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7 13:55:01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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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目标,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力打赢一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全面发动、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为打造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有力环境支撑。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工作目标 到今年 12 月底前,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精准分类示范单位建设,202*年底前覆盖面达到 50%,202x 年 6 月底前实现 100%覆盖。各单位确保垃圾分类精准投放准确率达到 80%以上,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 90%以上,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 100%,争取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工作内容 推行精准分类。坚持精准施策,细化具体措施,各机关事业单位抓好抓实,确保垃圾分类准确无误,垃圾处理无死角、无缝隙、全流程。

 (一)强化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办公管理区域,由该单位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按规范对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进行精准投放; 2.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3.将室内生活垃圾按类别投放到每个楼层的分类垃圾桶;

 4.做好室内分类垃圾桶的保洁工作; 5.大楼物业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指定的垃圾集中收置点,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6.设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并作为联络员跟进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 1.规范设置垃圾容器间,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外露,不得将本单位垃圾桶放置在市政道路两侧; 2.规范分类识别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 3.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容器,具体标准如下:

 室内分类垃圾桶(20L):每个办公室及会议室设置二合一的小型垃圾桶 1 只,用于收集室内可回收物及其他垃圾;

 楼层分类垃圾桶(50L 或 80L):每个楼层设置可回收物桶和其他垃圾桶各 1 只,用于收集该楼层每个办公室(会议室)的分类垃圾; 户外分类垃圾桶(120L 和 240L):每个楼宇在户外合适位置设置生活垃圾收运集置场所,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其他垃圾桶和易腐垃圾桶,用于集中回收各楼宇的分类垃圾; 有害垃圾桶:每个单位(大楼)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在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桶 1 只,用于收集该楼宇的有害垃圾; 茶水间垃圾桶:每个楼层的开水房或卫生间设置其他垃圾桶; 其他垃圾桶:设在各楼宇的其他合适位置,按楼宇实际情况设置; 易腐垃圾桶:有食堂的单位应在厨房及用餐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 120L 专用收集容器。

 分类标识:在每个垃圾桶上或垃圾桶周边设置醒目的典型分类垃圾标识,同时在相应的分类设施附近设置垃圾分类标语。

 (三)落实分类收集、运输 1.各单位产生的其他垃圾、餐厨废弃物每天定时收集,交由属地指定的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收集、运输; 2.可回收物、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进行定点定时收集,每周清运一次,可交由合法的资源回收企

 业进行处置,或与属地相关部门做好对接,由指定的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处置; 3.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可交由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4.有条件的单位食堂鼓励采取生化处理等环保技术方式就地处理餐厨废弃物; 5.各单位按规定交纳垃圾清运处置费。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各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推行禁用、限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实际行动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充分发挥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禁用纸质、塑料或其他材质的一次性杯具。干部职工在办公室要使用自带杯具,召开会议、接待来访来客一律使用单位提供的陶瓷、玻璃等材质的可重复使用的杯具。倡导与会人员自带杯具(不包括一次性杯具),一般不提供瓶装饮用水。限制使用其他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办公用品;使用可重复添料的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提高再生纸使用比例,采用双面打印和废纸打印;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积极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办公平台,进一步加快向无纸化办公转型,营造节能环保的绿色办公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年 6 月至 8 月)

 1.研究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排摸梳理,制定精准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

 2.明确管理责任。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联络员,确保责任到人。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的有机一环,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3.强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机关开展生活垃圾精准分类的意义,明确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要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严格行为举止,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垃圾源头减量,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

 (二)推广阶段(202*年 8 月至 202x 年 3 月) 1.开展教育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把垃圾分类的刚性约束与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LED 屏、楼宇电视、公众号等多种媒介进行宣传造势,改变传统观念,消除不良习惯,让垃圾分类工作成为一道文明时尚的“风景线” 2.完善分类设施。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结合实际,配齐、配足分类垃圾桶与垃圾集中点,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

 3.党员先行示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主动做好单位及家庭垃圾分类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4.抓好典型示范。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标杆,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垃圾精准分类示范点的评选活动,为全社会做好表率,鼓励人人争当垃圾分类的示范者、引领者。

 (三)巩固实施阶段(202x 年 3 月至 6 月) 1.建立自查机制。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2.开展绩效评估。各单位及时总结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做好绩效评估,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巩固成效。

 3.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检查,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将建立检查通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垃圾分类,机关先行,机关事业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用监督规范言行,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附件 2

 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 精准分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序号 项目 创建标准 分数 扣分细则 备注 一 基础设施 (25 分)

 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岗位并公示 5 未设置信息公示栏(牌)的本项不得分;未明确负责人、督导员、宣传员、收运员及分类垃圾收运时间、联系电话的,各扣 1 分。

