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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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实践与思考

 

 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的实践与思考

 纪检监察机关实行派驻改革是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如何提升派驻纪检组监督能力,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力有效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 强化派驻意识,切实发挥“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 1.注重发挥“派”的权威,让监督更有威信。从****年开始,我市实行了派出与派驻相结合的改革模式,对点多线长、资金量大和职能较强的教育、财政、交通和人社等部门实行重点派驻,制定了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派驻纪检组代表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直接向纪委请示报告,对派出机关负责,与驻在部门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纪律审查等职权;明确了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包括驻在单位一把手在内的全体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排序靠前,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确保在驻部门的工作独立性,以及对各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彰显派驻权威和异体监督作用,较好地解决了一把手监督难和以往纪检组被动监督的问题。同时,要求派驻纪检组长牢记使命,强化责任,决不能因为驻在部门的利益,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作为、不敢作为的思想。

 2 2 .注重发挥“驻”的优势,让监督更接地气。派驻监督的优势在于贴近基层、熟悉情况,便于实施“面对面”、“点对点”的实施监督和传导压力。为此,我们要求各派驻纪检组既要着眼于驻在部门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考虑长效管

 理和超前防范,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既要采取传统的、有效的监督方式,又要结合部门实际积极探索监督的新制度、新方法,创新推动所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教育、卫生部门纪检组通过加强日常监督,会议监督和专项监督,瞄准热点问题,注重抓早抓小,完善长效机制,把监督工作变成了常态化、制度化,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关注的涉教涉医领域的乱收费和商业贿赂等一些热点问题。

 二、强化主业意识,切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是前提,执纪是核心,问责是关键。为此,要求各派驻纪检组在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同志,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做到监督全覆盖、执纪无禁区、问责零容忍,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1 1 .把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放在监督的首位。各派驻纪检组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四风”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等重大安排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重点工作推进开展监督检查,以良好的干部作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近两年来,各派驻纪检组围绕上述内容共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 110 多次,整改问题67 项,点名道姓公开批评 54 人。

 2 2 .把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公开用权、规范用权和集体用权,重点监督一把手是否把“不

 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大宗物资招投标采购”的要求落到实处。监督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在“权、钱、人、项目”的运作上,全面公开权力行使的流程。同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节假日重要时点的监督,让权力不再任性。据统计,****和 2014 年,各重点派驻单位的“三公经费”均逐年下降,最大幅度达 30%以上。

 3 3 、把执纪问责作为增强监督刚性的有力保障。监督是执纪问责的前提,执纪问责是监督的延伸,加强监督离不开执纪问责,执纪问责是最有力的监督方式。派驻纪检组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监督中发现的因违纪或者不当行使职权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坚决追究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围绕解决驻在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发挥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去年以来,6 个重点派驻纪检组共查办违纪案件21 件,其中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查办 8 件,总数增长 51%。

 三、强化创新意识,切实落实“三转”要求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派驻机构摆正位置,更好地开展监察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改革创新,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内容。

 1 1 . 找准定位转职能。根据中央“三转”要求,明确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定位。一是协助党组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变过去与驻在部门“同锅搅勺、不分你我”为“职责分明、各负其责”。二是纪检组长不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凡属驻在部门主抓的事项,都由党组或其内设部门负责主抓,比如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预警防控等工作。三是转变角色,主动“瘦身”,从参与者变成监督者,从大包大揽繁

 杂事务性工作中抽出身来,把主要精力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通过积极探索,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巡查工作和报备审查制度。两年来,共对系统内的 36 年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对 7 个所属二级单位进行了巡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11 条。

 2 2 .创新思维转方式。首先,在观念上,打破过去“不参与就不能监督”的惯性思维,改变过去通过依赖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工作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现象,变为更多地通过依靠派驻机构的有力领导、舆论媒体的有效监督、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以及发放问卷调查等多元化渠道去实现。其次,在监督的方式上,从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全过程监督转为重点对事后结果的监督检查,从直接监督转为重点实施再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

 3 3 .锻造队伍转作风。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忠诚作为政治品格,把干净作为做人底线,把担当作为职业操守,着力打造一支过硬派驻干部队伍,做到思想过硬不缺钙,作风过硬不失德,能力过硬不缺才,自律过硬不缺位。为此,我们制定了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问责追究和实绩考核办法,建立了工作每月汇报、季度小节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锻造“勤、细、严、实”的工作作风。

 四、强化协调意识,切实理顺各方面关系 派驻改革是实施异体监督的一种创新,必须在理顺关系中发挥作用,在争取中主动赢得支持。

 1 1 .理顺派驻纪检组与派出机关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直接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和管理,履行市纪委监察局所赋予的监督检查、信访调查、纪律审查和协助协调等职责权限,直接对市纪

 委负责,行政关系、任免交流、教育培训由委局机关统一管理,接受机关统一考核奖惩。目前,我市所有派驻人员的工资、行政关系全部纳入市纪委统一管理。

 2 2 .理顺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驻在部门党组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查处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早提醒,向单位一把手沟通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3 3 .理顺派驻纪检组与驻在部门的利益关系。派驻人员工资以及工资以外津补贴、生活福利、住房、医疗等纳入派出机关统一管理和保障,消除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各种利益依附关系,摆脱受制于人的困境和羁绊,让纪检组轻装上任,心无旁骛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做到监督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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