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30 08:10:03 疫情防控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22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毒株,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尤其是春节假期临近,境外回国及农村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流量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县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城镇社区、农村村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作如下提醒: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同舟共济,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镇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织密网络、守正创新,确保全县城镇社区、农村村组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减少流动。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广泛发动群众,通过融媒体、公众号和短信等方式,提醒、引导在外务工人员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工作地过年,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有条件的,采用“点对点”转运方式接回在外务工返乡人员。

2.做好防护。倡导务工返乡人员储备好防护口罩、手消液等个人防护物品,并提前向社区、村组报备。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要坚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隔位座。交通运输工具要提供消毒液等便利服务,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严格按防控规范进行管理和核酸检测。

3.减少聚集。强化务工返乡人员和城乡居民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婚丧嫁娶简办,婚丧嫁娶外的其它酒席一律不办,少串门、少走动,控制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在10人以下,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生活卫生习惯。

(二)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4.组织准备。建立镇干部分包社区、村组,社区、村组干部包户的分片包干机制,压实镇、村组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无死角、全覆盖。

5.人员准备。建立由1名镇干部、1名社区村组网格员、1名镇村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1名及以上志愿服务者组成的“五包一”团队,开展社区、村组防控工作。每个镇按每个社区、村组3-5人标准,组织环卫、保洁人员,做好社会面外环境消毒和消杀工作;加强镇卫生院专业人员心理干预能力培训,有条件的设置1名心理专干。县级心理干预专家队伍设在县人民医院。

6.能力准备。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四早”要求,充分做好新冠肺炎病例筛查、转诊和救治等各项准备工作,首选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县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诊室管理,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求。县卫健局要健全确诊病例救治转运机制,具备日采样检测量不少于1000人份的核酸检测能力。

7.物资和隔离场所准备。各镇要储备满足30天运转需要的防控物资,包括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要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口储备集中隔离场所,疫情发生后,按照确诊病例和隔离房间1:100的比例启用。

8.应急预案准备。各镇要细化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做好增员准备,确保增援队伍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够迅速及时到位。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卫健局要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9.人员培训准备。春运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实现县、镇、村三级医疗、疾控人员、乡村医生培训全覆盖,提升疫情防控综合能力。

(三)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0.疫情监测。各镇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卫生院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血常规和胸部DR检查,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送检至对口县级医院实验室。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在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确诊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各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独立或临时留观至,对发现的发热患者安就地隔离观察,按规足上投并协助发热患者转至县人民医院,不得擅自允许发热患者自行离院。对于能够明确发病原因的发热患者(常见病、多发病引起),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同时做好传染病患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对于需要集中救治的传染病患者,应尽快转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并按规定进行病例登记、报告;对于诊断不明确且不能排除传染病的患者,也应当及时报告,并对患者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擅自允许其自行转院或离院;对于有重症高危因素或病情进展迅速的患者需及时转至有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治疗。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对发现的发热患者,要指导其做好隔离防护并就地等待,同时将情况上报镇政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联系并协助将发热患者转至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

11.重点人群防控。各镇要在强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紫返紫人员大数据追踪排查的基础上,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主动排查,城镇社区、村组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村卫生室人员、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

各镇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相应等级的管控措施。对需健康监测的人群,要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不聚集、减少串门走动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12.重点场所防控。镇政府牵头,社区村组一级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城镇社区、村组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出入人员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

13.爱国卫生运动。各镇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換,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四)及时处置疫情

14.快速响应。各镇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调派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村组)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15.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各镇要规范设置进村组和进城镇社区住宅小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要及时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进行治疗。

16.流行病学调查。镇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要在县级流行病学调查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村组、村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传染源,锁定、追踪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7.核酸筛查。根据《XX县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县疾控中心负责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相关联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密接的密接相关联人员的核酸采样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镇卫生院采样送检至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要在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核酸检测组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代收检测费用。各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采样送检工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要在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18.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集中隔离点(原老中医院)集中隔离对象为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高风险地区返乡需集中隔离人员。各镇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对象为中风险地区返乡需集中隔离人员。严格落实“一人四管”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要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置居家隔离警示标示标志、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组、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集中隔离人员隔离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核酸检测阴性,应当按时解除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由各集中隔离点联系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方可解除。

19.医疗救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规范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各医疗机构要做好转运车辆的终末消毒。

20.对口帮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加强与对口帮扶上级医院的联系,通过邀请专家现场指导、驻点工作、线上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县级医院呼吸、感染、重症、儿科、院感、护理、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的能力。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各镇卫生院要加强辖区村卫生室的帮扶,严格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1.环境消杀。镇政府牵头,组织城镇社区、农村村组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杀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照相关管理规范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城镇社区、农村村组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社区、村组卫生健康治理,组织群众广泛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加强工作部署。

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于2021年1月18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1月底前,各镇均要落实对镇、村的防控培训演练,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

加强春运、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和问责。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督查组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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