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2-08-16 11:20:02 公文范文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供大家参考。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东安县 2012 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

  一、 预算总原则 2012 年财政预算总的原则是:

 依法预算、 不出赤字的原则, 增收节支、 量入为出的原则, 确保稳定、 促进发展的原则, 以人为本、共享成果的原则, 科学分配、 突出重点的原则, 结合实际、 参照其他县区的原则。

 二、 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以国库股为主, 非税收入管理局、 产权股配合。

  三、 支出预算 (一)

 人员经费 1、 基本工资:

 按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和实有人数计算(以 2011年 9 月 底人数为准);

 2、 津补贴及工资性福利补助: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津补贴按人事局审批的标准安排; 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按人事部门审批的标准进行安排, 非义务教育及事业单位工资性福利补助按每人每年 10500 元标准安排。

 3、 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按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计算;

 4、 职工福利费:

 按在职人数计算, 每人每年 30 元;

 5、 工会经费:

 按在职人数计算, 每人每年 40 元;

 6、 抚养经费按实际数计算。

 7、 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 5%计算。

 (二)

 公用经费 1、 公务费:

 县直单位每人每年按 1200 元计算(处级领导按每人每年 5000 元计算), 公检法公用经费按上级要求人平 2.5 万元安排,司法局机关人平按 1.8 万元安排, 司法所人员按人平 1 万元; 城管执法局公用经费参照县司法局进行安排; 乡镇场公用经费按 2011 年的标准安排。

 2、 四大家县级领导小车及接待经费按 2011 年标准进行安排, 实行包干使用。

 3、 白牙市镇六个社区按每个每年 7 万元计算, 芦洪市应阳社区按每年 7 万元计算。

 4、 村级运转经费按村平 4 万元安排(含离任村干补助)。

 5、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经费按县里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三)

 业务经费 继续按照 2011 年标准进行安排。

 ( 四)专项经费 按照上级、 县委、 县政府有关要求及 2011 年标准进行安排, 其中县委、 县政府已经做出决定的按决定执行; 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有文件规定的, 结合我县实际财力情况予以综合考虑; 一次性的或已完工的项目, 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 今年不再安排专项经费。

 四、 说明 1、 各预算单位必须在 2011 年 11 月 10 日前将本单位 2012 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行政政法、 教科文股室审核。

 2、 2012 年部门预算表格、 填报说明及 2012 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请到财政局行政政法、 教科文股邮箱下载, 邮箱地址:TSC4212394@163.com, 密码 4212394。

  二〇一一年十月 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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