 现场 检查 按要求设置垃圾投放指引设施或投放容器分布点位图 5 未设置指引设施或投放容器分布点位图的本项不得分;指引标志或点位图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按要求配置分类投放容器,标志标识和指示牌清晰准确 5 未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设施,每漏配一类设施扣 2 分;标志标识和指示牌模糊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禁用、限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禁用纸质、塑料或其他材质的一次性杯具 5 未按要求禁用、限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临时转运(暂存)点 5 未设置分类垃圾临时转运(暂存)点的,扣 3 分;有条件但未设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临时暂存点的,各扣1 分。

 二 台账资料 (20 分)

 机制体制健全,建立单位领导小组, 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管理员和督导员 5 未建立单位领导小组的,扣 1分;未建立单位(系统)及下属单位监管考核机制的,扣 2分;未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管理员和督导员的,分别扣 0.5 分。

 台账 资料 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 5 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3 分;未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的,扣2 分。

 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 1次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 5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的,一次扣 2 分;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序号 项目 创建标准 分数 扣分细则 备注 二 台账资料 (20 分)

 建立合法、合规的回收体系 5 有内部食堂的单位未与相关企业签订易腐垃圾回收协议的本项不得分;无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处理台账的,少一项扣 1 分;无食堂的直接得分。

 现场 检查 三 宣传氛围 (20 分)

 充分利用单位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宣传措施,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标语,使单位内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形式新颖 5 充分利用单位资源优势因地制宜,采取必要的宣传措施,在单位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信息不少于 2 张,使单位内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形式新颖 台账 资料 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科学的管理制度、规范 5 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3 分;未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的,扣2 分。

 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 1次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 5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工作的,一次扣 2 分;未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建立合法、合规的回收体系 5 有内部食堂的单位未与相关企业签订易腐垃圾回收协议的本项不得分;无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处理台账的,少一项扣 1 分。

 四 分类成效 (35)

 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 15 随机抽查单位总人数的 10%,但不少于 3 人(总答对数/总答题数×15=得分数)。

 问卷 检查 垃圾精准投放准确率80% 15 随机抽取单位分类投放点 5 处(办公区域 2 处,公共区域 3处),发现投放点分类明显错误的,本项不得分;投放容器内发现分类投放错误的,每一处扣 4 分。

 现场 检查 家庭参与率 90% 5 随机抽查单位总人数的 10%,但不少于 3 人(家庭参与垃圾分类短视频或其他方式参与依据上报各单位留存,抽查通过人数/抽查总人数×5=得分数)。

 问卷 检查

 序号 项目 创建标准 分数 扣分细则 备注 五 加分项 (10 分)

 发动单位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2 本年度单位职工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每人次加 0.2分,单人次最高不超过 1 分。

 台账 资料 发动单位职工积极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转发)

 2 本单位职工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每人次加 0.2 分,每人次最高不超过 1 分。

 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引领本系统(行业)做好垃圾分类持续推进工作 6 本单位成功创建垃圾精准分类示范点,加 6 分。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精神,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行动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 号)及省州有关文件要求,为抓好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 14 次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加快构建管理规范、运转顺畅、处理有效的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充分发挥县直机关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2019 年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全县、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效管理经验和参考模式。

 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一)分类方法 以干湿分类为基础,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并分类投放至收集容器。

 (二)分类标识颜色 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绿色为餐厨垃圾(湿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

 四、工作重点 (一)构建管理规范的分类容器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备、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收集容器应按照垃圾分类区分明显的标识颜色。

 1.在办公区域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办公室及楼梯间、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空间)及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卫生间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等餐饮服务场所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各公共机构应在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城管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标准容器。

 (二)构建运转顺畅的分类投放机制。应严格按照垃圾分类

 要求,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容器或固定回收点,不应弄破有害垃圾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2.将餐厨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废纸类垃圾,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

 (三)构建处理有效的分类收运体系。完善垃圾收运环节,有效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以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为基础,委托具有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废旧电子电器类产品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理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应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餐厨垃圾,严禁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做好辖区与辖区城管环卫部门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的配合工作,建立联络人对接制度,建立长效的综合管理和联动机制。城管环卫等部门要支持配合辖区内公共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适应和满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形成有效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环节。

 (二)强化经费保障。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垃圾设备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县住建、发改、商务、财政、市监、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对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三)创新管理措施。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依托公共机构物业承包公司,充分发挥物业保洁员、垃圾清运员等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与作用;要严格实施垃圾分拣标准,建立机关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发挥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制定符合单位实际

 的具体措施制度和工作方案,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建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加大生活垃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引导干部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三)着力强化考核监督。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建立建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内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责任。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县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考核,检查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附件:1.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求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和颜色

