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供应部各项管理工作,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准确衡量工作成果,全面评价员工工作表现和岗位业绩,及时纠正工作偏差,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及时保证各类物资的供应,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供应部全体人员。
三、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的目的、因素、条件和标准公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进行评价。
2、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采购计划完成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等工作实绩考核为主。
3、实时考核与定期考核、抽查考核相结合,及时反馈原则。考核责任人要将考核结果及时与被考核人进行反馈、面谈确认。
4、全面考核、及时兑现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及时兑现、及时强化,促进部门与员工长期、协调发展。
四、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分为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政治思想及学习考核和劳动纪律考核四部分。
每个月绩效发放时都要考核前三个月的工作,按附件一计算方法计算发放。
供应部成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小组,组长为供应部经理,成员为供应部下属主管人员。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时,由考评小组根据各科室提交的统计数据进行评定。
五、总体要求及绩效分配方法
(1) 采购人员由供应部经理考核。
(2) 下属仓储员工按照供应部制定的考核规定自行考核。
(3) 全体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绩效工资为奖金性质的劳动报酬,每月部门考评小组对部门人员进行廉政建设、工作绩效、政治思想及学习和劳动纪律方面进行绩效考核。
(5)每月应按规定严格进行考核。
六、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从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 廉政建设绩效考核
1、供应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签订的《保廉协议书》、《保密协议书》,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轻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2、供应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保廉协议书》中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目受贿和索贿;严禁和供应商有工作之外的非正常接触;严禁收取供应商的各种好处(现金、购物卡等);严禁和供应商进入高消费场所;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机会邀请供应商参加;严禁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交通工具;严禁一个人和供应商商谈合同;严禁和供应商串通一气损公肥私。供应部人员如果违反《保廉协议书》规定的相关条款,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停工一周,写书面检查在早晨班前会上宣读;情况严重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直接汇报公司调离工作岗位;触犯刑律者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供应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保密协议书》中的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保守公司机密,每发现一次与供应商串通报价或在比价过程中将一家供应商的报价向另一家供应商透露者,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停工一周,写书面检查在早晨班前会上宣读;情况严重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直接汇报公司调离工作岗位;触犯刑律者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工作绩效考核
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通过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并作为评定的依据。
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质量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3.在评定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审批。
4.采购部定期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
(三)政治思想及学习考核
供应部人员须准时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安排的所有学习、培训和活动,无故迟到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请假必须按照公司下发请假制度。
(四) 劳动纪律考核
1、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
(2)员工因公事不能打卡,本人需如实填写考勤证明,经部门经理及部长同意后,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缺勤规定
(1)迟到:严格按照《河南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2)早退:严格按照《河南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3)旷工:严格按照《河南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a.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b.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位的;
c.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的;
d.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5)因特殊原因,员工不能及时打卡,经本部门查明属实的,可免按迟到处理。
3、请假规定
严格按照《河南爱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4、违规处理
4.1 员工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第四次开始按200元/次扣发岗位工资或绩效工资。
4.2 员工一个月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公司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3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员工的劳动纪律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凡未按考勤项目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对本科室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包庇、隐瞒不报的,扣除科室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
5、工作期间发生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活动,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
6、供应部全体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关闭手机,每发现一次手机关机联系不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
7、供应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部内其他同事或其它单位人员发生争吵等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100%。
8、不服从工作安排及业务调整,消极怠工者,轻则扣除当月绩效,重则调离原岗位。
9、出差人员,发生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经查实,轻则扣除当月绩效工资,重则调离原岗位。
10、未按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视任务完成情况酌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10%。
七、有关规定
1、绩效管理考核规定
(1)每月月底考核一次,作为当月奖罚依据;
(2)年终汇总全年个人总分和平均得分,作为评优、提拔和奖罚依据;
(3)无论团体绩效考核还是岗位绩效考核,要公示考核结果。
2、绩效评估奖惩规定
(1) 每月或年度依据供应部绩效考核分数,进行个人排名,月低于60分者罚款50元;
(2) 年度考核平均分数80分以上的人员,可取得评优资格,85分以上者可作为供应部后备人才;
(3)年度考核平均分数低于60分者,应调离采购岗位;
(4)年度考核平均分数在60-80分者,应加强职位训练,以提升工作绩效。
3、 绩效考核直接涉及每名干部及员工的切身利益,要求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允许走中庸之道,恶意平衡,工伤治疗期间按公司规定执行。
4、 本办法经供应部全体员工表决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 本办法解释权、修订权属供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