大、纪检业务不熟、办案监督力量不足、工作难以统筹等问题,严重阻碍转职能的落实。

  三、推进xxxx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xxxx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应从明确职能定位入手,进一步创新举措,调整路径,主动作为,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纪检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xxxx工作,确保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纪检监察职能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关键在于围绕聚焦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核心在于明确主责、突出主业、加强主力。一是要明确纪委职责范围。针对职责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建议上级纪委制订完善下级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权限,对基层纪委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规定,强调基层纪检人员应专职专管,不得参与其他综合性工作,除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以外,不承担其他任何的工作责任,确保基层纪委的相对独立性,保障基层纪检干部有充分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xxxx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断增强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注重做好党委、政府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实现xxxx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顺利实现xxxx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要突出纪委主业主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重点,聚焦主业,突出执纪监督问责这个主要职责,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彻底把招投标、电子监察、政府采购等行政性工作交还给相关部门,抽出身来聚精会神、全心全力抓好案查办、干部监督、行政问责、作风建设等中心工作。要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条下,不断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增强执纪办案力量,加强基层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将人、财、物向主业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真正做到握指成拳,聚焦主业,突出抓好监督执纪工作。三是要加强纪委力量配备。针对基层纪委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要坚持整合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机构、强化监督职能的思路,建议在县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基层党委设立专职纪委书记,按副科级干部配备,专门负责抓纪检监察工作,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减少人员流动,解决基层纪检工作无专人负责,人员流动性大,纪检业务不熟等问题。同时,要按照两个全覆盖要求,全面推行向乡镇场、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作法,并探索对人员编制、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等实行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派驻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流程,全面加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确保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二)立足创新创优,全面实现监督执纪方式转变

  要做到方式转到位,必须紧紧抓住思想、能力、协作三个关键环节,坚持转变思维、提升能力、拓展思路,切实转变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方法,力求创新创优,不断提升工作效果和水平。一是要转变工作理念。要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准确把握和迅速理顺执法监督与执法检查、效能监察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与行风管理间的关系,不参与和承担纪委以外的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在履职方式上,要改变监督执纪重点和方向,紧紧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变被动追究为主动问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和惩戒职责。二是要改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惩治腐败上,要探索推行案检查室、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乡镇纪委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建立案查办年度考核制度,并强化办案领导以上级纪委为主,加强对基层纪委案工作的督促指导,有效解决基层办案工作中存在的力量不足、程序不严、线索积压、案流失等问题。要加强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积极构建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纪委监督、专业监督等多元立体监督格局,突出监督重点,扩大监督范围,做到监督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效解决党员干部监督难问题。要加大纠正四风力度,坚持整章建制与整风严纪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治常抓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纠正相结合、组织管理与全面监督相结合,做到不放过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重要节点、不放过一个违纪行为,有倾向就预防,有疑点就监督,有问题就追责。三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切入,坚持党委、纪委一起转,进一步制订完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职责界定和任务分解的办法细则,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并通过签订责任状、严格量化考核等方式,实现转职能上的党政纪同频共振,协同推进。作为xxxx的主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增强协作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合作,建立完善上述部门之间组织协调、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移送、联合办案、案反馈等工作制度,形成一体化反腐败工作制度,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协作性。

  (三)强化自身建设,不断促进纪检干部作风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实现xxxx,转作风是基础和保障。为此,要按照忠诚、为民、务实要求,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坚决纠正四风的问题,以良好作风不断擦亮纪检监察机关这个金字招牌。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素质上再提升。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党纪教育。要不断创新教育机制,通过定期培训、座谈讨论、查摆整改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宗旨意识、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另一方面,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要着眼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定期培训、岗前培训等制度,改进完善各类学习载体,探索解剖麻雀、以案说纪、业务讲堂、人机对话等培训形式,有计划的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培训,在此基础上,还要强化对经济、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不断拓展知识面,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机制上更完善。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认真修订,对尚未建立、工作中又确实需要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管理制度。实际工作中,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完善机关纪律、案查办、作风建设、干部管理等各项纪律规定,建立规范流畅的工作程序,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考核监督办法,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干部退出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约束上更严格。要树立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养成求真务实,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四风的问题,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大内部监督管理力度,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杜绝办人情案、金钱案、跑风漏气、搞特权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同时,要强化纪委内部执纪问责,对查实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要坚决调离,绝不搞下不为例,以严格的纪律约束打造一支忠诚可靠、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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