 附件 1

  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设施配置要求

 一、食堂

 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应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如食堂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公共机构应在休息间、茶水间等设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可根据服务区域大小及人流量多少选择相应的规格。

 二、办公区域 每个办公室内均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出入通道、电梯出入口、楼层廊道等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内部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单位出入通道(当单位人员数量较多、楼层办公人员较多时)按层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三、公共场所区域

  在办公大厅、办公大楼外部通道、户外等公共场所区域,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容积宜为 40 升。

 四、垃圾临时存放区域

 机关单位在装修、绿化修剪期间,应指定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临时堆放场所,并将收集的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纳入专项分流体系。

 附件 2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号 分类类别 内容 一 有害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 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 废药品类:药品及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 餐厨垃圾(湿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宠物饲料等。

 三 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 (利乐包装)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泡沫塑料、塑料盆桶、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品: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电器电子产品:电冰箱、空调、吸油烟机、洗衣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

  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移动通讯手持机、电话单机等; 7.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四

 附件标准器颜一、二、三、其他垃圾(干垃圾件 3 生活生活垃准要求,颜色。

 分类标简化标彩色标圾 )

 1.受污纸类物

 2.不宜(膜)、

 3.灰土活垃圾垃圾分类在收集标志(适用标志(适用标志颜色 污染与不宜再物质; 宜再生利用的妇女卫生用土陶瓷:烟蒂圾分类收标识应符容器显著用于中大用于小型再生利用的纸的生活用品:用品、海绵、蒂、尘土、陶收集容符合BG/著位置印大型容器型容器)纸张:卫生纸普通一次性尿不湿、受陶瓷及其他难容器标/T19095印制分类器)

 纸、面巾纸、性电池、受污受污染织物等难以归类和无识和颜生活垃类标志,、湿巾纸、其污染的一次性等其他难收回无利用价值物颜色 垃圾分类区分收

 其他受污染性用具、保回利用物品物品。

 类标志收集容

  的 鲜袋;

 标志的奶黄色色标为y10(PANTONG 607C),浅绿色色标为c40 y27(PANGTONG 557C),红色色标为m100y100(PANGTONG 032C),白色色标为k0。

 四、垃圾容器设施宜使用的颜色 可回收物类垃圾容器为蓝色,色标为PANGTONG 647C,有害类垃圾容器为红色,色标为PANGTONG 703C,其他类垃圾容器为灰色,色标为PANGTONG 5477C。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发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表率示范作用。

 二、实施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三、主要目标 2021 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22 年底前,全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担任组长的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副组长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环保局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各相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掌握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督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对市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评工作;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或进度表。

 (二)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贯彻落实;制定《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办法》、《石家庄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操作规范》。

 (三)加大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加大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和总结垃圾分类工作中好经验和模式。鼓励购买第三方服务,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等所需经费,为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力度和监督考核力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自查自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宣传督导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网站、电子屏、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印发生活垃圾指导手册或生活垃圾知识宣传页,本部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实现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 100%。

 篇 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篇 6 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 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8 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 263 办〔2017〕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22〕3 号)通知要求,决定从 2022 年 8 月 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分类方式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

 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2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30 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

 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10月 31 日 )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 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 1 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 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 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 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 1 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 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

 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22 年 10 月 9 日起)

 从 2022 年 10 月 9 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2 年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质美好家园的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办发〔2020〕39 号)《2020 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20〕28 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党政机关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

 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 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 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 100%的前期成果。2020 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 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三、主要任务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

 〔2020〕24 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 1 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

 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2020 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 2 次。在固化

 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条例》集中宣传月行动,各党政机关开展一次《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参与率达到 100%,截止日期为 5月底; 二是组织一次党政机关《条例》线上考试,各单位参与率达到 95%以上,截止日期为 10 月底; 三是倡导党政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 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 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

 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 2 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

 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宁机爱卫字〔2018〕2 号)和关于印发《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玄事管办〔2018〕5 号),进一步发挥街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孝陵卫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在我街道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城管中心主任吴天红,联络员为城管中心周川。

  三、实施范围

 孝陵卫街道党建中心、民生中心、经济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

  四、主要目标

  2019 年实现街道垃圾强制分类。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示范点

  计划建设孝陵卫街道示范点。

  (二)确定垃圾容器投放位置以及垃圾容器数量型号

  计划各办公室统一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共计 83 个(小桶);各楼层配置(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街道 4 层楼共配置 4 组共 12 个;民生中心和城管中心各 1 层楼,2 组共 6 个,并在办事处大楼、城管中心、民生中心外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共 7 个 3 组;同时在大厅、楼口等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5 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街道计划制作宣传横幅 5 幅、宣传展板 8 块、宣传册 300 余张,进一步动员街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六、时间安排

  (一)1 月底前完善组织管理网络,制定任务实施计划,完成示范点建设。

 (二)2 月份完善制度标准,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分类收转处单位及渠道落实,任务达到启动实施条件。

  (三)3 月底前任务工作全面实施运行。

  七、经费保障

  根据区垃分办《玄武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街道计划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长期、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八、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真抓实干。紧扣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制定时间节点,把垃圾分类工作当作美化环境服务民生的长期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二)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试点,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及时公开垃圾分类市场化项目的工作标准、项目信息、实施情况、咨询服务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管理运营全程监管。

  (三)做好示范点典型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广,总结典型案例,组织交流推广,发挥好政府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大考核奖励力度。制定完善垃圾分类考核奖励机制,切实发挥考核奖励的导向作用,重点突出对分类较好的部门或社区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将奖励情况进行公示,

 接受居民和专业第三方的监督。

  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 7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

 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 8 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 9 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 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 XX 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X 政办发[20XX]X 号关于《XX 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 年 10 月底,全镇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先行构建“3+X”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各类生活垃圾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可回收物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可回收物回收站;有害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临时储放点;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运至安宁村(国信电厂西)的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临时中转点;其他垃圾运至镇垃圾中转站打包后运至如皋电厂处理。各回收点、储存点、处置站、“三桶一箱”等设施按要求配备到位,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常运转。

 二、分类要求 按“3+X”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具体分为有害垃圾(红)、可回收垃圾(蓝)、其他垃圾分类(灰)、X 餐余垃圾四类。

 三、具体举措

 7 月底先在 XX 镇政府、驻镇部门、各村(居)委、社区办公地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印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

 标语。统计出办公室数量,每个办公室配备一个容积 30L 的并联式垃圾桶,按要求一半收集可回收物,一半收集其他垃圾;每个楼层按要求配备 3 个 120L 的大桶,区分颜色,分别收集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广场按要求配备果壳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 6 个 240L 的大桶收集其他垃圾,2 个 240L 的大桶收集可回收垃圾,2 个 240L 的大桶收集有害垃圾。

 四、组织架构 组长:XX 组员: XX XX XX XX XX

 驻镇部门负责人

 五、 考核内容与标准 1、各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要严格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执行。XX 镇环卫所在垃圾收集时按要求分类收集,实行专桶专用,定时清理; 2、XX 镇环卫所在生活垃圾收集时,对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分类混装的将拍照取证,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在核实情况后,下达整改通知,并报告所在单位的负责人; 3、镇管单位如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彻底,将报纪检监察,对单位领导问责;

 4、驻镇单位如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彻底,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发函至该单位的主管领导,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5、镇管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年终工作考核;驻镇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纳入年终测评。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 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XX 镇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范围 (一)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车站、演出场所等公共场所。

 (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二、分类标准及要求 (一)分类标准。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是指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

 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主要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5.其他情况。

 (1)医院医疗垃圾要单独设置相应收集容器,按照医疗垃圾相关规定要求处置。

 (2)学校、科研院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处置。

 (二)容器设置和管理要求。

 1.食堂餐饮区域。

 (1)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品包装物等,设置专用容器收集煎炸废油。配置油水分离装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对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分离收集。通过采用控水、控杂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

 (2)集中用餐区应在餐具集中回收处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予以明确指引。

 (3)1000 人以上用餐规模的大型餐饮企业、食堂和中央厨房宜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4)在夏秋等炎热季节,应加大厨余垃圾收运频次,及时清运。暂存时间超过 12 小时的单位,应在厨余垃圾暂存间采取降温措施,有效控制异味产生。

 2.办公区域。

 (1)每个办公室内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出入通道、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单位应集中设置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存储点,定期预约专业单位或人员上门回收。

 (3)单位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定期预约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及时清运。

 3.公共场所区域。

 办公楼外区域、办事大厅公共场所等,应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4.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性单位应根据经营区域产废情况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三、实施步骤 (一)总体安排。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在 2020 年底前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二)实施步骤。

 1.启动准备。

 (1)结合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2)开展基础调研,掌握本单位垃圾投放点设置、各品类垃圾日均产生量、收运方式、保洁员配置等现状。

 (3)按照调研情况,制定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点位设置、垃圾房改造、分类收运设备配置等)、长效理制度、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

 (4)开展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等具体推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2.全面实施。

 (1)配置设备。按照实施方案,工作小组敦促相关责任部门、人员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及分类收运设备等。

 (2)宣传动员。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投放要求,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中。

 (3)加强指导。工作小组应开展日常检查指导,每半月进行一次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扎实做好日常垃圾分类。

 3.形成机制。

 (1)通过先进表彰、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积极性,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2)工作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固化宣传、检查、考核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实施垃圾分类。

 (二)推动工作落实。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建立内部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部门、个人要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不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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